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1792.2-2020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5/T 1792.2-2020 和谐社区建设规范 第2部分:人员要求简介:
DB15/T 1792.2-2020 是内蒙古自治区的地方标准,全称为“和谐社区建设规范 第2部分:人员要求”。这个标准主要规定了和谐社区建设中对人员的要求,以确保社区的正常运行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在和谐社区的建设中,人员的要求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涉及到社区管理人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多个角色。标准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人员资质:对社区管理人员和工作者的学历、专业背景、职业资格等进行规定,确保他们具备开展工作的基本能力。
2. 人员素质:强调人员应具备的服务意识、公德心、团队协作精神等,以及对社区工作的热情和责任感。
3. 人员培训:规定对社区人员的定期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使他们能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
4. 人员行为规范:设定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如对待居民的态度、处理问题的程序等,以保证公正公平。
5. 志愿者管理:对社区志愿者的招募、培训、激励等进行规范,鼓励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增强社区的凝聚力。
6. 人员考核评价:设定人员工作的评价标准和考核机制,以监督和激励人员的工作表现。
请注意,具体的细节可能因标准的最新版本和实际应用环境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如果需要详细了解该标准,建议查阅最新的标准文本或咨询相关专家。
DB15/T 1792.2-2020 和谐社区建设规范 第2部分:人员要求部分内容预览:
内蒙古直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5/T1792.22020
DB15/T1792.22020
社区建设规范第2部分:人员
本部分规定了和谐社区人员队伍建设基本要求、任职要求与工作职责及监督考核 本部分适用于城市和谐社区人员队伍建设
DB15/T 1792.22020
DB15/T 1792.22020
3.2.1社区居委会成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2.1社区居委会成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热心为居民服务。 b 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多民族居住地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 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 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 五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d) 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 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按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 外。 e) 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 属的委员会的成员。居民较少的居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的委员会,由居民委员会的成员分工 负责有关工作, 2.2社区居委会成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a 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6 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工作; C 开展监督工作,做好对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服务单位在社区服务的情况监督; d 组织开展敬老、爱幼、帮困、助残等公益性活动; e 开展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畅通民意表达渠道: f) 根据居民需求和社区实际,培育发展民间组织; 组织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3.2.2社区居委会成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a)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b 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工作; 开展监督工作,做好对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服务单位在社区服务的情况监 d 组织开展敬老、爱幼、帮困、助残等公益性活动; e 开展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畅通民意表达渠道; 根据居民需求和社区实际,培育发展民间组织; 8 组织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GB∕T 50380-2006 工程建设设计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含条文说明)3.3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3.3.1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相关的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知识,不断扩展知识结构,增强法律、标准化等相关知识 b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宜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社会工作实践经验; d)熟悉堂握相关政和业务知调。
3.3.2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应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a) 组织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丰富社区居民文体生活; b 负责做好社区内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事务; 做好社区内各项事务性工作,动员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共建;, C d 协助社区组织开展专业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 认真听取并及时向社区居委会反应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