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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1232-2016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 (完整清晰正版)简介:
《GB/T 51232-2016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是中国国家标准,于2016年发布。该标准主要规定了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设计、制作、安装、验收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标准。它是我国在推动钢结构建筑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技术规范,旨在提升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工程质量,保证建筑的安全性,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
该标准涵盖了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设计原则、结构选型、节点设计、施工工艺、材料选用、质量检测、验收及维护等多个方面,对建筑的抗震性能、耐久性、环境影响、施工效率以及建筑的整体协调性都有严格的规定。它适用于各类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中的钢结构部分,包括住宅、商业建筑、办公大楼、体育馆、会展中心等。
通过遵循这个标准,可以确保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高效、安全和可持续性,推动我国钢结构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GB/T 51232-2016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 (完整清晰正版)部分内容预览:
构顶点的顺风向和横风向风振加速度
5.2.10多高层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整体稳定性应符合下列 规定: 1框架结构应符合下式规定: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 DGJ32/J16-2005》江苏省D; ≥5ZG,/h;(i = 1,2,.....n)
EJa≥0. 7H²ZG
式中:D; 第i楼层的抗侧刚度(kN/mm);可取该层剪力与 层间位移的比值; h;—第i楼层层高(mm); G: , G; 分别为第i,i楼层重力荷载设计值(kN),取1.2
5.2.11门式刚架结构的设计、制作、安装和验收应符合现 国家标准《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1022目 规定。
5.2.12冷弯薄壁型钢结构的设计、制作、安装和验收应符合 行行业标准《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程》JGJ227 规定。
.2.13钢框架结构的设计应符合
【?梁翼缘局部加宽式连接
e)外伸式端板螺栓连控
(a)侧向支撑为隅撑
(b)侧向支撑为加劲肋
1)支撑与节点板间的连接强度验算; 2)节点板自身的强度和稳定验算; 3)连接板与梁柱间焊缝的强度验算。 7对于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当消能梁段与支撑连接的下翼 象处无法设置侧向支撑时,应采取其他可靠措施保证连接处能够 承受不小于梁段下翼缘轴向极限承载力6%的侧向集中力。
5.2.16交错桁架结构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第二层设桁架时支撑做法
(b)第三层设桁架时支撑做法
1楼板可选用工业化程度高的压型钢板组合楼板、钢筋 架楼承板组合楼板、预制混凝土叠合楼板及预制预应力空心楼 板等。 2楼板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保证楼盖的整体牢固性。 3抗震设防烈度为6、7度且房屋高度不超过50m时,可 采用装配式楼板(全预制楼板)或其他轻型楼盖,但应采取下列 措施之一保证楼板的整体性: 1)设置水平支撑;
2)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预制板之间的可靠莲接 4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可采用装配整体式楼板,但应适当降 低表5.2.6中的最大高度。 5楼盖舒适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 技术规程》JGJ99的规定
表5.2.6中的最大高度。 5楼盖舒适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 技术规程》JGJ99的规定。 5.2.19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装配式混凝土楼梯或钢楼梯。 2楼梯与主体结构宜采用不传递水平作用的连接形式。 5.2.20地下室和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建筑高度超过50m时,宜设置地下室;当采用天然地 基时,其基础理置深度不宜小于房屋总高度的1/15;当采用桩 基时,桩承台理深不宜小于房屋总高度的1/20。 2设置地下室时,竖向连续布置的支撑、延性墙板等抗侧 力构件应延伸至基础。 3当地下室不少于两层,且嵌固端在地下室顶板时,延伸 至地下室底板的钢柱脚可采用铰接或刚接。 5.2.21当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可 采用隔震或消能减震结构,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 规范》GB50011和《建筑消能减震技术规程》JGJ297的规 定执行。 5.2.22钢结构应进行防火和防腐设计,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
5.2.20地下室和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建筑高度超过50m时,宜设置地下室;当采用大然地 基时,其基础理置深度不宜小于房屋总高度的1/15;当采用桩 基时,桩承台埋深不宜小于房屋总高度的1/20。 2设置地下室时,竖向连续布置的支撑、延性墙板等抗侧 力构件应延伸至基础。 3当地下室不少于两层,且嵌固端在地下室顶板时,延伸 至地下室底板的钢柱脚可采用铰接或刚接
采用隔震或消能减震结构,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 规范》GB50011和《建筑消能减震技术规程》JGJ297 定执行。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建筑钢结构防腐蚀技术规 程》JGJ/T251的规定执行。
5.3.1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应合理确定外围护系统的设计使用年 限,住宅建筑的外围护系统的设计使用年限应与主体结构相 协调
条件、装饰颜色与材料质感等设计要求
5.3.9外墙板接缝应付合下列规定: 1接缝处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合理选用构造防水、材料防 水相结合的防排水措施。 2接缝宽度及接缝材料应根据外墙板材料、立面分格、结 沟层间位移、温度变形等综合因素确定;所选用的接缝材料及构 告应满足防水、防渗、抗裂、耐久等要求;接缝材料应与外墙板 具有相容性;外墙板在正常使用状况下,接缝处的弹性密封材料 不应破坏。 3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处应设置防止形成热桥的构造措施,
5.3.10外围护系统中的外门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在工厂生产的标准化系列部品,并应采用带有批 水板的外门窗配套系列部品。 2外门窗应与墙体可靠连接,门窗洞口与外门窗框接缝处 的气密性能、水密性能和保温性能不应低于外门窗的相关性能。 3预制外墙中的外门窗宜采用企口或预埋件等方法固定 外门窗可采用预装法或后装法施工;采用预装法时,外门窗框应 在工厂与预制外墙整体成型;采用后装法时,预制外墙的门窗洞 口应设置预理件。 4铝合金门窗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铝合金门窗工 程技术规范》JGJ214的规定。 5塑料门窗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塑料门窗工程技 术规程》JGJ103的规定。
5.3.11预制外墙应符合下列规定
预制外墙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制混凝土外墙板用材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装配 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的规定; 2)拼装大板用材料包括龙骨、基板、面板、保温材料、 密封材料、连接固定材料等,各类材料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整体预制条板和复合夹芯条板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
准的规定。 2露明的金属支撑件及外墙板内侧与主体结构的调整间隙, 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材料进行封堵,封堵构造的耐火 极限不得低于墙体的耐火极限,封堵材料在耐火极限内不得开 裂、脱落。 3防火性能应按非承重外墙的要求执行,当夹芯保温材料 的燃烧性能等级为B或B2级时,内、外叶墙板应采用不燃材料 且厚度均不应小于50mm。 4块材饰面应采用耐久性好、不易污染的材料;当采用面 传时,应采用反打工艺在工厂内完成,面砖应选择背面设有粘结 后防止脱落措施的材料。 5预制外墙板接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接缝位置宜与建筑立面分格相对应; 2)竖缝宜采用平口或槽口构造,水平缝宜采用企口构造: 3)当板缝空腔需设置导水管排水时,板缝内侧应增设密 封构造; 4)宜避免接缝跨越防火分区;当接缝跨越防火分区时, 接缝室内侧应采用耐火材料封堵。 6蒸压加气混凝土外墙板的性能、连接构造、板缝构造, 为外面层做法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蒸压加气混凝土建筑应用 技术规程》JGJ/T17的有关规定,并符合下列规定: 1)可采用拼装大板、横条板、竖条板的构造形式; 2)当外围护系统需同时满足保温、隔热要求时,板厚应 满足保温或隔热要求的较大值; 3)可根据技术条件选择钩头螺栓法、滑动螺栓法、内置 锚法、摇摆型工法等安装方式; 4)外墙室外侧板面及有防潮要求的外墙室内侧板面应用 专用防水界面剂进行封闭处理
5.3.12现场组装骨架外墙应符合
可靠连接;骨架应进行整体及连接节点验算 墙内敷设电气线路时[名企]北京装饰装修施工质量标准201971P,应对其进行穿管保护。 宜根据基层墙板特点及形式进行墙面整体防水。 金属骨架组合外墙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金属骨架应设置有效的防腐蚀措施; 2)骨架外部、中部和内部可分别设置防护层、隔离层 保温隔汽层和内饰层,并根据使用条件设置防水透汽 材料、空气间层、反射材料、结构蒙皮材料和隔汽材 料等。 木骨架组合墙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材料种类、连接构造、板缝构造、内外面层做法等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木骨架组合墙体技术规范》GB/T 50361的规定; 2)木骨架组合外墙与主体结构之间应采用金属连接件进 行连接; 3)内侧墙面材料宜采用普通型、耐火型或防潮型纸面石 膏板,外侧墙面材料宜采用防潮型纸面石膏板或水泥 纤维板材等材料 4)保温隔热材料宜采用岩棉或玻璃棉等; 5)隔声吸声材料宜采用岩棉、玻璃棉或石膏板材等; 6)填充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3.13建筑幕墙应符合下列规
1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要求、建筑造型,合理选择幕墙形 式,宜采用单元式幕墙系统。 2应根据不同的面板材料,选择相应的幕墙结构、配套材 料和构造方式等。 3应具有适应主体结构层间变形的能力;主体结构中连接 幕墙的预理件、锚固件应能承受幕墙传递的荷载和作用,连接件 与主体结构的锚固极限承载力应大于连接件本身的全塑性承 载力。
4玻璃幕墙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 术规范》JGJ102的规定。 5金属与石材幕墙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金属与石 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的规定 6人造板材幕墙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人造板材幕 墙工程技术规范》JGJ336的规定。 5.3.14建筑屋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5.3.14建筑屋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中 现定的屋面防水等级进行防水设防,并应具有良好的排水功能 宜设置有组织排水系统。 2太阳能系统应与屋面进行一体化设计,电气性能应满足 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 60364和《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GJ203的 规定。 3采光顶与金属屋面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采光顶 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JG厂255的规定
GB∕T_4728.1-2018标准下载5.3.14建筑屋面应符合下列
1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设备与管线宜采用集成化技术,标 准化设计,当采用集成化新技术、新产品时应有可靠依据。 2各类设备与管线应综合设计、减少平面交叉,合理利用 空间。 3设备与管线应合理选型、准确定位。 4设备与管线宜在架空层或吊顶内设置, 5设备与管线安装应满足结构专业相关要求,不应在预制 沟件安装后凿剔沟槽、开孔、开洞等。 6公共管线、阀门、检修配件、计量仪表、电表箱、配电 箱、智能化配线箱等应设置在公共区域。 7设备与管线穿越楼板和墙体时,应采取防水、防火、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