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L/T 637-2019(代替DL/T 637-1997) 电力用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简介:
DL/T 637-2019是中国电力行业标准,它是关于“电力用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的技术规范。这个标准替代了先前的DL/T 637-1997版本,旨在提供更严格和更详细的要求,以确保电力用铅酸蓄电池的产品质量、性能和安全。
电力用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是一种常见的储能设备,主要用于电力系统中提供备用电源、直流电源和电力调节等。它们的特点是结构紧凑、维护方便、安全性高和使用寿命较长。阀控式设计意味着电池内部的电解液和气体压力由电子控制阀来调节,防止气体逸出,减少了电池内阻,提高了电池性能。
DL/T 637-2019标准涵盖了电池的尺寸、设计、制造、试验、检验、验收、运行和维护等全过程,对电池的性能参数、环境适应性、安全性能、充放电特性、寿命评估等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遵循这个标准,可以确保电力用铅酸蓄电池的质量和稳定性,以满足电力系统的需求。
DL/T 637-2019(代替DL/T 637-1997) 电力用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部分内容预览:
8.17.1蓄电池组完全充电后,在表2规定的适宜使用温度下静置1h~24h。 8.17.2待蓄电池组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基本一致时,以表6规定的放电电流Ia持续放电。 8.17.3测记放电开始前的蓄电池组开路电压、放电开始时的蓄电池组端电压和表面温度。在放电期间 测记蓄电池组的端电压,端电压的测记间隔应不低于60min。 8.17.4在放电期间,放电电流Ia的波动不得超过规定放电电流值的±1%。 8.17.5放电末期要随时测记每只蓄电池的端电压,以便确定蓄电池放电到终止电压的准确时间。 8.17.6放电至蓄电池组中有一只蓄电池的端电压降至表6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时,放电终止,记录 放电持续时间T。 8.17.7用放电电流值ld(A)乘以放电持续时间T(h)计算实测容量Ct(Ah)。 8.17.8当放电开始时的蓄电池组表面温度不是基准25℃时,应按式(1)换算成基准温度25℃时的实 际容量C
8.18荷电保持性能试验
8.19再充电性能试验
3.20冲击放电性能试验
8.20.1蓄电池组完全充电后,在表2规定的适宜使用温度下静置1h~24h。 8.20.2待蓄电池组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基本一致时,以表7规定的预放电流放电1h,在不停止预方 电流的情况下,叠加表7规定的冲击放电电流,冲击放电时间为0.5s。 8.20.3测记放电开始前的蓄电池组开路电压和放电开始时的蓄电池组端电压。在预放电期间,测记蓄 电池组的端电压,端电压的测记间隔为10min。 8.20.4在冲击放电时,测记蓄电池组的端电压DB41/T 1821-2019标准下载,应符合7.3.5的要求。 注1:蓄电池组的蓄电池数量见表17。 注2:管式胶体蓄电池可不进行本项试验
3.20.1蓄电池组完全充电后,在表2规定的适宜使用温度下静置1h~24h。 3.20.2待蓄电池组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基本一致时,以表7规定的预放电流放电1h,在不停止预放 电流的情况下,叠加表7规定的冲击放电电流,冲击放电时间为0.5s。 3.20.3测记放电开始前的蓄电池组开路电压和放电开始时的蓄电池组端电压。在预放电期间,测记蓄 电池组的端电压,端电压的测记间隔为10min。 8.20.4在冲击放电时,测记蓄电池组的端电压,应符合7.3.5的要求。 注1:蓄电池组的蓄电池数量见表17。 注2:管式胶体蓄电池可不进行本项试验
8. 21蓄电池间连接性能试验
8.21.1蓄电池之间用连接条连接,用力矩扳手按照制造商规定的端子扭矩,对连接条进行紧固。 8.21.2蓄电池组完全充电后,在表2规定的适宜使用温度下静置1h24h。 8.21.3待蓄电池组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基本一致时,以3.011o电流持续放电。 8.21.4放电期间,在蓄电池端子根部测记两蓄电池之间的连接条电压降,应符合7.3.6的要求,
8.22端电压均衡性试验
8.22.1开路端电压均衡性试验
22.1.1蓄电池组完全充电后,在表2规定的适宜使用温度下静置24h~36h。 22.1.2待蓄电池组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基本一致,蓄电池的开路端电压基本不变时,分别测记 电池的开路端电压,开路端电压最高值与最低值的差值应符合7.4.1的要求。
8.22.2浮充端电压均衡性试验
8.22.2.1蓄电池组完全充电后,在表2规定的适宜使用温度下静置1h~24h。 .22.2.2待蓄电池组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基本一致时,以Ulc对蓄电池组浮充电。 8.22.2.3浮充运行24h后,分别测记每只蓄电池的浮充端电压,浮充端电压最高值与最低值的差值应 符合7.4.1的要求。 8.22.2.4浮充运行3个月后,分别测记每只蓄电池的浮充端电压,浮充端电压最高值与最低值的差值 立符合7.4.1的要求。
8.22.3放电端电压均衡性试验
.22.3.1蓄电池组按8.17进行10h率容量性能试验,在放电期间,每小时测记一次每只畜电池的放 电端电压,在放电未期随时测记,直至放电结束 3.22.3.2每次测记中放电端电压最高值与最低值的差值应符合7.4.1的要求
8.23.1试验室测量蓄电池内阻试验
8.23.1.1蓄电池组完全充电后,在表2规定的适宜使用温度下静置1h~24h。 8.23.1.2待蓄电池组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基本一致时,通过两点测定法测定每只蓄电池的内阻。 a)第一点(Uam, la) :
8.23.1.2待蓄电池组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基本一致时,通过两点测定法测定每只蓄电池的内阻。 a)第一点(UanIa): 以电流Ia=4.0Iio对蓄电池组放电20s,测记每只蓄电池的端电压Uan(n为蓄电池编号),间断5min, 不充电确定第二点。 b)第二点(Ubm, Ib): 以电流Ib=201o对蓄电池组放电5s,测记每只蓄电池的端电压Ubng 8.23.1.3用测定的两点电压值(Uam Ubn)和电流值(Ia、Ih)通过式(2)计算得出内阻Rim
8.23.1.4按式(2)计算每只蓄电池的内阻。
3.1.4按式(2)计算每只蓄电池的内阻。 3.1.5每只蓄电池的内阻应符合7.4.2.1的要求
8.23.2现场测量蓄电池内阻试验
8.2460℃浮充耐久性试验
3.24.2在温度为60℃的环境中,蓄电池不进行温度补偿,相对湿度控制在35%RH以下;在试验过程 中,蓄电池不加水或加酸。 3.24.3每只蓄电池的累计浮充循环时间应符合7.5.1的要求。 注:试验期间允许施加安全保护措施
8.25过放电敏感性试验
8.25.1蓄电池完全充电后,在表2规定的适宜使用温度下静置1h~24h。 8.25.2待蓄电池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基本一致时,将蓄电池输出端与一个电阻连接,其阻值应使蓄电 池的初始放电电流达到1.0110,并保持30天。(勺 8.25.330天结束后,在开路状态下静置1h~2h,然后以每单体2.35V限压、1.01o限流,充电168h。 .25.4在充电过程中,每1h测记一次负极端子的表面温度,应符合7.5.2的要求。 8.25.5按8.17进行10h率容量性能试验,测得此时换算成基准温度25℃时的实际容量Ca 8.25.6基准温度25℃时的实际容量Ca应符合7.5.2的要求
8.26标志、标记耐久性试验
8.27放电和冲击放电特性曲线试验
27.1经8.17容量性能试验达到额定容量的蓄电池组完全充电后,在表2规定的适宜使用温度 1h~24h
8.27.2待蓄电池组表面温度与环境温度基本一致时,以表13规定的放电倍率持续放电。 8.27.3放电1h后,在不停止持续放电电流的情况下,叠加不同幅值的冲击放电电流。冲击放电电流 应在表13规定的冲击放电测试范围内均匀选取8点,冲击放电时间为0.5s。 8.27.4测记放电开始前的蓄电池组开路电压和放电开始时的蓄电池组端电压。在持续放电期间,测记 蓄电池组的端电压,端电压的测记间隔应不低于表15的规定
表15放电和冲击放电特性曲线试验测记间隔
9.1.1检验分为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和验收试验3种。
9.1.1检验分为型式试验、出厂试验和验收试验3种。 9.1.2型式试验合格后方可批量生产。 9.1.3出厂试验合格后方可配发产品保证文件,准许出厂 9.1.4验收试验合格后方可交接。
9.2.1进行型式试验的产品应是出厂试验合格的产品。
a) 试制的新产品; b) 产品停产后,又恢复生产; c) 转厂试制的产品; d)产品的设计、配方、材料、工艺或生产流程存在变更时
9.3检验项目和样品数量
厂试验和验收试验的检验项目及受检样品数量
TD/T 1020-2009标准下载表17蓄电池组的蓄电池数量
9.4.2依检验数据判定的检验项目,以样本单位中全部参试蓄电池的测试数据作为该项目的判定数据, 若有一只参试蓄电池的测试数据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重复该项目的测试,若仍有一只参试蓄电池的 测试数据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产品不合格。
10查询、订货和投标时应提供的资料
10.1查询和订货时应提供的资料
向制造商查询或订货时,订购方应提供下列资料: a) 蓄电池的类型、标称电压和额定容量; b) 蓄电池组数、每组蓄电池数量和安装方式; C 蓄电池的充电管理方式: d 蓄电池应用条件,例如:安装地点的地面或柜体承重、环境温度变化区间,安装地点是否存在 通风或温度控制设施、爆炸性气体点燃源、机械振动、导电性粉尘和腐蚀性气体等; 蓄电池浮充运行的预期使用年限
0.2投标时应提供的资
投标时,制造商应提供下列资料: a) 产品的类型、标称电压、额定容量和安装方式: b 产品的外形尺寸、重量和包装方式; C) 产品的正极板厚度和电解液比重; d 产品制造地点,检测报告和受检样品的制造地点; e) 产品的极限应用条件,例如:极限使用温度、极限储运温度和外壳极限承受内压力; 产品的安全性指标,例如:气体析出量、耐大电流能力、防爆能力、防酸雾能力、安全阀开闭 阀压力、耐接地短路能力、外壳阻燃能力、外壳抗机械破损能力和耐寒耐热能力; g 产品的一致性指标,例如:重量一致性、安全阀开闭阀压力一致性、端电压均衡性和内阻一致 性; h) 产品在25℃基准温度时的设计浮充寿命和质保使用年限。 注1:浮充端电压均衡性宜提供浮充3个月的数据。 注2:提供设计浮充寿命数据时需附带设计计算书。
GB∕T 24479-2009 火灾情况下的电梯特性11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11.1.1包装分为蓄电池包装和配件包装。 11.1.2不属于同一组的蓄电池,不应在同一蓄电池包装内混装。 1.1.3 包装方式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并防潮、防振。 11.1.4蓄电池包装的防潮应满足GB/T5048中2级包装的要求,配件包装的防潮应满足GB/T5048 中3级包装的要求。 11.1.5包装的缓冲设计应符合GB/T8166的规定。 11.1.6包装应能避免雨淋造成的蓄电池短路。 1.1.7包装应能避免运输、装卸和堆放过程中的机械损伤。尤其重要的是,蓄电池包装应能避免粗暴 装卸造成的蓄电池短路或壳体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