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程(GB 50974-2014)解读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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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程(GB 50974-2014)解读及应用简介: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程》(GB 50974-2014),是中国国家标准,全称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它是一部关于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的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适用于各类建筑物的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和施工。

该规程详细规定了消防给水系统的水源、设计流量、压力、管道材质、供水设施、系统组件、试验与检测、维护保养等一系列技术要求。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系统设置:规定了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原则,包括水源选择、系统分区、压力要求等。

2. 管道设计:对消防管道的材料、规格、敷设方式、连接方式等有明确的规定,以确保系统的可靠运行。

3. 设备配置:规定了消防泵、稳压设施、报警控制设备等的配置和性能要求。

4. 安全检查:对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进行了详细的检查要求,以保证系统的功能性和安全性。

5. 维护管理:强调了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包括定期检查、测试、维护保养等。

在实际应用中,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需要严格按照该规程进行设计和施工,以确保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有效性。在验收过程中,也要参照该规程进行系统的功能性和安全性检查。同时,对于建筑物的运营维护阶段,也需要按照规程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以保障在火灾发生时,系统能及时、有效地发挥灭火和疏散的作用。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程(GB 50974-2014)解读及应用部分内容预览:

表3.5.2减少50%,但不应小于10L/s,10L/s是两只 保护的最低水量要求

保护的最低水量要求。 3.6.2】不同场所消火栓系统和固定冷却水系统的火灾延续时 间不应小于表3.6.2的规定。 解读:表格中对火灾延续时间3h的公共建筑范围缩小,由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条文7.3.3“商业楼、 展览楼、综合楼、一类建筑的财贸金融楼、图书馆、书库,重 要的档案楼、科研楼和高级旅馆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3h计算, 其他高层建筑可按2h计算。”改为“高层建筑中的商业楼、展 览楼、综合楼,建筑高度大于50m的财贸金融楼、图书馆、书 库、重要的档案楼、科研楼和高级宾馆等”。《高层民用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GB50045把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m²的财贸金 融楼、电信楼划到一类建筑。: 3.6.2条文说明对火灾延续时间重新定义:“火灾延续时间 是水灭火设施达到设计流量的供水时间。以前认为火灾延续时 间是自消防车到达火场开始出水时起,至火灾被基本扑灭止的 这段时间,这一般是指室外消火栓的火灾延续时间,随着各种 水灭火设施的普及,其概念也在发展,主要为设计流量的供水 时间。”按条文说明消防水池有效容积需要累加从开始出水到达 到设计流量这部分非延续时间内的用水量,此部分用水量如何 计算目前不得而知

3.3.1问题解答 问1:当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占地面积大于100hm²,且 居住区人数大于1.5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按2起还 是3起。

本章条文共计26条,强条9条。对市政给水、消防水池、 天然水源等消防用水源头的基本参数作出规定。

【4.1.1】在城乡规划区域范围内,市政消防给水应与市政给水 管网同步规划、设计与实施。 解读:“三同时”原则: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 是针对市政给水设计而言,在设计市政生活给水系统时,必须 考虑消防用水量。众所周知DB43/T 1483-2018标准下载,市政设计部门在设计清水池时, 应考虑储存消防用水量;二次泵站设计时,应考虑加压设备选 型、管网设计等;最后必须按消防设计流量十生活给水流量进 行管网复核计算,调整部分管径。至于同时设计完成,按图施 工,理所当然会同时实施,实施过程中唯一需要注意的就是市 政消火栓的实施。

4.1.2】消防水源水质应满足水灭火设施的功能要求。

解读:消防水源水质一直是困扰设计人员的问题,因为没 有任何规范给出消防水源水质的具体指标,本规定中也只是提 到满足消防设施功能要求和pH指标。作为消防水源的指标,不 同系统要求不同,很难统一规定,如消火栓系统、泡沫灭火系

4.1.3消防水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4.1.3消防水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市政给水、消防水池、天然水源等可作为消防水源,并 宜采用市政给水; 2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可作为备用消 防水源。 解读:本条的难点在如何理解备用水源。备用消防水源是 指在灭火时超出设计标准的贮水水源(作为火灾用水量超过设 计标准用水量时的补充水源),在计算消防水池有效容积时: 不宜计入在内。由于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 存在周期性的缺水现象、消毒剂的投加(对消防管网系统形成 腐蚀)、游泳池在发生传染事故需紧急排空等类似不利情况发 生,故不宜作为消防水源,但作为紧急情况下的备用水源还是 可以的。规范未作强制要求,设计也一般置之不理,在条件许 可时,可作为说明备注,至于消防队员如何取水,可不用 考虑。

所有的冬季结冰地区;冬季结冰地区还可根据非冰冻日的保证 率不低于97%的要求来确定。 (2)防冻措施:消防水池、水塔和高位消防水池防冻措施 见《栓规》4.1.5条文说明。

主要城市所处气候分区

4.1.6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必须作为消 防水源时,应有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 的水量和水质的技术措施。 解读: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条是针对该 池体必须作为消防水源的情况,除满足水量和水质的要求外, 其他要求同消防水池,不能放宽。

【4.2.1】当市政给水管网连续供水时,消防给水系统可采用

2.1当市政给水管网连续供水时,消防给水系统可采用市 金水管网直接供水

水的前提条件是任何时刻均能保证消防给水系统所需的压力和 流量(详见《栓规》条文2.1.2、条文2.1.3、条文2.1.4解读、 6.3.1问1)。 市政管网压力能否满足要求可参照下列方法进行:建议按 当地压力的0.6~0.9系数折算作为消防给水系统的引入压力; 在老城区且管网管径偏小,宜取0.6;在新区且管网管径大(给 水十管大于DN400),取0.9。影响城市供水压力设计取值的因 素:管道老化结垢使管径缩小导致水头损失大于原规划设计值: 超出规划的新用户增加使管网用水负荷增大而导致水头损失大 于原规划设计值;城市两次火灾状况下对自来水供水压力的 影响

【4.2.2用作两路消防供水的市政给水管网应符合下列要求: 1市政给水厂应至少有两条输水干管向市政给水管网 输水; 2市政给水管网应为环状管网; 3应至少有两条不同的市政给水干管上不少于两条引入管 向消防给水系统供水。 解读:本条给出了是否满足两路消防供水的判定标准和原 则:三条同时满足为两路供水,否则一律为一路消防供水。应 用时注意“至少两条”表示多于两条也可;“不同的市政给水干 管”并非“不同市政给水道路上的给水干管”,同一道路上的不 司市政给水干管也算。运用难点在于,设计时往往无法得到第 一手的资料,实际操作时可向当地自来水公司了解相关情况, 如情况不明,则按一路考虑,当然,多水厂供水的环网肯定满 足要求。 长期以来,很多设计人员经常冒险“假两路”的标准来设 计(假两路极具欺骗性,应特别注意),此条可以作为设计人员 自身保护的依据,也是为《栓规》条文4.3.4“当消防水池采用 两路消防供水在火灾情况下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消

【4.3.1符合下列规定之一时,应设置消防水池

【4.3.1】符合下列规定之一时,应设置消防水池: 1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网或入户 引入管不能满足室内、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2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入户引入管,且室外消 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 3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建筑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解读:设计工程是否需要设置消防水池,使用此条判断 任何一条不满足,就需要设置消防水池;当然,此条是在无天 然水源利用情况下的判定条件;此条的应用条件有两种:市政 常高压供水和消防水泵直接抽水供水。 (1)应用难点: ①生活、生产用水量达到最大时是指工程最大时设计流量 Qh(淋浴按其最大用水量的15%计,道路、浇酒水景补水量可 不计算,有别于给水工程计算的最大时设计流量); ②确定工程消防设计流量:Qr=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Qns十 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Qws十喷淋系统设计流量Q.士水幕设计流

量Q十同时使用的其他消防设施的设计流量; ③引入管设计流量Qyr=Qh十Qr; ④自来水公司提供流量:市政管网流量一般由当地自来水 公司提供,或进行实地调查,作为设计依据的资料必须是当地 自来水公司出具的有效书面材料; 5结合《栓规》条文8.1.2,当设有高位消防水箱时,条 文第1款的应用前提必须满足市政两路供水; 6③结合《栓规》条文8.1.2,当市政常高压供水时,条文 第2款的应用前提必须满足该建筑无室内消防系统; (2)质疑问题:结合《栓规》条文6.1.3“建筑高度不超过 54m的住宅或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小于等于20L/s的建筑室列 消火栓可采用一路供水”,条文4.3.1第2款应将“建筑高度大 于50m”改为“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更合理,查《栓规》 3.3.2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表,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高度大于 50m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均大于20L/s(除住宅建筑外),此 处定性为50m会将建筑高度介于50~54m之间的住宅建筑排除 在外L13J6 外装修,而54m恰好是住宅建筑18层与19层的分界线,以分界 线来作为区分临界点比较合适

4.3.2消防水池有效容积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市政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消防 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 要求; 2当市政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时,消 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 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解读:有效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计算过程和方法如下: (1)根据条文第1款和第2款来计算需要总容积; (2)按照《栓规》条文4.3.5计算补水量; (3)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V有效)三总容积(Vz)一火灾

延续时间内的补水容积(V火灾延续时间内补水时间tX单位 补水量Q。

(4.3.3】消防水池进水管应根据其有效容积和补水时间确定GA 1167-2014标准下载, 补水时间不宜大于48h,但当消防水池有效总容积大于2000m 时,不应大于96h。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 小于DN100。 解读:当从室外不同市政给水干管上分别引入一根消防水 池补水管作为火灾情况下的连续补水时,应按其中较小管径的 补水管进行计算,宜采用水力浮球阀控制,当采用直接作用式 浮球阀时,进水量按其管道截面的40%计。如果市政进水管本 身就小于DN100时,可通过加大消防水池的储水量(如按 150%的标准)来解决此类问题,规范的本意是加大二次补水的 速度,以防备消防用水量大于消防设计储水量或二次火灾的 发生。

【4.3.4】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灾情况下连续补 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 但不应小于100m3,当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m3。 解读: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条表明消防 水池有效容积可以减少,减少条件为:①两路供水,即满足 《栓规》条文4.2.2条规定;②火灾时能连续补水,但是消防水 池不能无限制减少,最小为100m3(消防水池仅供消火栓用水 时,最小为50m3),即V有效≥100m²(50m²)时,取V有效作为 消防水池容积;如小于100m3(50m²)时,取100m3(50m²)。 两路供水、火灾时连续补水量消防设计流量时为极端情 况,即V有效一0,相当于从市政管网直接吸水。如当地自来水公 同允许,可以不设消防水池,直接从室外管网上吸水,上海部 分地区允许。 两路供水、火灾时连续补水量<消防设计流量时,按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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