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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1316-2018-T:烟气二氧化碳捕集纯化工程设计标准(无水印,带书签)简介:
GB 51316-2018-T《烟气二氧化碳捕集纯化工程设计标准》是中国的一部推荐性国家标准,它主要针对烟气中二氧化碳的捕集和纯化工程技术进行设计规定。该标准的全称为《烟气二氧化碳捕集纯化工程设计规范》,发布于2018年,适用于火电厂、钢铁厂、水泥厂等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二氧化碳的捕集、运输、储存和纯化工程设计。
该标准旨在规范烟气中二氧化碳的捕集技术,包括选择合适的捕获剂、设备和工艺流程,确保捕获效率、纯化效果以及系统的安全性和环保性。它对捕集设备的选型、安装、运行维护、环保控制等方面提出了详细要求,旨在推动和保障烟气二氧化碳减排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总体来说,GB 51316-2018-T是针对工业烟气中二氧化碳减排的一项重要技术标准,对于实现碳排放控制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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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二氧化碳捕集纯化工程的消防设计与产生烟气装置的消 防设计所执行的标准应一致,
鼠化恢捕集纯化程的滑防设计与产生烟 气装直的滑 防设计所执行的标准应一致, 9.2.2给水系统应利用已有的系统工程设施。当已有的系统工 程设施无法满足要求,应就近选用城镇自来水、地下水或地表水 水源的水质应符合生活、生产用水和消防用水的水质标准
防设计所执行的标作应一致
GB/T 36745-2018 台风涡旋测风数据判别规范9.2.3排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水系统应利用已有的系统工程设施; 2生产与生活污水,应采用分流制排放。生产污水应处理后 达标排放。 9.2.4循环冷却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水冷却设 计规范》GB/T50102的有关规定。
1排水系统应利用已有的系统工程设施; 2生产与生活污水,应采用分流制排放。生产污水应处 达标排放。
9.2.5冷却水的水质要求及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
建(构)筑物的安全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控制室、氨压缩机房、二氧化碳压缩机房、消防泵房(消防
控制室、氨压缩机房、二氧化碳压缩机房、消防泵房(消防
站)、给水泵房及升压泵房宜为一级; 2储罐基础、压缩机基础宜为一级; 3 围墙可为三级; 4除1、2、3款规定的建(构)筑物外,其余建(构)筑物应为 二级。
9.3.2主要建筑物最低耐火等级的确定应符合表9.3.2
表9.3.2主要建筑物最低耐火等级
9.3.3建筑(构)物的燃烧性能要求及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液氨储罐的基 础、防火堤均应采用非燃烧材料,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h。 9.3.4位于抗震设防区域的建(构)筑物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和《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的有关规定。
3.5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室、氨压缩机房、二氧化碳压缩机房、消防泉房(消防 站)、给水泵房及升压泵房、变电站(所)、发电机房的抗震设防类别 应为乙类; 2储罐基础、压缩机基础的抗震设防类别应为乙类; 3 围墙等次要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可为类; 4其余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类别宜为丙类。 9.3.6 氨压缩机房宜独立设置,并宜采用敲开或半开式。封闭 武氩压缩机应进行防洲煌设计
9.3.7 氨压缩机房承重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排架 结构。
规范》GB50040和《石油化工压缩机基础设计规范》SH/T3091 的有关规定。
塔形设备基础设计规范》SH/T3030的有关规定。吸收塔、再生 搭等塔类基础的设计,在正常操作或充水试压情况下不应出现零 应力区,在停产检修时充许部分零应力区,但零应力区范围不应超 过相应方向基础尺寸的15%。 9.3.10防火堤及隔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储罐区防火 堤设计规范》GB50351的有关规定
9.4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9.4.1设置集中供暖或其他供暖设施时,室内供暖计算温度宜符 合表9.4.1的规定。
.4.2循环冷却水泵房、消防泵房、给水泵房、升压泵房宜采 然通风。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机械通风,换气 不宜少于8次/h。
4.5二氧化碳压缩机房应设置正常通风与事故通风装置, 风换气次数不应少于6次/h,事故通风换气次数不应少 欠/h。事故通风装置应与二氧化碳气体监测及报警装置连锁
9.4.7氨压缩机房的排风机和电动机应选用防爆型。当氨
9.4.7氨压缩机房的排风机和
机房的送风机和电动机安装在爆炸危险区域内时,应选用防爆型; 当安装在爆炸危险区域外且送风干管上设有止回阀时,可选用非 防爆型。
仪表对室内温度、湿度的要求时,可按实际需要设置空气调节、加 湿(除湿)装置。
10.1.1 工艺设计应合理利用能源和节能降耗。 10.1.2 机泵应选用高效节能型。 10.1.3 管道内介质流速宜选用经济流速。 10.1.4 设备与管道的绝热层厚度宜选用经济厚度。 10.1. 5 蒸汽凝结水宜回收利用
10.2.1工艺流程设计应采取清洁生产工艺,减少废水、废气废 渣排放。在满足环保排放达标要求的前提下,应采用低能耗的“三 废”处理工艺。产生的“三废”宜综合利用。 10.2.2废水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的有关规定,与石化企业污水混合排放时,还应执行现行国 家标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和《石油化学工 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的有关规定。 10.2.3废气排放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天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火电厂天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煤炭工 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的有关规定。 10.2.4固体废物处置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的有关规定。
10.2.4固体废物处置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忙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的有关规定。 10.2.5溶液净化回收过程中产生的降解产物应进行无害化 处理。
非放标准》GB12348的有关规定,敏感点噪声控制应符合现 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有关规定。 7动设备的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作场所物理因素 第8部分:噪声》GBZ/T189.8的有关规定。
11.1.1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范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 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 11.1.2可能发生液氨或氨气泄漏的区域应设置检测设备和水喷 雾系统,液氨储罐宜设置水喷淋降温系统。 11.1.3 氨的安全阀排放气应引至事故水池进行处理。 11.1.4 事故废水应排入事故废水收集池,并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11.1.5 吸收用胺液、碱液等腐蚀性物料的储存区,应设置 围堰。 11.1.6 巡检人员应配置便携式二氧化碳和氧气浓度检测仪。 11.1.7 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储存,其分类应符合国家危险化学品 名录。
11.2.1粉尘、噪声、静电、辐射、酸、碱、有毒介质的防护措施,应
11.2.1粉尘、噪声、静电、辐射、酸、碱、有毒介质的防护措施DB34/T 1972-2013标准下载,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的有关规定。 11.2.2设备和管道的绝热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 道绝热技术通则》GB/T4272的有关规定。
11.2.3使用或储存胺液、碱液、氨的区域应设置事故淋洗器和洗 眼器。
11.2.5检入员应配备个人噪声防护器
A.0.1烟气二氧化碳捕集纯化装置回收二氧化碳所需消耗的能 量,即二氧化碳捕集能耗的计算,应包括在捕集过程中的二氧化碳 从富液中解吸的总热量(即再生能耗)加上吸收解吸装置运行过程 中的电能及水消耗。其中再生能耗宜以消耗的蒸汽计,捕集每吨 二氧化碳所需的能耗应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E=E, mcoz QmXH E,= mco,
式中:E 每吨二氧化碳捕集能耗(GJ/t); 每吨二氧化碳再生能耗(GJ/t): E 每小时捕集装置运行所需要的电能(GJ/h)《灯具 第2-18部分:特殊要求 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用灯具 GB 7000.218-2008》,用电设 备分别计算并加和得到: Ew 每小时捕集装置运行所需要的水耗(GJ/h),需根据 循环水量进行估算; 每小时的蒸汽使用量(t/h); H. 蒸汽在实际工况下的烩值(一定温度、压力下的恰值 可查询化工数据手册)(GJ/t); mco 每小时二氧化碳产量(t/h)。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50040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50050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GB/T50064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 《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T50102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GB50264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 《石油化工装置防雷设计规范》GB50650 《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GB/T50770 《压力容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150.1 《压力容器第2部分:材料》GB150.2 《压力容器第3部分:设计》GB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