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完整清晰、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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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完整清晰、正版)简介:

GB 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是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一部国家标准,全称为《建筑物电气装置第5-4部分:低压配电设计》,是针对建筑物中低压配电系统的专业设计指南。该规范于2011年发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物中,包括住宅、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的低压电力系统设计。

该规范详细规定了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气设备选择、布线、保护措施、接地系统、短路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包括了电力线路的设计、配电箱的选择与安装、电器设备的选型、配电线路的敷设方式和布置、电缆线路的防火和防爆措施等内容。它旨在保证电气设施的安全、可靠运行,以及电气设备和系统的使用寿命,同时考虑了经济性、环保性和节能性等因素。

作为我国低压配电设计的法规性文件,GB 50054-2011对于建筑工程电气设计人员、电气安装工人、电气设备供应商以及相关工程的管理人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GB 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完整清晰、正版)部分内容预览:

表3.2.1s保护联结导体裁面积的最小值和最大值(mm)

下列规定: 1联结两个外露可导电部分的保护联结导体,其电导不应小 于接到外露可导电部分的较小的保护导体的电导: 2联结外露可导电部分和装置外可导电部分的保护联结导 体,其电导不应小于相应保护导体截面积1/2的导体所具有的电导; 3单独敷设的保护联结导体,其截面积应符合本规范第 3.2.14条第3款的规定。 3.2.17局部等电位联结用保护联结导体截面积的选择,应符合 下列规定: 1保护联结导体的电导不应小于局部场所内最大保护导体 截面积1/2的导体所具有的电导; 2保护联结导体采用铜导体时,其截面积最大值为25mm²。 保护联结导体为其他金属导体时,其截面积最大值应按其与 25mm²铜导体的载流量相同确定; 3单独敷设的保护联结导体,其截面积应符合本规范第 3. 2. 14 条第 3 款的规定

4.1.1配电室的位置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设置在尘埃少、腐蚀 介质少、周围环境于燥和无剧烈振动的场所,并宜留有发展余地。 4.1.2配电设备的布置应遵循安全、可靠、适用和经济等原则·并 应便于安装、操作、搬运、检修、试验和监测: 4.1.3配电室内除本室需用的管道外,不应有其他的管道通过。 室内水、汽管道上不应设置阀门和中间接头:水、汽管道与散热器 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并应做等电位联结。配电屏上、下方及电缆沟 内不应敷设水、汽管道

GB∕T 27797.1-2011 纤维增强塑料 试验板制备方法 第1部分:通则4.2.5当防护等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1P不

表4.2.5成排布置的配电屏通道最小宽度(m)双排双排单排布置多排同向布置面对面布置背对背布置屏侧配电屏种类屏后屏后屏后前、后排屏距墙通道屏屏屏屏维维操前维前前操间前排屏前1后排屏后护作护作护作固不受1.51.01.22.01.01.21.51.52.02.01. 51. 01. 0限制时式受限制时1.30.81.21.80.81.21.31.32.01.81. 30.80.8抽不受1.81.0/1.22.31.01.21.81.02.02.31.81. 01. 0限制时式受限制时1.60.81.22.10.81.211.60.82.02.11.60.80.8注:1受限制时是指受到建筑平面的限制、通道内有柱等局部突出物的限制:2屏后操作通道是指需在屏后操作运行中的开关设备的通道:3背靠背布置时屏前通道宽度可按本表中双排背对背布置的屏前尺寸确定;4控制屏、控制柜、落地式动力配电箱前后的通道最小宽度可按本表确定:5挂墙式配电箱的箱前操作通道宽度.不宜小于1m。4.2.6配电室通道上方裸带电体距地面的高度不应低于2.5m;当低于2.5m时,应设置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1》GB4208规定的IP××B级或1P2×级的遮栏或外护物,遮栏或外护物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不应低于2.2m。4.3对建筑物的要求4.3.1配电室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其他部分不应低于三级。当配电室与其他场所毗邻时,门的耐火等级应按两者中耐火等级高的确定。4.3.2配电室长度超过7m时,应设2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两端。当配电室双层布置时,楼上配电室的出口应室少设一个通向该层走廊或室外的安全出凹。配电室的门均应向外开启,但.16:

通向高压配电室的门应为双向开启门

通间高压配电至的应为双尚力 4.3.3配电室的顶棚、墙面及地面的建筑装修,应使用不

4.3.4配电室内的电缆沟,应采取防水和排水措施。配电室白

4.3.5当严寒地区冬季室温影响设备正常工作时,酉

暖。复热地区的配电室,还应根据地区气候情况采取隔热、通风或 空调等降温施。有人值班的配电室,宜采用自然采光。在值班 人员休息简内宜设给水、排水设施。附近无厕所时宜设厕所

4.3.6位于地下室和楼层内的配电室,应设设备运输通道 设有通风和照明设施

4.3.6位于地下室和楼层内的配电室,应设设备运输通道,并应

4.3.7配电室的门、窗关闭应密合;与室外相通的洞、通风孔应设 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的网罩,其防护等级不宜低于现行国家 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规定的IP3X级。直接与 室外露天相通的通风孔尚应采取防止雨、雪飘入的措施。

4.3.7配电室的门、窗关团应密合;与室外相通的洞、通风孔应设

5.1直接接触防护措施

带电部分应全部用绝缘层覆盖,其绝缘层应能长期承受在 遇到的机械、化学、电气及热的各种不利影响

5.1.2标称电压超过交流方均根值25V容易被触及的裸带电 体,应设置遮栏或外护物。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列 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规定的IP××B级或IP2×级。 为更换灯头、插座或熔断器之类部件,或为实现设备的正常功能所 需的开孔,在采取了下列两项措施后可除外: 1设置防止人、畜意外触及带电部分的防护设施; 2在可能触及带电部分的开孔处,设置“禁止触及”的标志。 5.1.3可触及的遮栏或外护物的顶面,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现行 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规定的IPXXD级 或IP4×级

5.1.4遮栏或外护物应稳定、耐久、可靠地固定

1.5需要移动的遮栏以及需要打开或拆下部件的外护物,应

1只有使用钥匙或其他T具才能移动、打开、拆下遮栏或外 护物; 2将遮栏或外护物所保护的带电部分的电源切断后,只有在 重新放回或重新关闭遮栏或外护物后才能恢复供电; 3设置防护等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 码)》GB4208规定的IPXXB级或IP2X级的中间遮栏,并应能

间的净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网状遮栏或外护物时,不应小于100mm; 2采用板状遮栏或外护物时,不应小于50mm。 (业)采用阻挡物 5.1.7当裸带电体采用遮栏或外护物防护有困难时,在电气专用 房间或区域宜采用栏杆或网状屏障等阻挡物进行防护。阻挡物应 能防正止人体无意识地接近裸带电体和在操作设备过程中人体无意 识地触及裸带电体。 5.1.8阻挡物应适当固定,但可以不用钥匙或工具将其移开。 5.1.9采用防护等级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4208规定的IPX×B级或IP2×级的阻挡物时,阻挡物与裸带电 体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25m,阻挡物的高度不应小于1.4m。 (IV)置于伸臂范围之外 5.1.10在电气专用房间或区域,不采用防护等级等于高于现行 国家标维《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规定的IPX×B级 或IP2×级的遮栏、外护物或阻挡物时,应将人可能无意识同时触 及的不同电位的可导电部分置于伸臂范围之外。 5.1.11伸臂范围(图5.1.11)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裸带电体布置在有人活动的区域上方时,其与平台或地面 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2.5m; 2裸带电体布置在有人活动的平台侧面时,其与平台边缘的 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25m 3裸带电体布置在有人活动的平台下方时,其与平台下方的 垂直净距不应小于1.25m,且与平台边缘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 0.75m;

5.1.8阻挡物应适当固定,但可以不用钥匙或工具将其移

1裸带电体布置在有人活动的区域上方时,其与平台或地面 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2.5m; 2裸带电体布置在有人活动的平台侧面时,其与平台边缘的 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25m$ 3裸带电体布置在有人活动的平台下方时,其与平台下方的 垂直净距不应小于1.25m,且与平台边缘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 0.75m; 4裸带电体在水平方向的阻挡物、遮栏或外护物,其防护等 级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规定的

IP×XB级或IP2×级时,伸臂范围应从阻挡物、遮栏或外护物 算起; 5在有人活动区域上方的裸带电体的阻挡物,遮栏或外 护物,其防护等级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 码)》GB4208规定的IP××B级或IP2×级时,伸臂范围2.5m应 从人所在地面算起; 6人手持大的或长的导电物体时,伸臂范围应计及该物体的 尺寸。

图 5. 1. 11 伸壁范围(m) 平台;2手 手臂可达到的界限

5.1.12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 器,可作为其他直接接触防护措施失效或使用者疏忽时的附加防 护,但不能单独作为直接接触防护措施。

分:安全防护电击防护》GB16895.21的规定采用下列间接接触 防护措施者,应采用本节所规定的防护措施:: 1采用Ⅱ类设备; 2采取电气分隔措施; 3采用特低电压供电; 4将电气设备安装在非导电场所内; 5设置不接地的等电位联结。 5.2.2在使用I类设备、预期接触电压限值为50V的场所DB5301∕T 20-2019 城市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当回 路或设备中发生带电导体与外露可导电部分或保护导体之间的故 障时,间接接触防护电器应能在预期接触电压超过50V耳持续时 间足以引起对人体有害的病理生理效应前自动切断该回路或设备 的电源。

5.2.3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导体相连接

1)总保护导体(保护导体、保护接地中性导体); 2)电气装置总接地导体或总接地端子排: 3)建筑物内的水管、燃气管、采暖和空调管道等各种金属 干管; 4)可接用的建筑物金属结构部分。 2来自外部的本条第1款规定的可导电部分,应在建筑物内 距离人点最近的地方做总等电位联结。 3总等电位联结导体,应符合本规范第3.2.15条~第 3.2.17条的有关规定。 4通信电缆的金属外护层在做等电位联结时,应征得相关部

5.2.5当电气装置或电气装置某一部分发生接地故!

5..5三电气装直取电气装直一部分发生接地故障启间接接 触的保护电器不能满足自动切断电源的要求时,尚应在局部范围 内将本规范第5.2.4条第1款所列可导电部分再做一次局部等电 位联结;亦可将伸臂范围内能同时触及的两个可导电部分之间做 铺助等电位联结。周部等电位联结或辅助等电位联结的有效性, 应符合下式的要求:

2.6配电线路间接接触防护的上下级保护电器的动作特性 应有选择性

5.2.7TN系统中电气装置的所有外露可导电部分,应通过保护 导体与电源系统的接地点连接。 5.2.8TN系统中配电线路的间接接触防护电器的动作特性,应 符合下式的要求,

2.7TN系统中电气装置的所有外露可导电部分,应通过保

09BD3低压配电装置2.8TN系统中配电线路的间接接触防护电器的动作特性 合下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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