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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AEE 026-2020 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pdf简介:
"T/CAEE 026-2020 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pdf" 是一个关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设计的国家标准。"T"代表推荐性国家标准,"CAEE"是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的英文缩写,"026-2020"是标准的编号,表明这是2020年发布的第26号标准。这个规范详细规定了电动汽车充电站(包括公共充电站、专用充电站等)及充电桩的设计要求、技术参数、安全规定、施工安装、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标准和指南。
该规范旨在确保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与运营能够满足安全、高效、可靠和环保的要求,以推动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促进能源的可持续利用。它涵盖了充电设施的选址、布局、设备选型、电气设计、通信网络、智能管理系统等方面,是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重要参考依据。
T/CAEE 026-2020 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电动汽车ElectricVehicle(Ev) 用于在道路上使用,由电动机驱动的汽车,电动机的动力电源源于可充电电池或其他易携带 储的设备。不包括室内电动车、有轨电车、无轨电车和工业载重电动车等车辆。
充电机效率Charging Efficiency
充电机的直流输出功率与交流输入有功功率之比。
脉波数PulseNumber 在一个基波周期内,换流器的换相次数。
GB 31893-2015 水泥中水溶性铬(Ⅵ)的限量及测定方法谐波含有率HarmonicRatio(HR) 周期性交流量中含有的第h次谐波分量方均根值与基波分量方均根值之比(用百分数表示) 3.17 总谐波畸变率TotalHarmonicRatio(THD) 周期性交流量中谐波分量方均根值与其基波分量方
a)充电站和充电桩设计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节能环保政策,做到技术先进 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使用便利。 b)充电站和充电桩设计应立足电动汽车产业的技术现状,同时兼顾未来发展,做到远近结合、适度 超前,并留有发展余地。 c)充电站及充电桩的设计应积极采用节能、环保、免维护或少维护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 d)充电站选址应符合本地市政府关于该市电动汽车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做到统一规划、统筹安排 逐步实施。 e)充电站、充电桩的规划、选址,应与配电网现状和近远期规划相结合,与配电网的供电能力相适 应。
g)充电站建设前期,应开展对充电站的环境和安全评价。
5.1充电站组成和功能
a)充电站主要由行车道、充电区、供配电设施、充电装置、监控装置等组成。公共充电站还应包 括营业场所。 b)具有电池更换功能的充电站应包括备用电池存储,电池更换的设施及场所。 c)充电站供配电设施由高压开关柜、变压器、低压开关柜及其电力、控制线路等组成。 d)充电站的基本功能应包括供配电、充电、监控、计量和通信。扩展功能包括计费
a)公共充电站:为社会电动汽车服务的充电站; b)专用充电站:为特定范围的专用电动汽车设置的充电站
a)公共充电站:宜按照社会使用的电动汽车类型进行配置; b)专用充电站:宜按照相应使用的电动汽车类型进行配置; c)站内充电区停车位占地面积宜按电动汽车类型进行布置
5. 5. 1 一般要求
b)充电区的入口和出口应至少有两条车道与站外道路连接,充电站应设置缓冲距离或缓冲地带便于 电动汽车的停发和进出 c)充电区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转弯半径按照电动汽车类型确定 且不宜小于9m;道路坡度不应大于6%,且坡向站外。 d)充电设施应靠近充电区停车位设置,电动汽车在停车位充电时不应妨碍站内其他车辆的充电与通 丁。 e)充电区应考虑安装防雨设施,以保护站内充电设施、方便进站充电的电动汽车驾乘人员,
5. 5. 2 电气要求
5.6充电桩组成和功能
a)充电桩由桩体、电气模块、计量模块等部分组成。 b)充电桩包括交流充电桩和直流充电桩。 c)充电桩通常以成组的型式进行设置,以提高其利用率。 d)充电桩基本功能为供电或充电、计量和通信,扩展功能为计费
a)交流充电桩为车载充电机提供交流电能,直流充电桩为电动汽车电池组提供小容量直流电能。 b)新建建筑物、居住小区等场所的配建停车场,以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应设置供电动汽车停放的专 用停车区;已建建筑物、居住小区等场所的配建停车场以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宜通过技术改造措施,设 置供电动汽车停放的专用停车区。 c)办公、生产等场所的停车场宜根据该市电动汽车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按照停车位数量设置一定 比例的充电桩。 d)电动汽车专用停车区应设置靠近临近的配电站。 e)充电桩宜实行“一位一桩”,即一个电动汽车停车位设置一个充电桩,以便于使用和管理。 f)室外充电桩应安装在距地面至少200mm以上的基础上,其基础底座四周应采取封闭措施,防止 小动物从底部进入箱体,以满足防雨、防积水要求。 g)室外的充电桩外壳防护等级宜不低于IP54,其外壳宜选用绝缘材料,
6充电站和充电桩电气部分
a)属于二级电力用户的充电站宜由两回路中压供电电源供电,两回路中压供电电源宜引自不同变电 占, 也可引自同一变电站的不同母线段。每回供电线路应能满足100%用电负荷的供电要求。 b)属于三级电力用户的充电站由单回路中压供电电源供电。 c)用电设备在100kW以上充电站应采用10(20)kV电压等级供电。 d))用电设备的容量在100kW及以下的充电站,可采用380V电压等级供电。 e)交流充电桩应采用380V或220V电压等级供电。 f)直流充电桩应采用380V电压等级供电。
6.3主要电气设备选择
6. 3. 1 一般规定
6. 3. 1 一般规定
主要电气设备应选用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电气和电子设备应具有3C认 证标志。
6. 3. 2 变压器
a)变压器应采用节能环保型变压器。 b)在满足消防条件下,宜优先选用油浸式变压器。 c)单台变压器的额定容量不宜大于1600kVA。 d)装有两台及以上变压器的二级电力用户充电站,当其中任意一台变压器退出运行后,剩余的变压 器容量应能满足全部二级用电负荷的用电。 e)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采用移相式变压器。 f)属于三级电力用户的充电站,可选用两台绕组结线分别为Dyn11和Yyno的配电变压器,以 减小谐波对公用电网的影响。
6.4充电机和充电桩选择
a)充电站内的充电机宜选用室内型,以改善充电机的工作条件,减小外部环境对充电机的影响,便 于运行维护。 b)充电机应采用“一机一车”充电方式,即一台充电机在同一时间内,仅对同一辆电动汽车进行充 电。不应采用主从充电模式。 c))充电机应采用电缆下进线方式。 d)室外充电桩应采用电缆下进线方式。 e)室内充电桩应根据现场的情况,选用落地式或壁挂式。落地式充电桩宜采用电缆下进线方式, 壁挂式充电桩可采用下进线方式,也可采用侧进线方式。
a)中低压配电线路和控制线路宜采用铜芯导体。 b)中压电缆线路宜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类型,充电站内的低压电缆线路宜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或聚 氯乙烯绝缘类型,照明及插座线路宜选用聚氯乙烯绝缘护套电线。 c)移动式电气设备等经常弯移或有较高柔软性要求的回路,应使用橡皮绝缘等电缆。 d)低压电缆中性线截面应与相线截面相同。 e)低压直流供电回路,宜选用两芯电缆:也可选用两根单芯电缆。 f)用于三相负荷的电力电缆,其外护套宜采用钢带铠装类。用于单相负荷及直流负荷的电缆,其外 护套不应采用导磁性材料作为铠装。 g)低压电缆截面应满足最大电流工作时,导体能够满足载流量的要求,并应校验线路允许电压降, 以满足电气装置的正常工作状态,
7.1.2用电设备电压偏差
在正常运行情况下,用电设备端子处的电压偏差允许值,宜符合下列要求: a)充电机及其电气接口土5%。 b)充电桩± 5%。
在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频率偏差不得超过
7.3公用电网谐波限值要求
TB/T 3148-2017标准下载7.3.2谐波的抑制与改善措施:
a)降低谐波源的谐波含量。如增加整流器的脉动数、脉宽调制法、三相整流变压器采用Y/△或△ /Y接线法。 b)在谐波源处吸收谐波电流。如按照无源滤波器、有源滤波器、静止无功补偿装置、限制电容器 投入量等。 c)改善供电环境。如确保三相平衡、专门线路供电等。 改善谐波措施: a)通过增大单台充电机的滤波电感来降低单台充电机电流谐波总畸变率量; b)采用功率因数校正手段(PFC)来抑制或消除谐波电流: c)采用PWM整流器获得直流母线电压,为一台或多台充电机提供直流输入。 d)安装滤波器以抑制谐波电流。 e)根据负荷特点,合理配置无功补偿装置,在用户高峰负荷时使变压器高压侧功率因数不低于 0.95。
7.3.3公用电网谐波电压的限值(相电压)要求
表1公用电网谐波电压(相电压)的限值
充电站各场所照度标准见表3
表3充电站各场所照度标准
a)照明光源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 b)一般场所宜采用细管径直管形荧光灯,营业厅宜采用细管径直管形荧光灯、紧凑型荧光灯或小功 率的金属卤化物灯,不应采用白炽灯。空间较高的场所,宜采用金属卤化物或高压钠灯DB15/T 1819.2-2020 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道焊接接头超声相控阵检测技术规范 第2部分:电熔接头检测,也可采用大功 率细管径荧光灯。 c)直管形荧光灯应采用电子镇流器或节能型电感镇流器,金属卤化物或高压钠灯应采用节能型电感 镇流器。
a)照明种类有工作照明和疏散照明。 b)照明灯具布置时应满足各场所的工作、应急、标识等要求。 c))应急疏散照明的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d)充电室、变压器室、高低压配电室、监控室、营业厅和疏散通道应设置应急疏散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