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1034-2017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1/T 1034-2017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服务规范简介:
DB31/T 1034-2017 是上海市的地方标准,全称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服务规范》。这个标准于2017年发布,旨在规范和提升上海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运营和服务质量,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健康发展。
具体来说,这个标准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项目咨询:规定了光伏项目咨询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以及服务人员的专业要求,保证客户在项目初期就能获得准确、全面的信息。
2. 设计与施工:规范了分布式光伏系统的规划设计、设备选型、施工安装等过程,确保系统的安全、稳定和高效。
3. 项目验收:明确了项目验收的标准和流程,包括对系统性能、安全性、环保性等方面的检查。
4. 运营维护:规定了光伏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性能监测等服务内容,以保证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
5. 服务评价:制定了服务评价体系,通过客户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服务质量和效率进行评估和改进。
6. 服务保障:强调了服务的连续性和可追溯性,以及对客户信息的保护,保障了客户的权益。
这个标准的实施,对于提升上海市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整体水平,推动清洁能源的应用,以及优化能源结构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DB31/T 1034-2017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服务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0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794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 GB/T50795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GB/T50796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GB50797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JGJ/T264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运行与维护规范 GD003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CNCA/CTS0004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工程验收基本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distributedphotovoltaicpowerproject 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的,运行方式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 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项目。 3.2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 owner ofdistributed photovoltaicpowerproject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场地所有者或租用场地的投资人,即在合同中约定的发包光伏发电项目安 装或运维服务,承担其支付价款义务的当事人,以下统称业主。 3.3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服务servicefordistributedphotovoltaicpowerproject 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且的服务企业向业主提供包括前期调研、设计安装运维等的专业化服务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 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09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794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 GB/T50795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GB/T50796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GB50797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JGJ/T264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运行与维护规范 GD003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CNCACTCO0O 5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distributedphotovoltaicpowerproject 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的,运行方式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 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项目。 3.2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ownerofdistributedphotovoltaicpowerproject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场地所有者或租用场地的投资人,即在合同中约定的发包光伏发电项目安 装或运维服务,承担其支付价款义务的当事人,以下统称业主。 3.3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服务servicefordistributedphotovoltaicpowerproject 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服务企业向业主提供包括前期调研、设计、安装、运维等的专业化服务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1分布式光伏发电(以下简称分布式 务企业(以下简称服务企业),应遵守国家 规及产业政策要求,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18层剪力墙结构商业楼冬期施工方案,遵循安全、环保、节能、经济适用
DB31/T103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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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服务活动时应向业主明示企业营业执照和服务流程(参 A)等基本服务条件。 3服务企业应具备与分布式光伏项目服务内容相匹配的专业资质。 4从事分布式光伏项目服务的专职技术人员,应具备与服务内容相匹配的技术能力,
4.2.1服务企业宜按照GB/T19001要求,建立、实施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运行的有效性。 4.2.2服务企业应配备与承接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服务内容所需要的基本检测仪器(参见附录B),并应 对使用的检测器具进行定期检定或校准。
4.3.1服务企业在分布式光伏项目实施中,对既有建筑物上增设或改造已安装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必 须进行建筑物结构和电气系统的安全复核,并符合建筑结构及电气系统的安全及功能要求。 4.3.2服务企业实施建筑物上安装分布式光伏项目时,不得降低相邻建筑物的日照标准,不得出现 光。 4.3.3服务企业在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设计、施工、运维各阶段,应明确相应的消防措施并确保消防设施 的有效运行。
5.1分布式光伏项实施前服务
5.1.1前期调研与提出初步方案
服务企业应依据分布式光 的基础条件,调研内容可参见附录C。 根据调 ,提出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初步方案,其内容至少应 包括:预估装机容量和首年发电量、并网电压等级确认、用户侧或公共电网并网点数量及位置确认。
5.1.2签订服务项自合同
根据提出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初步方案,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服务企业应与业主签订分布式光伏项 各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固示范文本参见附录D,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附录D。
5.1.3项目备案和接入申请
5.1.3.1分布式光伏项目实行项目备案管理制度,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依据上海市分布式光伏项目 理的规定,办妥项目备案的相关手续。 5.1.3.2分布式光伏项目应办理电网接入系统申请,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依据国家电网(及其所属供电 公司)的相关服务指南,办妥项目接入系统相关手续,取得电网的接入系统方案,并予以确认。
5.2分布式光伏项目实施中服务
5.2.1项且设计要求
.1.1服务企业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给出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系统方案,依据GB50797和GD 关规定开展项目设计,设计运行年限应不低于25年,其内容至少应包括:光伏发电系统设计、电气 结构设计。服务企业应综合考项目的场地、配电、电缆通道等实施基础条件和发展规划,本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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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入、就地消纳的原则,与业主充分协调沟通,并完成所有设计文件后交由业主签字确认。 5.2.1.2为确保在既有建筑上增设或改造已安装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满足结构负载安全,服务企业应依 据GB50009的要求指导业主提供相应资料,其内容至少应包括:由原建筑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 设计单位出具的安全校核报告,严禁擅自改变或破坏建筑物的既有功能
5.2.2施工组织设讯
服务企业在开展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按照GB/T50795的要求,根据分布式光伏项目现场情况 及设计业务的需要进行编制,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概况、施工部署、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质重 全与正常运行衔接及保障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应由业主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
5.2.3设备和原材料采购
5.2.3.1服务企业应对设备与原材料供应商进行企业信誉、产品质量、价格、环保、售后服务等综合评 价,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分布式光伏项目中的主要设备(光伏组件、逆变器)应具备第三方认证机构的 认证,并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技术要求以及查验产品的可追溯性。 5.2.3.2服务企业应对施工中所使用的设备与原材料(以下简称上述材料)做好进场检验记录,由合同 双方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凡上述材料发生变更的应由原设计单位及业主签署确认意见。 5.2.3.3对上述材料性能指标有异议且经合同双方协调后无法解决的,应委托双方认可的具有相应法 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5.2.4现场安装和调试
5.2.4.1服务企业应做好现场施工的人员配置、上述材料准备及施工质量、成本、进度、职业健康、安全 与环境的管理,并依据GB50794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 5.2.4.2服务企业应在设备安装完成后,按合同双方约定的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运行调试。调试完成后 应对业主进行操作培训,以保证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正常运行
5.2.5.1并网验收
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电网前,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向项目所在地国家电网公司提交并网申请 家电网公司组织相关验收
5.2.5.2峻工验收
分布式光伏项目建造完工后,应由业主组织项目参与各方依据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GB/T50796和 关规定进行验收,并予以书面确认。对隐蔽分项工序和主要设备的验收,业主可委托具有相应法定资质白 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测定
分布式光伏项目峻工验收中,凡发现未满足峻工条件的,服务企业应进行整改,确保满足设 范要求,否则不得通过峻工验收,
5.2.7结算和档案移交
错算内容有异议时,服务企业应会 按实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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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2根据合同双方约定,在合同期限届满或在业主支付合同全部款项(质保金除外)之前,分布式光 伏项目所需的设备、设施和原材料等财产(以下简称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属于服务企业。在签订的合同 期限届满或业主已向服务企业支付除质保金外的全部款项后,应按合同约定进行项目财产移交。 5273服务企业应做好加下档密移交和交接工作,
期限届满或业主已向服务企业支付除质保金外的全部款项后《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GB/T 33356-2016》,应按合同约定进行项目财产移交。 5.2.7.3服务企业应做好如下档案移交和交接工作: a 应做好分部分项工序的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记录、项目结算记录(含结算报价书)的归档工作: b 应做好项目峻工图、设备和系统调试记录及报告、上述材料合格证等的归档工作; 分布式光伏项目结算后应移交本项目档案资料及继续运行所必需的相关技术资料,并提供分 布式光伏项目使用和安全告知书(参见附录E)、保修单。
5.3分布式光伏项目实施后服务
5.3.1.1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质保期至少为2年,质保金应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10%。质保期应按项目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设备的质保期应按国家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5.3.1.2在质保期内,分布式光伏项目应满足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对质保期服务有特殊要求的,应在 合同内另行约定。 5.3.1.3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质保期内发生主要设备或安装质量问题的,除应返工或设备维修更换外,服 务企业还应按合伺约定承担相应损 合同约定向业主支付违约金
5.3.2.1运维管理制度
服务企业应依据JGJ/T264的规定建立规范的运维管理制度DB11∕T 1875-2021 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对分布式光伏项目制订常规巡检和 定期保养计划,其服务内容和方式双方应在合同内予以约定
53.2.2运维管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