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1079.2-2021 湖北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 第2部分:教育机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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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2/T 1079.2-2021 湖北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 第2部分:教育机构.pdf简介:

"DB42/T 1079.2-2021" 是湖北省的一项地方标准,全称为《湖北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 第2部分:教育机构》,该标准主要针对湖北省内的教育机构(如学校、大学、职业院校等)设定能源消耗的限额。这份标准旨在促进教育机构的节能减排,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手段,设定合理的能源使用上限,以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费,实现可持续发展。

该标准可能包括了具体的能耗指标,例如电力、水、燃气等各类能源的使用定额,同时也可能包含了节能技术的推广、能效管理的要求,以及鼓励教育机构采用环保设备和实践环保行为的规定。通过执行这个标准,湖北省可以推动教育机构在日常运营中更加注重能源效率,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以符合国家的环保政策和绿色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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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2/T1079.22021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能耗定额指标, 统计范围. 计算方法 能耗定额指标修正 教育机构能耗定额的执行 节能管理与技术管理 附录A(资料性) 常用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能耗定额指标高层筏板基础民用建筑投标类施工组织设计, 统计范围. 计算方法 能耗定额指标修正 教育机构能耗定额的执行 节能管理与技术管理 附录A(资料性) 常用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DB42/T 1079. 2202

DB42/TXXXX

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DB42/T1079.22021

湖北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 第2部分:教育机构

湖北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

本文件确立了湖北省教育机构综合能耗、电耗的计算方法,并规定了能耗定额的要求及节能管理与 技术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内教育机构使用过程中 能源消耗量的计算、考核及对新建项目的能耗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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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secondarytechnicalvocationalschoo 青年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

4.1.1教育机构能耗定额指标按教育机构类型划分为高等教育能耗指标、中等教育能耗指标 育能耗指标以及学前教育能耗指标, 4.1.2教育机构能耗指标实测值或修正值不应超过本文件中表1给出的能耗定额约束值

4.2教育机构综合能耗、电耗定额

教育机构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人均综合能耗定额值应符合表1的要求,单位建筑面积 考表1执行。

表1教育机构综合能耗、电耗指标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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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耗统计应以年度为周期,宜采用自然年作为一个统计周期,统计口径与统计部门保持一致

5.2教育机构综合能耗统计范围

教育机构综合能耗的统计范围是在统计报告期内(一般为一年),统计对象在教学、管理、科研、 实训及生活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包括一次能源(原煤、天然气)和二次能源(电力、蒸 汽、液化石油气、汽油、柴油等)。能源的低位热值应以实测为准,若无条件实测,见本文件附录A, 通过热值折算为标准煤,再进行综合计算得到能源消耗值,

5.3教育机构电力消耗统计范围

教育机构电力消耗的统计范围是在统计报告期内(一般为一年),统计对象在教学、管理、科研、 实训及生活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电力

5.4.1能耗统计范围不包括家属区、教师宿舍区、对外出租区等非教学/科研区,也不包括对外开发的 游泳池、健身中心、医院等场所。 5.4.2教育机构中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特殊用途的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所产生的能源消耗可 从总能源消耗中扣除。

5.5教育机构建筑面积的统计范围

5.1教育机构建筑面积的统计按GB/T50353的规定进行计算。 5.2在计算教育机构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电耗时,计入教育机构的建筑面 源使用量的统计范围保持一致,没有计入能源统计范围的区域,该区域的建筑面积也应从相应的 积统计范围中扣除。

5.6教育机构总用能人数的范围统计

教育机构用能人数的统计范围在统计报告期内(以年为单位)的在岗在编人员和长期聘(借)用的 编外人员和工勤人员,及登记在校的全日制学员等日平均用能人数,没有计入能源统计范畴的区域,该 区域内的人员数量也应相应的从人员统计范围中扣除。

5.1教育机构综合能耗等于统计期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与该类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的乘积之

1教育机构综合能耗等于统计期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与该类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的买 ,按式(1)进行计算。

E 教育机构统计期内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年(kgce/a); n 教育机构消耗的能源种类; ei 教育机构统计期内消耗的第i种能源的实物量,单位为实物量的单位; 第i种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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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教育机构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等于统计期内学校综合能耗与其建筑面积的比值,按式(2)进行 计算。

Em一—教育机构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平方米年(kgce/m·a); M一一教育机构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 注:计算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时,车辆能源消费不计入在内。 5.3教育机构单位建筑面积电耗等于统计期内学校电力消耗量与其建筑面积的比值,按式(3) 意

Emd = Ea/M

Er——教育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人年(kgce/per·a) ? 一教育机构统计期内用能总人数

Erz =E/N..

当教育机构实际使用情况超出下列规定指标时,可对能耗指标实测值进行修正: a)高等教育的人均建筑面积(S)为53m/per,年使用时间(T。)为4600h/a; b)中等教育: 1)中等职业学校人均建筑面积(S)为30m/per,年使用时间(T。)为3880h/a; 2)乡镇高级中学人均建筑面积(So)为30m²/per,市县高级中学人均建筑面积(So)为25 m/per,年使用时间(T)均为3360h/a。 c)初等教育: 1)乡镇初级中学人均建筑面积(Ss)为25㎡/per,市县初级中学人均建筑面积(S.)为20 m/per,年使用时间(T。)均为1750ha; 2)乡镇完全小学人均建筑面积(S。)为20m/per,市县完全小学人均建筑面积(S.)为15 m/per,年使用时间(T。)均为1540h/a; 3)乡镇中心学校人均建筑面积(S。)为25m²/per,年使用时间(T。)为1650h/a。 d)学前教育的人均建筑面积(So)为33m²/per,年使用时间(T。)为1880h/a。 注:修正时,若无实际影响因素,则其修正公式中各影响因素的实际默认值与7.1中约定的基准值保持一致

7.2教育机构能耗指标修正公式

7.2.1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修正值按式(5)进行计算

7.2.1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修正值按式(5)进行计算

mz×(0.3+0.7)×(0.7+0.3) ......

DB42/T1079.22021

El.n——教育机构单位建筑面积电耗指标实测值的修正值; End教育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指标实测值。 7.2.3人均综合能耗修正值按式(7)进行计算:

E2, rz 一教育机构人均综合能耗指标实测值的修正值; Erz 一教育机构人均综合能耗指标实测值,

8教育机构能耗定额的执行

nd = Emd × (0.3 + 0.7 T) × (0.7 + 0.3 ). . . .

E2,rz = Erz × (0.22 + 0.78) × (0.78 + 0.22). . . . . .. . . ..

教育机构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人均综合能耗的实测值或修正值不应超过本文件中表1给出的能 耗定额约束值,宜小于能耗定额基准值、达到能耗指标引导值,单位建筑面积电耗可参考本文件表1执 行。

9.2.1充分利用自然通风降温。 9.2.2室内温度在冬季不应高于20℃,夏季不应低于26℃。 9.2.3室内照度和照明时间应根据教育机构使用需求和自然采光状况进行调节!

DB37∕T 5047-2015 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9.2.1充分利用自然通风降温

DB42/T 1079.2—2021

9.2.4定期对用能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工作,提高设备的能源利用率。 9.2.5优化用能系统运行策略,优先使用和启动可再生能源系统。 9.2.6在增加设备或技术改造时,在保证使用要求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低能耗、低排放的先进设备和 技术。

定期对用能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工作,提高设备的能源利用率。 优化用能系统运行策略,优先使用和启动可再生能源系统。 在增加设备或技术改造时,在保证使用要求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低能耗、低排放的先进设备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附录A (资料性) 常用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常用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见表A.1

DB42/T1079.22021

表A.1常用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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