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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pdf简介:
"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pdf" 是一份关于城市停车设施规划的专业指导文件。它通常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背景与目标:介绍城市交通发展现状、停车需求分析,以及停车设施规划的目的,如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提高交通效率等。
2. 规划原则:提出科学合理、适度超前、经济实用、绿色环保等原则,以指导停车设施的规划布局。
3. 规划内容:涵盖停车场的选址、规模、类型(如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路边停车带等)、停车设施与周边交通设施的衔接等。
4. 技术标准:包括停车设施的设计标准、施工规范、运营管理要求等,以保证停车设施的建设和使用质量。
5. 案例分析:可能包含国内外成功或失败的案例,供规划者参考和学习。
6. 实施与监督:指导停车设施规划的实施步骤、监管机制以及后期评估与调整方法。
这份导则对于城市管理者、规划师、建筑师和交通工程师来说,是一份非常重要的参考资料,旨在帮助他们制定出科学、高效的城市停车设施规划策略。
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pdf部分内容预览:
式中:一一第k条路段提供停车位数量(个); K一一该地区允许设置路内停车位的路段数(条)。 3平均停车时间t是衡量停车场运营效率的基本指标之一,平均停车时间可按下 列公式计算:
式中:t,一一第j辆车的停放时间(h) N一一调查期间停车场内实际停车数(辆)。 4车位周转率β反映停车场平均每个停车位被使用的次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S一一调查期间停车数量(辆): Ci一一停车场提供的停车位数(个)。 5停车场利用率(%),停车场内的停车位使用情况,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i一一第l辆车停放时间(min); T一一调查时间长度(min); Cp一一停车场的停车位数量(个)。 6停车集中指数表示某一时刻停车场内车辆停放的拥挤程度,分为高峰小时停 集中指数和平均停车集中指数GB∕T 26899-2011 结构用集成材,高峰小时停车集中指数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N;一一停车高峰小时停车场内停放车辆的数量(辆); Cp一一停车场的停车位数量(个)。 平均停车集中指数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S一一多次调查所得实际停车总量(辆):
X一一观测次数。 7停车供需缺口是指一定区域范围内实际停车总量(包括合法停车和违法停车) 与现状停车位数量的差值,应“分区、分类、分时”差别化计算,
X一一观测次数。 7停车供需缺口是指一定区域范围内实际停车总量(包括合法停车和违法停车) 与现状停车位数量的差值,应“分区、分类、分时”差别化计算,
附录二:出行车位需求预测方汽
出行车位需求预测方法包括经验借鉴法、用地类别法、机动车出行分布法等。 1经验借鉴法通过借鉴类似城市的机动车拥有量与停车泊位之间的关系来估算 出行车位需求。
式中:一一出行车位需求占机动车保有量比例,天城市及以上规模城市通常为 10%~30%,其他等级城市可以酌情提高。 2用地类别法是通过调查现状不同区域、不同用地性质单位建筑面积停车需求生 率和停车位周转率等参数,根据规划交通设施服务水平和交通政策做必要调整后 依据用地规划指标来估算出行车位需求,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D,=ZZA,S, /β
式中:A一一第i个停车分区第j类用地性质单位建筑面积停车需求生成率(辆/ 万m²); Si一一第i个停车分区第j类用地性质的建筑面积(万m"): β;一一第i个停车分区第j类用地性质的停车位周转率。 3机动车出行分布法是通过城市交通规模来预测机动车出行矩阵,结合机动 左高格小时系新和和动车
式中:A,一一第i个停车分区第j类用地性质单位建筑面积停车需求生成 万m²);
3机动车出行分布法是通过城市交通规模来预测机动车出行矩阵,结合机动 车高峰小时系数和机动车即停即离比例等参数,估算出行车位需求,可按下列计算公 式计算:
式中:A一一第i个停车分区吸引的机动车数量(辆); xi一一第i个停车分区机动车即停即离比例;
一)北京(2015年)
三:国内部分城市建筑物配建停
1北京市新建改建居住项目配建机动车停
通道设置停车位,地面停车率(小汽车地面单层停车位与居住户数地比率)按不大于10%控制。 (7)建筑物配建停车场需设置机械停车设备的,居住类建筑其机械停车泊位数不得超过停车泊位总数的90%。 采用二层升降式或二层升降横移式机械停车设备的停车设施,其净空高度不得低于3.8米。 (8)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应设置无障碍车位。 (9)建筑物配建停车场需设置机械停车设备的,机械停车泊位数不得超过停车泊位总数的90%。采用二层升 降式或二层升降横移式机械停车设备的,停车场净空不得低于3.8米。 (10)市政府审批的重点功能区,当规划平均容积率大于2.0时,公建类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指标建可按照上 级别分区管理。 (11)距离轨道交通站点出入口500米内的公建类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指标可按照上一级别分区管理,
【二)上海(2014年)
【二)上海(2014年
CJ∕T 435-2013 燃气用铝合金衬塑复合管材及管件附表3.3上海市停车配建指标
(三)广州(2007年)表3.4广州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指标建筑机动车物类分类(等级)计算单位其他类型停车泊位A区B区型泊/100m商品房、自建住房0.5~0.80.7~1.0·每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设置1建筑面积个出租车上落客泊位;超过20万平方泊/100m²经济适应房0.30. 4米建筑面积时,超出部分每3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类泊/100m²建筑面积设置1个出租车上落客泊位。廉租房0. 20. 3大型居住区应结合出入口分散布置出建筑面积租车上落客泊位,每处不宜超过10个泊/100m²宿舍0.2~0.30.4泊位。建筑面积·每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设置1个装卸货泊位。泊/100m²·每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设置1酒店、宾馆0.3~0.40. 5宾馆建筑面积个出租车上落客泊位。类·每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设置1个旅游巴士停车位。泊/100m招待所0.1~0.12建筑面积0. 15·应设置1个出租车上落客泊位。泊/100m²行政办公0.6~0.81. 2建筑面积·每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设置1办公商泊/100m²S建>15000m²0.5~0.6个装卸货泊位。0. 9类务建筑面积·每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设置1办泊/100m²个出租车上落客泊位。S建≤15000m²0.6~0.7建筑面积1. 0公·每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设置1个泊/100m装卸货泊位。商场、配套商业设施建筑面积0.5~0.60.8·每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设置1个出租车上落客泊位。·每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设置1个商业泊/100m²装卸货泊位。批发交易市场0.8~1.2类建筑面积1. 5·每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设置1个出租车上落客泊位。·每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设置1个泊/100m装卸货泊位。大型仓储式超市1.0~1.52. 5建筑面积·每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设置1个出租车上落客泊位。32
建筑机动车物类分类(等级)计算单位其他类型停车泊位A区B区型·每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设置1泊/100m²个装卸货泊位。疗养院0.3~0.50. 5建筑面积·每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设置1个出租车上落客泊位。泊/100m²·每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A区)或小学0.1~0.150. 15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B区)应设置1个出租车上落客泊位。泊/100m·应设置1~3个学校巴士上落客车位。中学0.1~0.150.15学校建筑面积·小学应设置3~5个接送学生临时车类位。·每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设置1泊/100m个出租车上落客泊位。大、中专院校0.5~0.8建筑面积0. 8·每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应设置1个学校巴士上落客车位。·每10000平方米占地面积应设置1泊/10000个出租车上落客泊位。文物古迹、主题公园m占地面4~812~15·每10000平方米占地面积应设置1积个旅游巴士上落客车位。·每20000平方米占地面积应设置1个出租车上落客泊位;超过20万平方游览米占地面积时,超出部分每5万平方米类泊/10000占地面积设置1个出租车上落客泊位。一般性城市公园、风m占地面1~24~6?每10000平方米占地面积应设置1景区积个旅游巴士上落客车位;超过20万平方米占地面积时,超出部分每3万平方米占地面积设置1个旅游巴士上落客泊位。泊/1000名汽车站设计旅客2~34容量·每400名设计旅客容量应设置1个出交通泊/1000名租车上落客泊位。枢纽客运码头设计旅客5~88类容量般站泊/100名0. 2轨道交通换乘站远期高峰0. 3·设置1~2个出租车上落客泊位。车站枢纽站小时旅客0. 4工业泊/100m²·(或)每100名职工应设置20个非工业厂房0.1~0.2仓储0. 2建筑面积机动车位。34
注:(1)表中“建筑面积”
(2)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指政府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包括政策性租赁住房),但 不包括两限商品住房和部队、企事业单位自建住房等。 (3)新建学校按全部教学行政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包括宿舍)计算配套停车位数量,改扩建学校按新增教学 行政用房的建筑面积计算配套停车位数量。 (4)展览馆、体育场馆、游览场所、交通枢纽、工业仓储及对交通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的设置停车位数量应 根据专项规划设计或交通研究决定配建车位数(表中为参考指标)。 根据具体条件灵活设置
(2)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指政府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包括政策性租赁住房)北京丽高别墅(中国建筑科研院),但 不包括两限商品住房和部队、企事业单位自建住房等。 (3)新建学校按全部教学行政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包括宿舍)计算配套停车位数量,改扩建学校按新增教学 行政用房的建筑面积计算配套停车位数量。 (4)展览馆、体育场馆、游览场所、交通枢纽、工业仓储及对交通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的设置停车位数量应 根据专项规划设计或交通研究决定配建车位数(表中为参考指标)。 遇特情况 据具体条件灵洁设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