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规范(试行)(自然资源部2021年3月).pdf

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规范(试行)(自然资源部2021年3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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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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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规范(试行)(自然资源部2021年3月).pdf简介:

"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规范(试行)",是由中国自然资源部在2021年3月发布的一份试行文件。这份规范主要是针对市级层面的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制图要求和标准,旨在提供一套详细的指导原则,以确保规划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一致性。

该规范涵盖了国土空间规划图纸的制作、内容展示、数据管理、图例符号、图面布局等多个方面,对地图的比例尺、图层划分、数据更新、环境保护等内容有明确的规定。它旨在提高规划工作的可视化表达,便于决策者、专业人员和公众理解和使用,同时也是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标准化、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这是一份试行文件,可能还存在修订和完善的空间,反映了自然资源部对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最新认识和实践。对于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来说,理解和遵守这份规范至关重要,以确保规划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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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图件的合并与拆分

2.3.1图纸合并。同种专题或不同专题内容的现状图件和规划 图件,在不影响内容识别的前提下,可合并绘制。 2.3.2图纸拆分。综合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综合防灾减灾规 划等图件,可根据实际需要按不同专题内容拆分绘制,

本规范涉及的所有图件应包括以下基础地理要素: 2.4.1行政界线。制图区域内表达到区(县)或乡(镇)行政 界线,制图区域外表达到省、市或区(县)行政界线。边境城市应 注明国境线

2.4.2政府驻地。制图区域内表达到区(县)或乡(镇)级政 府驻地,制图区域外表达到省、市或区(县)级政府驻地。 2.4.3高程特征点。包括制图区域内重要的山脉、山峰、山隘 等,宜标注名称和高程值。 2.4.4等高线和等深线。高程、高差对国土空间有较大影响的 地区可添加等高线DB13∕T 2355-2016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专用砂浆,水底地势对国土空间有影响的地区可添加等深 线。 2.4.5其他地物。根据区域情况可选择表达水系、海岸线等其 他重要地物,图式可参考地形图相关规范予以表达。

本规范涉及的所有图件应包括以下注记: 2.5.1 主要注记内容: 1)市(地)、县(区)、乡(镇)政府驻地名称。 2)铁路站场、民用机场、港口码头、公路与铁路(及其不 同方向的通达地名)名称。 3)重大水利设施名称。 4)河流、湖泊、水库、干渠、海域的名称。 5)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的名称。 6)其他重要地物名称。

)汉学:优先采用宋体,可选用黑体、楷体、仿宋、隶书

2)英文和数字:优先采用TimesNewRoman,可选用Arial Black。 2.5.3不同图形文件内同类型注记的字体、大小应保持一致。 2.5.4底图要素中的注记文字宜以灰色、白色为主,并应与必 选要素、可选要素的注记文字在颜色、大小等方面有明显区别。涉 海要素表达参照相关规定

2.6.1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件的图幅配置内容包括:图 名、图廓、指北针与风玫瑰图、比例尺、图例、署名和制图日期 图幅配置可参见附录A。 2.6.2图名。图名宜位于图廓外上方,包括规划名称、主题名 称,汉字采用黑体,英文和数字采用TimesNewRoman, 2.6.3图廓。图廓由外图廓和内图廓构成,外图廓用粗实线绘 制,内图廓用细实线绘制。 2.6.4指北针与风玫瑰图。指北针与风玫瑰图可绘制在图幅内 右上角或左上角,有风向资料的地区采用16方或8方向风向玫 瑰图,其他地区采用指北针式样。 2.6.5比例尺。比例尺可选用直线比例尺,比例尺总长度宜为 图廓宽度的1/10。 2.6.6图例。图例由图形(线条、色块或符号)和文字构成 宜绘制在图廓下方。

2.6.7署名和制图日期。图件应署规划编制单位的止式名称和 编制日期,注于图廓外左下角或右下角

2.7.1图纸要素包括底图要素、主要表达内容必选要素和主要 表达内容可选要素(以下简称必选要素和可选要素)。 2.7.2底图要素一般包括制图区域的行政边界要素、自然地理 要素、交通要素、用地和分区要素。各类要素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行政边界要素。 一市域底图应表达区(县)级及以上行政界线和政府驻地, 制图区域行政界线的晕线、涉海城市还应包括海岸线和市辖海域 一中心城区底图应表达乡(镇)级及以上行政界线和政府驻 地、制图区域行政界线的晕线、涉海城市还应包括海岸线和市辖海 域。 2)自然地理要素应包括山体、水系。 3)交通要素。 一一除市域、中心城区国土空间用地用海现状图外,其他现 状图纸底图应表达现状的机场、铁路及站场、城际轨道、港口码头 公路、城镇骨十路网,不同设施可选择性分类表达,可用相同用地 叠加不同符号表达。 一一除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图、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中 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规划图外,其他规

划图纸底图应表达现状和规划的机场、铁路及站场、城际轨道、港 口码头、公路、城镇骨十路网,不同设施可选择性分类表达,可用 相同用地叠加不同符号表达。 4)用地和分区要素。 一一除市域、中心城区国土空间用地用海现状图外,其他现 伏图纸底图应表达现状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区域基础设 施用地、其他建设用地)。 一除市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图、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外,其他规划图纸底图应表达城镇发 展区,有条件的城市宜增加表达村庄建设区。 2.7.3必选要素。制图区域内如有本规范确定的必选要素,则 应按规定进行表达。 2.7.4可选要素。本规范确定的可选要素宜有选择地表达,也 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其他要素。

3.1市域国土空间用地用海现状图

.1.1必选要素,应包括: 1) 耕地。 2)园地。 3)林地。 4) 草地。 5) 湿地。 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7)居住用地。 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9)商业服务业用地。 10)工矿用地,宜细化表达采矿用地、盐田用地。 11)仓储用地。 12)交通运输用地,宜细化表达铁路用地、轨道交通用地 公路用地、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 13)公用设施用地,宜细化表达水工设施用地、干渠, 14)绿地与开敲空间用地。 15)特殊用地。 16)陆地水域

17)渔业用海。 18)工矿通信用海。 19)交通运输用海。 20)游憩用海。 21)特殊用海。 22)其他土地,宜细化表达空闲地。 23)其他海域。 其中,为表达市域空间关系,可将现状机场、铁路及站场、 成际轨道、港口码头、公路、城镇骨干路网等重要结构性交通要素 叠加在用地要素上。 3.1.2可选要素,可包括: 1)根据实际情况,可结合专项细化调查进一步细分用地分类 可细化表达至符合《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 指南(试行)》规定的二级类或三级类。 2)根据实际情况,可按照《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 (试行)》附表D.2市域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表,将城镇和村庄 范围内的有关用地归并表达为城镇和村庄用地 3)中心城区范围、历史文化保护线等要素

3.2中心城区国土空间用地用海现状图

3.2.1必选要素,应包括: 1) 耕地。

3.2.1必选要素,应包括: 1) 耕地。

2)园地。 3)林地。 4)草地。 5)湿地。 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7)居住用地,应细化表达城镇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 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应细化表达机关团体用地、 科研用地、文化用地、教育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 用地、社会福利用地。 9)商业服务业用地。 10)工矿用地,应细化表达工业用地、采矿用地、盐由用 地。其中,三类工业用地宜增加符号表达。 11)仓储用地,宜细化表达物流仓储用地、储备库用地。 其中,三类物流仓储用地宜增加符号表达。 12)交通运输用地,宜细化表达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机 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城市轨道交通 用地、城镇道路用地、交通场站用地、其他交通设施用 地。

12)交通运输用地,宜细化表达铁路用地、公路用地

13)公用设施用地,宜细化表达供水用地、排水用地、

电用地、供燃气用地、供热用地、通信用地、邮政用地、 广播电视设施用地、环卫用地、消防用地、王渠、水工

设施用地和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14)绿地与开敲空间用地,应细化表达公园绿地、防护绿 地、广场用地。 15)特殊用地。 16)陆地水域。 17)渔业用海。 18)工矿通信用海。 19)交通运输用海。 20)游憩用海。 21)特殊用海。 22)其他土地,宜细化表达空闲地。 23)其他海域。 3.2.2可选要素,可包括: 1)根据实际情况,可结合专项细化调查进一步细分用地分类: 细化表达至符合《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 南(试行》规定的二级类或三级类。 2)中心城区范围、历史文化保护线等要素

3.3市域自然保护地分布图

3.3.1必选要素,应包括: 1)国家公园。 2)自然保护区。

3.3.1必选要素,应包括: 1)国家公园。 2)自然保护区。

3)自然公园。 3.3.2可选要素。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世界自然遗产、世界 自然文化双遗产等要素。

3.4市域历史文化遗存分布图

3.4.1必选要素,应包括: 1)世界遗产。 2)省级(含)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应分级表达。 3)省级(含)以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 历史文化街区,应分级表达。 3.4.2可选要素。可根据实际情况,表达其他历史文化遗产类 的分布情况YD/T 1363.6-2015标准下载,可增设市(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未定级不可 动文物、地下文物理藏区、水下文物保护区、历史建筑、历史地 、历史城区、工业遗产、农业遗产、水利遗产、文化线路、风景 胜区、山水形胜等要素。

3.5市域自然灾害风险分布图

3.5.1必选要素。根据实际情况,标明本地常发自然灾害类型 分布点或分区,如地震、地面塌陷、山体崩塌等。 3.5.2可选要素。可根据本地常见自然灾害,提出覆盖制图区 域全域的自然灾害风险等级综合评估分区,如低风险区、中风险区、 高风险区。

4.1市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

4.1.1必选要素,应包括: 1)城镇开发边界。 2)永久基本农田。 3)生态保护红线。 4.1.2可选要素。 1)历史文化保护线。 2)洪涝风险控制线。 3)矿产资源控制线。 1.2市域生态系统保护规划图 4.2.1必选要素,应包括: 1)生态保护红线。 2)生态廊道。 3)自然保护地。 4)风景名胜区。 5)重要湖泊、湿地。 6)其他生态重要和敏感地区。 7)市级(含)以上等级公园。 8)主干河道。

4.2市域生态系统保护规划图

4.2.2可选要素。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生态保育区、生物多 样性保护区、主干绿道等要素。

4.2.2可选要系。可根据实际情况JC 514.2-1993 铸石制品 铸石直管,增设生态保育区、生物多 样性保护区、主干绿道等要素。 4.3市域农(牧)业空间规划图 4.3.1必选要素,应包括: 1)优质集中耕地。 2)优质集中牧草地。 3)海水增养殖区。 4.3.2可选要素。可根据本地农业生产特征,增设粮食生产功 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生产分区、 都市农产品基地、海洋牧场、退耕及耕地后备资源分布区、高标准 农田建设整治提升重点区域等要素

4.4市域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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