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1/T 190-2016 公共厕所建设规范简介:
DB11/T 190-2016 是北京市地方标准,全称为《公共厕所建设规范》,该标准主要针对公共厕所的设计、建设和管理提出了详细的规定。以下是该标准的一些主要内容和要点:
1. 适用范围:该规范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厕所建设,包括城市公园、旅游景区、商业区、居民区、交通枢纽等公共设施的厕所建设。
2. 设计要求:对公共厕所的布局、规模、设施配置(如男厕女厕、母婴室、无障碍设施等)、通风、采光、卫生条件、噪声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设计标准。
3. 施工规范:规定了公共厕所的施工工艺、材料选择、施工质量控制等,确保厕所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4. 管理维护:对公共厕所的日常维护、清洁卫生、设施检查、维修保养、安全管理等提出了管理要求。
5. 环保与节能:强调公共厕所应采用环保材料,考虑节水、节电、减少污染的设计,注重可持续发展。
6. 人性化设计:关注特殊人群的需求,如设置母婴室、无障碍设施等,提高公共厕所的人性化和舒适性。
总的来说,DB11/T 190-2016 是为了提升公共厕所的使用体验,保障公共卫生,提供人性化的设施,同时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
DB11/T 190-2016 公共厕所建设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用于大小便并安装了相应卫生器具的场所。
DB11/T 190—2016 3.2 公共厕所publictoilets 在道路两旁或公共场所等处设置的供公众使用的厕所。 3.3 固定式公共厕所fixedpublictoilets 不能移动使用的公共厕所,包括独立式和附属式公共厕所。 3.4 独立式公共厕所detachedpublictoilets 独立于其它建筑物的公共厕所。 3.5 附属式公共厕所attachedpublictoilets 设置在公众活动的建筑场所内的公共厕所。 3.6 活动式公共厕所portablepublictoilets 能移动使用的公共厕所。 3.7 旱厕pit toilets 无给水、排水设施的公共厕所。 3.8 厕所间cubicles 用于大小便、洗漱并安装了相应卫生洁具的房间。 3.9 无障碍专用厕所间toiletsfordisabledindividuals 供老年人、残疾人等行动不方便的人使用的厕所间。 3.10 第三卫生间familytoilets 单独设置的无性别限定、方便需要协助的人(如父母带异性的孩子,子女带男 的体弱病残等人士)使用的厕所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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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公共厕所的建设规划应以独立式公共厕月 属式公共厕所为主,社会公共场所对外开放 所为辅CECS314-2012标准下载,活动式公共厕所作为应急补缺。 1.2在举办大型活动的场所应预留放置活动式公共厕所的空间。 1.3独立式和附属式公共厕所规划设置要求如下: a)独立式公共厕所的类别应按表1的规定设置
厕所为辅,活动式公共厕所作为应急补缺。
表1独立式公共厕所规划类别
b)附属式公共厕所的类别应按表2的规定设置
表2附属式公共厕所规划类别
4.2.1独立式公共厕所应设置在便于如厕、抽排的位置,活动式公共厕所的设置应满足城市公共服务 设施的相关管理要求。 一 Em
一车站、码头、展览馆、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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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古迹游览区、公园、公共休闲绿地、街心花园(面积10000m以上的绿地)、集贸市 场、大型停车场等公共场所:
一新建住宅区及老居民区
4.2.3城镇中下列公众活动的建筑场所应设
商场、超市和商业街、饭店、宾馆; 饭馆、小吃店、快餐店、咖啡店和茶艺馆等餐饮场所; 体育场馆、展览馆、影剧院、音乐厅等公共文体活动场所; 机场、火车站、公交首末站、汽车客运站、轨道交通车站、高速路休息区、综合性服务楼 务性单位。
4.2.4城镇中下列特殊地区宜设置活动式公
重要的文物保护单位,不允许对原有的建筑、场地进行改造的场所; 已经规划建设完毕,不方便接通上下水的场所; 老旧城区、胡同不方便建设固定式公共厕所的场所; 短时间大量人流聚集的场所; 未来可能要规划或建设的但目前又需要使用公共厕所的场所。
a)间距:商业性路段宜小于300m,生活性路段宜为300m~500m,交通性路段宜为600m~10 服务半径:开放式公园(公共绿地)宜为400m1000m,城市广场宜小于200m,旅游景区 600m~800m,新建居住区宜为300m500m。 2.6独立式公共厕所的用地面积应包括建筑占地和室外与其配套设施如:无障碍、进出入步道 池等的占地面积
5.1.2外观和色彩设计应与周边环境协调。 5.1.3公共厕所内应进行功能分区,卫生洁具及其使用空间应合理布置,并应充分考虑无障碍通道和 无障碍设施的配置。 5.1.4应根据需求确定公共厕所男女厕位的比例、奠(坐)位数及建筑面积。 5.1.5无障碍设施应与公共厕所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无障碍厕位或无障碍专用厕所间的设计应符合 GB50763和JGJ50的规定。 5.1.6宜采用新型卫生设备、新型节水设备和新型卫生设施。 5.1.7 应采取臭味控制措施,优先采用非遮味、非喷淋、经济、可靠及维护简单的除臭技术。 5.1.8 应对化粪池、检查井和抽粪井的沼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5.1.9 应采取防蝇、防蚊措施。 5.1.10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公共绿地、医院及其它环境要求高的区域的公共 厕所应设第三卫生间。 5.1.11公共厕所的使用空间在保障满足基本功能需求的条件下,可视情况适当增设其他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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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1标志的图形符号应符合CJJ/T125的规定。 5.2.1.2公共厕所附近应设导向标志牌,导向标志牌内容应包括公共厕所的标志、方向和距离。 5.2.1.3公共厕所进出口应设性别标志,标志应设置在固定的墙体上。第三卫生间入口的专用标志见
5.2.1.4公共厕所内应设尊坐位标志 无障碍厕付标志、 厕位有无人标志等
图1第三卫生间标志图
5.2.2.1防火设计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管理间应至少配置1具1A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5.2.2.2内墙面应光滑、便于清洗;地面应抗渗、防滑、不积水。 5.2.2.3 应设置工具间,面积宜为1m²~2m。 5.2.2.4无障碍厕所间应设在首层。 5.2.2.5 厕位间所有跨、坐位均应设置扶手并应根据厕位隔板承重情况选择(落地或壁挂安装)。 5.2.2.6宜将管道、通风等附属设施集中在单独的夹道中。 5.2.2.7 建筑面积计算应符合GB/T50353的规定。为方便使用,以下列出了GB/T50353中几种常见 情况的计算方法: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 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 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 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 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一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DBJ∕T 45-047-2017 超长混凝土结构裂缝控制技术规程5.2.3.1供电设计应符合 JGJ16的规定
DB11/T190—20165.2.3.2厕所间应采用节能型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具。5.2.4卫生器具5.2.4.1采用节水防臭、性能可靠、故障率低、维修方便的卫生器具。5.2.4.2瓷质卫生器具尺寸及外观质量应符合GB6952的要求。5.2.4.3不锈钢卫生器具的材质厚度≥1mm,采用压制成型工艺。外观应无明显色差和缺陷,表面光洁,无拉伸和焊接缺陷。平整、不变形、不翘曲、面板平面度允差≤2mm。5.2.4.4应设置坚固、耐腐蚀的挂物钩。5.2.4.5大便器的布置以奠便器为主,并应在男女厕所间各设置不少于一个坐便器,坐便器应配备能提供一次性坐垫的设备。5.2.4.6洗手龙头、洗手液宜采用非接触式的器具。5.2.4.7应选用耐腐蚀和水封性能可靠的地漏5.2.4.8清洁池应单独设置,并宜采用坚固、易清洗的成品。5.2.4.9卫生器具的节水功能应符合CJ164的规定,并应满足以下要求:小便器宜采用半挂式便斗,每次用水量≤1.5L;一大便器宜采用具有水封功能的前冲式便器,每次用水量≤4L;应采用节水龙头;一采用生物处理或化学处理污水,循环用水冲便的卫生器具,处理后的水质应达到GB/T18920的要求,并在用水点设置杂用水标志。5.2.5通风除臭5.2.5.1建筑设计应考虑自然通风。5.2.5.2建筑通风、采光面积之和与地面面积比不宜小于1:8。5.2.5.3应设机械通风,维持微负压。通风量的计算应根据厕位数以每奠、坐位≥40m/h、每站位≥20m/h和保证厕所间的通风换气频率≥5次/h分别进行计算,取其中大值为计算结果。5.2.5.4机械通风的通风口的位置应根据气流组织设计的结果布置,气流组织设计的原则应保证通风所提供的新鲜空气先经过人的呼吸区;排风口宣设在跨、坐、站厕位附近,排风管道宜设置在墙内并垂直布置。5.2.5.5排水管道的主干管应设通气管,通气管宜采用排水塑料管,管径≥75mm。5.2.5.6室内臭味气体、微小气候应符合GB/T17217的规定5.2.6供暖、空调和防冻5.2.6.1供暖设计应符合GB50736的规定。供暖设计温度:管理间≥18℃,厕所间≥12℃。5.2.6.2设置空调设备的固定式公共厕所,夏季室内控制温度宜≤30℃。5.2.6.3无供暖设施的公共厕所应有防冻措施,其给水管道上应设置电伴热丝保温或在每个出水点设防冻阀门。5.2.7第三卫生间5.2.7.1应独立设置,位置宜靠近公共厕所入口,应方便行动不便者进入,设置第三卫生间的公共厕所可不设置无障碍专用厕所间。5.2.7.2使用面积宜≥6m,平面布置参见图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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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第三卫生间平面布置参考图(单位mm)
5.2.7.3内部基本设施应包括成人坐便器、成人洗手盆、多功能台、安全抓杆、挂衣钩和呼叫器,有 条件时还应设儿童坐便器、儿童小便器、儿童洗手盆和儿童安全座椅。 5.2.7.4成人坐便器、成人洗手盆、多功能台、安全抓杆、挂衣钩、呼叫按钮应符合GB50763的规定 要求。 5.2.7.5儿童安全座椅宜可折叠并采用标准产品,离地安装高度宜为300mm。
6.1.1固定式公共厕所的设置应符合GB50337和CJJ27的规定,并应根据所在地区的重要程度和人 流量,设置不同类别和规模的公共厕所, 6.1.2固定式公共厕所的类别及要求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固定式公共厕所类别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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