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NY/T 3614-2020 能源化利用秸秆收储站建设规范.pdf简介:
"NY/T 3614-2020 能源化利用秸秆收储站建设规范.pdf" 是一份由中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发布的地方标准,全称为《农业生物质能源化利用秸秆收储站建设规范》。这份标准主要针对农业生物质能源化利用过程中的秸秆收储站提出设计、建设和运行的具体要求和规范。
该标准旨在指导和规范农业秸秆的收集、储存和转化过程,使之更加高效、环保和可持续。它可能包括了秸秆收储站的选址、设施布局、设备选择、操作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秸秆能被安全、有序地转化为能源,如生物质燃料、沼气等,减少农业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同时促进农村能源结构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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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T 3614-2020 能源化利用秸秆收储站建设规范.pdf部分内容预览:
前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19给出的规则起章 本标准由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提出 本标准由农业农村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合肥天焱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立欣、孟海波、霍丽丽、姚宗路、袁艳文、任雅薇、李丽洁、冯晶、丛宏斌、罗娟、刘 勇、赵凯、马仁贵、盛杰。
NY/T3614—2020
GB 50153-2008 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能源化利用秸秆收储站建设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能源化利用秸秆收储站的建设要求、选址与总体布局、设施与设备、消防与电气、 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运行管理、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打捆处理的干燥秸秆或自然风干秸杆,收储规模1000t以上的秸秆收储站,也
.1收储站规模根据供应区域、秸杆需求量、储存周期、桔杆收获季节波动性来确定 4.2收储站规模划分应按照秸秆收储能力确定。新建收储站,按150kg/m²的堆积密度、堆高5m时,推 荐用地面积应符合表1的规定
4.3秸秆收储站项目构成可包括下列内客
桔杆收储站项目构成可包括下列内容: a)生产与辅助设施包括进出站、堆料场、堆料棚、打捆间、监控间、机电维修间、备件储存间 b)管理生活设施包括办公、住宿、停车等。
5.1.3应优先选取便于利用已有公路、水路、铁路等交通设施,供水、供电等公共设施比较完备的区域。 5.1.4应远离居民区,并应处于居民区全年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 5.1.5应有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的可利用面积和适宜地形,并应满足厂区总体合理布局要求。 5.1.6应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便于废弃物处理。
5.2.1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总体布局依据其规模与功能确定,总平面布置应流程合理、布置紧凑,达到人流、物流合理顺畅, 便于转运作业; b) 对于分期建设的大型收储站,总体布局及平面布置应为后续建设留有发展余地; c 应利用地形、地貌等自然条件进行布置,竖向设计应根据原有地形确定。 5.2.2厂区分区与厂区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厂区分区按功能,宜划分为或不限于装卸作业区、存储区、生活办公区; 厂区出人口设置应根据城乡道路规划和人货分流要求确定,出人口不少于2个; ) 厂区道路应满足站内各功能区最大规格秸秆运输车辆荷载和通行要求; d) 站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4m,大型运输车站内主要通道宽度应适当加大,厂区主要路面和作 业区域宜硬化,道路荷载等级应符合GB50022的规定; 道路转弯半径与作业场地面积应按各功能区内通行的最大规格车型确定; f 厂内宜设置车辆环形通道,站内各类车辆行车路线宜避免交叉。因条件限制必须交叉时,应采取 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6.1.1秸秆收储站应设置进出站,应有秸秆计量和质检设备。 6.1.2运输车辆进出站应在出人口处设置地磅设施,并应有良好的通视条件,与进口厂界距离不应小于 一辆最大运输车长度。 6.1.3大中型收储站秸秆进出站质检宜配置专用检测室,使用面积应满足仪器、设备、设施布局和检验化 验工作需要。应配有动力电源、给排水系统、排风措施及良好照明。宜配置天平、干燥箱、马弗炉、氧弹热 量计等检测设备。
6.2.1堆料场设计宜采取分区条垛堆垛形式。堆垛行与当地常年主导风向平行,堆垛宽度宜为4m~6m,长 度可根据场地调整,每垛占地面积宜小于500m²,堆垛行宜设2m~3m的通风消防通道。 6.2.2堆料场地面应有良好的防潮性能,宜为硬化地面,应避免碎石、铁屑、沙土等杂质混人并具有良好 的排水设施。
NY/T3614—2020
6.2.4大中型秸秆收储站堆料场周围应设置围栏,不同种类秸秆宜分类分区存储,并标示种类名称
5.3.1天中型秸杆收储站、多雨潮湿地区宜设置堆料棚,宜用散开式或半散开式,拱形或双坡屋顶。多风 地区宜采用前散式或半密闭式设施形式。 6.3.2现场装配宜采用轻钢结构,耐火等级二级。 6.3.3堆料棚地面应有良好的防潮性能,宜采用混凝土地面,地面应高于室外自然地坪300mm。 6.3.4堆料棚周围应设有排水沟,沟宽宜为300mm~400mm,深宜为400mm~600mm,纵向坡度宜 为1.5%。排水沟表面应铺设沟盖板。 6.3.5堆料棚宜采用自然通风,如设置通风系统,气流组织宜为下进风、上排风
6.4.1大中型秸秆收储站宜设置监控间,并配套监控设施。
6.4.1大中型秸秆收储站宜设置监控间,并配套监控设施。 6.4.2值班采暖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室温按5℃确定。 6.4.3秸秆收储站宜配置独立的机电维修间和备件储存间。 6.4.4大中型秸秆收储站可配套建设打捆间、办公、住宿、停车等辅助设施
6.5.1收储站应根据规模配置相应的打 抓草机、运输车等打捆及运输转运设备。 6.5.2收储站机械设备及配套车辆应按日有效运行时间和高峰期秸秆量确定,应与收储规模相匹配,应 保障收储站转运能力并留有调整余地
6.5.1收储站应根据规模配置相应的打
2.1供电负荷分级应符合GB50052的有关规定,宜为三级负荷。 2.2大中型秸秆收储站应有人工照明、应急照明和值班照明,消防泵房和存储监控区应有备用照 2.3站内照明应选用高效、便于维护的防尘防爆灯具
8.1.1节能设计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能源管理和节能标准。
8.1.1节能设计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能源管理和节能标准。
《桥梁用填充型环氧涂层钢绞线拉索 JT/T1063-2016》NY/T3614—2020
8.2.1环境保护配套设施必须与收储站主体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8.2.2关键位置通风、降尘措施应根据秸秆转运单位工艺设计确定。 8.2.3噪声控制应符合GB/T50087的有关规定。
8.2.1环境保护配套设施必须与收储站主体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
堆垛宜采用机械作业,秸秆码放应底层宜架空,宜高于地面10cm。 堆垛存储应码放整齐,并应稳定。应确保运输通道便于转运设备作业,应保证排水设施正常, 火设施设备。露天堆垛,顶部应有防雨设施。
10.4.1堆垛场地应设置消火栓等防火设施,防火设施与最远堆垛距离宜小于30m。 10.4.2秸秆应按先进先出原则使用,对长期存储已不符合技术要求的秸秆应出站并妥善处置。 10.4.3堆垛秸秆应定期测定垛体内部温度。当堆垛垛体温度高于80℃持续30min或垛体湿度超过 30%持续1h时,应立即拆垛晾晒;当秸秆温度与湿度恢复正常,可重新堆垛。储存期超过6个月的堆垛 秸秆,应实时监测垛体温度和湿度。
1.1工程投资估算宜按表2确定。
GB/T 19115.2-2018标准下载11.2建设工期定额宜按表3确定
11.2建设工期定额宜按表3确定
11.3劳动定员指标宜按表4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