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91-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GJ91-2019 科研建筑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简介:
《JGJ91-2019 科研建筑设计标准》是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发布的一项重要标准,主要针对科研建筑的建设进行规范和指导,以确保科研建筑的功能性、安全性、经济性和环保性。该标准的编制旨在提升科研建筑的设计质量,推动科研环境的优化,促进科研工作的高效进行。
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总则:阐述标准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相关规定。 2. 术语和符号:定义在科研建筑设计中常用的术语和符号,确保行业内的交流无误。 3. 建筑基地和总平面设计:规定科研建筑的选址、基地条件、总平面布局和交通组织等。 4. 建筑设计:涉及建筑的功能分区、空间布局、建筑造型、建筑结构、建筑设备等多个方面。 5. 安全设计:包括防火、防爆、防震、防辐射、防生物污染等安全防护措施。 6. 环境设计:要求科研建筑应考虑节能、环保、舒适、健康等环境因素。 7. 施工与验收:规定科研建筑的施工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
《条文说明》则是对《JGJ91-2019 科研建筑设计标准》中各项规定的详细解释和背景说明,帮助设计人员理解和应用标准,确保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总的来说,JGJ91-2019标准是科研建筑设计的重要依据,对于提升科研建筑的品质,保障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JGJ91-2019 科研建筑设计标准及条文说明部分内容预览:
+.+.+科研办公区中的研究工作室及相关区域中的办公工位数
应按使用要求确定,研究工作室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5m/ 开式办公区每个工位的平均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m²。
+. 4.5学术活动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科研建筑中可依据需要设置学术活动室,小型讨论室的 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m²,小型学术活动室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 30m²GB/T 51376-2019标准下载,中型学术活动室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0m²,有会议桌的 每座不应小于1.80m².无会议桌的每座不应小于0.80m²。 2学术报告厅宜附设休息厅、接待室、器材室和储藏室等。 3当学术活动室超过180人时,宜采用台阶式地面,台阶 高度应按不遮挡视线的要求确定。 4报告厅内和具有多功能的学术活动室:宜设置电声、放 映、遮光、隔声、吸声等措施、并应满足空间灵活划分的需求。
1科研图书室、资料室宜由收藏、采编、阅览、出纳和 录等空间组成,宜采用开架管理,并宣满足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应 用要求。 2科研图书室、资料室可单独布置,也可合并布置,宜布 置在环境安静的区域,并与科研实验用房、教学科研用房联系 便捷。 3科研图书室、资料室中的特种阅览室和非·书资料室应针 对其特殊要求进行专业设计。 4计算机网络管理室的机房位置应居中:并不应与易燃易 爆物存放场所毗邻。机房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数据中心设 计规范》GB50174的有关规定。 5科研图书室、资料室应光线充足、通风良好,避免阳光
直射及眩光,并应设置防潮、防鼠等措施。 6科研图书室、资料室的设计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图书馆 建筑设计规范》JGJ38 执行。
4.4.7科研档案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1科研档案室宜由档案收藏、业务技术、对外服务和办公 等空间组成,与其他功能宜有明确分隔:并应设置专用库房。 2涉密科研档案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 3科研档案室内重要的电子档案应满足安全屏蔽要求。 +科研档案室的围护结构应满足保温、隔热、温湿度控制, 防潮、防水、防日光、防紫外线照射、防尘、防污染、防有害生 物和防盗等防护要求。 5科研档案室的设计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 规范》JGJ25执行。 6视听、缩微等非纸质档案储存库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 有关规定外,尚应根据特殊要求进行专业设计
.4.7科研档案室应符合下列
4.5.1科研展示区作为全过程全方位的科研活动场所之一,应 符合科研活动要求,并应与收藏、保管和陈列功能结合设计。
4.5.1科研展示区作为全过程全方位的科研活动场所之一,应 符合科研活动要求,并应与收藏、保管和陈列功能结合设计。 4.5.2科研展示区根据科研功能定位.宜设置不同层级的科研 展示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符合科研活动要求,并应与收藏、保管和陈列功能结合设计。
4.5.2科研展示区根据科研
1当科研展示区规模较大时,设置为独立的科研展示建 筑:并宜与科研实验室相邻或贴建:且应避免观众参观流线与科 研活动交叉。 2独立成区的科研展示区.可与公共活动区域(如门厅 走廊等交通空间)合并,形成复合式或多功能的展厅或展廊。 3展示区与公共交通空间连通时,宜合理设置观众活动, 科技互动、休息场地,各区间应动静分区明确,对互扰用房设置 分隔措施。 +特殊的科研展示区可由科研实验或研讨区转化为展示
观摩或宣教区域。 5公众参观走廊宜环绕科研实验室布局.并宜设置透明隔 声展示窗口,参观流线宜与科研人员工作流线分开,避免交叉。
4.6.1科研教学实验区分为学生实验室和教学观摩实验室,宜 符合本标准第4.2、第4.3节中实验室设计的相关规定。 4.6.2教学观摩实验室应满足教学用仪器设备及实验台的布置 要求:并应满足老师指导大量学生观摩实验的空间要求。 4.6.3教学观摩实验室应按照教学过程设置学生停留及观摩空 间,面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应满足观摩学生人数要求。 4.6.+科研教学实验区应配备管理员室,其位置应靠近实验室 4.6.5科研教学实验区应设置与学生人数相适应的非实验储物 空间与场所
6.5科研教学实验区应设置与学生人数相适应的非实验储 间与场所,
.1科研试验区应符合下列规
1设备布置应根据试验流程、试验设备确定柱网、高度及 结构形式,满足试验操作、维修、运输及安全疏散的要求,并应 留有辅助作业和存放铺助试验设备的场地。 2主要的试验室不应跨越建筑伸缩缝。特殊试验工艺要求 的特殊材料、特殊构造应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3各种科研试验建筑的环境条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试验技术条件及仪器、设备说明书的规定。
.7.2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
1特殊环境试验室与控制室宜分开设置,但应就近布置。 对以生产现场测试为主的试验室.可设置在车间内.但应自成 文,开室单独设置出人口。 2同类型试验室、环境条件要求相近的试验室、T.艺流程 要求紧密联系的试验室,宜集中布置,特殊试验室的功能性配套
房间宜就近布置。 3对有防振要求的仪器、设备,应采取防振措施,使振动 小于仪器、设备的允许振动值,产生振动的试验设备及动力设施 应采取隔振措施
4.7.3试验空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内部空间应根据仪器、设备布置的要求及建筑模数 综合确定。 2特殊环境试验室周围应留有施丁.、维护、综合管线安装 需求的空间。根据工艺需要,试验室外围应留有技术夹层和平台 等安全通道。 3走道宽度应满足试验设备的安装运输宽度要求。货物出 入口应设置坡道或卸货平台,坡道坡度不宜大于1/10.人流、 物流入口分开设置。 4特殊试验室的公用设施宜采用独立系统。 5进行高温作业及产生刺激皮肤的粉尘、易被皮肤吸收的 有害物质等试验室的卫生特征应为2级,宜在建筑内设置淋浴 室、史衣室等。其他建筑物的卫生特征应为4级,设施应符合国 家现行相关管理规定。 6根据工艺要求设置的天厂门及观察窗,应满足相应的防火、 隔声、防爆、屏蔽等要求
4.8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4.8.1永久性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为 50年,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 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的有关规定。 4.8.2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宜根据所在地施丁、安装及 材料条件,选用适宜的技术进行总平面规划、建筑设计、环境设 计和建设施工.。
筑宜采用装配式建筑体系
4.8.4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宜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宜达到对原 生态环境、资源环境的零干扰
观测台、实验室、标本室、资料室、办公用房、生活辅助用房等 功能空间及设施,各功能空间应合理布局,保证驻站科研人员的 工作效率和生活便利。
4.8.7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应根据建站要求,配置学术交
4.8.8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用于观测采样及实验分析的1
间,应根据具体要求确定工艺设计指标,应满足数据获取、存 储、传输、查询、报告和发布等操作要求。
8.9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宜设立图片资料展览、标本陈列
4.8.10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排放的污染物应外运或无害化处理
5.1.1科研建筑设计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消防、卫生、 辐射防护、环境保护的法规利规定。各类专用实验室应满足工艺 对安全、消防、环保等的特殊规范和规定.对实验人员有潜在危 害的科研建筑应设计逃生、避雄路径。
及紫外线照射、防尘、防污染、防盗、防有害生物(霉、 等等。
1.3地处洪水多发地区的基地及对外联系通道.应符合现 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的规定。
5.2.1对限制人员进入的实验区或室应设置显著的警示装 识。危险化学品的存放和使用区域应有显著的标识,并符 国家标准《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的规
5.2.1对限制人员进入的实验区或室应设置显著的警示装置或标
5.2.2科研建筑内使用和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其种类和位置严 禁擅自更改。
5.2.3科研建筑内使用和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量应
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易燃和可燃液1 规范》SY/T6344、《常用化学危险品购存通则》(B1560 规定。
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易燃和可燃液体防火
2.←甲、乙类危险物品不应储存在科研建筑的地下室和半
5.2.5当易发生火灾、爆炸、极低温和其他危险化学品引发事
的实验室与其他用房相邻时,必须形成独立的防护单元,并
故的实验室与其他用房相邻时,必须形成独立的防护单
符合下列规定: 1防护单元的围护结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楼 板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与其他用房分隔。 2门、窗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并应有防盗功能。 3易发生火灾、爆炸或缺氧危险的实验室应设置独立的通 风系统。 +有爆炸危险的实验室应设置泄压设施。
5.2.6易发生火灾、爆炸、缺氧、极低温和其他危险化学 发事故的实验室,其房间的门必须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设 测报警及自动灭火系统。
5.2.7使用或储存有特殊贵重仪器设备的科研用房.应符
5.2.8由两个及以上标准单元组成的通用实验室,疏散门的数
量和宽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B 的规定GB 50973-2014 联合循环机组燃气轮机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且疏散门不应少于两个。 5.2.9科研展示区的藏品库和陈列区的建筑耐火等级不应 二级。
5.2.10科研试验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火灾危险性类别 为甲、乙类的科研试验建筑应按厂房或仓库进行防火设计。
5.2.10科研试验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火灾危险性类别
5.3.1凡实验T.作巾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蒸气、粉尘等污染 物的实验室,应设置通风柜或其他局部排风设备。 5.3.2含永的实验室应设置特制通风柜。该类实验室的地面、 楼面、墙面、顶棚、实验台、门、窗等均应采用不开裂、不吸 附、不渗漏的材料,并应设有集求槽、沟、瓶设施。地面、楼面 应有不小于1%的坡度.地沟、地漏应具有收集散失汞功能,室 内下部应设排风口。
5.3.3使用强酸、强碱等有化学品危险隐患的实验室,应
《钢液真空循环脱气法(RH)真空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CECS450:2016》设置应急洗眼器及应急喷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