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454-2020 航空发动机试车台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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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454-2020 航空发动机试车台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pdf简介:

"GB50454-2020 航空发动机试车台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是中国国家标准,它详细规定了航空发动机试车台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这个标准适用于民用航空发动机的试车台设计,旨在确保试车台的结构安全、性能稳定、操作便捷,以及满足航空发动机在试车过程中对环境和人员的保护。

"GB50454-2020"的名称中,"GB"代表"国家标准","50454"是标准的编号,"2020"则表示该标准的发布年份。"设计标准"意味着它定义了设计的基本规则和参数,"条文说明"则提供了对标准各条款的详细解读和应用指南,帮助设计者、施工人员和相关专业人员理解和执行标准。

这份文档对于航空发动机试车台的建设者、使用者、监管者以及相关科研人员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参考资料,确保了试车台的建设和使用符合国家的最高安全标准,从而保障了航空发动机的试飞工作安全可靠。

GB50454-2020 航空发动机试车台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pdf部分内容预览:

直荷载、发动机推力、绕发动机轴线扭矩等载荷均应按试车日 大值计算。

5.6.3操纵间和测试间的楼面活荷载不应小于5kN/m²。

1排气通道应按结构隔热措施验算试车时产生的热气流 传到钢筋混凝土构件表面的温度以及内外温度差,计算钢筋混 凝土构件表面的温度应取室外基本气温最高值DB22∕T 5030-2019 内置保温复合墙体技术标准,计算内外温度 差引起的温度应力应取室外基本气温最低值,基本气温最高值 和最低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的有关规定; 2当结构表面温度达到60℃以上且不高于150℃时,抗热设 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烟窗设计规范》GB50051的有关规定。 5.6.5试车间、进气通道和排气通道结构宜进行地基变形计算, 地基变形允许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的有关规定

地基变形允许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的有关规定。

5.7.1进气塔、试车间和排气塔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的有关规定,试车台厂房其他部 分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有关规定。

表5.7.2进气塔、试车间、排气塔

在抗震设防烈度7度~9度地区,排气塔混凝土墙高度小于24m时,抗震等 级可按表中数值降低一级

级可按表中数值降低一级。 2 除本表外的其他结构抗震等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50011的有关规定执行

5.7.3试车间混凝土墙体宜在墙体转角部设置暗柱,

和箍筋面积除应满足计算要求外,纵筋最小配筋率不宜小于

5.8.1试车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悬挂式试车台架时,试车间侧墙宜采用钢筋混凝土 墙,悬挂试车台架区域的顶板宜采用钢筋混凝土厚板,顶板厚度不 宜小于跨度的1/10,且混凝土粗骨料不得采用卵石,屋面板厚度 突变区域应采取加强措施; 2当采用砖砌体结构时,砖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5,混 合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7.5,试车间侧墙上门、窗洞孔四周均 应做钢筋混凝土密封框,且应与水平圈梁浇成整体; 3试车间墙体的每侧竖向配筋率不应小于0.25%,每侧水 平向配筋率不宜小于0.20%; 4试车间基础与附楼基础间宜设缝分开

5.8.2引射筒间应符合下列

地面以上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 盐水泥配制的特制混凝土: 特制混凝土配合比应符合本标

6.1.5电动油门控制系统应配备单独的在线式交流不间

电源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15min。全权限数字电调发动机电动油 门控制系统可与本标准第6.1.4条规定的没备共用不间断电源。

备、仪器应选择防爆类产品,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 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

6.1.9试车台厂房消防用电的负荷等级应为二级。

6.2.1试车台房间照度标准值应符合表 6.2.1 的规

2.1试车合房间照度标准值应符合表6.2.1的规定,表6. 未注明房间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 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

表6.2.1试车台房间照度标准值(lx)

接地装置,且应做等电位联结,接地装置电阻值应满足其中最小值 的要求。

地系统电阻值应按产品技术要求进行设计,该接地系统宜采用专 用接地干线与试车台厂房保护接地以一点接地方式进行连接,接 地装置电阻值应满足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燃气体报警装置,报警信号应联动事故通风系统。

7.1.1试车台厂房给水应包括生活给水和生产给水。生活给水 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 规定,用水量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的有关规定,供水压力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 设计标准》GB50555的有关规定。生产给水的水质、水温、水压应 满足试车设备技术要求。

7.1.2试车台厂房排水应采用雨污分流制,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7.2.1水力测功器、液压设备冷却、发动机吞水试验等用水的流 量、水质、水温及水压应按设备技术要求确定。水力测功器、液压设备 的冷却水应循环使用。循环冷却水水质除应满足设备技术要求外,尚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50050的 有关规定。重要试验设备供水系统可设置应急短时供水措施。 发动机

3.2进气通道及排气通道的地面应设排水设施。当排气通 车间、工艺设备间的排水含油时,排水没施应采取隔油处理 ,排水应处理达标后再排入厂区排水系统。

7.3.2进气通道及排气通道的地面应设排水设施。当排气通道

7.3.4排水系统管材、附件和检查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有关规定。

4.1试车间试车部位、燃油设备间及燃油加温间应设置自动

、手动控制和应急机械操作的启动功能,操纵间的控制台上应 手动控制开关。

43除进气通道、试车间和排气通道外,试车台厂房其他部 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 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的有关规定

7.4.4除进气通道、试车间和排气通道外,试车台厂房其他部位

设置灭火器,灭火器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 设计规范》GB50140的有关规定。

8.1.1供暖地区的厂房应采用集中供暖方式。供暖室内设计温 度应符合表8. 1.1的规定。

8.1.2集中供暖系统的热媒应根据气象条件、能源状况、环保、安全、 卫生、节能等要求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供暖热媒宜采用热水。 8.1.3燃油设备间、燃油加温间等防爆房间应采用表面光滑的散 热器。散热器与燃油管道及设备的距离应大于0.5m。当确实无 法达到距离要求时,散热器与燃油管道及设备之间应采取隔热 措施。

8.1.6试车间不应采用热水供暖系统,不宜采用燃气辐射或电暖 设备。

8.1.6试车间不应采用热水供暖系统,不宜采用燃气辐射或电暖

由高噪声房间穿越低噪声房间或通向室外的通风管道应 声或隔声措施。

采取消声或隔声措施。

8.2.2房间通风换气次数应符合表8.2.2的规定

2.2房间通风换气次数应符合表8.2.2的规定。

表8.2.2房间通风换气次数(次/h

参数宜为26℃~28℃,空调冷凝水应设置排除措施。 8.2.7操纵间和测试间的新风量应满足室内人员所需最 量要求。

8.2.9涡轮轴发动机试车台的试车间可采取机械排风散热措施。

8.3防火、防爆及防排烟

3.1试车间可不设置机械排烟系统,其他房间应按现行国家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的有关规定设置机 烟设施。

8.3.2供暖空调通风系统防火、防爆设计应符合现行国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相关防火防爆等标准的有关 规定。

9.1.1压缩空气管道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GB/T20801的有关规定。

9.1.1压缩空气管道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力

.1.2供应方式应符合下列规

1当压缩空气由厂区或自备气源接入时,供气系统应采取空 气处理措施; 2当压缩空气瞬时用量较大时,供气系统应设置储气罐,储 气罐应安装在室外。

9.1.3气体管道材质宜采用不锈钢,管道连接方式

9.1.4压缩空气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缩空气

9.1.5压缩空气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压缩空气第1部 分:污染物净化等级》GB/T13277.1的有关规定

分:污染物净化等级》GB/T13277.1的有关规定

9.2.1燃油供油、回油管道宜采用母管制,供油管道设计流量应 按最大的每小时耗油量计算确定。 9.2.2燃油供油、回油管道宜采用不锈钢无缝钢管。当采用普通 无缝钢管时,管道应做内防腐处理,内防腐涂层应满足燃料储运要 求,且不应影响燃料质量及性能指标

9.3.1试车台宜设置废油罐,废油罐可在试车台厂房附近单独设 置或设置在油库内,废油罐数量、容量应根据试车台使用情况确 定。当试车台厂房附近单独设置废油罐时,废油罐布置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关于车间供油站的有关 规定。

DB34/T 2978.2-2017标准下载废油罐内废油应通过油泵装

A.0.1现场测量验证的试车台气动设计参数应包括试车间平均 气流速度、试车间进气压力降、发动机进气截面与排气截面之间的 静压差、引射系数,并可同时测量试车间截面气流速度不均匀度、 试车台空气流量、试车台排气通道内的气流温度等其他气动参数,

1试车间气流速度测量截面应在工艺进气道进口截面之前 3倍~5倍的进气道喉道直径处,测量截面不应过于靠近进气塔 或安装于试车间前部的水平消音装置、整流装置、工作平台等设 备,工艺进气道进口截面与水平消音装置或整流网尾缘之间的中 点位置也可作为测量截面; 2气流速度测量点在试车间截面上宜布置为5×5的方阵, 测量点不应靠近干扰测量的突出物,测量点在测量截面上的布置 不宜靠近试车间的墙面、顶棚、地面; 3各点测量结果的平均值应作为试车间截面平均气流速 度Vavg A.0.3试车间进气压力降测量点宜布置在与气流速度测量点 相同的试车间截面上。试车间进气压力降测量点数量不应少 于3个,所有测量点测量结果的平均值应作为试车间进气压 力降。

A.0.4测量发动机进气截面与排气截面之间的静压差应

1发动机两侧宜分别布置1组发动机进气截面与排气截面 之间的静压差测量点; 2测量点标高应与发动机中心线相同,测量点到发动机中心

JC∕T 460-2018 水泥工业用胶带斗式提升机线与试车间内墙面的距离应相等; 3两组测量结果的平均值应作为发动机进气截面与排气截 面之间的静压差。

A.0.5测量试车台空气流量与引射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试车台空气流量应根据试车间平均气流速度与试车时大 气密度采用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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