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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1307-2018-T:塔式太阳能光热发电站设计标准(无水印 带标签)简介:
GB 51307-2018-T,全称为“塔式太阳能光热发电站设计标准”,是中国关于塔式太阳能光热发电站设计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这个标准于2018年发布,适用于设计、建设和运行塔式太阳能光热发电站,包括但不限于定型塔式光热电站、槽式光热电站、碟式光热电站等。
该标准主要涵盖了塔式太阳能光热发电站的设计原则、总体设计、结构设计、设备选型、系统设计、安全防护、环境保护、监测与控制、施工与验收等方面的要求,以保证光热电站的合理、经济、高效和环保。它对于保障塔式太阳能光热发电站的工程质量、安全运行,以及推动中国太阳能光热发电技术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这是一个专业标准,可能会涉及到大量的技术术语和详细规定,不具备实际标准文本,如果你需要具体的条文内容,建议查阅正式的标准文本或咨询相关专业人员。
GB 51307-2018-T:塔式太阳能光热发电站设计标准(无水印 带标签)部分内容预览:
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军事设施、矿产资 源、文物保护、风景名胜与生态保护、饮用水源保护、接入系统、交 通运输等方面的要求,并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
6.0.2站址选择应研究太阳能资源、水源、环境保护、电网结构、
出线走廊、辅助能源供应、交通及大件设备运输、地形、地质、地震 水文、气象、用地与拆迁、施工以及周边企业对电站的影响等因素 通过全面的技术经济比较和分析,对站址进行论证和评价。
的地区,满足建设所需的场地面积和适宜的建站地形,注重有 护,不破坏原有水系,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减少房屋拆迁和 移。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4208-2008》6.0.5站址选择应满足接入电力系统的出线走廊条件。
0.7站址不应选择在强烈岩溶发育、滑坡、泥石流地区或 裂地带。
6.0.8站址应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采空区影响范围。
区域无法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采空区影响范围时,应进行地质 灾害危险性评估,提出建设站址适宜性的评价意见,采取相应的防 范措施。
6.0.9电站供水水源应落实、可靠,并应符合下列规
采用江水、河水作为供水水源时,取水口位置应选择在河
床全年稳定的地段,应避免泥沙、草木、冰凌、漂流杂物、排水回流 等的影响; 2采用地下水作为水源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供水水文 地质勘察规范》GB50027的要求,提出水文地质勘探评价报告,并 取得有关水资源主管部门的批准。 6.0.10站址应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空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 及海洋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站址应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名胜古迹、文 化遗址和风景游览区; 2 站址宜避开鸟类栖息区和候鸟迁移路线。 6.0.11 站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站址应避让军事设施; 2 站址应避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3站址应避开对飞机起落有影响的区域
7.1.1电站总体规划应结合站址及附近的自然条件和城乡及土
7.1.1电站总体规划应结合站址及附近的自然条件和城乡及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站区、施工区、水源地、取排水管线、辅助燃料 管线、临时储热介质储存区、交通运输、出线走廊等进行统筹规划 应以近期工程为主,兼顾远期工程。 7.1.2电站总体规划应贯彻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控制站区用 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站前建筑区宜采用联合建筑,施工用地应充 分利用电站内空隙地、预留发展用地。
及施工的需要确定,站区用地应统筹规划、分期征用
7.2.1站区外部规划应在确定的站址和站内各个主要工艺系统 的基础上,根据电站的规划容量和站区自然条件,对交通运输、供 排水、辅助能源供应、送出工程统筹协调。
.2.2交通运输规划应符合7
1结合自然条件与总平面布置要求进行规划,应与当地交通 运输规划相协调; 2进站道路应就近与城乡现有道路相连接,宜短捷且方便行 车;进站道路应按三级厂矿道路标准建设,行车道宽度宜为6m; 3站外取排水设施、辅助燃料管线的维护检修道路宜利用现 有道路,当需新建时,可按辅助道路标准建设,行车道宽度宜 为3.5m。
7.2.3供排水设施规划应根据电站规划容量和本期工程建设规
模、水源、地形与地质条件和环境保护等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 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确定的水源,站外补给水系统应合理布置补给水泵房 的位置及补给水管线路径,并留出适当的管廊扩建条件; 2供排水管线宜沿现有道路或规划道路布置,路径顺畅。 7.2.4电站出线走廊应根据城乡总体规划和电力系统规划、输电 线路方向、电压等级和回路数,按电站规划容量和本期工程建设规 模统筹规划。 7.2.5辅助能源的燃料供应应可靠稳定,燃料运输方式应通过对 站址周围的运输和协作条件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辅助燃料 管线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线应根据城乡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保要求等合理 规划; 2管线宜沿现有道路布置,选择高差小、跨越及转弯少的地 段,减少与道路或铁路的交义及对农业耕作的影响,满足与周边设 施安全防护的要求,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 范》GB50251的规定。
模、水源、地形与地质条件和环境保护等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 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确定的水源,站外补给水系统应合理布置补给水泵房 的位置及补给水管线路径,并留出适当的管廊扩建条件; 2供排水管线宜沿现有道路或规划道路布置,路径顺畅。 7.2.4电站出线走廊应根据城乡总体规划和电力系统规划、输电 线路方向、电压等级和回路数,按电站规划容量和本期工程建设规 模统筹规划。
站址周围的运输和协作条件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辅
1管线应根据城乡和地利用总体规划、环保要求等合理 规划; 2管线宜沿现有道路布置,选择高差小、跨越及转弯少的地 段,减少与道路或铁路的交叉及对农业耕作的影响,满足与周边设 施安全防护的要求,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 范》GB50251的规定。
7.3.1电站总平面布置应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以工艺流程合理 为原则,结合各生产设施及工艺系统的功能,紧凑合理,因地制宜 地进行布置,满足防火、防爆、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和职业卫生的 要求。
7.3.2站区应按不同功能要求进行分区,可分为集热场、发
和其他设施区,站区总平面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集热场应根据项目所处地理位置、太阳能资源条件地形 地貌、设备特点、运行模式、施工及检修要求等合理布置; 2发电区宜集中布置在吸热塔附近; 3吸热塔、汽机房、熔融盐罐、直接空冷平台、冷却塔等荷载
大的高天建(构)筑物应布置在土质均匀、地基承载力较高的区域; 4 辅助燃料应单独分区存放,储热区域应单独设置; 5 站内进出线走廊规划宜减少或避免交叉。 7.3.3电站内建(构)筑物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 防火规范》GB50016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的规定
7.3.4电站的防洪(涝)
表7.3.4发电区防洪(涝)标准
2吸热塔的防洪(涝)标准应与发电区的防洪(涝)标准一致; 3定日镜场的防洪(涝)标准不应低于50年一遇的高水 潮)位; 4其他独立区域的防洪(涝)标准不应低于50年一遇的高水 潮位。
3.5站区场地设计标高或防洪措施应根据表7.3.4进行确
当场地标高低于设计高水(潮)位或高于设计高水(潮)位,但受 皮浪影响时,应采取防洪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汽机房和吸热塔散水标高应高于设计高水(潮)位0.5m 其他区域的场地标高不应低于表7.3.4的规定; 2定日镜场场地标高应以洪水不淹没定日镜场电气控制设 备,并符合本标准第7.3.4条的规定进行确定,且定日镜的基础应 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当采取其他满足防洪要求的可靠防洪措施时,场地标高可 适当低于设计高水(潮)位:
4 防排洪设施宜在初期工程中按规划容量统一规划,分期 实施。
7.3.6电站竖向布置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工程地质
1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应合理利用地形,减少王石方 工程量,降低基础处理和场地平整工程量,土石方工程量宜填、挖 方量平衡; 2定日镜场宜保持原始地形,除地势起伏大的区域外,不应 进行大范围的场地平整; 3发电区和其他设施区竖向设计可采用平坡式或阶梯式布 置形式; 4建(构)筑物、道路等标高的确定应满足生产和维护的要 求,并应排水顺畅。建(构)筑物室内地坪设计标高应根据建筑功 能、交通联络、场地排水、场地地质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宜高出室 外地坪标高150mm~300mm,并应根据地质条件分析建筑物沉降 的影响; 5场地最小坡度及坡向应以能排除地面水为原则,并应与建 简物道路及场地的雨水口排水口相适应
7.3.7电站应根据场地地形、水文气象、工程地质、地下水
式。管线布置应从整体出发,结合规划容量、站区平面布置、竖向 布置及管线性质、生产安全等因素统一规划2018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霸笔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电区可采用综合管架进行敷设; 2可燃性、爆炸危险性的管线不应穿越与其无关的建(构)筑
物、生产装直、辅助生产车间及仓储设施、罐区等。 7.3.9电站出入口的位置应便于站内外交通联系,主要出入口处 主干道行车道宽度宜为6.0m。 7.3.10电站道路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B22的规定。站区应根据生产、运行维护、生活、消防的需要设 置行车道路、消防车道、人行道和检修通道,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电区及易燃易爆区周围宜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置环形 消防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长边设置尽端式消防车道,并应设回车道 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0m×12.0m,供大型消防车 使用时不应小于18.0m×18.0m; 2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0m,道路上空有管架、栈桥等障 碍物时,其净高不应小于4.0m,道路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辆通 行要求; 3发电区环形道路及进出发电区的主干道路行车道宽度宜 为6.0m,采用水泥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路面; 4定日镜场宜进行分区,各分区间道路和定日镜场外围环行 道路行车道宽度宜为4.0m,采用低等级路面; 5定日镜场内部宜设置检修通道; 6发电区内应根据设备检修要求设置检修地坪。 7.3.11电站厂界围墙除有特殊要求外,宜采用围栅形式,高度不 应低于1.8m
1施工区布置应合理紫凑、方便施工和生活; 2应按施工流程的要求,安排施工临时建筑、材料设备堆场 施工作业场所及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线路路径; 3应因地制宜地利用地形、地质条件,减少场地平整土石 方量。
8.1.1集热场的布置应符合工艺流程,做到布局合理、紧,管线 连接短捷、整齐。
连接短捷、整齐。 8.1.2集热场的布置应结合集热场年效率、地理位置、自然条件、 场地范围、土地利用率等因素沼气工程技术规范第3部分:施工及验收,对吸热塔高度、定日镜与吸热塔的 距离和定日镜间的距离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8.1.3集热场的布置应兼顾发电区布置及出线要求,
8.2.1 定日镜排列方式可采用辐射交错式、阵列式等多种形式。 8.2.2 定日镜的布置应充分利用地形条件,降低阴影损失和遮挡 损失。 8.2.3 定日镜的布置应满足吸热器表面辐射的通量密度均匀性 和限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