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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919-2020 多孔介质燃烧器通用技术要求简介:
GB/T 38919-2020《多孔介质燃烧器通用技术要求》是中国国家标准,该标准主要规定了多孔介质燃烧器(也称为多孔燃烧器,是一种用于燃气、燃油等燃料的燃烧设备,通过多孔介质将燃料雾化或气化,提高燃烧效率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通用技术要求。这些技术要求涵盖了燃烧器的性能、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方法等多方面内容。
以下是该标准中的一些关键要求:
1. 结构要求:燃烧器应具有良好的结构设计,保证其稳定和安全运行,同时满足燃烧效率、燃烧质量、环保排放等性能指标。
2. 材料要求:燃烧器的材料应具有足够的耐热性、耐腐蚀性和机械强度,以保证其在高温、腐蚀等工况下的使用。
3. 燃烧性能:燃烧器应能有效雾化或气化燃料,确保燃烧完全,燃烧产物中的有害成分(如CO、NOx等)应符合相关环保法规。
4. 热效率:燃烧器应有较高的热效率,减少能量损失。
5. 安全性:燃烧器应具有防止泄漏、过热、缺氧等安全保护措施。
6. 测试与检验:燃烧器的性能应通过严格的测试,包括燃烧效率测试、排放测试等,以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该标准的发布,对于规范多孔介质燃烧器的生产和使用,提高燃烧器的性能和安全性,以及推动环保技术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GB/T 38919-2020 多孔介质燃烧器通用技术要求部分内容预览:
GB/T 389192020
燃烧器壳体表面应涂覆与工作条件相适应的防护装饰涂层,涂层完整、均匀、光洁,不应有划伤、起 泡或脱落。多孔介质无破碎、无裂纹
燃烧器的基本配置包括燃气开关与 自动检痛装置、燃气和空气片 力监测装置、空气/燃气联动调节装置、点火安全切断装置、火焰监测装置、辅助点火装置、吹扫系统、均 流/过滤装置、预混室、防回火装置、多孔介质燃烧头以及程序控制装置等。基本配置参见附录A。
当燃烧器出口压力达到配套炉炉膛压力的1.1倍时,燃烧器出口空气量应能满足燃烧器负荷调节 范围内最大流量燃料正常燃烧要求
燃烧器在自动或手动操作下应能正常运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运行顺序应为:上电一→启动条件验证→风机启动一→前吹 扫→点火→正常燃烧(自动或手动调节燃烧负荷)→火焰熄灭→后吹扫→停机。 运行中辅助点火系统处于长明状态,
4.4.1燃气管路密封性
从燃气阀组入口到燃烧器出口的燃气管路,在燃气压力达到1.5倍设计压力且不低于4k 15min内管路内的压降应符合如下要求: a)额定功率不大于2000kW的燃烧器不大于50Pa; b)额定功率太于2000kW的燃烧器不大于25Pa
4.4.2主燃气控制阀系统
主燃气控制阀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配置两只串联的自动安全切断阀或者组合阀:
GB/T389192020
b)燃气控制阀关断时,关团时间不超过1 C 额定输出热功率大于1200kW的燃烧器,主燃气控制阀系设置阀门检漏装置; 上游至少设置一只压力控制装置; e 设立独立点火燃烧器,点火火焰点燃并经火焰监测装置验证后,主燃气控制阀才能开启,点燃 主火焰
4.4.3介电强度和绝缘电阻
4.4.3.1控制箱不同极性的导电部件之间和所有导电部件与壳体之间的绝缘应能承受表1所列介电强 度电压,不应有大于10mA击穿电流,1min内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4.4.3.2控制箱在承受介电强度电压前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Q2,在承受介电强度电压后的绝缘电 阻应不小于1MQ
燃烧器在自动或者手动操作条件下,在点火前应能进行定时前扫气,在熄火后进行定时后扫气。前 扫气时间不小于20s且应能保证送风量为炉膛及烟道容积的4倍以上,后扫气时间不小于15S。吹扫 时风门处于调节位置最大位
设立辅助点火燃烧器。在进入点火程序 置的开度均处于其调节范 低点,否则不应进入点火程序。点火安全 表2所列限值
表2点火安全时间限值
4.4.6安全联锁和报警
4.4.6.1燃烧器在工作状态下,应至少具备以下安全联锁和报警功能: a) 发生点火失败或在正常燃烧后发生火焰故障,应进入联锁保护状态并报警; b 工作中意外断电后未完成关闭程序,重新上电时应进人联锁保护状态并报警 c) 火焰检测装置发生故障时应报警; d) 燃气控制阀被检测为泄漏时应报警; 燃气压力或者空气压力不满足启动条件时应报警, 4.4.6.2燃烧器进人锁定状态后,未经人工复位,不应重新启动
于燃气着火速度的2倍。
燃烧器上电后应进行自动巡检以验证: a)启动开关处于开启时,应报警并锁定; b)火焰检测异常时,应报警; c)启动条件验证程序中,应包括对燃气控制阀的自动检漏程序。
预混度 防回火装置前预混气的预混度应不大于10%
防回火装置前预混气的预混度应不大于10%
正常工况下稳定运行时,烟气中02含量(体积分数)应不大于3.5%,烟气中按氧含量3.5%折算 CO含量应不大于95mg/m,烟气黑度不大于林格曼1级。
4.8.3氧化物(NO.)生成量
额定输出热功率小于或等于400kW的燃烧器,其运行噪声应不大于80dB;额定输出热功率大 kW的燃烧器,其运行噪声应不大于85dB
4.8.7燃烧器部件表面温度
4.8.7.1燃烧器配套的调节装置、控制装置与安全装置的温度,不超过制造单位给出的数值,并且工作 可靠。 4.8.7.2燃烧器上被操纵的按钮和拉杆的表面温度,对于金属材料应不大于35℃,对于陶瓷或类似材 料应不大于45℃.对于塑料或类似材料应不大于60℃
燃烧器在最大燃烧负荷下运行时,其振动速度应不大于6.3mm/s。
在最大燃烧负荷下运行时,其振动速度应不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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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器按“启动运行一停止燃烧”连续进行不少于10个周期(每个周期不少于5min)的运行 于48h的连续燃烧运行后,各系统应无异常现象,
4.11电气外壳防护等级
控制箱、电机等装置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GB/T4208中规定的IP22要求,接线盒、开关等装 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GB/T4208中规定的IP44要求
在4.12.2~4.12.6规定的条件下,燃烧器应能正常工作
按GB/T2423.2的规定,高温试验严酷等级为4
当海拔高度不超过2000m时,燃烧器应能正常工作;超过2000m时,在其负荷调节范围内每升 高1000m燃烧器最大输出功率递减应不超过12%
电源电压变化在额定值的一10%~十6%之内,电源频率变化在额定值的土5%之内。
除另有规定外,试验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a)气候条件:环境温度5℃~40℃,试验过程中温度波动小于5℃;相对湿度20%~80%,试验 过程中波动小于5%;大气压力86kPa~106kPa,试验过程中波动小于0.1kPa; b) 电源电压变化不超过额定值的一10%~十6%,电源频率变化不超过额定值的士5%; c)检验场所通风良好。
除另有规定外,试验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a)气候条件:环境温度5℃~40℃,试验过程中温度波动小于5℃;相对湿度20%~80%,词 过程中波动小于5%;大气压力86kPa~106kPa,试验过程中波动小于0.1kPa; D 电源电压变化不超过额定值的一10%~十6%,电源频率变化不超过额定值的士5%; c)检验场所通风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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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装置选择GB/T1236一2017中18.2给出的B型。试验操作按GB/T1236一2017中第20章 的要求进行,静压、流量和温度的测量分别按GB/T1236一2017中第7章、第13章和第8章的要求进 行。测试时,燃烧器风道中的调节风门均应处于全开状态。型式检验时,改变试验装置风道上的流量控 制装置开度,在全关、全开范围内至少测试出大体均布的10个点的静压和流量,并做出空气动力性能曲 线。出厂试验时,可仅在要求静压的工作点上测该点的流量。 试验条件下测得的静压和流量应换登为0℃、1.013×105Pa状态下的数值.作为实测值
按GB/T19839—2005中5.5.1的规定进行
5.5.1燃气管路密封性
采用压缩空气作为试验介质,除只留一个进气口外,将燃气管路上所有的开口密封,开启管路中所 有的开关阀,注人压缩空气,升压至设计压力的1.5倍设计压力且不低于4kPa后,关闭进气阀,维持压 力15min,检查管路内的压降情况。 如果对全段管路试验有困难时,可以分段进行试验
5.5.2主燃气控制阀系统
主燃气控制阀系统试验按以下步骤进行: a 目测检查两只串联的自动安全切断阀或者组合阀; b)i 记录燃气控制阀关断后控制阀关闭时间,在相同条件下测试三次,分别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各 关闭时间的实测值; C 对照燃烧器额定输出热功率,目测检查; 目测检查上游压力控制装置; e 目测检查是否独立点火燃烧器,操作确认点火火焰点燃并经火焰监测装置验证后,主燃气控制 阀才能开启,点燃主火焰。
T/CEC 158-2018标准下载5.5.3介电强度和绝缘电阻
按GB/T19839一2005中5.6.1的规定进行。试验中,同时检测泄漏电流。
在进行5.4运行控制状态下的试验时,当燃烧器进入前吹扫程序时,观察风门处于其调节范围的最 天位,目测风机工作状态,记录风机前吹扫时间间隔;当停止燃烧时,测出从火焰熄灭到风机断电之间的 时间间隔,此为后吹扫时间的测量值。 每一吹扫时间在相同条件下测试三次,分别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各吹扫时间的实测值
启动燃烧器,观察是否进人点火程序,记录点火时间。采用火焰模拟输入信号方法测量点火火焰 全时间,主火火焰安全建立时间,火焰熄灭安全时间。每一时间在相同条件下测试三次,分别取 平均值作为各时间的实测值
观察运行中辅助点火系统处于长明状态
5.5.6安全联锁和报警
安GB/T19839一2005中5.6.5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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