DBJ41T 246-2021 河南省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pdf

DBJ41T 246-2021 河南省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5.2 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资源ID:57849
免费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41T 246-2021 河南省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pdf简介:

DBJ41T 246-2021 河南省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6.1.5应使用耐腐蚀、耐老化、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线和管

6.2给水与排水系统设计

6.2.1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城镇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经 批准可采用叠压供水系统DB61/T 524-2011标准下载, 6.2.2用水点处水压大于0.2MPa的配水支管应设置减压设施 并满足给水配件最低工作压力的要求。 6.2.3卫生器具的用水效率等级不应低于2级。 6.2.4应使用构造内自带水封的便器,且其水封深度不应小于 50mm

有关标准要求的成品水箱。

6.2.7变频调速泵组应根据用水量和用水均匀性等因素合理选 释搭配水泵及调节设施,宜按供水需求自动控制水泵启动的台 数,保证在高效区运行。

6.2.8给水系统的供水方式及竖向分区应根据建筑的用途、层 数、使用要求、材料设备性能、维护管理和能耗等因素综合确 定。

6.2.9地面以上的生活污、废水排水宜采用重力流系统直接排 至室外管网。

6.3.1热水用水量较小且用水点分散时,宜采用局部热水供应 系统;热水用水量较大、用水点比较集中时,应采用集中热水 供应系统。

6.3.2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宜利用余热、废热、可再生

能源或空气源热泵作为热水供应热源。当最高日生活热水量大 于5m3时,除电力需求侧管理鼓励用电,且利用谷电加热的情 况外,不应采用直接电加热热源作为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

于10kW的热泵热水机在名义制热工况和规定条件下,性能系 数(COP)不宜低于表6.3.3的规定,并应有保证水质的有效措 施。

表6.3.3热泵热水机性能系数(COP)(

同司区,并应采取保证用水点处冷、热水供水压力平衡和保证循 环管网有效循环的措施。 6.3.5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管网及设备应采取保温措施,并符 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7.1.1电气系统的设计应经济合理、高效节能。 7.1.2电气系统宜选用技术先进、成熟、可靠,损耗低、谐波 发射量少、能效高、经济合理的节能产品。 7.1.3满足本标准供暖、供冷和通风系统,给水排水专业中对 电气专业的相关要求

.2.1灯具的谐波电流限值应符合下

AH自XF 口 儿 125W以上LED灯具及气体放电灯电子镇流器的谐波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 每相输入电流≤16A)》GB17625.1的有关规定: 25W~25W的LED灯具的谐波电流限值应符合表7.2.1 的规定。

表7.2.15W~25W的LED灯具的谐波电流限值

13≤n≤39次谐波

7.2.2大型用电设备、大型可控硅调光设备、电动机变频调速 控制装置等谐波源较大设备,应就地设置谐波抑制装置。 7.2.3主要功能区域宜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按需照明,采 光区域的人工照明宜随天然光照度变化自动调节。有条件时采 用照明调光控制

7.2.4电梯系统应采用节能的控制及拖动系统,并应符合下列

1设置两部及以上垂直电梯时,应采取群控等节能措施: 2垂直电梯宜采用变频调速拖动方式,高层建筑可采用能 量回馈装置; 3自动扶梯应采用变频感应启动等节能控制措施。 7.2.5设置有集中空调系统的公共建筑,应设置建筑设备监控 系统,对冷热源系统、空调系统、通风系统、给水排水系统等 进行自动监测与节能运行控制。 7.2.6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 计标准》GB50314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JGJ/T334的有关规定。

7.3.2室内环境质量和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应对建筑室内环境关 键参数和建筑能耗进行数据在线监测、记录和动态分析,并符 合下列规定:

1应对建筑主要功能空间的室内环境进行监测,宜分层、 分朝向、分类型进行监测与计量; 2应按能耗核算单位及用电、自来水、蒸汽、热水、热/ 冷量、燃气、油或其他燃料等的不同能耗形式,进行分类分项 计量; 3应按照明插座、空调、电力、特殊用电分项进行电能监 测与计量; 4应对冷热源、输配系统、单台大于等于100kW的用电设 备等关键系统能耗或能耗设备进行重点监测与计量: 5当采用可再生能源时,应对其单独进行计量: 6宜对室外温湿度、太阳辐照度等气象参数进行监测: 宜对公共建筑使用人数进行统计

8.1.1超低能耗公共建筑的能效指标包括建筑综合节能率和建 筑本体性能指标,并应符合表8.1.1的规定。

表8.1.1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能效指标

8.1.2 超低能耗公共建筑的能效指标计算应符合附录A 定。

.2.1建筑能耗综合值应按下式进行

ZEr, +×fi +ZErd. +×f E=Ee A

式中:E—建筑能耗综合值,kWh/(m²·a); Ee一一不含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建筑能耗综合值,kWh (m?·a); Er,i年本体产生的i类型可再生能源发电量,kWh; Erd.i 年周边产生的i类型可再生能源发电量,kWh;

A一建筑面积,m²。 fi——i类型能源的能源换算系数,并应符合表8.2.1的规 定。

表8.2.1能源换算系数

8.2.2不含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建筑能耗综合值应按下式进行计 :

E×f,+E.×f,+E,×f,+Ew×f,+E×f E: = A

式中:Eh年供暖系统能源消耗,kWh; Ec年供冷系统能源消耗,kWh; E一一年照明系统能源消耗,kWh Ew年生活热水系统能源消耗,kWh; Ee年电梯系统能源消耗,kWh。 8.2.3年供暖系统能源消耗、年供冷系统能源消耗、年照明系 统能源消耗、年生活热水系统能源消耗、年电梯系统能源消耗 年本体和周边产生的i类型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应按现行国家标 准《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8.3建筑本体节能率和建筑综合节能率

建筑本体节能率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式中:"le一一建筑本体节能率; Er一基准建筑的建筑能耗综合值,kWh/(m?·a) 8.3.2 建筑综合节能率计算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式中:/P 建筑综合节能率 Ep 设计建筑的建筑能耗综合值,kWh/(m?a)

A.0.1能效指标计算软件应具备下

附录 A能效指标计算规定

A.0.1能效指标计算软件应具备下列功能: 1能计算围护结构(包括热桥部位)传热、太阳辐射得热 建筑内部得热、通风热损失四部分形成的负荷,计算中应考虑 建筑热情性对负荷的影响: 2能计算10个以上的建筑分区; 3能计算建筑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生活热水、电梯 系统的能耗和可再生能源系统的利用量及发电量: 4采用月平均动态计算方法: 5能计算新风热回收和气密性对建筑能耗的影响。 A.0.2 能效指标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象参数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节能气象参数标准》 JGJ/T346的规定选取。 2供暖年耗热量和供冷年耗冷量应包括围护结构的热损失 和处理新风的热(或冷)需求:处理新风的热(冷)需求应扣 除从排风中回收的热量(或冷量)。 3当室外温度<28℃且相对湿度<70%时,利用自然通风 不计算建筑的供冷需求。 4供暖空调系统能耗计算时应考虑部分负荷及间歇使用的 影响; 5 照明能耗的计算应考虑大然采光和自动控制的影响。 6 应计算可再生能源利用量。 A.0.3 设计建筑能效指标计算参数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的形状、大小、朝尚、内部的空间划分和使用功能

厨房10 27.9%00.0%6330游泳池1026.3%00.0%14.5210车库10032.7%1532.7%2270办公室1032.7%1332.7%8330密集办公室432.7%2032.7%13.5330会议室3.3336.5%561.8%9270大堂门厅2054.6%00.0%9300休息室3.3336.5%00.0%5120设备用房00.0%00.0%50库房、管道井00.0%00.0%00健身房826.3%00.0%11210保龄球房840.4%00.0%14.5240台球房440.4%00.0%14.5240教室1.1226.8%514.9%9180阅览室2.526.8%1014.9%9180电脑机房450.4%40100.0%15 300办公室1032.7%1332.7%8270学校密集办公室432.7%2032.7%13.5270建筑会议室3.3336.5%561.8%8120大堂门厅2054.6%00.0%10270休息室3.3336.5%00.0%5240设备用房00.0%00.0%50库房、管道井00.0%00.0%00车库10032.7%1532.7%2240般商店、超2.5 32.6%1354.2%10330市高档商店432.6%1354.2%16330商场中餐厅227.9%00.0%9300建筑西餐厅236.6%00.0%6.5300火锅店217.7%00.0%5300快餐店227.9%00.0%530036

附录B建筑气密性检测方法

B.1.3采用压差法进行建筑气密性检测时木料表面施涂清漆涂料施工交底记录,应符合下列规

1测试前应关闭被测空间内所有与外界连通的门窗,封堵 地漏、风口等非围护结构渗漏源,同时关闭换气扇、空调等通 风设备; 2宜同时采用红外热成像仪或烟雾发生器确定建筑的渗漏 源; 3检测装置与建筑相连部位应做密封处理; 4测量建筑内外压差时,应同时记录室内外空气温度和室 外大气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修正。 B.1.4建筑气密性检测结果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No = Lso / V Nso = Lso / V

V一被测房间或建筑换气体积,m3。 2 建筑或被测空间的换气次数应按下式计算:

Nso = (N + N50) / 2

B.2合格指标与判定方法

B.2.1 建筑气密性指标应符合本标准第8章中气密性指标的规 定。 B.2.2 当检测结果符合本标准第B.2.1条的规定时,应判为合 格

B.2.1 建筑气密性指标应符合本标准第8章中气密性指标的规 定。 B.2.2 当检测结果符合本标准第B.2.1条的规定时GB 50861-201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应判为合 格。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