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L/T 1083-2019 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技术条件简介:
DL/T 1083-2019《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技术条件》是中国电力工业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的电力行业标准。该标准主要规定了火力发电厂中分散控制系统(DCS)的基本技术要求,包括系统的可靠性、可用性、可维护性、安全性、功能、性能指标、接口规范、数据通信、网络安全、硬件配置以及系统的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等方面。
以下是一些关键内容概述:
1. 系统可靠性:要求DCS系统具有高可靠性,能够在各种工况下稳定运行,满足电厂的连续运行需求。
2. 功能和性能:规定了DCS系统应具备的主要功能,如过程控制、数据采集、设备监控、报警处理、历史数据记录、在线分析等,以及相应的性能指标如控制精度、响应时间等。
3. 数据通信:规定了系统内部和与其他系统的通信要求,如网络协议、数据格式、数据传输速率等。
4. 网络安全:明确了DCS系统的网络安全要求,包括数据加密、访问控制、安全审计、防病毒、防黑客攻击等。
5. 安装、调试和维护:规定了DCS系统的安装、调试流程,以及运行维护的注意事项和方法。
DL/T 1083-2019标准的发布,旨在规范和提升火力发电厂的DCS技术应用,保障电力生产的稳定和安全。
DL/T 1083-2019 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技术条件部分内容预览:
6.1.2应用软件组态
6.1.2.1工程设计、系统控制逻辑的组态和调试,应为熟悉电厂生产过程和被控对象的专业单位,并具 有相应的工程业绩。 6.1.2.2控制处理器的应用软件宜采用符合国际电工委员会可编程逻辑控制器标准的编程语言组态。机 组主控系统(锅炉、汽轮机和发电机及其主要辅机的控制系统)的DCS应用软件宜采用功能块 (FBD)编程语言组态。 6.1.2.3MMI的应用软件应易于组态和维护。工艺流程图宜采用图形方式组态,I/O点数据宜采用导入 至少一种通川电子表格文件的方式组态。 6.1.2.4可根据设计要求,提供标准高级编程语言软件包,以满足用广工程师开发软件嵌入控制处理器 或MMI计算机中。 6.1.2.5应川软件组态应能导出,并能方便地存储到外部存储设备中。
6.2数据采集系统(DAS)
6.2.14应具备以下基本的数据采集利
《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635—2010》6.2.3.2跳闸追忆记录
应组态重要设备的跳闸记录,跳闸记录包括能够分析其跳闸原因的信号变量。当该设备跳闸即触 发生成记录。跳闸记录按跳闸前10min和跳
6.2.3.3操作记录
录运行人员在操作员站和维护人员在工程师站进行的所有操作项目及每次操作的准确时间。系 动保存至少48h的操作记录,并能够转存至历史数据库或外部存储介质中
6.2.3.4定期记录
据用户的要求选取必要的工艺参数和状态变量,组态值报、日报和月报记录,在预定的时刻自 记录文件并存储,存储的数量应满足用户要求,
6.2.5历史数据存储和检索
2.6.1机组DCS的性能计算宜包括以下内容:
a)计算机组效率或供电煤耗率。 b)汽轮机热耗率的计算结果应进行主蒸汽温度、压力及排汽压力等参数修正。 c)汽轮机性能计算中,应同时分别计算高压缸、中压缸效率。 d)计算锅炉热效率,并应分别列出机械未完全燃烧损失、排烟损失和散热损失。 e)给水加热器性能,应包括给水加热器出口(终端)和疏水端差。
a)计算机组效率或供电煤耗率。 b)汽轮机热耗率的计算结果应进行主蒸汽温度、压力及排汽压力等参数修正。 c)汽轮机性能计算中,应同时分别计算高压缸、中压缸效率。 d)计算锅炉热效率,并应分别列出机械未完全燃烧损失、排烟损失和散热损失 e)给水加热器性能,应包括给水加热器出口(终端)和疏水端差。
f)计算厂用电功率与负荷曲线
建筑空调工程施工组织设计h)锅炉超温统计功能应包括:
6.3模拟量控制系统(MCS)
馈,保证控制回路的快速和稳定的优良调节品质。宣采用先进的控制策略和算法,提高控制系统的调 节品质。 6.3.1.7能自动补偿及修正机组自身的瞬态响应及其他必需的调整和修正。 6.3.1.8在自动控制范围内,系统应能处于自动方式而不需要人工干预。 6.3.1.9MCS应具备从机组启动到满负荷运行的范围内逐步投入各自动控制子系统的能力。 6.3.1.10在机炉协调控制方式下,在50%~100%负荷范围内,应能进行负荷变动量为△P=15%P 机组额定出力)的单方向(减或增)负荷变动试验:待机组负荷及主要参数稳定运行10min后,再进 行反方向负荷变动试验。 6.3.1.11MCS应有联锁保护功能,以防止错误及危险的动作。联锁保护系统在其涉及的工艺系统处于 安全工况时,为维护、试验和校正提供最大的灵活性。 6.3.1.12如系统某一部分应具备的条件不满足,联锁逻辑应阻止该部分投“自动”方式。同时,在条 件不具备或系统故障时,系统受影响部分不再继续自动运行,或将控制方式转换为另一种允许的自动 方式。 6.3.1.13控制系统应设计方向性闭锁功能,以保障控制机构不至于使被控参数向更危险方向变化。 6.3.1.14控制系统任何部分运行方式的切换,不论是人为的还是由联锁系统自动的,均应平稳过渡 (即无扰切换),不引起过程变量的扰动,并且不需运行人员的修止, 6.3.1.15当系统处于强制闭锁、限制、辅机故障减负荷(RunBack)或其他超驰作用时,系统受其影 响的部分随之跟踪。在超驰作用消失后,系统所有部分平衡到当前的过程状态,并立即恢复到安全的 控制作用。这一过程不应有任何延滞,且不向被控装置发出任何不止确的或不合逻辑的动作指令并提 供报警信息,指出引起各类超驰作用的原因。 6.3.1.16对三重亢余的测量值,系统宜白动选择中值作为被控变量,而其余变送器测得的数值,若与 中值信号的偏差超过预先整定的范围时应报警。如其余两个信号与中值信号的偏差均超限报警,则控 制系统受影响部分转到安全控制方式,也可切换至手动。 6.3.1.17运行人员应能在操作站上将三选中的逻辑切换至手动,而任选三个变送器中的某一个信号供 百动控制回路用。 6.3.1.18对双重亢余的测量值,系统置自动选择平均值作为被控变量,若这两个信号的偏差超出一定 的范围,则应有报警,并将受影响的控制系统转到安全控制方式,也可切换至手动。运行人员能手动 任选两个变送器中的一个信号用于自动控制问路。 6.3.1.19未使用余变送器的测量信号时,如信号丧失或信号超出工艺过程实际可能范围,均有报 警,同时将受影响部分转到安全控制方式,也可切换至手动。 6.3.1.20控制系统的输出信号应与被控执行机构要求的驱动信号相适应,可为脉冲量或电量连续信 号,并有上下限值,以保证控制系统故障时机组设备的安全。 6.3.1.21控制系统所需的所有校正作用,不应因为使驱动装置达到其.T.作范围的控制信号需进行调整 而有所迟延。 6.3.1.22控制系统应监视设定值与被控变量之间的偏差和输出信号与控制阀门位置信号之间的偏差, 当偏差超过预定范围时应报警,同时转到安全控制方式或切换至手动。 6.3.1.23风机、泵、磨煤机等跳闸时,应将与之对应的控制系统切换到于动方式。 6.3.1.24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控制驱动装置控制一个变量时,可由一个驱动装置维持自动运行。运行 人员可将其余的驱动装置投入自动,而不需手动平衡。当追加的驱动装置投入自动后,控制系统应自 动适应追加的驱动装置的作用,即不论驱动装置在手动或自动方式的数量如何组合变化,控制作用均 应满足工艺系统调节品质的要求。 6.3.1.25对多控制驳动装置的运行提供偏置调整,偏置应能在保证系统安全的范围内调整,新建立的 关系不产生过程扰动。
6.3.1.26在自动状态,设置一个控制驱动装置为自动或控,不需进行手动平衡或对其偏置进行调 整,并.H,不论此时偏置设置的位置或过程偏差的幅度如何,不应引进任何控制驱动装置的阶跃 波动。 6.3.1.27对于超临界机组,应有效地控制锅炉在稳定运行时的三个重要比率,即给水流量/蒸汽流量、 热量输入/给水流量(即煤水比)、喷水流量/给水流量;在变动工况时应使这些比率按一定规律变化, 实现稳定的控制;而在启动和低负荷运行时,宜大幅度地改变这些比率,实现宽范围的控制。为此 MCS在机组启动工况下宜更多地采用变参数/变定值技术。所有控制功能宜在前馈基础上完成,并可连 续地校正控制系统的增益。在控制系统设计时应事先考虑工艺过程内部的相互作用,采用合理的前馈 变定值/变增益/变参数等控制方案。
6.3.2.1.1协调锅炉及其辅机与汽轮机的运行,实现快速、准确和稳定地响应自动调度系统或电厂运行 人员的负荷指令,进行有效的生产。同时,还应考诸如辅机故障或设备异常等运行限制条件,以高 度适应的方式,使负荷性能达到最佳状态,满足连续、安全运行的要求。 6.3.2.1.2根据机组运行的要求,提供定压或变压运行方式,以适应机组启、停和运行特点。 6.3.2.1.3机炉协调控制系统应能以下列三种方式的任一种方式全自动地运行,并提供运行人员选择所 需运行方式的手段: a)协调控制方式(CC)。锅炉(对应燃烧率)与汽轮机(对应汽轮机调节阀开度)自动运行,并 有机地建立适当的关系,分别控制机组负荷及主蒸汽压力。通过锅炉燃烧率控制主蒸汽压力、 汽轮机调节阀开度控制机组负荷的协调方式称为炉跟机协调方式(CCBF),通过汽轮机调节 阀开度控制主蒸汽压力、锅炉燃烧率控制机组负荷的协调方式称为机跟炉协调方式(CCTF)。 6 锅炉跟随方式(BF)。锅炉燃烧率自动控制,维持主蒸汽压力在设定值;汽轮机调节阀开度手 动控制。 c)汽轮机跟随方式(TF)。汽轮机调节阀自动控制,维持主蒸汽压力在设定值;锅炉燃烧率手 动控制。 6.3.2.1.4设计提供运行人员选择所需运行方式的手段。当改变运行方式时,控制系统不应产生任何扰 动。此外,在机组遇到受限制工况时,控制系统应能平稳地将运行方式自动转换至合适的运行方式。 当系统不能实现运行人员所选择的运行方式时,应向运行人员报警。 6.3.2.1.5任何有关的子系统若不能投自动控制时,应将协调控制转换到最人程度的自动方式,并与可 投自动的子系统相适应。当被控容量或允许出力达到最大/最小限值时发出闭锁增/减的控制信号。 6.3.2.1.6机组负荷指令可由输入的AGC(自动发电控制)的负荷指令信号,并结合频率、功率、汽 压、汽轮机阀位开度、机组运行工.况、要求的限值等加以处理后自动生成,也可由运行人员手动给出 (手动方式下)。机组最大负荷指令应与锅炉最大出力和汽轮机负荷能力相适应。 6.3.2.1.7设计负荷管理控制面,在此画面上运行人员可实现协调运行方式选择、机组负荷指令手动 自动方式选择、机组负荷指令的手动调整、负荷高/低限值的调整、负荷变化率的设定、主蒸汽压力定 值的设定、滑压和定压运行方式的选择。对运行人员所选择的方式和调整的参数能进行显示,同时在 该画面上还应显示负荷高/低限值、主蒸汽压力偏差、负荷指令与总发电功率等参数及负荷闭锁增 (blockincrease)、负荷闭锁减(blockdecrease)、辅机故障减负荷(runback)工况等。 6.3.2.1.8平稳地通过自动改变本机组的负荷指令实现电网的一次调频功能。 6.3.2.1.9设计锅炉给水泵、一次风机、送风机、引风机、空气预热器的快速减负荷(RB)功能,可
DL/T10832019
许负荷或减负荷速率,以适应各种设备的动态特性。运行人员能通过显示器得到RB工况时的 当发生RB时,控制系统自动转换到保证机组安全运行的控制方式,使机组在适合当前辅机出 荷水平运行。快速减负荷(RB)应满足DL/T1213的要求。 10提供与AGC的接口用于接收机组负荷遥控指令。
6.3.2.2汽轮机主控
DB32∕T 1719-2011 聚苯乙烯泡沫中残留发泡剂的测定6.3.2.2汽轮机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