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405-2019 船厂总体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GB/T 51405-2019 船厂总体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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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51405-2019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82.9M
标准类别:机械标准
资源ID:42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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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1405-2019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51405-2019 船厂总体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简介:

"GB/T 51405-2019 船厂总体设计标准"是中国国家标准,全称为《船舶与海洋工程设计通用规范》,该标准适用于船舶、海洋工程的设计、建造和改造。2019年版本的更新可能包含了对船舶和海洋工程总体设计的新要求、技术指南和最佳实践,涉及到的内容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船舶结构、工艺流程、环境影响、安全性能、能源效率、可持续性等。

具体来说,该标准可能规定了船厂的总体布局、生产设施的设计、工艺流程的设计原则、环境保护措施、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以及对人员和设施的健康与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它旨在提升船舶和海洋工程的设计和建造水平,保证产品的性能、安全和环保,同时也为船厂的建设和运营提供了标准化参考。

由于这是一个公开的国家标准,它的内容是公开的,可以在相关机构或平台上获取,但请注意,标准文本通常不包括完整版和清晰无水印的PDF,因为这涉及到版权和知识产权的问题。获取正式版本,建议直接从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或相关出版机构购买。

GB/T 51405-2019 船厂总体设计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部分内容预览:

3.1.1厂址选择应符合国民经济和所在地区经济发展要求,符合 国家及地区的产业政策及产业布局要求。 3.1.2广址选择应统筹处理与港口、工业、城市生活、城市旅游以 及其他相关区域的关系,并应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 洋功能区划、港口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相 协调。 3.1.3厂址选择应综合考虑所在地的自然条件、交通运输条件、 外部供应等条件,并充分论证选址的经济性。 3.1.4厂址选择应合理利用岸线和土地资源,并适当留有发展 余地。 3.1.5厂址选择应贯彻“节约用地”原则,宜利用未开发用地,避 免大规模征地拆迁。 3.1.6厂址选择时,配套生产及居住等宜同步确定社会化协作或 同步选址

3.1.7涉及特殊设施的厂址应按国家有关现行规范要求进行相 应论证。

3.1.7涉及特殊设施的厂址应按国家有关现行规范要求进行相

3.2.1厂址选择应符合项目定位及发展要求,符合代表产品及生 产纲领要求HG∕T 20521-1992化工蒸汽系统设计规定,应做到技术可行,资源利用合理。

1地形、地貌、地质、气象、水文、泥沙、地震等自然条件; 2水域及航道现状及规划情况;

3已有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及设施情况; 4铁路、公路、水运等交通运输条件; 5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市政设施条件; 6工业基础、相关配套协作、施工条件等城市依托条件,以及 社会、人文情况; 7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港口规划等 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 8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意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以 及废水、废气、噪声等控制标准。 3.2.3老厂改建、扩建时,应妥善处理新建区与已建区的关系,并 合理利用原有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和相互间的不利影响。 3.2.4厂址应具有良好的水域、航道条件,宜选择在水域开阔、水 深水流适宜、风浪掩护条件较好、泥沙运动较弱的地区。 3.2.5厂址宜选择在地质条件较好的区域、对抗震相对有利的地 段。在地形地貌、地质条件变化大,水深过深或过浅,水文条件复 杂、维护挖泥量过大的区域,选址应进行充分论证。 3.2.6厂址面积、陆域纵深及岸线长度应满足工艺流程所需的水 工构筑物、生产设施、仓储设施、公用设施、生产场地以及行政管理 设施等的布局需求。自然岸线不足时,经论证可采用挖入式港池 等技术手段拓展岸线。 3.2.7厂址水域应深水深用、浅水浅用,合理确定船坞等下水设 施位置和走向及码头设施的布置。 3.2.8采用天然岛屿或人工岛选址时,应考虑岛屿与陆地的交通

施位置和走向及码头设施的布置

3.3.1设计应搜集、分析设计船型主要相关参数,工程区域自然 条件、配套协作条件等相关基础资料

3.3.1设计应搜集、分析设计船型主要相关参数,工程区

型发展趋势等因素确定。

3.3.3设计船型的具体尺度应通过分析论证确定,出现新船型或 所涉及的船型尺度与现行相关规范有较大变化时,设计可采用实 际生产船型。

3.3.4自然条件资料包括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质、泥沙、地

3.3.6地形测量图宜以当地理论最低潮面或85国家高程为基准

3.3.11重要的大型船厂或场地存在重大地质问题时,应进行专

程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烈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 划图》GB13306确定。对次生灾害严重或特别重要的水工建筑物 以及高烈度区,应做场地地震危险性分析,当需要采用高于或者低 于基本烈度作为抗震设防烈度时,应经论证。

4.1.1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国家对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

4.1.1总平面布置应符合国家对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 要求,同时应满足区域总体规划以及所在地区规划、水务、消防、环 保等相关部门的控制要求,

物流运输、防火、环保、安全、卫生、节能以及工厂预留发展的要 合理布置水工建筑物、生产设施、仓储设施、公用设施以及行政 理设施等。

4.1.3船厂总平面布置应考虑陆域和水域的紧密结合,首先

4.1.4总平面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4总平面布置时,应符合下列

1应充分利用地形,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和基础工程费用 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2在符合生产流程、使用功能、消防、安全等相关规范、标准 的前提下,生产设施宜采取集中、联合或成组布置。 4.1.5生产设施集中的区域应充分考虑生产员工的办公、休息、 停车等场所。 4.1.6生产设施布置应结合城镇规划及厂区绿化.提高环境质

4.1.7广内建筑物、构筑物之间及其与铁路、道路之间的防

距,以及消防通道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GB50016的规定。

4.2.1船厂水域布置的设施主要有船坞、船台、滑道、升船机、浮 船坞、材料码头、晒装码头、港池、防波堤等。水域布置应根据水 文、地质、地形等条件,合理布置水工设施,

4.2.2船厂水域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2.2船厂水域布置应符合下列

1船坞、滑道、升船机等水工设施的位置宜选择地质、水文条 件良好的区域,浮船坞的布置宜选择水深较好、船舶进出方便、水 文条件良好的水域; 2码头的布置应充分利用岸线资源,遵循深水深用、浅水浅 用的原则;岸线不足时,可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增加泊位数量。 4.2.3船厂陆域功能分区可划分为水工建筑物、生产设施、仓储 设施、公用设施以及行政管理设施等。造船厂及海工制造厂生产 主流程主要包含以下生产工序:原材料堆场、船体加工、分段装焊、 分段晒装、分段涂装、总段总组、船坞(船台)搭载和码头晒装及试 验等,其组合形式一般有I形、T形、L形、U形等。修船厂的生产 设施较为简单,规模也较小,主要有原材料堆场、船体车间、机电车 间等,生产设施宜靠近船坞(船台)、码头布置,同时在修船坞(船 台)、码头的后方宜留有足够的堆场。

4.2.4船厂陆域布置应符合下死

1应根据规划用地及水域条件确定合理的生产工艺布局,达 到先进高效的生产水平; 2道路设计应做到合理、顺捷、流畅,满足生产、消防的要求; 3应合理布置生活辅助设施,创造优美和舒适的生产环境: 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

4.2.5船厂陆域各功能区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2017年一级建造师真题及答案(通信)陆域生产区域布置应符合下列规

1)原材料堆场宜就近布置在材料运入区域,应避免钢板在

堆放后再次起吊时转向; 2)原材料堆场、船体加工和部件装焊宜成组布置,保证物流 运输的线路最短; 3)分段脑装车间布置宜靠近分段堆场、船坞、码头等区域; 4)分段涂装车间布置宜靠近分段车间和分段堆场,减少对 其他区域的影响; 5)总段总组的作业区域宜布置于船坞(船台)侧面及后方的 平台区域,平台的面积应满足船坞(船台)的生产需求。 2公用设施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分类站房的布置在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前提下, 宜集约成组布置; 2)公用设施宜布置于负荷中心或靠近主要用户; 3)用地面积较大的船厂,全厂的公用设施宜分区域设置。 3仓储设施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仓库与堆场应根据烂存物料的性质、货流出入方向、供应 对象、贮存面积、运输方式等因素,按不同类别相对集中 布置,并应为运输、装卸、管理创造有利条件,且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防火、防爆、安全、卫生等标准的规定; 2)船厂的仓储设施除与现场生产紧密相关的物品仓储和特 殊仓库外,其他仓储设施宜由社会配套解决: 3)仓库的存储物品宜缩短存储周期,减少存储面积。 4办公后勤辅助设施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生产核心区域,应布置生产人员所需的生产辅助楼,满 足生产人员会议、休息、就餐、医护、停车等需求; 2)在船坞、平台、堆场及码头后方等露天生产区域内应设置 厕所、饮水点、休息点等生活设施,服务半径宜小 于200m; 3)职工停车场宜设置于厂外;如必须设置在厂内,应与工厂

堆放后再次起吊时转向; 2)原材料堆场、船体加工和部件装焊宜成组布置,保证物流 运输的线路最短; 3)分段脑装车间布置宜靠近分段堆场、船坞、码头等区域; 4)分段涂装车间布置宜靠近分段车间和分段堆场,减少对 其他区域的影响; 5)总段总组的作业区域宜布置于船坞(船台)侧面及后方的 平台区域,平台的面积应满足船坞(船台)的生产需求。 公用设施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分类站房的布置在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前提下, 宜集约成组布置; 2)公用设施宜布置于负荷中心或靠近主要用户; 3)用地面积较大的船厂,全厂的公用设施宜分区域设置。 仓储设施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南京市】《建设工程深基坑工程管理办法2006》3仓储设施布置应符合下列规

1)仓库与堆场应根据贮存物料的性质、货流出入方向、供应 对象、贮存面积、运输方式等因素,按不同类别相对集中 布置,并应为运输、装卸、管理创造有利条件,且应符合国 家现行有关防火、防爆、安全、卫生等标准的规定; 2)船厂的仓储设施除与现场生产紧密相关的物品仓储和特 殊仓库外,其他仓储设施宜由社会配套解决: 3)仓库的存储物品宜缩短存储周期,减少存储面积。 4办公后勤辅助设施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生产核心区域,应布置生产人员所需的生产辅助楼,满 足生产人员会议、休息、就餐、医护、停车等需求; 2)在船坞、平台、堆场及码头后方等露天生产区域内应设置 厕所、饮水点、休息点等生活设施,服务半径宜小 于200m; 3)职工停车场宜设置于厂外;如必须设置在厂内,应与工厂 的生产区域隔离,合理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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