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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河北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11月)简介:
《河北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是由河北省自然资源厅于2019年11月发布的,这是一部指导性的文件,旨在规范和引导河北省村庄的规划工作。该导则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促使村庄规划科学、合理、有序进行,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生活质量。
导则内容主要包括村庄规划的基本原则、规划的编制流程、规划内容要求、空间布局规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内容。它强调了村庄规划应以实用性、生态性、和谐性为原则,充分考虑村庄的自然、历史、文化、社会经济等因素,实现村庄的全面发展。
具体来说,导则要求村庄规划要遵循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宜居宜业、传承文化和绿色发展的原则,注重村庄特色,合理布局村庄空间,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总的来说,《河北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为河北省村庄的规划工作提供了一个实用的参考框架和操作指南,对于推动乡村振兴,提升农村建设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河北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河北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11月)部分内容预览:
3.干城触合尖 (1)范围特征。城郊融合类村庄是指市县中心城区(含 开发区、工矿区,以下同)建成区以外、城镇开发边界以内 的村庄。其主要特征是:村庄能够承接城镇外溢功能,居住 建筑已经或即将呈现城市聚落形态,村庄能够共享使用城镇 基础设施,具备向城镇地区转型的潜力条件
(2)编制指引。市县中心城区建成区以外、城镇开发 边界以内的村庄,可纳入城镇详细规划统筹编制;确需编制 村庄规划的,不得与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抵触。城郊融 合类村庄应综合考虑工业化、城镇化和村庄自身发展需要, 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 共享,逐步强化服务城市发展、承接城市功能外溢的作用。 3.2集聚提升类 (1)范围特征。集聚提升类村庄是指乡(镇)政府驻 地的村庄:上位规划确定为中心村的村庄。其主要特征是: 人口规模相对较大、区位交通条件相对较好、配套设施相对 齐全、产业发展有一定基础、对周边村庄能够起到一定辐射 带动作用,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村庄。 (2)编制指弓。乡(镇)政府驻地的村庄纳入乡(镇)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编制;上位规划确定为中心村的村 主,应以本村或与周围几个村庄为单元编制村庄规划。规划 应统筹考虑与周边村庄一体化发展,促进农村居民点集中或 连片建设。合理预测村庄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结合宅基地 整理、未利用地整治改造,留足发展空间。推进村庄一二三 产业融合发展,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提升对 周围村庄的带动和服务能力。有条件的地区应结合新型城镇 化,建设农村新型社区。 3.3特色保护类 (1)范围特征。特色保护类村庄是指已经公布的省级 以上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
观旅游名村,以及未公布的具有历史文化价值、自然景观保 护价值或者具有其它保护价值的村庄。此类村庄一般具有以 下一个或多个特征:文物古迹丰富、传统建筑集中成片、传 统格局完整、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具有历史文化和自 然山水特色景观、地方特色产业等特征。 (2)编制指弓引。特色保护类村庄规划应与该类村庄的 保护规划相衔接,将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等纳入村 主规划,并结合《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 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技术规范 要求编制,其他保护类村庄也可参照执行。规划应统筹保护、 利用与发展的关系,保持村庄传统格局的完整性、历史建筑 的真实性和居民生活的延续性,提出特色保护和建设管控要 求,对村庄未来发展提出具体措施。 3.4搬迁撤并类 (1)范围特征。搬迁撤并类村庄是指上位规划确定为 整体搬迁的村庄。其主要特征是: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 脆弱、直然灾害频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人口流失严重或 因重大项目建设等原因需要搬迁的村庄。 (2)编制指弓引)。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 纳入集聚提升类村庄规划或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编 制。确实近期不能搬迁撤并的村庄可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应 坚持建设用地减量原则,与“空心村”治理相结合,编制近 期村庄建设整治方案作为建设和管控指引!,突出村庄人居环 境整治内容,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永久性建筑。
3.5保留改善类 (1)范围特征。保留改善类村庄是指除上述类别以列外 的其他村庄。其主要特征是:人口规模相对较小、配套设施 般,需要依托附近集聚提升类村庄共同发展。 (2)编制指弓引。保留改善类村庄应编制村庄规划,按 照村庄实际需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统筹安排村庄危 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土地整 冶、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各项建设。
4.1发展定位目标和规模预测 (1)发展定位目标。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依据上位规划,结合村类型、规 刘评估结果,充分考虑人口资源环境条件、社会经济发展和 人居环境整治等要求,合理确定村庄发展定位。按照优化布 高、补齐短板的总体思路,统筹村庄发展和国土空间开发保 护,确定村庄经济发展、生态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 护、村庄建设、公共设施配置、人居环境整治、文化传承等 方面的目标,明确村庄规划控制指标体系。 (2)规模预测。 人口规模预测。依据村庄人口历年变化情况,结合县域 镇村布局规划和村庄发展趋势,综合考虑人口自然增长、产 业发展、环境和生态资源承载力等因素,合理预测户籍人口 和常住人口规模。
建设用地规模预测。遵循节约集约高效用地的原则,落 买上位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确定各类建设用地布局、规模和 范围线。 4.2国土空间布局 按照生态环境不破坏、耕地保有量不减少、集聚提升类 外的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要求,明确村域开发保护格 局,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 线、村庄建设边界,不得突破上位规划设定的约束性指标及 强制性要求。结合村庄实际划分村域森林、河湖、草原等生 态空间,农、林、牧、副、渔等农业空间,住房、经营性建 设、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等建设空间,划定村域内重要控制 线,标注各类控制线坐标,提出保护控制要求。 (1)生态空间。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重要生态 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外的一般生态空间。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落实上位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 果,将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到地块,明确生态系统类型、主要 生态功能,在勘界基础上设立统一规范的标识标牌,确保生 态保护红线落地准确、边界清晰。 划定一般生态空间。将生态保护红线、农业空间和建设 空间范围外,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认定为其他草地、河流 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滩涂、沼泽地、盐碱地、裸地” 等地类和县级以上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认定为林地(生态林) 的地块,以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认定为生态保护重要区的地块,划入一般生态空间。
(2)农业空间。包括永久基本农由保护红线范围内的 重要农业空间和永久基本农由保护红线范围外的一般农业 空间。 落实永久基本农由保护红线。落实上位规划永久基本农 田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对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 产保护区划定工作,准确标注村庄永久基本农由保护红线。 划定一般农业空间。将生态空间、永久基本农由和建设 空间范围外,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认定为“耕地、种植园用 地、牧草地、坑塘水面、农村道路、设施农用地、田坎、沟 渠”等地类和县级以上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认定为林地(商品 林)的地块,以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 平价认定为农业生产适宜区的地块,特别是划定的永久基本 农由储备区,已建设高标准农由、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及耕 地后备资源调查认定的潜力区域,划入一般农业空间。 (3)建设空间。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村庄建设用地规 模津17WJ-3 天津市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指南,合理划定村庄建设边界,统筹安排宅基地、经营性建设 用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庄建设不得占用永 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为增强规划弹性,对难以明确具体用途的建设用地,可 暂不明确规划用地性质,予以规划“留白”。有需求的村庄 可因地制宜,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保障村民 居住、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 业新业态等用地使用。 (4)其他管控边界。除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永久
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村庄建设边界之外,按 相关技术要求划定村域内地表水体保护控制线、乡村历史文 化保护控制线、害影响与安全防护范围线、重大基础设施 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其他重要用地控制线。 4.3产业发展布局 根据村庄用地条件和发展需求,结合村庄生态、农业 建设空间管控要求,科学划定产业功能分区,统筹一二三产 业发展和空间布局。 (1)村庄产业类型。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产业发展策 略,鼓励以乡镇为单元合理确定村庄产业类型、用地规模。 依据村庄资源票赋和区位条件,遵循宜农、生态、绿色、低 碳的原则,发展村庄特色产业。 (2)村庄农林牧渔业用地布局。结合当地实际选择合 适的农林牧渔产业,合理确定生产用地布局。对农田进行整 理,选择合适的种植产业。家禽家畜宜集中饲养,饲养场地 的选址应避开农村居民点用地,布置在村庄常年盛行风向的 下风向或侧风位,应与农村居民点保持足够的卫生防护距 离。 (3)经营性建设用地布局。合理确定商业服务、农副) 产品加工、仓储物流、旅游发展等经营性建设用地用途、规 模、强度等要求,鼓励经营性产业用地复合高效利用,禁止 发展污染产业。引导工业向城镇产业园区集聚。 (4)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突出地方特色,结合市 场新需求,实现“农业+”多业态融合发展。深挖田园风光
地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屋顶形式、院落围墙及入 口造型、重要细部节点、建筑色彩、建筑材料等风貌弓导要 求,形成能够体现地域特色的村庄建筑风貌。 新规划的村民集中住宅小区,应确定村庄院落和住宅的 平面布局形态,结合村庄地形地貌、道路、绿地等空间布局 进行规划设计,避免简单兵营式排列。 (3)院落与住宅设计。村民住宅院落应布局合理、使 用安全、交通组织顺畅,充分考虑停车空间、生产工具及粮 食存放要求,形成庭院绿化美化、整洁舒适的院落空间。充 分考虑户均人口规模、生产生活习俗、现代功能需要,设计 3一5种有代表性住宅户型,供村民选择。 4.5道路交通 (1)对外交通。落实上位规划和交通专项规划确定的 区域性道路、交通设施建设要求,根据村庄发展需求,加强 与过境公路的衔接,以及乡镇、农村居民点之间的连接。 (2)村内道路。结合村庄现状,尽量利用原有路基、 空闲地,优化村庄道路布局,明确道路宽度、断面形式及建 设标准,确定道路控制点标高。合理设置公交站位置、会让 港湾等交通设施,保障道路通畅。新建、改建村庄,村内道 路应全部硬化。 (3)田间道路。村庄应考虑农业现代化和高标准农 建设需要,结合大型农机具集中停放设施布局,合理设置田 可道路,保障农田耕作、农业物资运输等农业生产活动。 (4)户场与停车场。应结合村庄出入口、闲置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