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10/T 118-2020 威海市地下综合管廊人防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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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10/T 118-2020 威海市地下综合管廊人防设计规范.pdf简介:

"DB3710/T 118-2020 威海市地下综合管廊人防设计规范" 是一个地方标准,由威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主要针对地下综合管廊在人防(人民防空)设计方面提出的具体要求和规定。地下综合管廊通常指在城市地下建造,用于集中敷设各种公用设施管线的隧道结构,它对于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防灾减灾非常重要。

这个规范涵盖了管廊的结构设计、防护等级、通风、照明、通信、供电、给排水等系统的人防设计,旨在保证在战争或其他紧急情况下,这些设施能提供必要的防护功能,保障人员安全和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它适用于威海市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为管廊的设计、施工、管理和维护提供了指导性技术依据。

由于这是一个具体的行业标准,详细内容可能包括了对管廊的防护结构设计方法、防护等级的确定、人防设施的设置位置和功能、以及如何在管廊设计中考虑人防因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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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710/T1182020目次前言,1总则.2术语和定义3基本规定.4建筑.5结构..6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7给排水..8电气....9管线防护..10平战转换.本规范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本标准由威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威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山东省人民防空建筑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毛伟刚、宋冬、郎爱芳、谷方利、冷枫、张丽、杨金玉、张春光、张艳妮、 张辉、夏方浩、陈广杰、瀚喜强、杨胜宽。

【7层】4300平米左右七层框架结构住宅楼(建筑图结构图计算书)本标准由威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威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山东省人民防空建筑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毛伟刚、宋冬、郎爱芳、谷方利、冷枫、张丽、杨金玉、张春光、张艳妮、 张辉、夏方浩、陈广杰、瀚喜强、杨胜宽。

1.1.1为提高威海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战时防护能力,规范威海市地下综合管廊防护功能的设计,制定 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威海市新建或改扩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干线和支线(不含雨水、污水、燃气管线) 防护功能设计。 1.1.2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现防护功能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现行有关标准 规定。

1.1.1为提高威海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战时防护能力,规范威海市地下综合管廊防护功能的 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威海市新建或改扩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干线和支线(不含雨水、污水 防护功能设计。

1.2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现防护功能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现行有关 定。

1.1.2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实现防护功能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山

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综合管廊内部管线和外部直埋管线相衔接的部

由结构本体或防火墙分割的用于敷设管线的封闭空

2.1.6现浇混凝土综合管廊

采用现场整体浇筑混凝土的综合管廊

2.1.7战时主要出入口

2.1.8竖井式出入口

2.1.9地下监控中心

建于地下,安装有统一管理平台、各组成系统后台等中央层设备,满足综合管廊建设运营单位 综合管廊本体环境、附属设施进行集中监控、管理,协调管线管理单位、相关管理部门工作需求的场

2.1.10人防防护结构

平战功能转换的简称。 采用可靠技术措施后,平时状态转换 闪部环填境转换和设 备设施转换

3.1.1综合管廊工程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不应低于6级,防核武器抗力级别不应低于6级。 3.1.2综合管廊的廊道部分无防化要求,地下监控中心应为独立的防护单元,防化等级应为丁级。

4.1.1综合管廊廊道主体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综合管廊廊道主体战时人员出入口应结合平时人员出入口、逃生口设置。廊道主体每个防护单元 不应少于两个直通室外地面的出入口,其中至少设置一个战时主要出入口,竖井式出入口和连通口不应 作为战时主要出入口。廊道主体战时人员出入口应设置一道防护密闭门,防护密闭门应向外开启 4.1.2综合管廊设于地下的监控中心应至少设置一个直通室外地面的战时主要出入口,及一个通向相邻 防护单元的连通口。 综合管廊战时主要出入口宜设置在地面建筑倒塌范围以外,当条件限制不能设置在倒塌范围以外 时,口部应设置防倒塌棚架。 围见表4.1.2

4.1.1综合管廊廊道主体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

表4.1.2综合管廊地面建筑倒塌范围

4.1.3综合管廊战时主要出入口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5m,净高不应小于2.2m,门洞净宽不应小于0.8m, 争高不应小于2.0m,楼梯净宽不应小于1.0m。防护密闭门的门前通道,其净宽和净高应满足门扇的开 启和安装要求。 4.1.4综合管廊平时逃生口、通风口战前宜采取门式封堵或水平封堵,当采取水平封堵措施时,应优先 先用具有防护密闭功能的设备, 4.1.5综合管廊设备吊装口战前宜采取门式封堵或水平封堵,当采取水平封堵措施时,应优先选用具有 防护密闭功能的设备进行封堵,封堵构件在平时设备吊装完成后放置到位。 4.1.6综合管廊防护单元间连通口,应设置双向受力防护密闭门,战时关闭。 4.1.7综合管廊地下监控中心,战时应设干厕,配置1个防臭干马桶。

5.1.1综合管廊工程材料选择、材料强度设计值、弹性模量及泊松比应符合GB50225《人民防空工程设 计规范》的规定。 5.1.2综合管廊工程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 5.1.3综合管廊工程结构应根据设计使用年限和环境类别进行耐久性设计,并应符合GB/T50476《混凝 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5.1.4综合管廊工程的安全等级应为一级,结构中各类构件的安全等级应与整个结构的安全等级相同。 5.1.5综合管廊的构件承载力,应按平时(包括施工期间)使用状况和战时使用状况进行计算,并取其 中不利结果进行设计。平时使用状况的荷载确定和荷载效应组合,应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5.1.6战时使用状况的结构设计荷载,包括规定的武器一次作用(动荷载)以及土(岩)体压力、水压 力、结构自重、战时堆放荷载、战时不拆迁的固定设备自重等静荷载。战时使用状况的荷载效应组合, 甲类人防工程分别按下列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进行: 1常规武器爆炸动荷裁和静荷裁作用:

2核武器炸动荷载和静荷载作用

合管廊在确定等效静荷载和静荷载后,可按静力计算方法进行结构内力计算。对于超静定的钢 结构可按由非弹性变形产生的塑性内力重分布计算内力。 时使用工况下的综合管廊人防工程结构或构件承载力计算,按下列表达式的要求:

0(YGSGK+YSOK)≤A R = R(fad, Jfid,ak,..)

5.2.1综合管廊人防工程主要材料应采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等。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 级不应低于C30。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40。防水混凝土底板的混凝土垫层, 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

5.2.3混凝土应根据工程抗裂及防水要求,掺入减水剂、膨胀剂、防水剂、密实剂、复合型外加剂及水 泥基渗透结晶材料等,其品种和用量应经试验确定,所用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 质量要求。 5.2.4承受动荷载作用的人防工程结构构件,除本标准特殊规定外,截面厚度应由计算确定,且不应小 于表5.2.4的规定。

表5.2.4结构构件截面的最小厚度(mm)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

2轴心受压墙体的全部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率可取0.40%; 3受压构件全部纵向钢筋和一侧纵向钢筋配筋率以及轴心受拉构件和小偏心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应 按构件全截面面积计算;受弯构件、大偏心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应按全截面面积扣除受压翼缘面积后的截 面面积计算; 4对卧置于地基上的人防工程底板,当其内力由平时设计荷载控制时,板中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率可适当降低, 但不应小于0.15%: V 5当钢筋沿构件截面周边布置时,“一侧纵向钢筋”系指沿受力向两个对边中的一边布置的纵向钢筋。

3受压构件全部纵向钢筋和一侧纵向钢筋配筋率以及轴心受拉构件和小偏心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应 按构件全截面面积计算;受弯构件、大偏心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应按全截面面积扣除受压翼缘面积后的截 面面积计算; 4对卧置于地基上的人防工程底板,当其内力由平时设计荷载控制时,板中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率可适当降低, 但不应小于0.15%: 5当钢筋沿构件截面周边布置时,“一侧纵向钢筋”系指沿受力向两个对边中的一边布置的纵向钢筋。 5.2.6承受动荷载作用的钢筋混凝土梁、板、墙等构件应双面配筋。梁、板等受弯构件,应在受压区配 置构造钢筋,配筋率不宜小于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率,在连续梁和框架节点处,且不应小于受拉主 筋的1/3。整体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墙每面的非受力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15%,间距不应大于250mm 5.2.7连续梁及框架梁在距支座边缘1.5倍梁截面高度范围内,宜采用封闭式箍筋,箍筋配筋率不应低 于0.15%,间距不宜大于ha/4(h.为梁截面计算高度),且不宜大于主筋直径的5倍。对受拉钢筋搭接处, 宜采用封闭式箍筋,箍筋间距不应大于主筋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 5.2.8承受动荷载作用的钢筋混凝土板、墙,应设置梅花形排列的拉结筋,直径不应小于6mm,拉结筋 的长度应能拉住最外层受力钢筋,两端弯钩角度不应小于135。,弯钩的直线长度不应小于6倍箍筋的 直径,且不应小于50mm,间距不应大于500mm。当拉结筋兼作受力箍筋时,直径和间距应符合箍筋的计 算和构造要求。对卧置于地基上的人防工程底板,当其内力由平时设计荷载控制,且受拉主筋配筋率小 于表5.2.5时,可不设置拉结筋。

10当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管廊时DL/T 1323-2014标准下载,变形缝应采用防护型变形缝。

10当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管廊时,变形缝应采用防护型变形缝!

1.1综合管廊廊道部分可不设战时防护通风系统。 1.2地下监控中心战时应设置清洁式通风和隔绝式防护。清洁式通风换气次数不宜小于4次/h, 防护时间不应小于2h。 1.3平时通风管道不允许穿越人防防护结构

7.1.1地下监控中心应考虑人员饮用水和口部洗消用水,不考虑人员生活用水。 7.1.2战时人员饮用水标准不应低于3L/(人·天),储水时间不应小于3天。饮用水应储藏在地下监 控中心内,宜采用桶装水或瓶装水。 7.1.3地下监控中心口部洗消用水应贮存在清洁区,冲洗水量宜按5~10L/m²冲洗一次计算,冲洗水量 超过10m3时,可按10m3计算。洗消用水的供给,可采用气压给水装置、变频给水设备或高位水池(箱)。 7.1.4地下监控中心战时进风竖井、密闭通道及其防护密闭门外的通道应设置收集洗消废水的防爆波地 漏、清扫口或集水坑,并设置供墙面及地面冲洗用的冲洗栓或冲洗龙头

8.1.1综合管廊内的电气设备、监控与报警系统设备应适应地下环境的使用要求,选用防水防潮性能好 的定型产品,电气设备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监控与报警系统设备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 8.1.2战时常用设备电力负荷分级可按表8.1.2确定【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GJ32/TJ 201-2016》

表8.1.2战时常用设备电力负荷分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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