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689-2013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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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689-2013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程.pdf简介:

"SL689-2013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程.pdf" 是一份关于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行业标准。"SL"通常代表"标准"(Standard),"689"可能是一个标准编号,"2013"表示该标准发布的时间。"村镇供水工程"是指为农村地区居民提供日常饮用水和生活用水的基础设施项目,"运行管理规程"则是对这类工程的运营、维护、监督和控制等方面制定的详细规则和指南。

这份规程可能包括了供水设施的日常维护方法,水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故障处理流程,以及如何进行经济效益和环境影响的评估等内容,目的是确保村镇供水工程的稳定、高效和安全运行,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由于它是一个标准文件,通常对相关部门、企业和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用于指导他们的工作实践。

SL689-2013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程.pdf部分内容预览:

2检查人孔、通气孔和溢流管是否保持完好,并及时清扫。 3池顶及周围不得堆放造成池内水质污染的物品和杂物; 池顶覆土绿化时,严禁使用肥料和农药。 4汛期应保持清水池和高位水池四周排水通畅,防止污染。 7.3.2清水池和高位水池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年至少清洗水池1次。 2在水池投运前、清洗后,应进行消毒,经检验合格后方 可使用。 3每月对阀门检修1次,每季度对长期开或关的阀门操作 1次,水位计或水尺检修1次 4电传水位计检修应根据其规定的校验周期进行;机械传 动水位计宜每年校对和检修1次。 5高位水池的防雷接地装置应每年检查1次,并检测接地 电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α。 6每1~2年对池内壁、池底、池顶、通气孔、伸缩缝和各 种管件检修1次,并检修阀门,铁件除锈涂漆。 7.3.3清水池和高位水池的大修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5年对池底、池顶、池壁伸缩缝和阀门等各种管件 进行全面检查修理,更换易损部件 2清水池和高位水池大修理后,应进行满水试验。 7.3.4水塔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限定水位区间内运行。 2 经常检查进水管、出水管、溢流管、排水管有无漏水、 损坏或堵塞以及塔身有无裂缝现象。 3·水塔周围保持环境卫生良好。 7.3.5 水塔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年清洗水箱1次。 2 在清洗水箱后、恢复运行前,进行消毒处理。 3 每月对水塔各种阀门和管道接头检修1次;经常开或关 的阀门,每月润滑保养1次;每月检修水位计或水尺1次。

4防雷接地装置检查和接地电阻检测,应符合7.3.2条的 规定。 5 汛期应保持水塔周围排水畅通,防止雨水冲刷水塔基础 6定期观测水塔基础的稳定。必要时应采取补救措施。 7寒冷地区,入冬前应对水箱、管道等进行检查和维修 使其保温性能良好。 8每1~2年对水塔建筑物以及管道、扶梯、平台、栏杆 照明等设施检修1次。 7 36每 5 年声对

7.3.6每5年应对水塔的水箱、塔体管道、基础

全面检查修理;水箱大修理后应进行满水试验

8.1.1供水设备运行与日常保养应由运行值班人员负责,经常 进行观测、记录及设备的保养和除尘。 8.1.2供水设备定期维护应由维修人员负责,每年进行12次 专业性的检查、清扫、维修、测试。 8.1.3供水设备大修理应由专业检修人员负责,大修理周期应 根据有关标准、使用说明书及实际运行状况综合确定。 8.1.4机电设备应保持运转正常、平稳、无异常噪声;设备及 附属装置完好无损;阀门启闭灵活,密封良好,无漏水、漏油、 漏气现象;电机及电气系统齐全,启动装置灵活,保护装置可 靠DB11∕T 594.1-2008 地下管线非开挖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 第1部分:水平定向钻施工,接地符合要求。

8.1.5裸露在室外的金属设备及附属装置应定期除锈涂漆,无

8.1.6应做好设备的防冻、防腐、防盗等措施。

8.1.6应做好设备的防冻、防腐、防盗等措施。 8.1.7机电、仪表和监控设备应备有一定数量的易损零配件

8.2.1水泵机组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水水质、水位等符合设计要求。 2 泵的轴承温度、温升、填料室滴水、振动和噪声等应 正常。 3运行中应监视水泵的流量、水位、压力、真空度,电机 的电流、电压等参数。 4宜使水泵保持在高效区工作。 5潜水电泵停机后如需再启动,其间隔应在5min以上。 8.2.2水泵机组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记录并及时上报,

将水泵、管道及其附件内的存水排净。 8.2.5电动机在运行中自动跳闸,应及时查明原因。未查明原 因前,不应重新启动。

8.2.6水泵机组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宜符合SL255的规定

3.2.6水泵机组的维护、保养和检修宜符合SL255的规定;目 动机宜与水泵同时大修理。

8.3.1 电气设备的操作、运行维护应符合DL408、DL409的 规定。 8.3.2 应定期检查各种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及时 处理。

.3.3高压真空开关分闸时,应由两人以上确认,开关的分 合闻位置指示牌是否与实际位置一致,确认无误后,方司 分闸。

8.3.3高压真空开关分闸时,应由两人以上确认,开关的分、

8.3.4应保持配电装置区域内的整洁和通风,定期清除利

8.3.4应保持配电装置区域内的整洁和通风,定期清除积尘或 污垢。

8.3.5电气设备每年应检查、清扫、维修和测试1次;线

护装置应每年校验1次,在环境潮湿或湿度较高的季节应根据 要增加巡检次数。

8.3.6电气设备接地线应完好,接地线完好测试每年不应

8.3.6电气设备接地线应完好,接地线完好测试每年不应少于 2次;出现故障时,应立即进行维护检修。 8.3.7应保持各控制件、转换开关动作灵活、可靠,接触良好

1 绝缘手套、绝缘靴每半年进行电气试验1次。 2 高压测电笔、绝缘毯、绝缘棒、接地棒每年进行电气话 验1次。

3电气安全用具定点放置。 8.3.9 电力变压器的运行维护、检修等应符合DL/T572的 规定,

8.3.10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应符合DL/T596的规定。

8.3.10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应符合DL/T596的规定。

8。4。1防雷保护装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避雷器外绝缘及金属法兰应清洁完好,无裂纹及放电 痕迹。 2避雷器引线连接螺栓及结合处应严密无裂缝;接地线不 应锈蚀或断裂,与接地网连接可靠 3避雷器5m范围内不得搭设临时建筑物。 4避雷针本体不得有断裂、锈蚀或倾斜现象,接地引下线 及其保护管应完好无损。 5避雷保护装置的架构上不应装设未采取保护措施的通信 线、广播线或低压照明线。 8。4.2防雷保护装置出现异常音响、放电以及有接触不良、烧 痕、裂纹等现象时,应查明原因,进行更换或妥善处理。 8.4.3过电压保护装置的检查清扫应与供配电装置或电力线路 的检查清扫同步进行。 8。4。4变配电间的接地网、各防雷装置的接地引下线、独立避 雷针的接地装置应每年检查1次;设备间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及中 性线应每年至少检查2次。 8。4.5接地装置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地线应接触良好,无松动、脱落、砸伤、碰断及腐蚀 现象。 2接地线截面、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 3接地体被扰动露出地面,应及时进行恢复维修,其周围 不得堆放腐蚀性的物质,对装设在腐蚀环境的接地装置,应加大 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I 接地线应接触良好,无松动、脱落、砸伤、碰断及腐蚀 现象。 2接地线截面、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 3接地体被扰动露出地面,应及时进行恢复维修,其周围 不得堆放腐蚀性的物质,对装设在腐蚀环境的接地装置,应加大 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5.1仪器仪表的日常保养和运行维护,应由持有有

8。5。1仪器仅表的日常保养和运行维护,应由持有有效证件或 经过专业培训的计量人员或专业的管理人员负责,按相关标准和 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操作,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拆装

8.5.2仪器仪表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持各部件完整、清洁无锈蚀,玻璃透明,表盘标尺刻 度清晰,铭牌、标记和铅封完好, 2:定期更换干燥剂,保证电气线路元件完好无腐蚀。 3仪器仪表周围环境应清洁、无积水

度清晰,铭牌、标记和铅封完好。 2:定期更换干燥剂,保证电气线路元件完好无腐蚀。 3仪器仪表周围环境应清洁,无积水。 8.5.3计量装置的运行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运行时应检查其工作状态,发现异常应查明原因,及时 维修或更换。 2智能仪表,应定期检查接地线、传导电缆、连接导线等 是否完好有效 3按照说明书要求,定期清洗检查仪表;检查电池是否完 好,自动充、断电系统是否有效。 4插入式涡轮流量计,应根据水质状况每季度或每半年检 查修理涡轮头。 5超声波流量计,每年检查探头、管道与连接处的锈蚀情 况,并妥善处理;安装时测量波形信号是否正常。 6电磁流量计,每季度检查转换器的零点漂移情况,零点 漂移时,应查明原因并修复正常。 8.5.4仪器仪表的检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相关标准和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检定周期进行检定,发 现损坏或计量不准时应立即送检或更换。 2国家强制检定的仪器仪表,应在检定周期内送往法定计 县松测部门进行拾宝

8.5.4仪器仪表的检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相关标准和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检定周期进行检定,发 现损坏或计量不准时应立即送检或更换。 2国家强制检定的仪器仪表,应在检定周期内送往法定计 量检测部门进行检定。 3自行检定的仪器仪表,应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 后方可进行检定。

I。1 供水单位应根据供水规模及具体情况建立水质检验制度, 配备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对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进行 水质检验。

9.1.2村镇供水工程应根据有关要求接受卫生部门监督检

9.1.3供水单位不能检验的水质指标项目应委托具有相关检验

9.1.4、水质检验记录应真实、完整、清晰DB64∕T 1685-2020 建设工程检测报告编制导则,并应及时归档、统 一管理。

9.1.4水质检验记录应真实、完整、清晰,并应及时归档

9.2水质标准与水质检验

9。2。1水源水质应符合4.2.1条的规定;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 水质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9.2。2村镇供水工程的水质检验资料及其月报、年报等,应按 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上报

9.3水质检验项目和频率

9.3。1、水质检验项目及频率应根据原水水质、净水工艺和供水 规模等综合确定,工~Ⅲ型村镇供水工程的水质检验项目和频率 不应低于表9.3.1的规定;V型村镇供水工程的水质检验项目和 频率不宜低于表9.3.1的规定。 9.3。2进行水样全分析时,检验项目宜包括GB5749中规定的 常规指标,并根据下列情况进行适当删减: 1.微生物指标应检测细菌总数和总大肠菌群;当检出总大 肠菌群时,应进一步检测天肠埃希氏菌或耐热大肠菌群。 2消毒剂指标,应根据不同的供水工程消毒方法,为相应

。。1小质位号 规模等综合确定【5层】3414平米五层框架住宅楼三个户型(计算书、建筑、结构图),I~Ⅲ型村镇供水工程的水质检验项目和频率 不应低于表9.3.1的规定;V型村镇供水工程的水质检验项目和 频率不宜低于表9.3.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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