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T 50252-2018.pdf简介:
《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T 50252-2018)是中国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该标准主要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工业企业的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管道、钢结构、设备基础、防腐保温等安装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标准详细规定了工业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程序、方法、要求和验收结果的判定,包括施工准备、设备开箱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设备单体试运行、系统联动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
该标准旨在规范工业安装工程的施工过程,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效率,同时也有利于维护业主的权益,预防和减少质量纠纷。通过执行此标准,可以确保工业安装工程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法规和规定。
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T 50252-2018.pdf部分内容预览:
1.0.1为统一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加强工程施工质量 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工业安装工程施工 质量的验收。 1.0.3本标准应与国家现行的相关专业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配套 使用。 1.0.4 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CJ∕T 401-2012 梯形轨枕技术条件2. 0.1工业安装工程
为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建设项目中涉及的土建、钢结构、设 备、管道、电气、自动化仪表、防腐蚀、绝热、炉窑砌筑等设施所进行 施工技术工作及形成的工程实体。
2.0.2工业安装工程质量
定、合同约定和隐含要求的程度。 2.0.3主控项目 dominant item 对安全、健康、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以及对工程质量起决定 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 0. 4一般项目 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 0. 5验收 acceptance 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相关方 共同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抽样复验,对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 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做出 确认。
2. 0. 5验收 acceptance 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相关方 共同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抽样复验,对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 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做出 确认。
3.0.1 工程项目相关方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3.0.2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3.0.3 施工相关方现场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 3.0.4工业安装工程施工项目应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 案,并应经审核批准。 3.0.5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检查可按本标准附录A《施工现场质 3.0.6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采用的设备、材料和半成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设计要求 及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检验。 2各专业工程应根据相应的施工标准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 控制,并应按工序进行质量检验。一 3相关专业之间应进行施工工序交接检验,并应形成记录。 4各专业工程应根据相应的施工标准进行最终检验和试验 3.0.7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均应具有相应的资格。 3.0.8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验合格的基础 上进行。 3.0.9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并应形成验收文件。未经检查验收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 道工序。 3.0.10 检验项目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检验和 验收。
3.0.6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
并应形成验收文件。未经检查验收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进 道工序。
3.0.11施工质量的检验方法、检验数量、检验结果记
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
4施工质量验收的工程划分
分,较天的单位工程可划分为若十个子单位工程。当一个专 程规模较大,具有独立施工条件或独立使用功能时,也可单独 单位工程或子单位工程。 X
4.1.4分项工程划分应符合相关专业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4.1.5当个单位工程中仅有某一专业分部工程时,该分部工程 应为单位工程。当一个分部工程中仅有一个分项工程时,该分项 工程应为分部工程
4.1.4分项工程划分应符合相关专业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
4.2.1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设备基 础、楼层、施工段或变形缝进行划分。 4.2.2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十个检验批组成,分项工程可按设 备基础、施工工艺、主要工种、材料进行划分。较大型的设备基础 可划分为分部或子分部工程,
4.2.1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我 础、楼层、施工段或变形缝进行划分
4.2.2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分项工
备基础、施工工艺、主要工种、材料进行划分。较大型的设备基础 可划分为分部或子分部工程
4.2.3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设备基础类别、建(构)筑物部位
4.2.4具有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构)筑物 可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或子单位工程)。
4.2.4具有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构)筑物
4.3.1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施工段或空间刚度单元 等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多层及高层可按楼层或施工段 等划分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压型金属板的制作和安装可按变 形缝、楼层、施工段或屋面、墙面、楼面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 验批。
4.3.2钢结构的分项工程应由若
施工工艺、钢结构制作、钢结构焊接、钢结构拴接、钢结构涂装或钢 结构防火划分。较大的且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分项工程可划分为 分部或子分部工程。
4.4.1分项工程应按设备的台(套)或机组划分。 4.4.2同一个单位工程中的设备安装工程可划分为一个分 程或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4.4.3大型、特殊的设备安装工程可单独构成单位(子单位
或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其分项工程可按工序划分。
4.5.1分项工程应按管道介质、级别或材质进行划分
4.5.1分项工程应按管道介质、级别或材质进行划分。 4.5.2同一个单位工程中的管道工程可划分为一个分部工程或 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4.5.3当管道工程具有独立施工条件或使用功能时,可构厅
单位(子单位)工程。
4.6.1分项工程应按电气设备或电气线路进行划分。
4.8.3金属设备及管道的基层表面处理可单独构成分项工程。
DB3212/T 2047-2018标准下载4.9.1绝热工程检验批可根据工程特点按相同的工作介质、
4.9.1绝热工程检验批可根据工程特点按相同的工作介质、相同 的工作压力等级、相同的绝热结构划分为同一批次。 4.9.2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十个检验批组成,分项工程中设
备、管道绝热工程应按系统、区段进行划分
部工程或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4.10炉窑砌筑工程 4.10.1检验批应按部位、层数、施工段或膨胀缝进行划分 4.10.2分项工程应按炉窑结构组成或区段进行划分,分项工程 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 4.10.3分部工程应按炉窑的座(台)进行划分。较大的分部工程 可划分为若十个子分部工程。 4.10.4一个独立生产系统或大型的炉窑砌筑工程可划分为一个 单位工程。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划分为若干个子单位工程
5.0.1检验项目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施工质量应符合相应专业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的规定。 2一般项目每项抽检处(抽样)的施工质量应符合相应专业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3应具有完整施工依据、施工记录及质量检查、检验和试验 记录。 XX 5.0.2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验批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X 检验批的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 5.0.3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项目(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 规定。 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 5.0.4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 2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 5.0.5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 2 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 5.0.6 当检验项目(检验批)的质量不符合相应专业质量验收标 准的规定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项目(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
项目(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 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项目(检验批), 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虽然改变 了几何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和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 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 5.0.7通过返修后仍不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子分部)
DBJ53∕T 91-2018 云南省水利水电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管理标准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6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及组织
6.0.1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按检验项目(检验批)、分项 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顺序逐级进行验收。 6.0.2检验项目(检验批)、分项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 础上,由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报验 申请,由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总承包 单位)项目专业工程师进行验收,并应填写验收记录。 6.0.3分部工程应在各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 (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报验申请,由建设单位 质量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 质量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并应填写验收记录I 6.0.4单位(子单位)工程的验收应在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 础上,由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向监理(建设)单位提出报验申请: 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等项目负责人及 质量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并应填写验收记录。 6.0.5当工程由分包单位施工时,其总承包单位应对工程质量全 面负责,并由总承包单位报验。 6.0.6工业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宜按本标准附录A~附录E 中的表格进行,并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宜按本标准附录A填写。 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宜按本标准附录B填写。 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宜按本标准附录C填写。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宜按本标准附录D填写。 5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宜按本标准附 录E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