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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10303-2019 电动机用过热过流保护器简介:
NB/T 10303-2019是中国国家标准中的一个技术规范,全称为《电动机用过热过流保护器》,主要针对电动机的过热过流保护器提出了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电动机是工业设备中常用的旋转电机,长时间运行可能会因为过载、短路、电压异常等原因导致过热,这不仅影响电动机的正常工作,还可能导致电机损坏。过热过流保护器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而设计的,它能实时监测电动机的工作状态,当检测到过热或过流的情况时,会自动切断电源,防止电机进一步受损。
这个标准详细规定了过热过流保护器的性能指标,如保护动作时间、动作温度范围、抗干扰能力等,同时还对产品的制造、检验、安装和使用方法等进行了规定。它的实施,对于电动机的安全运行和延长其使用寿命有着重要意义。
NB/T 10303-2019 电动机用过热过流保护器部分内容预览:
NB/T103032019
复位时间resettime 在规定的环境温度下,保护器第一次通以额定脱扣电流使其断开电路后到自动接通电路的时间
在设定的环境温度中,保护器不断开 承载的最大连续电流
保护器按复位方式分为自动复位型和非自动复位型。 非自动复位型按结构分为手动按钮复位型和PTC电压保持型
GB 50206-2002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保护器的型号命名规则按照下述规则进行:
保护器的基本参数如表1所示!
5.1.1保护器的标志应清晰,标志内容及安装尺寸应符合制造商相关文件要求。 5.1.2保护器的金属零件不得有裂纹及镀层脱落现象。 5.1.3绝缘材料不得有气泡、裂纹,无明显斑痕和破损现象。 5.1.4对安装方式有规定或保护器性能受到安装条件(如产品极性)影响的,应在产品技术文件中明 确规定安装条件或注明使用方应与制造商协商确定安装条件。 5.1.5引出部件的结构应能保证良好的电接触和载流能力,并能承受相应的机械应力,必要时由制造 商与使用方协议确定。 5.1.6非自动复位机构的保护器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动作后,当它冷却到可以运行温度时,如未进行手 动复位操作不应自行复位。 5.1.7保护器绝缘材料应能承受如下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要求: a)耐热:热保护器最高工作环境温度Tmax十40℃的球压试验:
a)耐热:热保护器量 注:陶瓷材料不做本试验。
b)耐燃:750℃土10℃灼热丝顶端的试验温度试验,持续时间30s土1s c)耐漏电起痕:PTI不小于175V。
5. 2. 1温度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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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1动作温度范围为50℃~180℃, 标识值每隔5℃为一档,其公差可选为土5℃、土7
保护器制造厂应以图表或曲线的形式反映热保护器的电流一温度特性的资料,其要求与用户协
5.2.3电流保护特性
2.3.1额定脱扣时间:在25℃环境温度下,产品通以额定脱扣电流,保护器的动作时间为4s~1 2.3.2复位时间:在25℃环境温度下,保护器的复位时间为5s~30s。 注:也可以根据用户需求另行设定其他的额定脱扣时间和复位时间。
保护器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以下要求: a)自动复位保护器和手动按钮复位型保护器在触头断开状态下,两引出线或端子间的绝缘电阻应 不小于5MQ; 注:带有PTC装置的保护器不适用于本要求。 b)保护器引出线或端子与外壳绝缘层表面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MQ
在过热过流保护器的下列部位间施加下列数值的频率为50Hz的基本正弦波试验电压 a)在银触头断开状态下,两引出线之间:500V: 注:带有PTC装置的保护器不适用于本要求。 b)在银触头常闭状态下,引出线与绝缘件之间:1500V。 试验电压历时1min,试验期间应无闪络或击穿现象,
5. 2. 6 耐久性
5.2.6.1自动复位式保护器在交流50Hz、产品额定电压、功率因数c0s中为0.75~0.8的条件下,应能承 受通以额定脱扣电流试验2000个周期的试验。 5.2.6.2非自动复位型保护器在交流50Hz、产品额定电压、功率因数cos中为0.75~0.8的条件下,能够 承受通以额定脱扣电流试验60个循环。 5.2.6.3经5.2.6.1或5.2.6.2试验后保护器动作温度的变化不应超过初始值的土5%或土5℃,二者选 较大值,其温度特性符合5.2.1的要求,绝缘电阻符合5.2.4的要求,电气强度符合5.2.5的要求。
5.2.7极限短路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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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极限短路性能预期电流
5. 2. 8 耐高温性能
保护器应能经受动作温度加30℃、但不低于155℃的持续时间为96h的高温试验,试验后保 温度的变化不应超过初始值的土5%或土5℃,二者选较大值,绝缘电阻符合5.2.4的要求,电 合5.2.5的要求。
6.2.9耐温度变化性能
5.2.10耐湿热性能
5.2.11耐振动性能
保护器应能承受振动频率:10Hz~150Hz,扫频速率10ct/min,振动幅值:0.35mm条件下,在 Z三个方向上持续扫频循环数为10周期,试验后动作温度的变化不超过初始值的土5%或土5℃, 较大值。
5. 2. 12耐冲击性能
保护器应能承受峰值加速度为50gn土7.5gn,脉冲持续时间为11ms土1ms的后峰锯齿半正弦 度冲击试验,试验后其动作温度的变化不超过初始值土5%或土5℃,二者选较大值。
除非另有规定,试验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a)环境温度10℃~30℃,试验时周围空气温度变化应不超过10℃; b)试验仪器、仪表的精度:出厂检验不低于1.0级,型式试验不低于0.5级:
d)测温仪表精度:出厂检验误差不超过0.5℃,型式试验不超过0.2℃ e)温度检测箱测温区的温度变化在1K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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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目视检查外观、安装方式、引出部件的结构、非自动复位机构的保护器,用通用或专用量 尺寸,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1.1~5.1.6的要求。
6.2.2绝缘部件的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试
1.7绝缘件的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的要求和GB/T14536.1一2008中的第21章规定的方法进 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1.7的要求。 必要时用塑料样块进行绝缘件的耐热、耐燃和耐漏电起痕试验
6. 3. 1 动作温度试验
将保护器置于试验箱内进行试验,试验箱的空气流速不小于3m/s。 测量方法采用热电偶或温度计,热电偶或温度计应置于保护器试样上或尽可能靠近保护器。 在试验中升高空气温度,在空气温度大约低于断开温度下限温度10K时,以温度变化率不超过 1K/min至保护器动作,判定其结果是否符合5.2.1.1的要求。 用指示灯或其他的方法指示通断状态,通过保护器的电流不应超过0.1A。
6.3.2复位温度试验
6.3.3电流一温度特性试验
将保护器置于温度波动小于土2℃相对静止的空气中进行试验。 在试验中,让其环境温度保持在低于断开温度的任意温度点上,并通以该温度下保护器的不动作电 流,持续1h,判定结构是否符合5.2.2的规定。
3.4电流保护特性试验
将保护器置于25℃土3℃的环境中保持30min后,通以额定脱扣电流,检查保护器的保护特性是否 符合5.2.3的要求。
6.3.5绝缘电阻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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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电阻,检查其结果是否符合5.2.4的 要求。 保护器触点间的绝缘电阻性能试验,应将热保护器置于大约高于试品断开温度上限温度10K的空气 介质中,在触头断开的情况下进行。 保护器引出部件与外壳绝缘表层之间的绝缘电阻性能试验在室温下进行
6.3.6电气强度试验
电气强度性能试验,其试验电源容量不小于0.5kVA,频率为50Hz,泄漏电流设定为10mA,在5.2.5 所述的部位施加试验电压(交流有效值)试验时,从二分之一试验电压开始,迅速升至全值,持续1mil 检查是否有击穿或闪络现象。 两触头间的电气强度性能试验,应将热保护器置于大约高于试品额定断开温度上限温度10K的空 介质中,在触头断开的情况下进行。 注1:引出线或端子与绝缘件外表层之间的电气强度性能试验在室温下进行。 注2:保护器在制造过程中允许采用提高试验电压20%,缩短试验时间至1s的短时替代试验方法进行电气强度 验。
6. 3. 7耐久性试验
6.3.7.1自动复位保护器产品接入额定电压和功率因数为0.75~0.8的电路中,通以额定脱扣电流,电 流允差为土5%,操作频率(接通一分断一接通时间)不小于13min,周期率依赖于控制周围的空气介 质温度,如此循环2000次后,检查结果是否符合5.2.6的要求。 3.3.7.2非自动复位的保护器接入产品额定电压和功率因数为0.75~0.8的电路中,通以额定脱扣电流, 电流允差为土5%,在每次脱扣后应尽快使其复位,如此循环60次,检查结果是否符合5.2.6的要求
6.3.8极限短路性能试验
将保护器与快速熔断体串联,用脱脂棉絮包绕保护器的外壳后,接入5.2.7规定的预期电流、功率 因数cos中为0.9~1.0的电路中,试验期间允许热保护器重复动作,试验应进行至保护器永久断开回 路或熔断体熔断为止,允许保护器触头熔焊或破碎,判断是否符合5.2.7的规定。 熔断器遵循以下原则进行选择: 电压为150V及以下,熔断体额定电流应不小于20A。 电压高于150V,熔断体额定电流应不小于16A
6.3.9耐高温性能试验
6.3.10耐温度变化性能试验
6.3.11耐湿热性能试验
本试验采用Cab试验方法,有关试验箱的要求见GB/T2423.3一2016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 5.2.6规定的严酷等级要求进行试验,检查其结果是否符合5.2.10的要求,
NB/T103032019
外表层的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试验,此时为 正常大气压条件下,并避免在试品上有凝露出现 在1h2h内再将试品置于高于断开温度上限温度10K空气介质中,且在触头断开的情况下,先用500 V兆欧表测引出部件间绝缘电阻振冲地基施工工艺标准(QB-CNCEC J010111-2004),然后再进行引出部件间的电气强度试验
6.3. 12耐振动性能试验
5.3.13耐冲击性能试验
检验分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两种
保护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一般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定型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 d)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 e)产品标准更新换版且内容有重大变化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7.2.1 型式检验规则
用作型式检验的保护器,应是主要制造工艺装备齐全的正式试品,每个试验项目应不少于3只,所 有试验项目都能通过和所有承受检验的试品都合格,才被认为保护器型式检验合格,否则应分析原因, 采取技术措施,包括改进技术、工艺、工装等,重新进行直到型式检验合格为止。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GB/T50358-2017》7.2.2型式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