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5181-2010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25181-2010 预拌砂浆简介:
GB/T 25181-2010是中国国家标准《预拌砂浆》的最新版本,该标准于2010年发布,适用于预拌干混砂浆和湿拌砂浆的生产和质量控制。预拌砂浆,即在工厂生产的、按一定比例配制好的砂浆,包括砌筑砂浆、抹面砂浆、防水砂浆等,用户只需要按照要求加水即可直接使用,无需现场搅拌,能大大提高施工效率,保证砂浆的均匀性和质量。
该标准规定了预拌砂浆的生产、检验、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方面的要求,包括原材料的选用、生产工艺、产品性能指标、检验方法、标识和包装、交付和储存条件等。它旨在确保预拌砂浆的品质稳定,减少工地现场的污染,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
总的来说,GB/T 25181-2010是规范预拌砂浆生产和应用的重要技术标准,对于推动我国建筑行业向绿色、高效、智能化方向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GB-T 25181-2010 预拌砂浆部分内容预览:
9.3.2.1根据生产厂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按同品种、同规格型号分批
年产量10×10*t以上,不超过800t或1d产量为一批; 年产量4×10*~10×10*t,不超过600t或1d产量为一批; 年产量4×10*~1×10*t,不超过400t或1d产量为批; 年产量1×10*t以下,不超过200t或1d产量为一批。 每批为一取样单位,取样应随机进行。 9.3.2.2出厂检验试样应在出料口随机采取,试样应混合均匀。试样总量不应少于试验用量的4倍。 9.3.2.3交货检验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供需双方应在交货地点共同取样和签 封。每批取样应随机进行,试样不应少于试验用量的8倍。将试样分为两等份,一份由供方封存40d, 另一份由需方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 在40d内,需方经检验认为产品质量有问题而供方又有异议时,双方应将供方保存的试样送省级 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9.3.2.4交货检验以生产厂同批干混砂浆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交货时需方应在同批干混砂浆中 随机抽取试样,试样不应少于试验用量的4倍。双方共同签封后,由需方保存3个月。 在3个月内,需方对干混砂浆质量有疑问时,供需双方应将签封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 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9.4.1混拌砂浆判定
检验项目符合本标准相关要求时,可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当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时T/CAGHP 049-2018标准下载,则判定 不合格。
9. 4. 2 干混砂浆判定
检验项目符合本标准相关要求时,可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当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则判定该
0.1.1干混砂浆可采用散装或袋装
GB/T251812010
10.3. 1混拌砂浆
10.3.1.1湿拌砂浆应采用搅拌运输车运送。 10.3.1.2运输车在装料前,装料口应保持清洁,筒体内不应有积水、积浆及杂物。 10.3.1.3运输车在装料、运送过程中应能保证砂浆拌合物的均勾性,不应产生分层、离析现 10.3.1.4不应向运输车内的砂浆加水。 10.3.1.5运输车在运送过程中应避免遗洒。 10.3.1.6湿拌砂浆供货量以立方米(m)为计算单位。
10. 3. 2 干混砂浆
10.3.2.1干混砂浆运输时,应有防扬尘措施,不应污染环境。 10.3.2.2散装干混砂浆宜采用散装干混砂浆运输车运送,并提交与袋装标志相同内容的卡片,并附有 产品使用说明书。散装干混砂浆运输车应密封、防水、防潮,并宜有除尘装置。砂浆品种更换时,运输车 应清空并清理干净。 10.3.2.3袋装干混砂浆可采用交通工具运输。运输过程中,不得混人杂物,并应有防雨、防潮和防扬 尘措施。砂浆搬运时,不应摔包,不应自行倾卸。
11.1.1购买预择砂浆时,供需双方应签订订货合同。 11.1.2订货合同签订后,供方应按订货单组织生产和供应。订货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11.1.1购买预拌砂浆时,供需双方应签订订货合同。 11.1.2 订货合同签订后,供方应按订货单组织生产和供应。订货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a) 订货单位及联系人; b) 施工单位及联系人; c 工程名称; d) 交货地点; e砂浆标记
GB/T 251812010
f) 要求; g) 供货时间; h) 供货量; 共他。 1.2交货 1.2.11 供需双方应在合同规定的地点交货。 1.2.2 交货时,供方应随每一运输车向需方提供所运送预拌砂浆的发货单。发货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合同编号; b) 发货单编号; C) 需方; d) 供方; e) 工程名称; f 砂浆标记; g) 供货日期; 供货量: i) 供需双方确认手续; j 其他。 需方应指定专人及时对所供预拌砂浆的质量、数量进行确认。 1.2.3供方提供发货单时应附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标准试验条件为空气温度(23士2)℃,相对湿度(50士5)%
GB/T251812010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稠度损失率试验方法
A.2.1砂浆稠度测定仪:应符合JGJ/T70的规定; A.2.2秤:称量20kg,感量20g; A.2.3容量筒:金属制成的圆简,内径为208mm,净高为294mm,筒壁厚为2mm,容积为10L; A.2.4钢制捣棒:直径10mm,长350mm,端部磨圆。
A.3.1称取不少于10kg的干混砂浆,按8.2规定的稠度确定用水量,按JGJ/T70规定的方法进行 搅拌。 A.3.2砂浆搅拌完毕,立即按JGJ/T70规定的方法测定砂浆的初始稠度。测完稠度的砂浆应废弃。 A.3.3将剩余砂浆拌合物装入用湿布擦过的10L容量简内,容器表面不覆盖,然后置于标准试验条 件下。 A.3.4从砂浆加水开始计时,2h时测试砂浆的稠度。测试稠度前应将容量筒内的砂浆拌合物人工拌 和均匀,砂浆表面泌水不清除,
A.4.1砂浆稠度损失率按式(A.1)计算:
S. 660000000600
GB/T 25181—2010
本方法适用于模塑聚苯板、挤塑聚苯板界面砂浆的性能检验
B.3.1拉伸试验机:精度为1%,破坏荷载应处于仪器量程的20%~80%范围内。 B.3.2水泥胶砂搅拌机:应符合JC/T681的规定。 B.3.3烘箱:温度控制范围为(70士2)℃
B.3.1拉伸试验机:精度为1%,破坏荷载应处于仪器量程的20%~80%范围
B.4. 1界面砂浆的拌禾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界面砂浆试验方法
B.4.1.1界面砂浆检验时,水和各组分的用量应按规定的比例。如规定的比例为一个数值范围,应取 这一范围的平均值。 B.4.1.2用拧干的湿布润湿搅拌锅及搅拌叶。分别称量粉料和液料。先将水或液料倒人搅拌锅中。 再倒入粉料,低速搅拌3minDB13/T 2827-2018标准下载,按生产厂家的说明使砂浆熟化,然后再搅拌30s。
B.4.2模塑聚苯板界面砂浆
B.4.2.1基材选用表观密度为(18士0.5)kg/m²的模塑聚苯板,尺寸为70mm×70mmX20mm。 B.4.2.2在模塑聚苯板上均匀涂抹一层界面砂浆,厚度约为1mm。24h后在其上成型40mm> 40mm×3mm的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模塑聚苯板抹面砂浆。 每组制备10个试件。 B.4.2.3常温常态拉伸粘结强度 按JC/T9072002中5.4.3的规定进行,试验龄期为14d。 B.4.2.4耐水拉伸粘结强度 按JC/T907一2002中5.4.4的规定进行,试件浸水时将抹面砂浆的一面向下平稳地放水中。 B.4.2.5耐热拉伸粘结强度 按JC/T907一2002中5.4.5的规定进行,其中烘箱温度为(70士2)℃。 B.4.2.6耐冻融拉伸粘结强度 按JC/T907一2002中5.4.6的规定进行,试件浸水时将抹面砂浆的一面向下平稳地放入水中。 B.4.2.7结果计算 按JC/T907—2002中5.4.8的规定进行。
B.4.3挤塑聚苯板界面砂浆
3.1试验用挤塑聚苯板应符合GB/T10801.2的要求, 其中性能指标应符合表B.1的要求, mmX70mmX原厚。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挤塑聚苯板的表面状态及性能指标。
表B.1挤塑聚苯板性能指标
B.4.3.2在挤塑聚苯板上均匀涂抹一层界面砂浆,厚度约为1mm。24h后在其上成型40mm× 40mmX3mm的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挤塑聚苯板抹面砂浆。 每组制备10个试件。 B.4.3.3常温常态、耐水、耐热、耐冻融拉伸粘结强度试验以及结果计算应分别按B.4.2.3~B.4.2.7 规定的方法进行。
4.3.2在挤塑聚苯板上均匀涂抹一层界面砂浆DB11/T 1384-2016标准下载,厚度约为1mm。24h后在其上成型40m mmX3mm的符合本标准要求的挤塑聚苯板抹面砂浆。 每组制备10个试件。 4.3.3常温常态、耐水、耐热、耐冻融拉伸粘结强度试验以及结果计算应分别按B.4.2.3~B.4 定的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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