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8795-2012 冷阴极紫外线杀菌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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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2879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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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大小:0.5 M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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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8795-2012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28795-2012 冷阴极紫外线杀菌灯.pdf简介:

"GB/T 28795-2012 冷阴极紫外线杀菌灯"是中国国家标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该标准主要规定了冷阴极紫外线杀菌灯的性能、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方面的规定。冷阴极紫外线杀菌灯是一种利用紫外线对微生物进行杀菌的设备,广泛应用于医疗、食品、水处理、空气消毒等领域,以达到杀灭细菌、病毒等微生物,提高环境卫生水平的目的。该标准旨在确保这类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为生产和使用提供统一的技术规范。

GB/T 28795-2012 冷阴极紫外线杀菌灯.pdf部分内容预览:

4. 1 型号编写规则

示例:ZWL12S5W表示12W双端管径为5mm的无臭氧紫外线杀菌灯

双端冷阴极紫外线杀菌灯的外形结构图1。 单端冷阴极紫外线杀菌灯的外形结构图2.

高速公路通信技术要求 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3号公告图2单端冷阴极紫外线杀菌灯的外形结构图

5. 1 灯的基本尺寸

灯的外形尺寸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

5. 2. 1 启动特性

灯的启动时间≤0.5s,上升时间≤10min

灯在额定电流下,灯电压值应不大于标称灯电压的110%,灯电压值应不小于标称灯定电压 的85%。

5.2.3灯的紫外线辐射效率

灯的紫外线辐射效率见表1。

表1冷阴极紫外线杀菌灯的紫外线辐射效率

灯的玻管应透明、洁净、平直,不应有影响紫外线透过的缺陷

灯可配备符合相应标准的灯头。 灯头的绝缘材料应能耐紫外辐射,抗紫外老化和脆化。在完成5.3的试验后,试样不应有任何削弱 其安全性的变化,绝缘材料的防电击性能不应降低,灯头及灯头插脚等不应松动,绝缘材料不应有破裂 鼓胀和皱缩。

灯的外形尺寸应符合制造商要求。

灯的外形尺寸应符合制造商要求。

5.7启动特性和灯电压

灯的实际消耗的初始功率与额定功率之差应不大于15%

5.9紫外线辐射效率/辐射通量

汀初始紫外线辐射效率不应低于表1的规定。 辐射通量可由制造商标称,但其实测值应不低于标称值的90%

5.10紫外线辐射照度

紫外线杀菌灯的初始紫外线辐射照度应不低于额定值的93%。

外线杀菌灯的初始紫外线辐射照度应不低于额定值的93%。

无臭氧紫外线杀菌灯初始臭氧产出率应低于0.05g/(kW·h) 有臭氧紫外线杀菌灯的初始臭氧产出率应不低于标称值的80%

灯的平均寿命应不低于10000h。灯在正常燃点2000h和额定寿命时,253.7nm紫外线辐射通 量维持率应不低于85%和50%。

6.1玻管的表面质量(5.4)

6.2 灯头(5.5)

应采用相应的量规检验。 对于绝缘材料的抗紫外老化,在按6.8试验后,采用目视和专用量规检验

6.3外形尺寸(5.6)

电参数和功率(5.7,5

单端冷阴极紫外线杀菌灯双端冷阴极紫外线杀菌灯按附录B规定的方法测试。 自镇流紫外线杀菌灯按GB/T17263测试

按附录D规定的方法测试。

6. 6紫外线辐射照度(5. 10)

按附录A规定的方法测试。长度大于0.5m的灯,紫外辐射照度的测量距离为1.000m;长度小 于0.5m的灯,紫外辐射照度的测量距离为0.500m。紫外辐射照度的测量距离也可根据灯的情况另 行规定

6.7臭氧产出率(5.11)

按附录F规定的方法测试,

6.8紫外线辐射通量维持率/寿命(5.12)

按附录E的规定燃点计时,按附录F测试并

紫外线杀菌灯上标志的正确性和清晰度用外观法检查。 牢固度的测试方法,单端紫外线杀菌灯按GB/T17262测试,自镇流紫外线杀菌灯按GB/T17263 试,双端紫外线杀菌灯按GB/T10682测试。 测试之后,用外观法检查,标志仍应清晰可辨

7.1为了检验灯的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生产企业的检验部门应对灯进行交收试验和例行 7.2交收试验的样本应从每日(批)生产的同一型号灯中均匀地抽取。交收试验按GB/T2828.1执 行,其试验项目、抽样方案、检验水平及合格质量水平应符合表2规定。同时提交验收的同一型号产品 为批。交收试验中安全项目的检验规则应按照相应安全标推规定。 7.3例行试验每半年应不少于一次。例行试验的样本应从交收试验合格的灯中均匀抽取。当产品生 产停产半年以上,或当产品的结构、主要原材料或生产工艺变更可能影响灯的性能时,都应进行例行试 验。例行试验按GB/T2829判别水平I的一次抽样方案执行,其试验项目、不合格质量水平、抽检数量 和合格判定数组应符合表3规定。质量监督抽查的检验应按照例行检验的规定。 例行试验若不合格,则应停止生产和验收,直至新的例行试验合格后,才可恢复生产和验收。例行 试验还应该对全部安全项目进行检验

交收试验的项目、抽样方案、检验水平及合

表3例行试验的试验项目、不合格质量水平、抽检数量和判定数组

按6.8规定的试验方法确定其平均寿命,然后再与5.12比较判断其合格性。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贴存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贴存

每只灯上应有下列清晰而牢固的标志: a) 制造厂名称或商标; b)灯的型号或功率及有关光电特性、臭氧特性; c)制造日期(年、季或月)。 注,年、月用数字表示,季用罗马字表示。

除上述标志内容外,为保证正确的安装和使用所必需的详细说明均应在光源上或与光源一起提供 的制造厂说明书中给出。例如: a)直接暴露在光源辐射中可能给人体皮肤和眼睛造成伤害的警告; b) 紫外线辐射量不足时可能达不到杀菌效果的警告; ) 对有臭氧的灯,臭氧对人体黏膜伤害的警告; d 对有臭氧的灯,臭氧的产出率; e紫外线辐射通量。

每只灯用小包装盒包装,然后再用包装箱集装。包装应安全可靠。包装箱内应附有带制 正或符合8.4要求的合格印章。

GB/T 28795—2012

合格证上应标明: a)制造厂名称或注册商标; b)检验日期; c)检验员签章

包装盒和包装箱上应使用汉字注明: a) 制造厂名称或注册商标; b)产品名称和型号; c) 包装箱内灯的数量; d)厂址; e) 产品标准号: f) 其他有关标志。

灯应贮存在相对湿度不大于85%通风室内,空气中不应有腐蚀性气件

灯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雨雪淋袭和强烈的机械振动

A.1紫外线辐射照度的测量系统

CJJ/T 284-2018标准下载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紫外线辐射照度的测量方法

A.1.1紫外线辐射照度的测量系统见GB192582012附录A.1.1。

A.1.1紫外线辐射照度的测量系统见GB192582012附录A.1.1。 A.1.2光轨(光具座)见GB192582012附录A.1.2。 A.1.3辐射照度计:使用由国家认可的计量部门标定的,中心波长为253.7nm紫外线辐射照度计 测定。

A.2.1将受试灯管固定在光轨上,按灯的特性点燃,灯的中部的水平法线通过紫外线辐射照度计探头 的中心。燃点时,灯的发光面(如有的话)应垂直于光轨并与紫外线辐射照度计探头接收面平行。 A.2.2将紫外线辐射照度计安装在光轨上,使照度计的接受平面的法线与被测灯管中部的水平法线 相重合。 A.2.3调节紫外线辐射照度计的位置,使紫外线辐射照度计的接受表面距被测灯管表面的距离为规 定值。 A.2.4按附录C接通受试灯管的电源使灯正常燃点,并预热20min。 A.2.5待灯稳定后,打开紫外线辐射照度 度计的读数

A.2.1将受试灯管固定在光轨上,按灯的特性点燃,灯的中部的水平法线通过紫外线辐射照度计探头 的中心。燃点时,灯的发光面(如有的话)应垂直于光轨并与紫外线辐射照度计探头接收面平行。 A.2.2将紫外线辐射照度计安装在光轨上,使照度计的接受平面的法线与被测灯管中部的水平法线 相重合。 A.2.3调节紫外线辐射照度计的位置,使紫外线辐射照度计的接受表面距被测灯管表面的距离为规 定值。 A.2.4按附录C接通受试灯管的电源使灯正常燃点,并预热20min。 A.2.5待灯稳定后T∕CCES 21-2021 水泥土插芯组合桩复合地基技术规程,打开紫外线辐射照度

A.2.1将受试灯管固定在光轨上,按灯的特性点燃,灯的中部的水平法线通过紫外线辐射照度计探头

在测试过程中,操作人员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紫外线辐射使眼睛和人体裸露部分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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