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5068-2014 发电厂化学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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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5068-2014 发电厂化学设计规范简介:

DL5068-2014《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规范》是由中国电力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主编,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一项国家标准。该规范主要针对火力发电厂的化学系统设计,它为发电厂的化学处理设备、化学制水系统、水质控制、化学监督、环境保护等方面提供了详细的设计指南和规范。

DL5068-2014涵盖了发电厂的锅炉水处理、凝结水精处理、给水处理、蒸汽冷凝水处理、疏水系统、排烟脱硫、废水处理等多个关键环节,旨在保证发电厂的正常运行,提高热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并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根据该规范,设计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化学反应的规律、设备的选型、运行参数的设定、化学药品的使用、废水处理方法等,以实现能源的有效利用和环保目标。它是设计和建设火力发电厂时必须遵循的重要技术标准。

DL5068-2014 发电厂化学设计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应采用除盐水。离子交换除盐系统宜设再生水泵,当阳床、阴床、 混床再生水泵分设时,可不设备用

度可根据阴树脂的耐温性能确定,宜为35℃~40℃。对于ll

《污水处理用沉沙池行车式刮泥机 CJ/T3044-1995》5.2.6对流再生离子交换器顶压用气和混合离子交换器树脂混

5.2.9离子交换树脂的工作交换容量应根据选用的交换器形式、

再生剂种类、再生水平、进水离子组成、处理后水质要求等因素,按 树脂性能曲线确定或参照类似条件下的运行经验确定。离子交换 树脂的选型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发电厂水处理用离子交换树脂 选用导则》DL/T771的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1当离子交换器进水的CODMn大于2mg/L时,应选用抗有 机物污染性能较好的阴离子交换树脂; 2浮动床宜选用粒度均匀,且渗磨圆球率指标好的浮床专用 树脂; 3当强型和弱型离子树脂用于双层床,应选择易于分离的双 层床专用树脂; 4混合离子交换器应采用专用树脂,均一系数不应大于 1.40

1一级离子交换除盐工艺宜设置除二氧化碳器,当进水碱度 小于0.5mmol/L时,可不设除二氧化碳器。 2当一级反渗透给水加酸调节,其后续工艺宜设除二氧化碳

器。除二氧化碳器在工艺中的设置位置宜根据反渗透产水水质及 后续处理工艺确定。 3经两级反渗透预脱盐的产水及多级闪蒸(MSF)或多效蒸 馏(MED)的淡化水,其后续工艺可不设除二氧化碳器。 5.2.11母管制除盐系统中的除二氧化碳器不宜少于2台。当1 台检修时,其余设备应满足正常除盐水用量的要求。 5.2.12火力发电厂除盐水系统至机组的补给水管道应同时能输 送最大一台机组的启动补给水量或锅炉化学清洗用水量及其余机 组的正常补给水量;补给水管道总数为2条及以上时,任何1条管 道停运,其余管道应能满足输送全部机组正常补给水量的需要。 当选用不锈钢管材时,可只设1条管道。 5.2.13核电厂除盐水供水管道的设置宜根据机组数量、除盐水 供水量、厂房布置等因素选择全厂集中供水或按机组分组供水,并 虚洗用不锈钢管材一当分组供水时每组除扑水供水管道可设

供水量、厂房布置等因素选择全厂集中供水或按机组分组供水,并 应选用不锈钢管材。当分组供水时,每组除盐水供水管道可设1 条,其设计容量应同时满足最大一台机组启动或事故、其余机组正 常运行时的供水要求。

热力系统的疏排水不应回到除盐

5.3.1各类离子交换器或电除盐装置不应少于2台。离子交换

1强型树脂离子交换器宜采用对流再生,弱型树脂离子 器可采用顺流再生; 2当连续制水量大时,宜选用浮动床离子交换器; 3单室阳、阴离子交换器的树脂层高不宜小于1.0m。

5.3.3单室固定床离子交换器的反洗膨胀高度宜为树脂层高的

75%~100%。浮动床及双室固定床离子交换器应分别设置阳、阴 树脂体外清洗罐,树脂清洗罐反洗膨胀高度宜为树脂层高的

75% ~100 % ,

双室床的下室或浮动床离子交换器内的膨胀态离子交换树脂和情 性树脂的填充率应达到98%~100%。惰性树脂的高度应足以填 充水帽高度层空间。

5.3.5浮动床离子交换器再生废液排出应采用倒U形排水管,

5.3.6混合离子交换器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失效树脂宜体内再生; 2级离子交换除盐后续混合离子交换器的阳、阴树脂的体 积比宜为2:3或1:2,混合树脂层高宜为1.2m~1.5m,阳树脂 的层高不应低于500mm

1除二氧化碳器宣采用鼓风式除二氧化碳器,淋水密度宜按 48m²/(m².h)~60m²/(m²:h)设计。 2除二氧化碳器出水口应设置水封管,排气口宜设水气分离 装置,排气管应接至室外,并应有防止雨水回流的措施。 3当除二氧化碳器风机由室外吸风时,宜有滤尘措施。 4除碳水箱的有效容积,对串联系统宜为每系列除盐设备出 力的2min~5min贮水量,且容积不应小于2m²;对并联系统宜为 除盐设备出力的15min30min贮水量。 5当采用真空除气时,抽真空方式可用真空泵或多级蒸汽喷 射泵。

5.3.9电除盐装置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5.3.10除盐水泵的容量和合数的选择应满足机组正常和启动 况下的用水需求。除盐水泵应设备用。除盐水泵可采用变频 制。

5.4.1除盐设备宜布置在室内。当露天布置时,运行操作盘、取 样装置、仪表阀门等宜集中设置,并根据需要采取防雨、防晒、防冻 等措施。

件重量设置检修平台、叉车或起吊

5.4.3除盐设备的布置应按下列原则设计:

5.4.3除盐设备的布置应按下列原则设计:

1面对面布置时,阀门全开后的操作通道净间距不宜小于 2m,巡回检查通道净宽不宜小于0.8m; 2两台设备间的净间距不宜小于0.4m; 3当设备台数较多时,每4台~5台设备间应留有通道,通 道的净间距不宜小于0.8m; 4电除盐装置应根据其结构形式合理布置,且便于检修和模 快更换

5.4.4生水泵、清水泵、并联系统的除碳水泵、除盐水泵、再生水

5.4.5除盐水箱宜布置在室外。寒冷地区的室外水箱及附件

.6除盐水制备车间应设运行分

6.1.1汽轮机组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应按锅炉和汽轮机组形式 及其参数、冷却水水质等因素确定。 6.1.2火力发电厂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出水水质应满足现行国家 标准《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GB/T12145的要 求。 6.1.3压水堆核电厂凝结水精处理系统的出水水质应满足二回 的水质要求

求。 6.1.3压水堆核电厂凝结水精处理系统的出水水质应满足二回 路的水质要求。

6.2.1对于超临界及以上参数汽轮机组或由直流锅炉供汽的亚 临界及以下参数的汽轮机组,全部凝结水应进行精处理,精处理系 统应设置除铁和除盐装置,其除铁、除盐装置设置应符合下列规 定: 1湿冷机组和表面式间接空冷机组的除铁装置可不设备用, 但不应少于2台; 2直接空冷机组和混合式间接空冷机组的除铁装置应设置 备用设备; 3除盐装置均应设置备用设备。 6.2.2对由亚临界汽包锅炉供汽的汽轮机组,全部凝结水应进行 精处理。其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冷却水水源为淡水,且给水按还原性全挥发处理工况设计 的湿冷机组的凝结水精处理装置可仅设置除盐装置时,除盐装置 可不设备用设备,但不应少于2台;

2冷却水水源为海水、苦咸水、再生水的湿冷机组或给水按 加氧处理工况设计的汽轮机组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应设置除盐装 置,且应设置备用设备; 3表面式间接空冷机组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宜仅设置除盐 装置,除盐装置可不设备用,但不宜少于2台;, 4混合式间接空冷机组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应设置除铁装 置和除盐装置,除铁装置和除盐装置均应设置备用设备; 5直接空冷机组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宜选择阳阴分床工艺, 也可选择以除铁为主的粉末树脂过滤器;粉未树脂过滤器应设置 备用设备,阳阴分床系统可不设备用设备;当给水按加氧处理工况 设计时,宜采用阳阴分床系统,或采用除铁装置加除盐装置系统, 阳阴分床、除盐装置应设置备用设备。 6.2.3对于高压及超高压汽包锅炉供汽的汽轮机组,其凝结水精 处理系统的设置应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1冷却水水源为淡水的湿冷机组或表面式间接空冷机组可 不设置凝结水精处理系统; 2冷却水水源为海水且凝汽器采用钛管时,或冷却水水源为 苦咸水且凝汽器采用不锈钢管时,可不设置凝结水精处理系统; 3冷却水水源为海水或苦咸水,且凝汽器采用铜管时,宜设 凝结水除盐装置,除盐装置不设备用设备: 4承担调峰负荷的湿冷机组可设置供机组启动用的除铁装 置,除铁装置不设备用设备; 5直接空冷机组可仅设置除铁装置,除铁装置可不设备用设 备; 6混合式间接空冷机组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应设置除铁装 置和除盐装置,除铁装置和除盐装置均应设置备用设备。

2冷却水水源为海水、苦水、冉生水的湿冷机组或给水按 加氧处理工况设计的汽轮机组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应设置除盐装 置,且应设置备用设备; 3表面式间接空冷机组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宜仅设置除盐 装置,除盐装置可不设备用,但不宜少于2台;, 4混合式间接空冷机组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应设置除铁装 置和除盐装置,除铁装置和除盐装置均应设置备用设备:; 5直接空冷机组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宜选择阳阴分床工艺, 也可选择以除铁为主的粉末树脂过滤器;粉未树脂过滤器应设置 备用设备,阳阴分床系统可不设备用设备;当给水按加氧处理工况 设计时,宜采用阳阴分床系统,或采用除铁装置加除盐装置系统, 阳阻分床除盐装置应设置备用设备

6.2.4核电厂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宜采用“前置阳床十混

当采用海水冷却时,全部凝结水应进行精处理,前置阝

和混床均应设置备用设备; 2当采用淡水或苦威水冷却时,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计容量 应根据蒸汽发生器排污量、排污水水质、冷却水水质、补给水水质 和水量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但不应低于机组最低功率 运行时的凝结水量。

6.2.6火力发电厂凝结水精处理系统除铁和除盐装置应分别

100%容量的旁路装置,旁路阀门宜为有调节功能的自动阀门, 同时还应设置旁路阀门的运行检修阀门。除铁和除盐装置不宜再 设大旁路系统。

凝结水精处理装置进出口母管之间的主凝结水管道上不应设隔离 阀DB41/T 1005-2015 浅层地热能钻探技术规范,精处理装置出口应设净凝结水升压泵。全流量凝结水精处理 系统的出力宜另计5%的凝结水回流量。

凝结水精处理装置进出口母管之间的主凝结水管道上不应让

6.2.8对于核电厂、超临界机组及锅炉给水采用加

6.3. 1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中的除铁装置、除盐装置宜按下列原则 确定: 1除铁装置可选用管式过滤器、电磁过滤器或粉末树脂过滤 器等,阳离子交换器也可作为除铁装置使用。 2除盐装置宜选用混合离子交换器,或者采用阳、阴离子交 换器分床系统。

6.3.3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应选用高速离子交换器,树脂应采用依

6.3.3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应选用高速离子交换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树脂应采用体 外再生方式。

6.3.5核电厂精处理系统的体外再生装置应每台机组设置1套。

6.3.7凝结水精处理系统中的设备或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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