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786-2012 建筑电气制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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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5078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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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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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0786-2012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50786-2012 建筑电气制图标准.pdf简介:

GBT50786-2012《建筑电气制图标准》是中国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该标准主要规定了建筑电气工程图纸的设计、绘制和表达的统一标准,适用于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电气工程图纸的编制和交流。内容涵盖了电气系统图、电气平面图、电气设备布置图、电缆线路图、照明线路图、防雷与接地线路图等多个方面,旨在保证电气图纸的清晰、准确和一致性,便于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

该标准详细规定了电气图的符号、线型、尺寸标注、图例、文字说明等方面的要求,有助于提高电气设计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也为电气工程的专业交流和管理提供了统一的规范。它是电气工程设计人员、施工人员、监理人员以及相关专业人士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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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4. 2. 5

续表 4. 2. 5

GB∕T 37217-2018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续表 4. 2. 5

4.2. 8导体的颜色标识宜按表 4. 2.8执行。

4.2.8导体的颜色标识宜按表4.2.8执行。

表4.2.8导体的颜色标识

5图样画法5.1一般规定5.1.1同一个工程项目所用的图纸幅面规格宜一致。5.1.2同一个工程项目所用的图形符号、文字符号、参照代号术语、线型、字体、制图方式等应一致。5.1.3图样中本专业的汉字标注字高不宜小于3.5mm,主导专业工艺、功能用房的汉字标注字高不宜小于3.0mm,字母或数字标注字高不应小于2.5mm。5.1.4图样宜以图的形式表示,当设计依据、施工要求等在图样中无法以图表示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文字说明:1对于工程项目的共性问题,宜在设计说明单集中说明2对于图样中的局部问题,宜在本图样内说明。5.1.5主要设备表宜注明序号、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可按表5.1.5绘制。表 5. 1. 5主要设备表1~01序号名称型号及规格单位数量备注中粗实线细实线1035~4040~501015~2035~405.1.6图形符号表宜注明序号、名称、图形符号、参照代号、备注等。建筑电气专业的主要设备表和图形符号表宜合并,可按表5.1.6绘制。66

表 5.1.6 主要设备、图形符号表

面图为准,其安装高度统一标注不会引起混淆时,安装高度可在 系统图、电气平面图、主要设备表或图形符号表的任一处标注。

5.2.1设计图纸应有图号标识。图号标识宜表示出设计阶段、 设计信息、图纸编号。

5.2.2设计图纸应编写图纸目录,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初步设计阶段工程设计的图纸目录宜以工程项目为单位 进行编写; 2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设计的图纸目录宜以工程项目或工 程项目的各子项目为单位进行编写: 3施工图设计阶段各子项目共同使用的统一电气详图、电 气大样图、通用图,宜单独进行编写。

5.2.3设计图纸宜按下列规定进行编排:

1图纸自录、主要设备表、图形符号、便用标准图自录、 设计说明宜在前,设计图样宜在后; 2设计图样宜按下列规定进行编排: 1)建筑电气系统图宜编排在前,电路图、接线图(表) 电气平面图、面图、电气详图、电气大样图、通用 图宜编排在后; 2)建筑电气系统图宜按强电系统、弱电系统、防雷、接 地等依次编排:

3)电气平面图应按地面下各层依次编排在前,地面上各 层由低向高依次编排在后。

5.2.4建筑电气专业的总图宜按图纸目录、主要设备

符号、设计说明、系统图、电气总平面图、路由部面图、电力电 缆井和人(手)孔面图、电气详图、电气大样图、通用图依次 编排。

5.3.1同一张图纸内绘制多个电气平面图时,应自下而上 筑物层次由低向高顺序布置

5.3.2电气详图和电气大样图宜按索引编号顺序布置。

条中粗横线(0.7),长度宜与图名长度相等。图样比例宜 在图名的右侧,学的基准线应与图名取平:比例的字高宜比 的字高小一号。

5.3.4图样中的文字说明宜采

上方或左侧,当“附注”内容较多时,宜对“附注”内容 编号。

5.4.1电气系统图应表示出系统的主要组成、主要特征、功能 信息、位置信息、连接信息等。 5.4.2电气系统图宜按功能布局、位置布局绘制,连接信息可 采用单线表示。

5.4.3电气系统图可根据系统的功能或结构(规模)的不

5.4.4电气系统图宜标注电气设备、路由(回路)等的参照代

号、编号等,并应采用用于系统的图形符号绘制

5.5.1电路图应便于理解电路的控制原理及其功能,

器件实际物理尺寸和形状的限制 5.5.2电路图应表示元器件的图形符号、连接线、参照代号、 端子代号、位置信息等。

器件实际物理尺寸和形状的限制,

5.5.2电路图应表示元器件的图形符号、连接线、参照代号、

过程或信号流的方向,并可增加端子接线图(表)、设备 内容。

5.5.4电路图中的元器件可采用

同一项工程同一张电路图,同一个参照代号不宜表示不同 器件。

5.5.5电路图中的元器件可采用集中表示法、分开表示润 复表示法表示。

5.5.6电路图中的图形符号、文字符号、参照代号等宜按本标 准的第4章执行。

5.6.1建筑电气专业的接线图(表)宜包括电气设备单元接线 图(表)、互连接线图(表)、端子接线图(表)、电缆图(表)。 5.6.2接线图(表)应能识别每个连接点上所连接的线缆,并 应表示出线缆的型号、规格、根数、敷设方式、端子标识,宜表 示出线缆的编号、参照代号及补充说明。

5.6.1建筑电气专业的接线图(表)宜包括电气设备单元接线

5.6.3连接点的标识宜采用参照代号、端子代号、图形符号等

5.6.4接线图中元器件、单元或组件宜采用正方形、矩形或圆 形等简单图形表示,也可采用图形符号表示。 5.6.5线缆的颜色、标识方法、参照代号、端子代号、线缆采

5.6.4接线图中元器件、单元或组件宜采用正方形、矩形或圆

5.71电气平面图应表示出建筑物轮线、轴线号、月

楼层标高、门、窗、墙体、梁柱、平台和绘图比例等,承重墙体 及柱宜涂灰。

5.7.2电气平面图应绘制出安装在本层的电气设备、敷设

层和连接本层电气设备的线缆、路由等信息。进出建筑物的线 缆,其保护管应注明与建筑轴线的定位尺寸、穿建筑外墙的标高 和防水形式

5.7.3电气平面图应标注电气设备、线缆敷设路由的安装

气大样图时,应在局部部位处标注电气详图或电气大样图编号, 在电气详图或电气大样图下方标注其编号和比例

5.7.5电气设备布置不相同的楼层应分别绘制其电气平

电气设备布置相同的楼层可只绘制其中一个楼层的电气平 面图。

5.7.6建筑专业的建筑平面图采用分区绘制时,电气平面

应分区绘制,分区部位和编号宜与建筑专业一致,并应绘制分区 组合示意图。各区电气设备线缆连接处应加标注。

5.7.7强电和弱电应分别绘制电气平

面图上绘制接闪器、引下线、断接卡、连接板、接地装置等的安 装位置及电气通路。

5.7.9电气平面图中电气设备、线缆敷设路由等图形

5.8.1电气总平面图应表示出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名称、多

5.8.1电气总平面图应表示出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名称、外形、 编号、坐标、道路形状、比例等,指北针或风玫瑰图宜绘制在电

编号、坐标、道路形状、比例等,指北针或风玫瑰图宜绘制在电

气总平面图图样的右上角

5.8.2强电和弱电宜分别绘制电气总平面图

5.8.3电气总平面图中电气设备、路灯、线缆敷设

电缆并、人(手)孔等图形符号和标注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3章 和第4章的规定。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 “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 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

建筑电气专业绘制的各设计阶段图样深度,应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 定》的要求。

2.0.2项目术语摘自国家标准《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第1

本规范条款中的项自包括电气设备、电气设备之间电气通路 的连接线缆、保护槽管、元器件等。 电气设备包括强电设备和弱电设备。线缆包括电线电缆、控 制电缆、弱电系统的电缆和光缆。 2.0.3简图术语摘自国家标准《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第

2.0.6建筑电气专业涉及的系统较多,一张电气平面图

全,至少强电和弱电平面图应分别绘制。设计人员根据实际工程 情况可绘制相应的电气平面图。例如,照明设备、连接线缆以及 安装位置等信息绘制在一个建筑平面图内的图样称为照明平面 图:综合布线系统设备、连接线缆以及安装位置等信息绘制在 个建筑平面图内的图样称为综合布线系统平面图。其他系统平面 图表示法以此类推。

中第2.4.11条将建筑大样图定义为:*对建筑物的细部或建筑 勾、配件用较大的比例(一般为1:20、1:10、1:5等)将其 形状、大小、材料和做法详细地表示出来的图样,又称节点详 图”。 电气大样图根据建筑专业大样图的定义及本专业的特性,规

JT∕T 669-2006 公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 复合材料的分类、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定了使用比例。电气大样图包括建筑电气设备大样图和局部电气 平面大样图

2.0.10参照代号术语摘自国家标准《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

3.1.2电气总平面图和电气平面图一般有本专业(包

3.1.2电气总平面图和电气平面图一般有本专业(包括强电和 弱电,下同)设备轮廓线、图形符号轮廓线、本专业设备之间电 气通路的连接线缆、非本专业设备轮廓线等,图样采用三种及以 上的线宽绘制SY∕T 0612-2008 高含硫化氢气田地面集输系统设计规范,可清楚表示上述项目之间的关系。系统图、电路 图等以本专业设备为主,简单的系统图采用两种线宽绘制就可表 示清楚。线宽的应用可见本标准表3.1.5

3.1.3线宽组的具体数值可见《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3.1.5为使图面清晰方便设计人员选用,主要使用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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