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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5/T 3869-2016 乌鲁木齐市出租汽车车载信息终端技术要求.pdf简介:
"DB65/T 3869-2016 乌鲁木齐市出租汽车车载信息终端技术要求.pdf" 是一份由乌鲁木齐市地方标准局或相关机构发布的标准文件,该文件名为"乌鲁木齐市出租汽车车载信息终端技术要求"。这份标准详细规定了出租汽车车载信息终端(可能包括GPS导航系统、通信设备、计费系统等)在乌鲁木齐市运营中的技术规格、功能要求和性能指标。它可能涉及到终端的硬件配置、软件功能、数据安全、用户界面等方面,旨在提升出租汽车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保障乘客和司机的权益。由于它是一份具体的技术标准,可能并不公开在线,获取和查阅可能需要通过乌鲁木齐市相关标准机构或出租车公司的渠道。
DB65/T 3869-2016 乌鲁木齐市出租汽车车载信息终端技术要求.pdf部分内容预览: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服务评价和营运状态显示装置service appraise and operating status display devic
服务评价和营运状态显示装置serviceappraiseandoperatingstatus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 GB50155-1992》DB65/T:38692016
存储模块包括程序存储器和数据存储器。程序存储器应满足固件当前及未来更新、扩展的空 间需求。数据存储器应为非易失性存储器,应确保满足各类最大预估数据量的存储空间要求。 无线传输异常时,应支持实时数据的本地缓存
ISU连接的外设应包括摄像机、麦克、扬声器、报警按钮、服务评价和营运状态显示装置等。 ISU应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根据需要可选配安装如下外设,并支持对其信息的采集、存储、处理、 传输: a) LED/LCD信息发布屏; 车况检测装置,如温度探测器、酒精探测器等; 车辆控制装置,如汽车启动电流切除继电器、燃油/燃气控制阀等; d)其它扩展装置。
ISU的外观应满足以下要求: a)产品表面应无锈蚀、锈斑、裂纹、污迹、变形、镀涂层脱落,无明显划痕、毛刺; b) 各组件表面应平整、光洁、无尖锐突出;塑料件应无气泡、开裂、变形;灌注物应无溢出; 结构件与操控件应完整,无机械损伤: C 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接插件应配合良好。重要连接应选用具有专用螺纹的紧固件,并实施 有效保护措施以避免人为轻易的拔、剪等损坏性操作; d 文字、图形、符号、标志和各种显示应清晰、完整、端正; 外形尺寸应设计合理,易于进行隐蔽安装
DB65/T38692016
DB65/T38692016
5. 1. 2 定位功能
5.1.3无线通信功能
具有无线通讯功能,具体包括以下要求: a) 应支持2G、3G或4G无线通信模式之一; b 应支持至少三个远程连接; C 应支持至少3个域名解析或服务器IP地址,支持对其远程更新; d) 应支持数据的盲区补报,当无法注册到所在地的无线网络时,应以先进先出方式本地至少保 存10000个位置信息,至注册到无线网络时一并传送。当保存数据超过最大容量时,按时间 顺序依次作丢弃处理; e) 应支持数据批量接收与发送、断点续传,如果通话过程中无法传输数据,将需要上传的数据 以先进先出的方式在本地保存,通话结束后自动上传; f 应支持通信模式切换,预留通信模块升级接口
5.1.4驾驶员信息采集功能
具有驾驶员信息采集功能,具体包括以下要求: a ·应支持通过输入工号/密码、驾驶员身份卡刷卡等多种方式采集驾驶员身份信息,实现上班 签到、下班签退。上班签到、下班签退信息能上传至中心; b) 应能用驾驶员身份卡作为计价器开关钥匙,且一旦开机后只能用驾驶员身份卡进行当班营运 数据采集及关机; c) 驾驶员身份卡签到时,应能从后台数据库获取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当通信故障时,应能将签到签退数据通过本地串口、USB口等方式导出。
5.1.5乘客刷卡消费功能
5.1.6警示提醒功能
有警示提醒功能,具体包括以下要求: a)触动报警按钮后应能触发紧急报警,报警按钮应隐蔽安装,并方便驾驶员触发; b)自动警示报警功能应包括以下五类: 1)超速警示:能根据预设的速度阙值或通过接收中心下发的信息触发,以警示驾驶员当前处 于超速状态; 2)越区域警示:车辆进入或驶出电子围栏区域的警示: 3)定位模块发生故障警示,卫星定位天线未接或被剪断警示; 4)车辆蓄电池电压不足警示、主电源掉电警示、显示屏故障警示和计价器故障警示; 5)车辆非法点火报警、车辆非法位移报警。
5.1.7电召服务和车辆调度功能
5.1.8设备控制功解
具有设备控制功能,具体包括以下要求: a) 宜具备通过中心指令远程控制设备的键盘、显示屏等暂停或恢复工作的功能; b) 宜具备通过指令发送锁闭或解锁指令等对计价器、刷卡设备等外设的工作状态进行控制的功 能; c)应能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进行参数设置,参数设置前应对身份进行验证
5. 1.9 录音管理功能
具有录音管理功能,具体包括以下要求: a) 应对车内进行实时录音,录音应清晰,能辨析驾驶员与乘客的对话; b) 应采取24h连续录音方式,录音总时长不应小于360h; c 为便于检索,应记录每个完整的营运过程、特定条件(如报警状态)下录音的起止时间和起 止位置; d) 应能接收系统指令进行录音文件上传; e) 应能支持通过USB接口对音频信息导出,信息导出时需要在显示屏上提示输入密码进行身份 验证。
5.1.10图像/视频管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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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支持通过USB接口对图片和视频信息导出,信息导出时需要在显示屏上提示输入密码进 身份验证。
5.1.12远程营运状态更新功能
5.1.13语音播报功能
具有语音播报功能,具体包括以下要求: a) 在计价器空车牌按下之后,应播报欢迎词、计费标准等; b) 在计价器空车牌翻起后,应播报消费金额和提示语: C) 应通过自动语音提醒乘客对服务进行评价; d)应支持调度、电召等信息的语音播报。
5.1.14服务评价和营运状态显示功能要求
车辆前排安装一体化的服务评价和营运状态显示装置,车辆后排安装服务评价装置。一体化的服务 评价和营运状态显示装置包括正反两面,一面实现服务评价功能,另一面实现营运状态显示功能。 a)服务评价功能包括: 1)至少应支持“非常满意”、“满意”和“不满意”三个评价结果按键,并能扩展其它评 价结果键; 2)前排服务评价装置应配置遮挡装置,避免驾驶员看到评价结果; 3)服务评价数据应能通过ISU传输至中心。 b)营运状态显示功能包括: 1)在空车、载客、电召或停运等状态下应能正确显示标识; 2)在空车时,应能正确显示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 3)应能接收系统指令,显示防伪密标。
5.1.15采集车辆人数采集功能
宜具备通过视频分析的方式采集车内乘车人数的工
5.1.16路况报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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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信号灯或显示屏明确显示ISU及相关外设当前主要状态及故障代码,包括主电源状态、ISU 长,以及计价器、服务评价和营运状态显示装置、摄像机等设备的工作状态,并应及时将故障信 中心。
5.2.2分级电源管理
具有分级电源管理功能,具体包括以下要求: a)在非载客营运状态下,应将服务评价装置、摄像机等设备关闭或使之进入低功耗工作状态; b)· 当车辆熄火后,应向中心发送车辆熄火信号并自动进入休眠状态; c 在休眠状态下应关闭除通信模块、定位模块之外其它不必要设备,定位模块在需要上传时自 动唤醒; d) 在休眠期间,数据上传频率应能由中心远程设置或者按照初始化时设置的参数自动降低数据 上传频率; 蓄电池欠压后应转由备用电池供电。
支持与驾驶员、乘客之间的人机交互与提示,具体功能要求包括: :a)·应能通过显示屏、信号灯、语音报读、蜂鸣器等一个或多个装置向驾驶员提供信息; 显示界面应提供菜单选项,显示卫星定位状态、无线链路连接情况及信号强度、驾驶员信息 路段信息、限速值、即时速度、连续驾驶时间和累计驾驶时间等:
5.2.4刹车信号采集
宜具有刹车信号采集功能。通过专用线连接,能采集车辆营运状态下的刹车信号。在刹车时间低于 5s时,车辆状态位信息中不显示刹车状态,也不显示刹车持续时间。当刹车时间高于5s,且低于10s时, 车辆状态位中显示刹车状态,同时显示刹车持续时间长度,并在间隔10s的定时位置信息中上传,同时 刹车状态位和刹车持续时间清零。具体协议见附录B
5. 2. 5 校时提醒
6.2键盘和显示屏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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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盘和显示屏性能满足以下要求: a) 显示屏尺寸不应小于7寸; b) 显示分辨率不应低于800×480像素,支持中英文字、图形和分屏显示; c) 显示文字清晰、图片不失真; d) 应支持按键操作CJJ∕T 278-2017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工程远程监控系统技术标准,键数、标注和布局合理,方便使用; e) 应配备确认键、上下移动键、抢答键、取消键和业务键等便于驾驶员操作的快捷按键 f 可选支持触摸屏按键操作。
B.1刹车信号是否上传的参数设置
B65/T 38692016
DB41/T 1373-2017标准下载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刹车信号采集协议
表B.1终端参数设置各参数项定义及说明
B.2刹车持续时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