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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 727-2020 绿色超高层建筑评价标准.pdf简介:
"绿色超高层建筑评价标准(TCECS 727-2020)"是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CSCE)发布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中的一项专门针对超高层建筑设计和施工的规范。该标准的全称可能是《绿色超高层建筑设计规范》或者类似名称,它是在2020年制定的。
TCECS 727-2020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推动和规范绿色超高层建筑的发展,它结合了环保、节能、健康、安全等多方面的考量,对超高层建筑的设计、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提出了绿色、可持续的标准。这个标准涵盖了建筑的能源效率、水资源管理、室内环境质量、建筑材料选择、废物管理等多个绿色建筑的关键要素,旨在促进超高层建筑的绿色化和生态化,以实现低碳、高效、健康的建筑环境。
通过遵循这个标准,建筑行业可以提高绿色建筑的设计和施工水平,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TCECS 727-2020 绿色超高层建筑评价标准.pdf部分内容预览:
全部连接、拼接节点的数量比例达到50%,得4分。 2混凝土结构部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 1)400MPa级及以上受力普通钢筋达到总量的85%,得 7分;达到总量的90%,得10分。 2)混凝土竖向承重结构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50混凝土 用量占竖向承重结构中混凝土总量的比例达到50%, 得7分;达到80%,得10分。 3混合结构的评分规则,并按本条第1、2款分别进行评 分,最终得分取二者的平均值。 6.2.21选用可循环材料、可再利用材料及利废建材,评价总分 值为10分,应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可再循环材料和可再利用材料用量比例,达到15%,得 3分;达到20%及以上,得5分; 2选用一种利废建材,且占同类建材的用量比例不低于 50%,得3分;选用二种及以上利废建材,每一种占同类建材的 用量比例不低于30%,得5分。
6.2.22采用绿色建材,评价总分值为10分,应按下孕
1 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30%,得5分。 2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50%,得10分
7.2.1场地与公共交通站点联系便捷,评价总分值为8分,应 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300m, 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得3分; 2场地出人口步行距离500m范围内设有不少于2条线路
的公共交通站点《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技术指南 TZ205-2009》,得3分; 3有便捷的立体交通方式联系公共交通站点,得2分。 7.2.2建筑室内公共区域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评价总分值为 6分,应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建筑室内公共区域的墙、柱等处的阳角均为圆角,得 3分; 2建筑室内公共区域的墙、柱等处设有安全抓杆或扶手, 得3分。
的公共交通站点,得3分;
的公共交通站点,得3分
的公共父通站点,得3分; 3有便捷的立体交通方式联系公共交通站点,得2分。 7.2.2建筑室内公共区域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评价总分值为 6分,应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建筑室内公共区域的墙、柱等处的阳角均为圆角,得 3分; 2建筑室内公共区域的墙、柱等处设有安全抓杆或扶手, 得3分。 7.2.3合理设置停车设施,评价总分值为5分,应按下列规则 分别评分并累计: 1采用机械式停车设施,得2分; 2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车位数占总车位数的比例不低于 10%,得1分;不低于15%,得3分。 7.2.4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评价总分值为5分,满足下列要 求中的3项,得3分;满足4项,得5分: 1建筑内至少兼容3种面向社会的公共服务功能; 2建筑向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的公共活动空间; 3场地不封闭或场地内步行公共通道向社会开放; 4场地内设置人行天桥或地道。 7.2.5合理设置健身场地和空间,评价总分值为6分,应按下 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场地内设置宽度不小于1.25m的专用健身慢行道,健身 慢行道长度不少于用地红线周长的1/4且不小于100m,得2分; 2室内健身空间的面积不少于地上建筑面积的0.3%或不 少于300m²,得2分; 3设置便于健身步行的楼梯间,得2分
7.2.3合理设置停车设施,评价总分值为5分,应按下列规则 分别评分并累计: 1采用机械式停车设施,得2分; 2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车位数占总车位数的比例不低于 10%,得1分;不低于15%,得3分。 7.2.4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评价总分值为5分,满足下列要 求中的3项,得3分;满足4项,得5分: 1建筑内至少兼容3种面向社会的公共服务功能; 2建筑向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的公共活动空间; 3场地不封闭或场地内步行公共通道向社会开放; 4场地内设置人行天桥或地道
7.2.3合理设置停车设施,评价总分值为5分,应按下列规则
1采用机械式停车设施,得2分; 2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车位数占总车位数的比例不低于 10%,得1分;不低于15%,得3分。
充分保护或修复场地生态环境,合理布局建筑及景观,
7.2.6充分保护或修复场地生态环境,合理布局建
2.7规划场地地表和屋面雨水径流,对场地雨水实施外排 控制,评价总分值为6分。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55% 3分;达到 70%,得 6 分
7.2.8充分利用场地空间设置绿化用地,评价总分值为
7.2.9室外吸烟区位置布局合理,评价总分值为6分,应按下 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室外吸烟区布置在建筑主出入口的主导风的下风向,与 所有建筑出人口、新风进气口和可开启窗扇的距离不少于8m,
7.2.11场地内的环境噪声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 准》GB3096的有关规定,评价总分值为6分,应按下列规则 评分: 1环境噪声值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中对应的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得4分。 2环境噪声值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中对应的高一等级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得6分。 7.2.12建筑设计避免产生光污染,评价总分值为6分,应按 表7.2.12的规则评分。
表7.2.12建筑光污染控制评分规
7.2.13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
2夜景照明在建筑立面和标识面产生的平均亮度不大于规 定值,得3分。 7.2.14场地内风环境有利于室外行走、活动舒适,评价总分值 为6分,应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在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按下列规则分 别评分并累计: 1)不增加周边建筑的无风区、周边户外休息区的涡旋区 以及因风速引起的安全问题,得2分; 2)场地内人活动区不出现涡旋或无风区,得2分; 2在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建筑物周围人行区距地 高1.5m处风速小于5m/s,户外休息区风速小于2m/s,室外风 速放大系数小于2,得2分。 7.2.15采取措施降低热岛强度,评价总分值为6分,应按下列 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场地中处于建筑阴影区外的步道、游憩场、庭院、广场 等室外活动场地设有乔木、花架等遮阴措施的面积比例,达到 10%,得2分;达到20%,得3分; 2场地中处于建筑阴影区外的机动车道,路面太阳辐射反 射系数不小于0.4或设有遮阴面积较大的行道树的路段长度超过 70%,得3分。
8.2.1设置建筑能源管理系统,实现分类、分项、分级实时连 续监测、数据分析和管理、运行监控等功能,数据采集间隔不应 大于15min,监测数据存储时间不少于1年,评价分值为8分。 8.2.2设置用水远传计量系统,评价总分值为8分,应按下列 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续监测、数据分析和管理、运行监控等功能,数据采集间隔不应
度的实时监测,数据采集间隔不应大于30min,监测数据 少于1年,评价分值为7分。
动调节控制面积比例不低于60%,评价总分值10分,应 8. 2. 6的规则评分。
表8.2.6照明自动调节控制评分规则
8.2.7设置合理的智能化服务系统,评价总分值为10分,应按
2.7设置合理的智能化服务系统,评价总分值为10分,应 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具有电梯智能客流管理、智能照明控制、安全疏散引
环境监测显示、建筑设备控制、工作生活服务等至少4种类型的 服务功能,得4分; 2具有远程控制的功能,得3分; 3具有接人智慧城市(城区、社区)的功能,得3分。 8.2.8具备智能化的标识引导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并正常运 行,评价总分值为10分,应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室内公共区域具备智能化的标识引导系统,并正常运行, 得5分; 2停车场(库)具备智能引导和信息管理系统,并正常运 行,得5分。
8.2.9实施能源资源管理激励机制,管理业绩与节约能源资源、 提高经济效益挂钩,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评价总分值为5分,应 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物业管理机构的工作考核体系中包含节能和节水绩效考 核激励机制,得2分; 2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得1分; 3达到现行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 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要求,得2分。 8.2.10建立绿色教育宣传和实践机制,编制绿色设施使用手 册,形成良好的绿色氛围,并定期开展使用者满意度调查,评价 总分值为6分,应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绿色建筑技术宣传、绿色生活引 导,灾害应急演练等绿色教育宣传和实践活动,并有活动记录, 得2分; 2具有绿色生活展示、体验或交流分享平台,并向使用者 提供绿色设施使用手册DBJ50∕T-339-2019 装配式叠合剪力墙结构技术标准,得1分; 3每年开展1次针对建筑绿色性能的使用者满意度调查,
且根据调查结果制定改进措施并实施、公示,得3分。
8.2.11建筑平均日用水量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 计标准》GB50555中节水用水定额的要求,评价总分值为4分, 应按下列规则评分: 1平均日用水量大于节水用水定额的平均值、不大于上限 值,得2分。 2平均日用水量大于节水用水定额下限值、不大于平均值 得3分。
8.2.12定期对建筑运营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并运行优化湖南省农村公路提质改造技术指南 2016年,评价总
分值为10分,应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制定绿色建筑运营效果评估技术方案和计划,得2分; 2定期巡查、调整公共设施设备,具有检查、调试、运行、 标定的记录,且记录完整,得3分; 3定期开展节能诊断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优化方案 并实施,得3分; 4定期对各类用水水质进行检测、公示,得2分。 8.2.13设置物业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完备,记录数据完整,评价 分值为5分。
9.1.1充分采用被动式设计与高效用能设备,通过精细化高效 运行管理,实现建筑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电梯系统的能耗 降低,评价总分值为20分,应按下列规则评分: 1能耗相比国家相关建筑节能标准降低20%或建筑综合运 行能耗同比降低10%的,得5分。 2能耗相比国家相关建筑节能标准降低30%或建筑综合运 行能耗同比降低15%的,得10分。 3能耗相比国家相关建筑节能标准降低40%或建筑综合运 行能耗同比降低20%的,得20分。 9.1.2建筑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时采用空气质量预评估方法合理 控制甲醛、总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或运行阶段建筑室内空气中 的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可吸入颗粒物等污染物 浓度比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规定限 值降低30%,评价分值为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