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691-2019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1/T 1691-2019 腾退空间园林绿化建设规范简介:
《DB11/T 1691-2019腾退空间园林绿化建设规范》是北京市地方标准,主要用于指导和规范北京市腾退空间的园林绿化建设工作。腾退空间主要指的是城市中因产业结构调整、城市更新等原因而腾退出来的空地,包括废弃的工业用地、待开发的空地、旧城改造后的空地等。这些空间的绿化建设对于提升城市生态环境,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这个规范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规划设计:规定了腾退空间园林绿化建设的规划原则、设计要求,包括绿地系统布局、绿化种植设计、景观设计等。
2. 绿地建设:对绿地的建设标准、施工方法、材料选择等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绿地的质量和功能。
3. 植物配置:提出了植物选择和配置的原则,强调本地化、多样性、生态性,以提高绿地的生物多样性,增强其生态功能。
4. 管理维护:规定了绿地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要求,包括植物病虫害防治、土壤管理、节水灌溉等,以保持绿地的良好状态。
5. 绿地评价:制定了绿地建设效果的评价标准和方法,以评估绿化建设的成效,为以后的绿化工作提供参考。
该规范的实施,有助于科学、有序、高效地推进北京市腾退空间的绿化建设,对于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实现绿色北京战略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DB11/T 1691-2019 腾退空间园林绿化建设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腾退空间园林绿化建设规范
2020—04—01实施
GB 50754-2012 挤压钢管工程设计规范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 1691—2019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院、北京鑫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创景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市林业碳汇工作办公室、北京镜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友彤、王月宾、李伟、韩丽莉、陈光、丁建勋、黄越、闻丞、李聘。
DB11/T 1691—2019
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一2035年)》“留白增绿”的相关要求,以及《北京市发改委、 规划国土委、园林绿化局、农委、财政局<关于印发做好“留白增绿”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京发 改(2018)760号)和《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加快2018年“留白增绿”工作的通知》(京绿办发(2018 25号)的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为北京市留白增绿地块的建设实施提供了技术和管理支撑。
腾退空间园林绿化建设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腾退空间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基本规定、地块验核和分类、台账设置、地勘和整地、 设计以及施工建设等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腾退空间中用于留白增绿的园林绿化工程建设
研注口 0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420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51192 2公园设计规范 HJ/T 393 3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 DB11/T 211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DB11/T21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B11/T335 园林设计文件内容及深度 DB11/685 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DB11/T 712 园林绿化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11/T794 公园绿地应急避难功能设计规范 DB11/T864 园林绿化种植土壤 DB11/T1013绿化种植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 DB11/T1143园林铺地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 DB11/T1175一2015园林绿地工程建设规范 DB11/T1322.76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76部分:园林绿化施工单位 DB11/T1435 园林给排水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 DB11/T1604园林绿化用地土壤质量提升技术规程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腾退空间demolitionspaces “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待利用空间
DB11/T 1691—2019
留白地块vacantspa
4.1在面积允许的情况下,应通过地形、水系和植被营造,形成山、水、林、田、湖、草”整体生 态景观。
4.3首都功能核心区永久绿地应按照DB11/T1175一2015中规定的I类绿地选择植物规格并于2年 内形成良好景观效果;中心城区和北京城市副中心永久绿地应按照DB11/T1175一2015中规定的I类 绿地选择植物规格并于2~3年形成良好景观效果;平原地区新城和生态涵养区新城永久绿地、临时绿 地应按照DB11/T1175一2015中规定的IⅢI类绿地选择植物规格并于3~5年形成良好景观效果。 4.4属于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小区附属绿地的,由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实施绿化 应制定绿化建设方案。 4.5建设过程中,应设置留白台账和增绿台账。 4.6绿化建设竣工后应移交给日常养护管理单位进行管护,并建立日常养护管理台账。
5.1地块应验核,达到定位准确、范围清晰、场清地净、土地使用权属明确。 5.2根据地块验核信息,按照表1对地块进行分类。
8.2.1应以生态功能为主,不宜考虑游憩功能。 8.2.2 植被类型宜为花灌木和草本地被为主。 8.2.3宜采用乡土植物种类为主,优先采用乡土食源植物种类,推荐种类参见附录表A.1。 8.2.4不应建设永久服务设施和硬质铺装。 8.2.5应最大限度利用雨水资源,按照DB11/685的要求执行。 8.2.6地块转为永久绿地后,应按照8.3进行永久绿地设计。
8.2.1应以生态功能为主,不宜考虑游憩功能。 8.2.2 植被类型宜为花灌木和草本地被为主。 8.2.3宜采用乡土植物种类为主,优先采用乡土食源植物种类,推荐种类参见附录表A.1 8.2.4不应建设永久服务设施和硬质铺装。 8.2.5应最大限度利用雨水资源,按照DB11/685的要求执行 8.2.6地块转为永久绿地后,应按照8.3进行永久绿地设计
8.3.1设计原则和定位
8.3.1.1生态性原则:以生态优先,宜绿则绿、宜林则林、宜湿则湿,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 然,兼顾游憩功能。 8.3.1.2整体性原则:应结合地块周边环境进行总体设计。 8.3.1.3发展性原则:应根据“留白增绿”政策要求,预留规划和未来图斑对接空间。 8.3.1.4规模定位:面积≥1hm的永久绿地,位于首都功能核心区、中心城区和北京城市副中心的按 照城市公园绿地设计;位于平原地区新城和生态涵养区的按照郊野公园绿地设计;面积<1hm²的永久 绿地,按照小微绿地进行设计。
8.3.2城市公园绿地
8.3.2.1乡土植物种类比例宜占70%以上,乡土食源植物种类比例宜占40%以上,推荐种类参见附录 表A.1。 8.3.2.2 建筑墙体材料不宜使用具有反光特性的材料,并结合防鸟撞设施进行设计。 8.3.2.3 防灾避险空间的设置按照DB11/T794的要求执行。 8.3.2.4应最大限度利用雨水资源,按照DB11/685的要求执行。 8.3.2.5其他方面设计按照GB 50420和GB51192执行
8.3.3郊野公园绿地
8.3.3.1郊野公园绿地宜包括水体、自然草地、林地等自然用地类型,根据自然条件状况可设置“生 态保育区”。 8.3.3.2宜充分利用现状地形条件进行地形改造,创造水流和水面组成的水系,充分收集利用雨水 驳岸以自然草坡驳岸或多孔隙硬质驳岸为主。水岸坡度宜缓。 8.3.3.3宜采用乡土植物种类为主,优先采用乡土食源植物种类,推荐种类参见附录表A.1。 8.3.3.4水体和自然草地宜在空间上连续,形成完整开阔空间。 8.3.3.5建筑墙体材料不宜使用具有反光特性的材料,并结合防鸟撞设施进行设计。 8.3.3.7其他方面设计按照GB50420和GB51192执行。
8.3.4.1面积<1hm²的永久绿地宜以乡: 优先采用食源植物,推荐种类见表A.1。 8.3.4.2位于首都功能核心区、 中心城区和北京城市副中心的小微绿地可设置游步道和休息设施。 685的要求执行
8.3.5.1园地宜以种植果树为主
DB11/T 16912019
4.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文件内容、深度要求以及制图要求应符合DB11/T33 定。 4.2应对涉及影响植物成活及病虫害传播的种植设计、附属建筑和构筑物安全性、台阶坡道安 及防火通道和设施等内容的施工图纸进行技术复核
8.4.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文件内容、 深度要求以及制图要求应符合DB11/T335的 规定。 3.4.2应对涉及影响植物成活及病虫害传播的种植设计、附属建筑和构筑物安全性、台阶坡道安全性 以及防火通道和设施等内容的施工图纸进行技术复核
1工程施工应按照技术复核后的施工图图纸实施, 2苗木质量应符合DB11/T211的要求。 3本植物种植宜在3~4月或10~11月进行。 4施工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应按照DB11/T1322.76、HJ/T393执行。 5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应按照以下内容执行: 绿化种植分项工程应按照DB11/T1013执行; 园林铺地分项工程应按照DB11/T1143执行; 园林给排水分项工程应按照DB11/T1435执行;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应按照DB11/T212执行。
表A.1给出了乡土植物种类推荐表。
《中间腔空气隔断型倒流防止器 CJ/T 344-2010》表A.1乡土植物种类推荐表
DB11/T 1691—2019
表A.1乡土植物种类推荐表(续)
表A.1乡土植物种类推荐表(续)
DB11/T 16912019
CJ∕T 190-2015 铝塑复合管用卡压式管件表A.1乡土植物种类推荐表(续)
DB11/T 169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