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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T312-2020 城市综合管理**平台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CJJ/T312-2020 城市综合管理**平台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简介:
CJJ/T312-2020《城市综合管理**平台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是中国城市工程协会标准委员会编纂的一份技术标准。这份标准主要针对城市综合管理**平台的设计、开发、建设和运行提出了详细的技术要求和规定,旨在规范和提升城市综合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高城市治理能力。
"城市综合管理**平台"是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城市各类管理**信息,实现资源的共享、**的协同,提升城市管理效率和公众**水平的系统。标准内容可能涵盖平台的功能模块(如公共**、事件管理、数据分析等)、技术架构、数据安全、用户界面设计、**接口规范等方面。
《条文说明》是对标准中各项条款的详细解读,包括标准的制定背景、目的、适用范围,以及各项技术指标和要求的解释,有助于理解和执行标准。它可以帮助从事城市综合管理**平台相关工作的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标准,确保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符合规定,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总的来说,这份标准对于推动我国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智慧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CJJ/T312-2020 城市综合管理**平台技术标准及条文说明部分内容预览:
1.0.7本标准是以国家现行有关标准为基础而制定的,在建 城市综合管理**平台时,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还应符合国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1.1国家平台和省级平台基本功能一致,包括5个系统,其 中业*指导、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价3个为应用系统,数据交换和 应用维护2个为运维系统。其中业*指导系统为国家、省和市统 共享使用。国家平台提供全国统一的12319公众**号,按照 立置信息分发各处置城市,各城市已经建设12319公众**号 的,均需和国家平台的12319公众**号进行数据对接。省级平 台直接使用国家平台的业*指导系统,上报政策法规、行业动 杰、经验交流等内容
DB33∕T 1232-2021 蒸压加气混凝土墙板应用技术规程3.1.2政策法规、行业动态、经验交流3个模块用于汇
享和展示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 范、机构设置、队伍建设、执法保障、信息化应用、改革进展 专项行动、重点任*落实情况、城市管理经验等。通过城市之 的共享学习,提升城市管理和**水平
12319公众**号是全国统一的公众**号,市级平台可以 直接使用此公众**号受理公众投诉。已经建设12319公众** 号的城市也要和国家平台的12319公众**号进行数据对接。 12319公众**号还包括投诉数据分析功能,要能对易发高发问 题、*点难点问题和群众满意度等进行分析研判,为科学决策提 供依据。
3.1.6综合评价系统围绕“干净、
意”5个方面,对评价指标、权重等进行管理;可以生成随机 查任*,进行现场评分,回传评价结果;可以根据市级平台上 的各类数据、随机抽查任*的现场检查结果、12319公众** 满意度评价、舆情监测等数据对各城市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结果可以采用文字、图表等可视化方式进行表达
3.1.7数据交换系统可以配置接入的省级平台和市级平台,从
3.1.8主要是平台运行后可能发生变化的相关机构、人
限、流程、表单及其他功能参数需要进行调整时,要求平台必须 具有充分的适应能力。应用维护系统可以快速完成这些调整
3.2.1市级平台包括业*指导、指挥协调、行业应用、公众* *、数据汇聚和数据交换5个系统,考虑到部省市联网和数据汇 聚的要求,市级平台要实现与所辖区、县数字城管平台的互联互 通,宜按市、县(市、区)一体化进行建设,并可根据城市实际 管理需求拓展其他功能。同时明确要求,要基于现有的数字化城 市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建设市级平台,要根据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要 求拓展与“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群众满意”相关的管理对 象,对城市综合管理所有相关部门进行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
3.2.2指挥协调系统即数字城
格局,按照城市综合管理**评价指标要求,市级平台要实现 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和城市管理执法等“3十1”行 应用系统中获取评价指标所需要的数据,因此市级平台需要建 “3十1”相关的冬行业应用系统
“3十1”相关的各行业应用系统
现有的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 业应用系统,应通过数据交换接口与数据汇聚系统实现与市级 台的数据对接,
公从*系优职按 公众** 号和公众类应用程序(APP)3类,都应具有投诉、**、建 议、查*等**功能。 公众诉求要通过指挥协调系统进行派遣、处置、核查、结
号和公众类应用程序(APP)3类,都应具有投诉、*
公众诉求要通过指挥协调系统进行派遣、处置、核查、 案,并能够进行公众满意度回访,生成满意度评价的基础数据
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通过数据资源编目模块对外进行
理反馈数据等。 政策法规、行业动态和经验交流直接使用国家平台业*指导 系统进行填报。
4.1国家和省级数据库
4.1.14.1.7对国家和省级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中的业*指 导、监督检查、公众诉求、舆情监测、市级平台上报数据和综合 评价数据等内容进行了具体说明。市级平台上报数据来自市级平 台推送或直接获取。省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可以结合实际进 行其他功能拓展,因此省级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也需要根据本 省实际拓展数据建设相应内容
地理空间数据的具体规定见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1 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106。 国家平台业*指导系统应急管理模块需要共享城市管理相 视频资源
运行的数据,包括监管问题数据本身,也包括统计类数据。统讠 类数据包括部件、网格、区域、人员、部门、问题来源、问题类 别和问题状态等统计数据
绿化和城市管理执法等行业应用系统的数据
市政公用行业数据主要包括道路、桥梁、隧道、供水、排 水、供*、供气和照明等数据。 市容环卫行业数据主要包括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渣土管理 和户外广告等数据。 园林绿化行业数据包括绿地、公园和古树名木等数据。 城市管理执法行业数据应包括执法机构、人员、装备、案件 和案由等数据
市容环卫行业数据主要包括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渣土管理 和户外广告等数据。 园林绿化行业数据包括绿地、公园和古树名木等数据。 城市管理执法行业数据应包括执法机构、人员、装备、案件 和案由等数据。 4.2.5相关行业数据包括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公安交管、交 通运输、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与城市综合管理**评价指 标体系相关的数据,数据内容为规划数据、统计数据、行政许可 数据、行政处罚数据和社会信用数据等。
4.2.5相关行业数据包括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公安交管、 通运输、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与城市综合管理**评价 标体系相关的数据,数据内容为规划数据、统计数据、行政 数据、行政处罚数据和社会信用数据等
4.2.6公众诉求数据应包括**、公众**号、公众类应用
(APP)等**渠道收集的投诉、**和建议等数据,数据 容包括数据来源、**分类、交办情况、处置情况、投诉满意 等。投诉满意度数据是必要的,是为综合评价提供满意度的基 数据。
平面媒体包括各大报刊等。 获取舆情监测数据的信息技术包括爬虫、大数据分析 技术。
4.2.8市级平台接收国家或省级平台布置的重点工作任*进
处理后,反馈处理过程及结果数据。
5.1.1接口数据的传输内容包括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所有数据, 接口按照附录A执行。
接口按照附录A执行。 5.1.2采用市级平台、省级平台直接向国家平台上报数据。 级平台建设完成之后,数据传输的流程是市级平台向省级平台 报数据,省级平台向国家平台上报数据。此外,各级平台还应 现与横向上相关行业的数据共享和交换
5.1.3~5.1.5数据交换最重要的功能是保证传输阶段稳定可
靠,因此要求采用实时监控和异常报警功能等,保障数据交换 高并发状态下仍然稳定可靠。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和园林绿化 涉及物联网设备的监测,因此需要支持物联网设备数据传 协议。
5.2.1~5.2.3在进行数据交换之前,首先需要完成下级平台接 入配置工作。测试接口**地址用于平台建设双方进行接口对接 调试。调试成功之后,需要切换到正式接口**地址。
5.3.1、5.3.2按照国家对涉及政*信息系统的安全要求,综 平台在数据交换共享时,必须按照信息安全规定,采用技术手 保证数据调用的安全可靠。
6.1.1~6.1.3运行环境是指支撑城市综合管理**平台运行的 软件、硬件和网络等设施,本标准对其主要技术要求进行了规 定,尤其强调市级平台应依托原有数字城管运行环境,在此基础 上为节约运维成本,可优先考虑云计算中心,根据平台计算量、 访问量、吞吐量、存储量动态拓展软硬件资源
6.2.1国家平台、省级平台、市级平台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网络安全法》和现行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 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的规定确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 级。在系统建设中,应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要求做好系统和数 据库的安全保护工作。城市综合管理**平台运行在政*外网 上。12319公众**号、公众类应用程序(APP)、网络情监 测、监管信息采集设备(城管通)等都运行在移动互联网上。因 此,两网之间的数据交换需要安装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设备,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现行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的规定执行。
YSJ 209-1992 YBJ 25-1992 强夯地基技术规程宜建立异地或双活等备份机制
7.1.1平台建设工作步骤主要参考国内成熟的数字化城市管理 信息系统建设经验,并符合综合管理**确定的最基本要求, 7.1.2对于市级平台建设,本标准特别强调注重资源整合共享 利用,要求已经建成并运行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城市进 步规范数字城管系统稳定运行,并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建设行业应 用系统、数据汇聚系统和公众**系统,共用国家平台的业*指 导系统,与国家平台12319公众**号对接,建成市级城市综合 管理**平台:汇聚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和城市管理 执法等行业数据,以及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公安交管、交通运 输、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等部门与城市综合管理**评价指标体 系相关的数据,形成市级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
7.2.1平台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是保障运行效果的关键,因此 作为验收达标的重要条件,本标准从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平台 功能和数据库建设等几个方面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为保证有 足够长的时间来对平台功能、建设与运行模式、数据成果和运行 效果进行磨合和检验,本标准特别规定平台至少稳定运行3个月 后考虑进行验收
7.2.3主要是负责对申请验收的省级或市级平台建设和运行情 况进行先期考察DB13(J)∕T 217-2017 医院建筑能耗监管系统技术规程,考察内容按照本标准附录B规定逐一检查和 落实。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书面的意见,指出不足和需要整改的情 况,以及是否可以进行正式验收的结论。待验收的单位,应根据
经预验收专家确认合格后再申请正式验收。不需要整改的待验收 单位,直接申请进入正式验收。 7.2.4正式验收时,由验收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到被验收单位, 通过听取汇报、平台调取运行数据,查阅文档、城市现场实地检 查和专家质*等方式,对平台的建设和运行效果进行全面检验, 并参照本标准附录C给出书面验收意见和是否通过验收的结论。
8.1.1通过执行平台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明确平台管理员的工 作内容和工作职责,使平台维护工作日常化、制度化,保障平台 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