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13-135-2017 福建省市政施工文件管理规程

DBJ/T13-135-2017 福建省市政施工文件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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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J/T13-135-2017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8.6M
标准类别:建筑标准
资源ID:3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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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13-135-2017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T13-135-2017 福建省市政施工文件管理规程简介:

DBJ/T13-135-2017是福建省的地方标准,全称为《福建省市政施工文件管理规程》。这份规程主要针对福建省市政工程的施工文件管理,旨在规范和提升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文件管理工作,保证工程的质量、安全和顺利进行。

这份规程的内容可能包括以下几方面:

1. 文件管理原则:规定施工文件的管理应当遵循的原则,如完整、准确、系统、有效等。

2. 文件分类与编码: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如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检验记录、变更通知等)进行分类和编码,以便于管理和查找。

3. 文件的编制、审批与发放:详细规定各类文件的编制要求,审批流程,以及如何正确、及时地发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手中。

4. 文件的保存与归档:要求施工文件在工程结束后如何进行整理、归档,以及保存期限、保存方式等。

5. 信息化管理:随着科技的发展,规程可能还涉及电子文件管理、信息化平台使用等内容。

6. 违规处理:对不遵守规程的行为设定相应的处罚措施,以增强规程的执行力度。

这份规程的实施,有助于确保福建省市政工程的施工文件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对提升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促进市政工程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DBJ/T13-135-2017 福建省市政施工文件管理规程部分内容预览:

1按照单位工程结构设计、变更设计文件和原材料配料汇总表,核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中 的产品品种、规格是否一致,有否按批取样,取样所代表的批量之和是否与实际用量相符。 2核查普通螺栓是否按设计要求进行螺栓实物最小拉力载荷复验。 3核查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复验报告。 4核查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施工扭矩检验报告。 4.7.42 桥梁钢结构紧固件连接工程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核定为不符合要 求”。

钢带等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附表:钢材化学分析报告、钢材物理性能报告)。 2结构钢型材技术质量指标应符合设计和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检验项目和取样频率需符合表1的规 定。 1)热轧圆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或《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 要求; 2)钢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优质碳素结构钢》GB/T699的要求 3)角钢、槽钢、工字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热轧型钢》GB/T706的要求; 4)热轧H型钢、剖分T型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热轧H型钢和剖分T型钢》GB/T11263的要求: 5)钢板、钢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GB/T3274 的要求。

《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规范 GB50077-2003》表4.7.46结构钢型材技术质量指标检验项目和取样频率

3结构钢型材力学性能试验取样部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及钢制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 制备》GB/T2975的要求; 4结构钢型材的性能检验,要求全部指标达到合格,如有一项指标达不到要求,应根据相应标准规范 要求进行取样复检,复检全部达到标准规定时可判为合格,如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 格。 4.7.47结构钢型材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应按下列办法进行核查 1按照单位工程设计文件和单位工程材料汇总表,核查结构钢型材出)合格证(商检证)及检验报 告中的结构钢型材品种、规格是否一致,有否按批取样,取样所代表的批量之和是否与实际用量相符。 2核查结构钢型材是否按批取样检验,检验结果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核查合格证、检验报告中各项技术数据、信息量是否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方法及计算结论是否正 确,检验项目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先检验后使用,先鉴定后隐蔽的原则。 4核查结构钢型材代换使用是否有设计变更文件。 4.7.48结构钢型材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出厂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 2应见证检验的结构钢型材未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见证取样的结构钢型材数量与规定不符。 3结构钢型材的品种、规格和设计文件不一致,又无结构钢型材代换设计变更 4结构钢型材力学性能检验项目不齐全、力学性能指标不合格,且未按规定进行复验。 4.7.49预拌混凝土出厂检验报告及进场检验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拌混凝土出厂检验报告应按(见附录C质控(市政)表C.0.74)内容填写完整,签字应完整 结论应明确。 2预拌混凝土所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进厂的原材料必须有相应 的产品说明书、每批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进厂原材料须按进场批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预拌混凝土出厂应进行检验,出厂检验试样取样应在搅拌地点进行,由供方出具的出厂检验报告 不作为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依据。 4预拌混凝土交货检验混凝土拌合物性能不合格,需方或施工单位有权拒收和退货,并做好记录。 5判决混凝土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时,强度、落度以及抗渗等级检验应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氯 化物含量可以出厂检验结果为依据(在原材料不变下,每台班提供一次,不足一台班亦提供一次),其它 的检验项目可按合同规定执行。 6交货时,预拌混凝土生产产家必须在交货点现场制作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有抗渗要求的还应做 抗渗试件,做好试件样品标识,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抗压强度、抗渗性能试验,建立试件样品台帐,试 件样品取样点及取样数量频率应符合有关规定。 7质量控制资料,预拌混凝土生产产家在砼交货时,必须向需方提供有关质量控制资料及每一车发 货单。质量控制资料按开盘次数提供。交货点的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性能检验报告及建立试件样品台性

3结构钢型材力学性能试验取样部位应符合现行国 制备》GB/T2975的要求; 4结构钢型材的性能检验,要求全部指标达到合格,如有一项指标达不到要求,应根据相应标准规范 要求进行取样复检,复检全部达到标准规定时可判为合格,如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 格。

必须在混凝土各分项工程验收前按所涉及的工程量全数提供。 8预拌混凝土生产产家交货点的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性能等检验报告不作为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 依据。但检验结果达不到设计及规范规定要求的,施工现场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7.50预拌混凝土出厂检验报告及进场检验报告应按下列办法进行核查: 1对照图纸,核查供需订货单或合同,与发货单内容是否相符。 2核查预拌混凝土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是否与施工记录相符。 3核查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中的内容填写是否完整,质量控制资料是否齐全,原材料检验 方法、计算数据是否正确,检验结论是否明确。 4.7.51预拌混凝土出厂检验报告及进场检验报告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出厂检验报告或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内容不全,主要技术指标缺漏,不能代表预拌混凝土 的真实情况。 2实际工程量与出厂检验报告所体现的供应量严重不一致。 3供需合同或订单所写明的工程名称及浇筑部位与实际工程名称不符或浇筑部位不符。 4缺本规程规定须提供的预拌混凝土所用材料的质量控制资料。 4.7.52阀门与污水处理厂闸门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阀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阀门检验与管理规程》SH3518相关规定的要求及现行国家标 准《石油、天然气工业用螺柱连接阀盖的钢制闸阀》GB/T12234的相关要求,闸门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 规定的要求。 2阀门与污水处理厂闸门检测报告中主要包括阀体上的铭牌及铭牌上的标示内容,外观质量及配套传 动装置、阀压力试验情况、阀门密团试验情况及其他特殊用途阀门的特殊要求需要检测的内容。每批(同 牌号、同规格、同型号)阀门按总数量的10%送检,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均要送检。 4.7.53阀门与污水处理厂闸门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应按下列办法进行核查: 1核查合格证中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尺寸、数量是否符合设计或合同要求: 2核查阀门与污水处理厂闸门上的铭牌及铭牌上的标示内容是否与实际吻合,检测外观质量和防腐 是否符合要求; 3核查检验报告中阀门与污水处理厂闸门压力、密闭等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漏项,压力、密 闭需要进行复试。 4.7.54阀门与污水处理厂闸门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核定为“不符 合要求”。 1无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或进场检验报告; 2主要检验项目缺漏或检验结果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 3产品无标示铭牌或铭牌上的标示与实际不吻合;

4.7.55污水处理厂格栅除污机及栅渣输送机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 下列规定: 1格栅除污机及栅渣输送机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污水处理设备通 用技术条件》JB/T8938的相关要求。; 2格栅除污机及栅渣输送机检测报告中主要包括机体上的铭牌及铭牌上的标示内容,外观质量、材 料及配套传动装置需要检测的内容。 4.7.56污水处理厂格栅除污机及栅渣输送机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应按下列办法进行核查 1核查合格证中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尺寸、数量是否符合设计或合同要求; 2核查格栅除污机及栅渣输送机上的铭牌及铭牌上的标示内容是否与实际吻合,检测格栅除污机及 栅渣输送机的外观质量和防腐是否符合要求; 3核查检验报告中格栅除污机及栅渣输送机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漏项。 4.7.57污水处理厂格栅除污机及栅渣输送机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 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出厂检验报告或进场检验报告; 2主要检验项目缺漏或检验结果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 3产品无标示铭牌或铭牌上的标示与实际不吻合; 4进场复试的项目达不设计或规范要求, 4.7.58污水处理厂泵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泵应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条文说明中应加入执行标准国家标准、行业相关标 准、厂家内控标准等的总说明) 2泵检测报告中主要包括泵体上的铭牌及铭牌上的标示内容,外观质量及泵启动装置。 4.7.59污水处理厂泵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应按下列办法进行核查: 1核查合格证中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尺寸、数量是否符合设计或合同要求: 2核查泵体上的铭牌及铭牌上的标示内容是否与实际吻合,检测泵的外观质量和防腐是否符合要求; 3核查检验报告中泵的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漏项。 4.7.60污水处理厂泵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或进场检验报告; 2主要检验项目缺漏或检验结果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 3产品无标示铭牌或铭牌上的标示与实际不吻合; 4进场复试的项目达不到设计或规范要求。 4.7.61污水处理厂除砂机及砂水分离机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应符合下列 规定: 1除砂机及砂水分离机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污水处理设备通用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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