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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16)简介:
《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16),是中国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该标准是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中关于电气设备交接试验的规定,主要用于指导电气设备在安装后,交付使用前进行的各项电气性能测试,以确保电气设备的运行安全、稳定和有效。
GB50150-2016标准涵盖了各类电气设备的试验项目,如变压器的绝缘试验、断路器的操作试验、电缆的耐压试验、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整定试验等。这些试验旨在检查设备的电气性能,验证设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以及是否存在可能影响运行安全的隐患。
该标准适用于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冶金、轻工、通信、建筑等多个领域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是电气设备安装验收的重要依据。通过执行该标准,可以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因设备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
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16)部分内容预览:
当测量绝缘电阻的温度差不是表8.0.10中所列数值时,其换 算系数A可用线性插入法确定,也可按下式计算:
A = 1. 5K/19
校正到20℃时的绝缘电阻值计算应满足下列要求: 当实测温度为20℃以上时DB42∕T 1743-2021 混凝土梁桥火灾损伤评估技术规程,可按下式计算:
当实测温度为20℃以下时,可按下式计算:
R2o = R./A
式中:R20一校正到20℃时的绝缘电阻值(M2); R一在测量温度下的绝缘电阻值(M2)。 3变压器电压等级为35kV及以上且容量在4000kVA及以
上时,应测量吸收比。吸收比与产品出厂值相比应无明显差别,在 常温下不应小于1.3;当R60大于3000M2(20℃)时,吸收比可不 作考核要求。 4变压器电压等级为220kV及以上或容量为120MVA及 以上时,宜用5000V兆欧表测量极化指数。测得值与产品出厂值 相比应无明显差别,在常温下不应小于1.5。当R60大于 10000M2(20℃)时,极化指数可不作考核要求。 8.0.11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因数(tano)及电容量,应 符合下列规定: 1当变压器电压等级为35kV及以上且容量在10000kVA 及以上时,应测量介质损耗因数(tan); 2被测绕组的tans值不宜大于产品出厂试验值的130%,当 大于130%时,可结合其他绝缘试验结果综合分析判断; 3当测量时的温度与产品出厂试验温度不符合时,可按本标 准附录C表换算到同一温度时的数值进行比较; 4变压器本体电容量与出厂值相比充许偏差应为士3%。 8.0.12变压器绕组变形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变压器,宜采用低电压短路阻 抗法; 2对于110(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宜采用频率响 应法测量绕组特征图谱。 8.0.13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额定电压在110kV以下的变压器,线端试验应按本标准 附录表D.0.1进行交流耐压试验; 2绕组额定电压为110(66)kV及以上的变压器,其中性点 应进行交流耐压试验,试验耐受电压标准应符合本标准附录表 D.0.2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试验电压波形应接近正弦,试验电压值应为测量电压的 峰值除以/2,试验时应在高压端监测:
2)外施交流电压试验电压的频率不应低于40Hz,全电压下 耐受时间应为60s; 3)感应电压试验时,试验电压的频率应大于额定频率。当 试验电压频率小于或等于2倍额定频率时,全电压下试 验时间为60s;当试验电压频率大于2倍额定频率时,全 电压下试验时间应按下式计算:
t = 120 X (fn/fs)
(8. 0. 13)
式中:fn—额定频率; fs一试验频率; 全电压下试验时间,不应少于15s。
fs一试验频率; t一一全电压下试验时间,不应少于15s。 8.0.14绕组连同套管的长时感应电压试验带局部放电测量 (ACLD),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上变压器在新安装时,应进行现场 高部放电试验。电压等级为110kV的变压器,当对绝缘有怀疑 时,应进行局部放电试验; 2局部放电试验方法及判断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力 变压器第3部分:绝缘水平、绝缘试验和外绝缘空隙间隙 GB1094.3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750kV变压器现场交接试验时,绕组连同套管的长时感 应电压试验带局部放电测量(ACLD)中,激发电压应按出厂交流 耐压的80%(720kV)进行
8.0.15额定电压下的冲击合闸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额定电压下对变压器的冲击合闸试验,应进行5次,每 次间隔时间宜为5min,应无异常现象,其中750kV变压器在额定 电压下,第一次冲击合闸后的带电运行时间不应少于30min,其后 每次合闻后带电运行时间可逐次缩短,但不应少于5min; 2冲击合闻宜在变压器高压侧进行,对中性点接地的电力系 统试验时变压器中性点应接地; 3发电机变压器组中间连接无操作断开点的变压器,可不进
4无电流差动保护的干式变可冲击3次。 8.0.16检查变压器的相位,应与电网相位一致。 8.0.17测量噪声,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压等级为750kV的变压器的噪声,应在额定电压及额 定频率下测量,噪声值声压级不应大于80dB(A): 2测量方法和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变压器第 10部分:声级测定》GB/T1094.10的规定; 3验收应以出厂验收为准; 4对于室内变压器可不进行噪声测量试验
9.0.1 电抗器及消弧线圈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 2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 3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因数(tan)及电容量; 4 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 5 测量与铁心绝缘的各紧固件的绝缘电阻; 6 绝缘油的试验; 7 非纯瓷套管的试验; 8 额定电压下冲击合闸试验:; 9 测量噪声; 10 测量箱壳的振动; 11 测量箱壳表面的温度。 9.0.2 各类电抗器和消弧线圈试验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干式电抗器可按本标准第9.0.1条第1、2、4和8款进行 试验; 2 油浸式电抗器可按本标准第9.0.1条第1、2、4、5、6和8 款规定进行试验,对35kV及以上电抗器应增加本标准第9.0.1 条第3、7、9、10和11款试验项目; 3消弧线圈可按本标准第9.0.1条第1、2、4和5款进行试 验,对35kV及以上油浸式消弧线圈应增加本标准第9.0.1条第 3、7和8款试验项目。
9.0.3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DBJ 02-2006 海南省建筑外门窗抗风压、水密、气密性能控制指标1 测量应在各分接的所有位置上进行; 2实测值与出厂值的变化规律应一致;
3三相电抗器绕组直流电阻值相互间差值不应大于三相平 均值的2%; 4电抗器和消弧线圈的直流电阻,与同温下产品出厂值比较 相应变化不应大于2%; 5对于立式布置的干式空芯电抗器绕组直流电阻值,可不进 行三相间的比较。 9.0.4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应符 合本标准第8.0.10条的规定。 9.0.5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因数(tan)及电容量,应符
3三相电抗器绕组直流电阻值相互间差值不应大于三相平 均值的2%; 4电抗器和消弧线圈的直流电阻,与同温下产品出厂值比较 相应变化不应大于2%; 5对于立式布置的干式空芯电抗器绕组直流电阻值,可不进 行三相间的比较。 9.0.4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应符 合本标准第8.0.10条的规定。 9.0.5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介质损耗因数(tano)及电容量,应符 合本标准第8.0.11条的规定。 9.0.6绕组连同套管的交流耐压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额定电压在110kV以下的消弧线圈、干式或油浸式电抗 器均应进行交流耐压试验,试验电压应符合本标准附录表D.0.1 的规定; 2对分级绝缘的耐压试验电压标准,应按接地端或其末端绝 缘的电压等级来进行。 9.0.7测量与铁心绝缘的各紧固件的绝缘电阻,应符合本标准第 8.0.7条的规定。 9.0.8绝缘油的试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9.0.1条和第19.0.2条 的规定。 9.0.9非纯瓷套管的试验,应符合本标准第15章的有关规定。 9.0.10在额定电压下,对变电站及线路的并联电抗器连同线路 的冲击合闸试验应进行5次,每次间隔时间应为5min,应无异常 现象。 9.0.11测量噪声应符合本标准第8.0.17条的规定。 9.0.12电压等级为330kV及以上的电抗器,在额定工况下测得 的箱壳振动振幅双峰值不应大于100μm。 9.0.13电压等级为330kV及以上的电抗器,应测量箱壳表面的 温度.温升不应大干65℃
10.0.1互感器的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绝缘电阻测量; 2测量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互感器的介质损耗因数 (tano)及电容量; 3局部放电试验; 4 交流耐压试验; 5 绝缘介质性能试验; 6 测量绕组的直流电阻; 7 检查接线绕组组别和极性; 8 误差及变比测量; 9 测量电流互感器的励磁特性曲线; 10测量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的励磁特性;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CVT)的检测; 12 密封性能检查。 10.0.2 2各类互感器的交接试验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压互感器应按本标准第10.0.1条的第1、2、3、4、5、6、 7、8、10、11和12款进行试验; 2电流互感器应按本标准第10.0.1条的第1、2、3、4、5、6、 7、8、9和12款进行试验; 3SF。封闭式组合电器中的电流互感器应按本标准第 10.0.1条的第7、8和9款进行试验,二次绕组应按本标准第 10.0.1条的第1款和第6款进行试验; 4SF。封闭式组合电器中的电压互感器应按本标准第 10.0.1条的第6、7、8和12款进行试验,另外还应进行二次绕组 ·32·
间及对地绝缘电阻测量,一次绕组接地端(N)及二次绕组交流耐 压试验,条件许可时可按本标准第10.0.1条的第3款及第10款 进行试验JB∕T 8816-2015 工程机械驱动桥技术条件,配置的压力表及密度继电器检测可按GIS试验内容 执行。 10.0.3测量绕组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测量一次绕组对二次绕组及外壳、各二次绕组间及其对 外壳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值不宜低于1000M2; 2测量电流互感器一次绕组段间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值不 宜低于1000M2,由于结构原因无法测量时可不测量; 3测量电容型电流互感器的末屏及电压互感器接地端(N) 对外壳(地)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值不宜小于1000MQ2。当末屏 对地绝缘电阻小于1oooMα时,应测量其tans,其值不应大 于2%; 4测量绝缘电阻应使用2500V兆欧表。 10.0.4电压等级35kV及以上油浸式互感器的介质损耗因数 (tan)与电容量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10.0.4tang(%)限值(t:20℃)
1互感器的绕组tan测量电压应为1okV,tans(%)不应天于 表10.0.4中数据。当对绝缘性能有怀疑时,可采用高压法进行试 检,在(0.5~1)Um//3范围内进行,其中Um是设备最高电压(方均根 直),tano变化量不应大于0.2%,电容变化量不应大于0.5%; 2对于倒立油浸式电流互感器,二次线圈屏蔽直接接地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