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和预览
DBJ/T36-037-2017 江西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pdf简介:
DBJ/T36-037-2017《江西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是由江西省建设厅发布的关于绿色建筑设计的地方标准。该标准旨在推动和规范江西省内的绿色建筑设计与施工,以实现建筑的可持续发展和节能减排。绿色建筑是指在设计、建造和运营过程中,注重资源的有效利用,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能效,提供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的建筑。
该标准可能涵盖了绿色建筑的设计原则,如节能设计、节水设计、环保材料选择、绿色施工方法、建筑运营管理中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要求。它可能包括对建筑的能源效率、室内环境质量、水资源管理、材料回收利用、废物处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通过遵循DBJ/T36-037-2017,江西省的建筑设计项目能够提升整体的环保性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于绿色建筑的政策导向,有利于推动江西省绿色建筑行业的发展。
DBJ/T36-037-2017 江西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1非传统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给水管道连接。 2水池(箱)、阀门、水表及给水栓、取水口均应有明显的非传统水的永 久性标志。
管道外壁应涂色或有标识带。 采用非传统水的公共场所的给水栓及绿化的取水口应设带锁装置。 绿化浇洒采用再生水时,不得采用喷灌方式,
10.1.1暖通空调系统的形式,应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地理和气候条件、建筑功能 的要求,遵循被动措施优先、主动措施优化的原则合理确定。 10.1.2暖通空调系统设计时,宜进行全年动态负荷和能耗变化的模拟,分析能 耗与技术经济性,选择合理的冷热源和暖通空调系统形式。 10.1.3暖通空调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建筑所在地的能源资源条件及建筑负荷需 求,因地制宜高效利用能源条件,并宜优先选用可再生能源。 10.1.4空调系统设备数量和容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以热负荷、逐时冷负荷和相关水力计算结果为依据,确定冷热源设备 输配系统设备及未端设备的容量。 2设备选择应考虑容量和台数的合理搭配,使系统在经常性部分负荷运行 时处于相对高效率状态。 10.1.5暖通空调系统的冷热源供应、输配系统以及未端设备均应能根据室外气 候环境,室内使用条件等因数的变化进行调节控制,设计文件应提供各环节的 运行控制策略。 10.1.6下列情况下宜采用变频调速节能技术:
DB50/T 867.4-2019标准下载10.1.6下列情况下宜采用变频调速节能技
1新风机组、通风机宜选用变频调速风机。 2变流量空调水系统的冷源侧,在满足冷水机组设备运行最低水量要求前 提下,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宜选用变频调速水泵。 3在采用二次泵系统时,二次泵宜采用变频调速水泵。 4空调冷却塔风机宜采用变频调速型。 10.1.7集中空调系统的设计,宜计算分析空调系统设计综合能效比(CEER) 优化设计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水系统和风系统。
10.2.1暖通空调系统的设计宜通过计算或计算模拟的手段优化冷热源系统的形 式、容量和设备数量配置,并确定冷热源的运行模式。 10.2.2在技术经济合理的情况下,建筑供暖、空调系统应选用废热或工业余热
作为热源。 10.2.3室内需要消除大量余热的建筑,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在过渡季和冬 季应选用天然冷源供冷。 10.2.4中、小型建筑宜采用空气源热泵或地源热泵供冷、供热。 10.2.5根据当地的分时电价政策和建筑物暖通空调负荷的时间分布,经过经济 技术比较合理时,宜采用蓄能形式的冷热源。 10.2.6对常年存在生活热水需求的建筑,当采用电动蒸汽压缩循环冷水机组时, 宜采用具有冷凝热回收功能的冷水机组
10.3.1空调水系统供回水温度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除温、湿度独立调节系统外,电制冷空调冷水系统的供水温度不宜高于 7℃,供回水温差不应小于5℃。 2当采用四管制空调水系统时,除利用太阳能热水、废热或热泵系统外, 空调热水系统的供回水温差不应小于10℃。 3当采用冰蓄冷空调冷源或有不高于4℃的冷水可利用时,宜采用大温差空 调冷水系统。 4当空调水系统供应距离大于300m,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宜加大供 回水温差。 10.3.2空调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除采用蓄冷蓄热水池和空气处理需喷水处理等情况外,空调冷热水均应 采用闭式循环水系统。 2应根据当地的水质情况对水系统采取必要的过滤除污、防腐蚀、阻垢、 灭藻、杀菌等水处理措施。 10.3.3空调水系统布置和管径的选择,应减少并联环路之间压力损失的相对差 额,当设计工况下并联环路之间压力损失的相对差额超过15%时,应采取水力平 衡拱旅
0.4.1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新风宜经排风热回收装置进行预冷或预热处理。 10.4.2舒适性空调的全空气系统,应具备最大限度利用室外新风作冷源的条件
新风入口、过滤器等应按最大新风量设计,新风比应可调节以满足增大新风量 运行的要求。排风系统的设计和运行应与新风量的变化相适应。 10.4.3通风系统设计宜综合利用不同功能的设备和管道。消防排烟系统和人防 通风系统在技术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宜综合利用平时通风的设备和管道。 10.4.4室内游泳池空调应采用全空气空调系统,并应具备全新风运行功能;冬 季排风应采取热回收功能,游泳池冷却除湿设备的冷凝热应回收用于加热空气 或池水。 10.5空调通风自动控制系统 10.5.1应对建筑供暖通风空调系统能耗进行分项、分级计量。在同一建筑中宜 根据建筑的功能、物业归属等情况,分别对能耗进行计量。 10.5.2冷热源中心应能根据负荷变化要求、系统特性或优化程序进行运行调节, 10.5.3以排除房间余热为主的通风系统GB/T 25048-2019标准下载,宜根据房间温度控制通风设备运行台 数或转速。
11.1.1方案设计阶段应制定合理的供配电系统、智能化系统方案,在充分满足 建筑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系统设计和配置,减少能源和资源消耗, 提高能源利用率。 11.1.2电气系统宜选用技术先进、成熟、可靠、损耗低、谐波发射量少、能效 高、经济合理的节能产品;合理应用节能技术,避免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11.1.3可再生能源利用光伏发电方案时,宜采用低压并网型发电系统,满足《光 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GB/T19939的相关规定并对发电量进行监测。 11.1.4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14的有关规定。
11.2.1供配电系统设计应在满足安全性、可靠性、技术合理性和经济性的基础 上,提高整个供配电系统的运行效率。 11.2.2变配电所应靠近负荷中心、大功率用电设备。大型公共建筑变配电所供 电范围不应超过250m。受条件限制且总容量小于150KW时可不超过250m;末 级配电箱宜设置在其配电范围的负荷中心位置,其供电半径宜控制在50m内。 11.2.3供配电系统优先选用节能变压器;配电系统设计应根据电力有功、无功 功率负荷计算、损耗计算等合理选择变压器的容量和数量。 11.2.4配电系统三相不平衡度不宜大于15%。单相负荷较多的的供电系统,宜 采用部分分相无功自动补偿装置。 11.2.5容量较大的用电设备,当功率因素较低且离配电所较远时,宜采用无功 功率就地补偿方式,补偿后进线处功率因数不应小于0.90。 11.2.6公共建筑进线处,宜有谐波测量仪表,检测用户向电网注入的谐波量。 大型用电设备、大型可控硅调光设备、电动机变频调速控制装置等谐波源较大 设备,应就地设置谐波抑制装置。当建筑中非线性设备较多时,无功补偿应串 接相应的电抗器,同时应预留滤波装置的安装空间。
GB50034的有关规定,公共建筑不应超过其目标值。 11.3.2建筑室内照度、照度均匀度、统一眩光值、一般显色指数等照明数量和 质量指标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规定。 11.3.3建筑夜景照明的照明功率密度(LPD)限值以及光污染的限制措施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的规定。 14平源的选择应合下列航定
1一般照明在满足照度均匀度条件下,宜选择单灯功率较大,光效较高的 光源,一般工作场所不应选用荧光高压汞灯、自镇流荧光高压汞灯、普通白炽 灯。 2气体放电灯应选用谐波含量低的高效优质电子镇流器或节能电感镇流器; 气体放电灯采用电感镇流器时应单灯补偿方式,使其功率因数达0.90以上, 3高大空间及室外作业场所宜选用金属卤化物等、高压钠灯。 4走道、楼梯间、卫生间、车库等无人长期逗留的场所,宜选用发光二极管 (LED)灯。 5室外景观、道路照明应选用高效节能、安全稳定、寿命长的光源,避免 产生光污染。
11.3.5照明控制应符合以下规定:
1照明控制应结合建筑使用情况及天然采光状况,进行分区、分组控制。 2走廊、楼梯间、门厅、电梯厅、卫生间、停车场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应 采用集中开关控制或就地感应控制。 3大空间、多功能、多场景场所的照明,宜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 4当建筑物设有建筑设备管理系统时,智能照明系统应具有与建筑设备管 理系统通信的功能。 5当设置电动遮阳装置时,照度控制宜与其联动。 6建筑景观照明应设置平时、一般节日、重大节日等多种模式自动控制装 置。
11.4.1配电变压器应选用D,yn11结线组别的变压器《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 第2部分:扭接式连接器件的特殊要求 GB 13140.5-2008》,并选择低损耗、低噪声的 节能产品,配电变压器的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不应高于现行国家标准《三相配
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20052规定的节能评价值。 11.4.2低压交流电动机应采用高效节能产品,其能效应符合《中小型三相异步 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节能评价值的规定。 11.4.3当系统短路容量或变压器容量较小时,大功率电动机宜采用软启动(或 其他降低启动电流控制措施),改善启动特性。 11.4.4单台电梯应具有集选控制、闲时停梯、灯光和风扇自动控制等节能控制 措施。2台及以上电梯集中排列时,应具有按规定程序集中调度和控制的群控功 能。 11.4.5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应具有节能拖动及节能控制装置,并宜设置自动 控制自动扶梯与人行道运行的感应传感器,在全线各段空载时暂停或低速运行 11.5计量与智能化 11.5.1居住建筑的电能计量应分户、分用途计量,除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外 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应以用户为单位设置电能计量装置。 2公共区域照明应设置电能计量装置。 3电梯、热力站、中水设备、给水设备、排水设备、空调设备等应分别设置 独立分项电能计量装置。 4可再生能源部分设置独立分项计量装置 11.5.2变电所所有低压出线回路及建筑物其它场所配电回路设置电力测量时 应采用电子式电能仪表。在能耗监测系统需要采集该回路数据时,该回路电能 仪表应为多功能电力仪表。 11.5.3设置能耗监测系统的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应低压进线第一级 配电或变电所低压侧对空调用电,照明插座,动力用电(水泵、电梯、风机等) 特殊用电(信息机房、厨房、锅炉等)分回路配电并设置电量分项计量装置。 11.5.4设置能耗监测系统的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暖通空调专业宜装 设具有数据远传功能的冷热量总表、燃气总表、燃油总表等,能耗数据采集器 应预留相关数据接入端口。其暖通空调设备系统用电的分项计量应满足下列要 求: 1冷热源机房设备的耗电应按照热源设备、热水循环泵、冷源设备、冷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