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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T117-2019 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查勘与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简介:
《JGJ/T 117-2019 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查勘与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是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一份技术规范,其全称为《民用建筑修缮工程现场查勘与设计规程》。这份标准主要针对民用建筑的修缮工程,提供了一套完整的工程查勘与设计流程和指导原则。
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定义了修缮工程的基本概念和分类,以及修缮设计的基本要求。 2. 提供了修缮工程的现场查勘方法和步骤,包括建筑结构、材料、环境等方面的评估。 3. 规定了修缮设计的程序,包括设计目标的设定、设计方案的制定、技术方案的选择等。 4. 对修缮工程的设计原则和施工技术进行了详细阐述,如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5. 对条文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以便于施工人员、设计人员和监管人员理解和应用。
这份标准的意义在于,它为民用建筑的修缮工程提供了一套科学、规范的设计和施工指南,旨在保证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环保,同时也是对历史文化保护的一种重要手段。
JGJ/T117-2019 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查勘与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部分内容预览:
4.4.7墙体增设扶壁柱扩大基础时,其钢筋直径不得小于
图4.4.8挑梁式加固条形基础
挑梁位置应设在原基础顶面,间距l宜取1.2m~1.5m 2 增设的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梁,其顶面应与原墙身基码
标高一致; 3挑梁下的基础梁顶及梁底纵筋均不应少于2根JC∕T 2219-2014 改性无机粉复合建筑饰面片材,其直径 不应小于12mm; 4挑梁的布置应确保其应力扩散范围避开较大门窗洞口 位置。 4.4.9挑梁式加固条形基础的梁底平均反力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P=SI b b = 2bn ± be
bo一一原基础宽度(mm)。 4.4.10挑梁式加固条形基础,挑梁的最大弯矩M和剪力V应 按下列公式计算:
2b S'lb V=
式中:M一一挑梁最大弯矩(N·mm); V一挑梁最大剪力(N)。 4.4.11挑梁式加固条形基础与墙体接触面的局部受压承载力应 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计算。 4.4.12挑梁式加固条形基础时,其挑梁下的基础梁,应按以挑 梁为支座的连续倒梁进行验算,倒梁的均布荷载设计值应按下式 进行验算:
倒梁的均布荷载设计值(N
(4. 4. 12)
符合要求,可采用掏土法进行纠偏。制定纠偏设计专项方案 具备下列资料: 1工程地质勘察资料; 2 基础及上部结构图纸; 3 建筑物使用情况: 4 房屋开裂、倾斜等检测资料; 5 房屋周围管线及地下设施资料。 4.5.2 纠偏设计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房屋结构平面图和基础图; 2 掏土孔的布置位置、孔径、孔深以及孔的斜率; 3 各孔的掏土量及掏土顺序; 4 沉降监测点的位置、监测频率及沉降速率等要求: 5 纠偏施工说明。 4.5.3 掏土法纠偏的掏土量可按下式进行计算:
式中:V. 掏土量(mm3); lb 基底长度(mm); b 基底宽度(mm); 沉降差(mm)。 △.
式中:V 掏土量(mm3); 基底长度(mm); b一基底宽度(mm); △一沉降差(mm)。 4.5.4掏土孔孔径宜为100mm~150mm,孔距宜为1.0m~ 1.5m。孔位宜布设在土体受力较大的部位,掏土深度宜为基底 下2.0m4.0m,并应根据施工回填复位情况进行实时修正。
4.5.4掏土孔孔径宜为100mm~150mm,孔距宜
注浆应分多次进行,待前一次浆液初凝后再进行后续注浆。
5.1.1砌体结构房屋查勘时,应查明下列情况: 1 砌体弓突、倾斜的范围和程度; 2增开门窗洞口对砌体的影响; 3 纵横墙交接处及构件搁置点处砌体情况: 4明沟、排水管道损坏对砌体的影响; 5块体和砂浆的强度和老化程度; 6砌体裂缝的部位、形状、程度、发展趋向以及与周围建 筑物的关系; 7砖石柱弓突、倾斜、裂缝与根部、顶部的损坏情况; 8地基不均匀沉降和温差引起对砌体结构的影响 5.1.2砌体结构房屋的修部分采用混凝土或金属构件时,应 分别按本标准第6章和第7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5.1.3砌体结构房屋的各构件损坏,经验算后,其强度、刚度 或高厚比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应优先采取局部补强措施,损坏严 重时可拆除重砌。 5.1.4因地基基础原因造成砌体结构房屋变形,应按本标准第 4章的有关规定先处理地基基础,再进行砌体结构的修。 5.1.5原体承载力的验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 计规范》GB50003的有关规定执行,其补强后承载力的计算,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702的有关 规定执行。
5.1.5原砌体承载力的验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
十规范》GB50003的有关规定执行,其补强后承载力的计算 立按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702的有关 见定执行。
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的有关规定,且块体的强 度等级不应低于原设计,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比原砂浆强度等 级提高一级。
5.2.2砌体结构房屋修时,宜利用原有的块体,不得使用严
,2.2砌体结构房屋修缮时,宜利用原有的块体,不得使用 风化、碱蚀、疏松的块体,并应对原有块体强度测试后再 用。
5.2.3选用旧砌体作为承重
2.3选用旧砌体作为承重构件,在验算时根据已使用年限 损状况等因素,其强度设计值宜取折减系数山为0.6~1.0
5.3.1当砌体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该构件或相关联构件进 行承载力验算: 1砌体弓突(凹度)程度超过100mm; 2砌体风化、剥落、疏松、块体截面削弱15%及以上; 3砌体的高厚比β大于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的规定值; 4多层房屋倾斜量每层超过层高的15%或30mm,或超过 全高的7%或50mm。 5.3.2砖石墙体弓突,宜将弓突部分全部或局部拆除重砌 5.3.3墙、柱风化剥落,导致有效截面削弱的部位,应重新验 管吉恒业
5.3.4砌体高厚比超过规定值,可采取拆砌墙体增加墙体
钢筋混凝土面层补强、钢筋网水泥砂浆面层补强、增设砌 筋混凝土扶壁柱补强等措施。
5.3.5非承重的墙体,当倾斜大于7%.时,可拆除重
4.1 当砌体出现裂缝,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承载 金算: 1 砖石砌体竖向裂缝长度超过层高的1/2,宽度大于
20mm,或长度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 2门窗洞口、窗间墙有交叉裂缝、竖向裂缝或水平裂缝; 3梁支座下的砌体有竖向裂缝; 4房屋一端出现一条或多条45°阶梯形斜裂缝,房屋中部 氏边出现正八字或倒八字形斜裂缝; 5混凝土屋盖下出现一字形或八字形裂缝。 5.4.2钢筋混凝土屋盖温度变化导致顶层墙体裂缝,可在屋盖 上设置保温层或隔热层。 5.4.3对于砌体受压、受弯和受剪强度不足产生的开裂损坏的 修缮,可采取下列措施: 1局部拆砌墙体,应提高块体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并通过 构造措施提高墙体的整体性和抗震性能: 2在墙体单侧或双侧增设扶壁柱,应增大墙体的截面面积: 3梁下墙体应增加钢筋混凝土梁垫 5.4.4地基不均匀沉陷产生的裂缝修,可采取下列措施: 1在沉降稳定情况下,用水泥砂浆嵌补;用水泥聚合灌浆 液、砂浆、化学灌浆液等加压注入,封闭裂缝;或局部掏码 墙体; 2在沉降不稳定情况下,可先补强地基与基础后,再进行 体悠缘
5.4.4地基不均匀沉陷产生的裂缝修,可采取下列措施
1在沉降稳定情况下,用水泥砂浆嵌补;用水泥聚合 液、砂浆、化学灌浆液等加压注入,封闭裂缝;或局部 墙体; 2在沉降不稳定情况下,可先补强地基与基础后,再 砌体修。
5.5.1当砖石独立柱、扶壁柱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承载 力和高厚比验算: 1柱身产生水平裂缝或竖向贯通裂缝,其缝长超过柱高的 1/2; 2 梁支座下的柱体产生多条竖向裂缝; 3产生倾斜,三层及以下房屋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0%0,三 层以上房屋倾斜量超过总高的5%0; 4风化、剥落,导致有效截面削弱达15%及以上
5.5.1当砖石独立柱、扶壁柱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承载 力和高厚比验算: 1柱身产生水平裂缝或竖向贯通裂缝,其缝长超过柱高的 1/2; 2梁支座下的柱体产生多条竖向裂缝; 3产生倾斜,三层及以下房屋倾斜量超过层高的10%0,三 层以上房屋倾斜量超过总高的5%0; 4风化、剥落,导致有效截面削弱达15%及以上
5.5.2砖石柱和扶壁柱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砖柱截面小于240mm×370mm,毛石柱截面较小的边 长小于400mm和损坏严重时,可拆除重砌; 2可采用钢筋混凝土面层、钢筋网水泥砂浆面层以及外包 型钢等方法补强处理。
5.6.1当圈梁和过梁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补强: 1 圈梁和过梁有竖向裂缝,过梁砖砌体有松动; 2单层房屋檐口标高为5m~8m,无圈梁;二层及其以上 房屋无圈梁;钢筋混凝土圈梁高度小于120mm; 3钢筋砖过梁跨度大于2m,砖砌平拱跨度大于1.8m。 5.6.2 砖砌过梁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过梁跨度小于1m且裂缝不严重时,可采用钢筋砖过 梁补强; 2当过梁跨度大于或等于1m,或裂缝严重时《额定电压72.5kV及以上交流负荷开关 GB/T14810-2014》,可采用钢筋 混凝土过梁补强
5.7.1砌体拆砌前,应进行构件的支撑。 5.7.2当砌体结构房屋修或拆砌时,墙、柱和楼盖间应有可 靠的拉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承重砌体厚度不应小于190mm,空斗墙厚度不应小于 240mm,土墙厚度不应小于250mm; 2当拆砌墙体时,新旧墙体交接处不得凿水平槎或直槎 应做成踏步槎接缝,缝间应设置拉结钢筋; 3预制钢筋混凝土板在砌体上的搁置长度不应小 于100mm 4搁栅和条等搁置长度不应小于砌体厚度的一半,且不 应小于70mm
5.7.3砌体修缮时,屋架或梁端的砌体处,宜在屋架或梁端和 砌体间设置混凝土垫块或木垫块。混凝土垫块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C25,厚度不应小于180mm;木垫块不应小于80mm×150mm, 并应进行防腐处理,
并应与保留墙体的防潮层围合。对低于室内地坪50mm的防潮 层,防潮材料可采用防水水泥砂浆,或采用厚度不小于80mm 的 C20混凝土。
7.5修砖砌过梁应符合下列规定:
5.7.5修砖砌过梁应符合下列
1砖砌平拱用竖砖砌筑部分的高度不应小于240mm; 2钢筋砖过梁底面砂浆层处的钢筋,其直径不应小于 6mm,间距不应大于120mm,钢筋伸人支座砌体内不应小于 240mm,砂浆层厚度不应小于20mm,并应采用M10水泥砂浆; 3 钢筋混凝土过梁端部的支承长度不应小于240mm。 5.7.6 当修空斗墙,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补强处理: 1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房屋; 2 地基可能产生较大的不均匀沉降; 3长期处于潮湿环境中; 4地下管道较多。
砖柱外包型钢等砌体结构补强DL/T 277-2012标准下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 加固设计规范》GB50702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