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42167-2018 预制舱式二次组合设备技术要求

NB/T 42167-2018 预制舱式二次组合设备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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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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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42167-2018 预制舱式二次组合设备技术要求简介:

NB/T 42167-2018《预制舱式二次组合设备技术要求》是中国国家标准,该标准主要规定了预制舱式二次组合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验收和使用等方面的技术要求。预制舱式二次组合设备,通常指的是将电力设备(如变压器、断路器、互感器等)预先组装在封闭的、可移动的舱体内,便于运输和现场安装的电力设备组合。

该标准涵盖了设备的结构设计、材料选择、制造工艺、试验验证、性能指标、安装和调试、运行维护等方面,旨在保证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和使用寿命,同时也对设备的环保性、节能性以及适应各种环境条件的能力提出了要求。

实施该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预制舱式二次组合设备的生产和使用,提高电力设施的建设效率,降低施工风险,并且有利于设备的标准化和互换性,促进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

NB/T 42167-2018 预制舱式二次组合设备技术要求部分内容预览:

GB50059一2011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 GB/T50083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标准 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一201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GB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3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29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 GB50260一2013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GB/T50479一2011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柜(屏)工程技术规范 GB51022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 GB/T51072—2014110(66)kV~220kV智能变电站设计规范 GB/T51071330kV~750kV智能变电站设计规范 DL/T720一2013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柜(屏)通用技术条件 DL/T5143 变电站和换流站给水排水设计规程 DL/T5390 发电厂和变电站照明设计技术规定 SJ/T10796 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范

4.1.1正常工作环境条件

e)太阳辐射强度:1120W/m² f)最大覆冰厚度:10mm; g)最大风速:40m/s。

《公路网图像信息管理系统 平台互联技术规范 第2部分:视频格式与编码 GB/T 28059.2-2011》4.1.2试验环境条件

试验的环境条件要求: a)环境温度:+15℃~+35℃; b)相对湿度:45%~75% c)大气压力:80kPa~106kPa。

4.1.3舱内环境条件

正常工作状态下舱内环境条件要求: a)环境温度:+10℃~+30℃; b)相对湿度:45%~75%(舱体内部不应凝露

正常工作状态下舱内环境条件要求: a)环境温度:+10℃~+30℃; b)相对湿度:45%~75%(舱体内部不应凝露)。

4.1.4贮存、运输环境

额定电气参数: a)额定交流电压:220V/380V; b)额定直流电压:110V/220V,纹波系数不大于5%; c)UPS电压:AC220V; d)额定频率:50Hz。

4.3.1.1舱体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少于25年。 4.3.1.2舱体一般不设窗户,应采用风机及空调实现通风。舱内环境应满足GB/T2887、GB/T26802.5 规定的对工业计算机场地的要求。 4.3.1.3舱体应机械结构简单,内部布局合理,便于生产、运输、安装、巡视和检修。结构设计应满足 运行、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的强度、稳定、变形、抗裂、抗震及防水、防火、防腐、耐久性等要求。 4.3.1.4舱体装修应简洁实用,体现工业建筑特色,装修材料应选用节能环保型材料,满足GB50222 的防火规定。 4.3.1.5舱体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T4208一2017规定的IP54级。 4.3.1.6舱体应具备耐久性、防腐性、可维护性、安全性,满足设备对环境防护的要求,应能承受雨、 雪、冰苞、风、沙尘、盐雾、雷电、电磁干扰及太阳辐射等环境条件的影响,具备通风、散热、防尘、 屏蔽、接地、抗震等功能。 4.3.1.7舱体外部涂覆层应有良好的耐候性,各金属零部件应有相应的抗腐蚀涂镀层。表面涂覆和外观 应符合 GB/T 50479—2011中 3.1.1 的要求。

4.3.2外形尺寸要求

.1舱体尺寸应综合考虑舱内二次设备屏柜数量、屏柜尺寸、内部通道、运输条件等确定,宜采 规定的型号及尺寸。

表1预制舱体型号及尺寸

4.3.2.2当运输条件受限时,舱体也可采用GB/T1413一2008中5.2.1规定的标准集装箱尺寸 宽度也可采用2500mm。

4.3.3.1舱体总体结构设计应符合GB50017、GB51022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工程实际,合理选用材料、 结构方案和构造措施。舱体宜采用钢结构体系,主要组件包括钢结构骨架、外围防护构件、舱顶、底板 等部分。 4.3.3.2钢结构骨架的底框架主材宜采用H型钢,也可采用工字钢或槽钢等。钢结构骨架的辅助支撑系 统可采用方管或C型钢。 4.3.3.3外围防护构件含外墙和中间保温层。外墙可采用钢板瓦楞成形,或其他非金属材质,满足户外 使用寿命要求,中间保温层应采用阻燃环保材料。 4.3.3.4舱顶宜采用冷弯薄壁型钢擦条结构,围护结构外侧应采用功能性、装饰性一体化的免维护材料, 内侧应采用轻质高强、耐水防腐、阻燃隔热面板材料,中间应采用不易燃烧、吸水率低、保温隔热效果 好的材料。宜采用双坡舱顶结构舱面,坡度宜在5%~10%范围内,预防积水或积雪。 4.3.3.5内壁应采用轻质高强、耐水防腐、阻燃隔热面板材料,对保温有特殊要求时,可增加保温层。 4.3.3.6舱体地面宜采用防静电活动地板,活动地板钢支架应固定于舱底。防静电活动地板距离底板的 高度宜为200mm250mm,应方便电缆敷设与检修,活动底板应符合SJ/T10796的规定。 4.3.3.7舱门设置应满足舱内设备运输及巡视要求,应采用GB12955一2015规定的B类防火门,其余 建筑构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满足GB50016一2014中6.2的规定

4.3.4.1舱体骨架宜整体焊接,保证足够的强度与刚度。钢结构变形应按GB50017的要求计算。 4.3.4.2舱体机械静载荷性能试验后,舱体的外墙、内墙、舱顶和舱底框架无翘曲、脱层、损伤或永久 变形,舱门等活动部件开闭灵活,闭锁可靠。涂层、密封等部位无膨胀、开裂、脱落等现象。 4.3.4.3舱体结构自重、检修集中载荷、屋面雪载荷和积灰载荷等应按照GB50009的规定计算来满足 设计要求。 4.3.4.4舱体风荷载应按照GB51022的规定计算来满足设计要求。 4.3.4.5舱体应按GB50260一2013中的8度选取抗震设防烈度,抗震设防类别和抗震设防标准应采用 GB50223的规定。

5舱体应按GB50260一2013中的8度选取抗震设防烈度,抗震设防类别和抗震设防标准应采 0223的规定。

.4.6舱体结构应采取GB50046一2008中4.3规定的防腐蚀措施,在大气环境条件下易腐蚀的舱 牛应有相应的防腐蚀涂镀层,构造上应考虑便于检查、清刷、油漆及避免积水。经过防腐处理的 在中性盐雾试验最少168h后应无金属基体腐蚀现象。应用于海洋环境或含盐特殊环境时,与用 角定防腐措施。

4.4二次设备屏柜要求

4.4.1.1宣按规划建设规模一次建成,布置应紧凑。 4.4.1.2舱内设施应在满足定期巡视和检修的条件下简化和合理预留二次设备屏位,宜预留1~3面备用 屏柜位置。 4.4.1.3可采用单列或双列布置。当单列布置时,柜前维护通道不小于900mm,柜后维护通道不小于 600mm,两侧维护通道不小于800mm。当双列布置方式时,屏柜宜靠墙布置,屏柜为前维护、前检修形式。 4.4.1.4应外观统一,屏柜标识的格式应保持一致。 4.4.1.5尺寸宜参照GB/T25294一2010中5.3.1推荐的外形尺寸系列。在满足二次设备组屏要求,并考 患装置实际尺寸情况下,可缩减二次设备屏柜尺寸,有效扩充舱内空间。 4.4.1.6绝缘应满足DL/T720一2013规定的要求,舱内二次屏柜与舱底部安全接地点的连接电阻不应大 于0.12。

4.4.2.1宜采用下走线方式,舱底部可根据需要设置电缆槽盒,电缆敷设及电缆排列配置遵循常规电缆 设规定。 4.4.2.2舱内可设置集中外部电缆接口箱,其布置应综合考虑空间利用、与空调设备布置相结合等原则。 4.4.2.3电缆选择与敷设设计应符合GB50217的规定,电缆防火封堵设计应符合GB50229的规定,防 火封堵材料应符合GB23864的规定。 4.4.2.4屏柜内的电缆芯线接线应牢固、排列整齐,并应留有适当裕度;备用芯线应引至柜顶部或线槽 末端,并应标明备用标识,芯线导体不得外露。 4.4.2.5舱内应设置二次等电位接地网,二次回路接地应满足GB50171、GB50169等的规定,不应与 舱内辅助系统工作电源接地混接。 4.4.2.6舱内应设置若干组临时接地点,与主接地网紧密相连,以满足试验或检修设备的接地要求。 4.4.2.7舱内与舱外光纤联系宜采用预制光缆,舱内与舱外电缆联系可采用预制电缆。 4.4.2.8舱内光缆宜采用槽盒保护,光纤线缆在布线、盘绕过程以及完成连接后应满足其弯曲半径的要 求,动态弯曲情况下不小于线缆外径的20倍且不小于60mm,静态弯曲情况下不小于线缆外径的10倍 且不小于30mm

4.4.2.1宜采用下走线方式,舱底部可根据需要设置电缆槽盒,电缆敷设及电缆排列配置遵循常规电缆 敷设规定。

4.5舱体辅助系统要求

4.5.1舱内照明要求

4.5.1.1舱内正常照明应满足GB50034、DL/T5390等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舱内0.75m高水平面的照 度不应低于3001x,宜采用节能型灯具,均匀布置在通道顶部。各照明开关应设置于门口处,开关底部距 离防静电地板表面高1.3m。 4.5.1.2舱内应急照明应满足GB17945规定的要求,考虑无人值守变电站要求,应急照明时间不小于 60min。应急出口处设自带蓄电池的疏散指示标志SY/T 6860-2012标准下载

4.5.2舱内消防要求

4.5.2.1舱内火灾探测及报警系统的设计和消防控制设备及其功能应符合GB50116的规定。 4.5.2.2舱体应按GB50140一2010中4.2规定的E类火灾场所配置灭火器类型和数量,在确保安全可 靠的情况下,可设置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火灾探测及报警信号应实现远传

4.5.3舱内安防要求

.1舱门宜设门禁,刷卡进舱,按出门按钮出舱,掉电后门禁应能自动解锁,防止人被关在舱内 .2舱内应安装视频监控,舱内设置1个~2个视频探头,具备接入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接口。

GB/T 34932-2017标准下载4.5.4舱内环境要求

4.5.4.1正常工作状态下舱体内温度宜控制在5℃~35℃,相对湿度宜控制在45%~75%范围内,任何 情况无凝露。 4.5.4.2舱内应根据GB50019的规定设置空调、电加热器、风机等采暖通风设施,采用风机通风时, 应有防尘防水措施,以防通风时粉尘进入舱体。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宜与火灾探测系统联锁。 4.5.4.3按照GB/T17249.1一1998中6.1噪声控制指标,舱内最大噪声值不应大于70dB

4.5.5办公设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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