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1777-2017 智能变电站二次设备屏柜光纤回路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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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1777-2017 智能变电站二次设备屏柜光纤回路技术规范简介:

DL/T 1777-2017《智能变电站二次设备屏柜光纤回路技术规范》是中国电力行业对于智能变电站中二次设备(如继电保护、测控、计量等)屏柜内光纤通信技术的标准化规定。该规范主要目的是为了指导智能变电站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确保光纤通信系统的安全、可靠和高效。

该规范涵盖了光纤的选型、布线、连接、防护、标识、测试、维护等多个方面。它规定了光纤的类型、芯数、传输速率、光接口标准等,以及如何设计光纤通信网络,如何处理光纤的弯曲、损耗、反射等问题,以保证信号的准确无误传输。同时,规范还强调了光纤通信的隔离、接地和防雷等措施,以防止信号干扰和设备损坏。

智能变电站的光纤通信是实现设备间信息交互的重要手段,DL/T 1777-2017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变电站的自动化水平,提高运行效率,降低维护成本,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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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423.17一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 GB/T5169.16一2017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6部分:试验火焰50W水平与垂直火焰试 验方法 GB/T9286一1998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YD/T778光纤配线架 YD/T925光缆终端盒 YD/T987一1998ST/PC型单模光纤光缆活动连接器技术规范 YD/T1258.2—2009 室内光缆系列第2部分:终端光缆组件用单芯和双芯光缆 YD/T1258.4—2005 室内光缆系列第4部分:多芯光缆 YD/T1272.1—2003 光纤活动连接器第1部分:LC型 YD/T1272.3—2015 光纤活动连接器 第3部分:SC型 VD/T12724—2007 光红活动连接盟 第4部分EC型

DL/T17772017

4.1本标准中将需要现场熔接成端的光缆(以下简称光缆)、预制光缆、尾缆、尾纤和跳纤等统称为光 纤线缆;将光纤配线箱、免熔接光纤配线箱(以下简称免熔接配线箱)、光缆终端盒、光端子、机架式 储纤盒、垂直储纤仓、布线网格板(以下简称网格板)、线槽、光纤保护管、扎带、标牌、标签等统称 为光纤附件。 4.2二次设备屏柜光纤回路应符合设备布局合理、安装使用简单、管理维护方便、运行安全可靠、工 艺美观实用的要求。 4.3二次设备屏柜光纤回路的设计方案应适应系统远期扩展的要求,

5.1.1.1屏柜尾纤、跳纤的光纤接口类型应与对接设备保持一致,站控层、间隔层、过程层二次设备通 信的多模尾纤、跳纤的光纤接口类型宜采用ST、LC、SC型;保护通道的单模尾纤、跳纤的光纤接口 类型宜采用FC型。 5.1.1.2尾纤、跳纤应选用多模A1b(62.5/125μm)、A1a(50/125μm)或单模B1(9/125μm)型光 纤,并与其所在的光纤链路保持一致。 5.1.1.3尾纤、跳纤的外径宜选用2.0mm或3.0mm。 5.1.1.4 跳纤采用单芯或双芯。 5.1.1.5 屏柜尾纤、跳纤应符合YD/T1258.2一2009的规定,要求如下: a) 单模光纤特性应符合YD/T1258.2一2009附录B的规定;多模光纤特性应符合YD/T1258.2 2009附录C的规定。 b 护套特性应符合YD/T1258.2—2009中4.3.2的规定。 c) 机械性能应符合YD/T1258.2一2009中4.3.3的规定。 d) 环境性能应符合YD/T1258.2一2009中4.3.4的规定。 环保性能应符合YD/T1258.2一2009中4.3.5的规定。 5.1.1.6 光纤配线箱的束状尾纤应符合YD/T1258.4一2005的规定,要求如下: a) 光纤特性应符合YD/T1258.4一2005中4.4.1的规定。 b) 护套特性应符合YD/T1258.4一2005中4.4.2的规定。 c)机械性能应符合YD/T1258.4一2005中4.4.3的规定。 d)环境性能应符合YDT1258.4一2005中4.4.4的规定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DB32/T 3403-2018》5.1.2.6光纤配线箱应符合下列要求

5.1.3屏柜光纤活动连接器

屏柜光纤活动连接器应符合YD/T987—1998、YD/T1272.1—2003、YD/T1272.3—2015、 272.42007的规定。

DL/T17772017

宜从屏柜底部不同的进出孔引入屏柜;应控制光纤线缆进入屏柜的长度,保持合理的线缆容量。 5.2.1.2光纤线缆宜从屏柜底部左侧或中间预留开孔处引入,并合理分配各开孔进柜的线缆数量;应合理 考虑光纤线缆的穿入顺序、位置,避免在引入口出现交叉、扭曲现象;在穿入口处应弧度自然、一致。 5.2.1.3当引入屏柜的光纤线缆单排布置时,上方设备对应的线缆宜布置在靠近屏柜后门,下方设备对 应的线缆宜布置在靠近屏柜内部;层叠布置时,上方设备对应的线缆宜布置在内层,下方设备对应的 线缆宜布置在外层。 5.2.1.4分期建设时,需考虑后期光纤线缆入柜需求,预留相关位置空间

5.2.2.1光纤线缆在屏柜内应可靠固定,不扭曲变形,防止损伤。 5.2.2.2光缆的固定、开剥处应位于光纤配线箱的下方,与光纤配线箱之间留出适当空间,以便光缆的 固定和保护,光缆的外护套及其加强构件宜通过固定装置固定,光缆开剥后,纤芯经光纤保护管保护 并固定后引入光纤配线箱。 5.2.2.3采用光缆终端盒时,可将光缆直接引入光缆终端盒中固定,光缆终端盒的安装位置应便于光纤 熔接施工,不应影响其他线缆布线、接线、光纤拔插及装置的检修操作,并可方便拆卸。 5.2.2.4尾缆及分支器型预制光缆引入屏柜后,扇出前应可靠固定于屏柜侧面网格板或下方的横条上, 扇出后宜固定在网格板上,上行至接入装置附近进入线槽;接入同一装置的尾缆及分支器型预制光缆 扇出位置宜在同一高度。 5.2.2.5连接器型预制光缆的连接器安装板应与柜门及柜边保持适当距离,以满足光缆安装弯曲半径的 要求。

5.2.3.1屏柜内光纤回路的连接可分为固定连接和活动连接。光缆进入屏柜后通过光纤配线箱、光缆终 端盒等固定连接应采用熔接方式,屏柜内的设备之间以及预制光缆、尾缆等活动连接应采用插接方 式。屏柜内光纤回路连接示意图参见附录A,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a)跳纤连接,参见附录A的图A.1。 b)光缆/连接器型预制光缆连接,参见附录A的图A.2。 C 尾缆/分支器型预制光缆连接,参见附录A的图A.3。 5.2.3.2 通过光纤配线箱熔接时,光缆熔接的技术要求与过程步骤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5.2.3.3 采用活动连接方式时,连接应牢固可靠、无松动,光口处不应受力。 5.2.3.4 连接器型预制光缆可通过免熔接配线箱连接, 5.2.3.5 从光缆引入屏柜到二次设备的光口端不应多于3个光纤活动连接点。

5.2.4.1引入屏柜的光纤线缆熔接或插接后,宜通过光纤配线箱、免熔接配线箱或光端子等设备进行光 纤回路的分配。 5.2.4.2通过光纤配线箱分配时每层一体化托盘熔接不宜超过两根光缆,12芯及以下的光缆应熔接在 同一层托盘中LY/T 2488-2015标准下载,多于12芯的光缆宜熔接在相邻的托盘中。 5.2.4.3双重化配置设备的光纤线缆宜通过不同的光纤配线箱、免熔接配线箱或光缆终端盒分配。 5.2.4.4采用光端子分配时应遵循“按装置分段,按功能分区”的原则。

5.2.5.2屏柜内布线应预留远期光纤线缆进出屏柜、线槽以及连接、熔接装置的位置。 5.2.5.3屏柜内设备布置应合理,保证布线空间,防止其空间被挤占或过度拥挤: a)二次设备的上方应保证光纤布线、存储、维护操作的空间。 b)二次设备之间间距不宜小于2U,交换机与交换机之间间距不宜小于3U c)机架式储纤盒与下方设备间隔不宜小于0.5U,保证散热。 d)光纤配线箱底部与屏柜底部距离不宜小于250mm,且不宜安装在活动构架上。 5.2.5.4光纤线缆和导线应分开独立布线,分区清晰明确,实现光电分离,屏柜内光纤回路布线示意图 参见附录C,具体要求如下: a)水平方向:宜按上光下电方式,光纤和导线分别布置在装置的上方和下方,可使用光电分隔式 线槽,也可使用各自独立的线槽(或机架式储纤盒等)。 b)垂直方向:宜按左光右电方式,光纤和导线分别布置在屏柜的左、右两侧,完全分开。当无法 避免光纤和导线同侧布置时,光纤和导线必须有明显的隔离,不宜共线槽,可使用光电嵌套式 线槽或2个独立线槽。 c)垂直方向上配置网格板和线槽时,外部引入的光纤线缆应尽量利用网格板进行布线和盘绕存 储,屏柜内二次设备之间布线应利用线槽。 5.2.5.5光纤线缆的布线整体上宜横平竖直,不应扭绞、交叉,应满足光纤的弯曲半径要求,避免在进 出布线、存储等设备以及接头连接时过度折弯: a)尾纤、跳纤在布线、盘绕过程以及完成连接后应满足其弯曲半径的要求,动态弯曲情况下不应 小于线缆外径的20倍且不小于60mm,静态弯曲情况下不应小于线缆外径的10倍且不小于 30mm。 b)预制光缆分支处、尾缆的扇出位置应低于装置及储纤设备,避免光纤逆向折弯。 c)与光纤配线箱、免熔接配线箱连接的跳纤宜从配线箱左侧引出,进入网格板、线槽或垂直 储纤仓。 d)尾纤、跳纤与二次设备光口连接时,宜从设备上方的线槽或者机架式储纤盒引出,自然下垂。

5.2.6.1屏柜内应具备线缆余长、备用光纤的储存能力。应配置机架式储纤盒、垂直储纤仓、网格板等 储纤设备。 5.2.6.2光纤配线箱及单元内应具有存储余留光纤的空间。 5.2.6.3光纤线缆的备用光纤及余长在储纤设备内应分束捆扎,防止相互缠绕。 5.2.6.4根据屏柜具体情况,可选择水平储纤、垂直储纤或两者结合的方式。

5.2.6.1屏柜内应具备线缆余长、备用光纤的储存能力。应配置机架式储纤盒、垂直储纤仓、网格板等 储纤设备。 5.2.6.2光纤配线箱及单元内应具有存储余留光纤的空间。 5.2.6.3光纤线缆的备用光纤及余长在储纤设备内应分束捆扎,防止相互缠绕。 5.2.6.4根据屏柜具体情况,可选择水平储纤、垂直储纤或两者结合的方式。

5.2.7.1盘纤与绑扎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a)尾纤、跳纤应留有一定裕度,多余部分不应杂乱地放入线槽,应采用圆弧形盘绕固定于储纤设 备内,松紧适度。 b)尾纤、跳纤应采用软质材料固定,且不应固定过紧。 c)尾纤、跳纤应采用扎带统一编扎,扎带间距为100mm~200mm,光纤配线箱配套的光纤保折 管应采用扎带扣紧。 d)不同光缆的端部余长应防止相互缠绕,均应按其允许的弯曲半径分别绑扎固定,不应与电缆, 导线共同绑扎。 2.7.2防止外力伤害,

a)尾纤、跳纤应留有一定裕度,多余部分不应杂乱地放入线槽,应采用圆弧形盘绕固定于储纤设 备内,松紧适度。 b)尾纤、跳纤应采用软质材料固定,且不应固定过紧。 c)尾纤、跳纤应采用扎带统一编扎,扎带间距为100mm~200mm,光纤配线箱配套的光纤保折 管应采用扎带扣紧。 d)不同光缆的端部余长应防止相互缠绕,均应按其允许的弯曲半径分别绑扎固定,不应与电缆 导线共同绑扎。 .2.7.2防止外力伤害:

JC∕T 401.4-2013 建材机械用铸钢件 第4部分:交货技术条件DL/T177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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