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1/T 329.19-2014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和预览
DB31/T 329.19-2014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15部分:寄递单位简介:
DB31/T 329.19-2014 是上海市的地方标准,全称为“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15部分:寄递单位”。这个标准主要规定了针对上海市寄递行业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具体要求,以提升寄递行业的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保护用户的信息安全和物品安全。
在寄递业务中,安全性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涉及到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包裹的安全运输等。该标准可能会涵盖以下内容:
1. 安全设备要求:如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寄递物品安全检查设备等,对设备的性能、安装位置、使用方法等进行规定。 2. 信息安全:要求寄递单位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保护机制,防止用户信息泄露。 3. 人员管理:可能包括对员工的背景审查、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要求。 4. 应急处理:规定在发生安全事件时的应急处理流程和机制。
请注意,具体的标准内容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和法律法规的变化进行更新和调整。如果你需要详细的内容,建议查阅最新的标准文本或者咨询相关专业机构。
DB31/T 329.19-2014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15部分:寄递单位部分内容预览: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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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修订—成果审查稿)DB31/329.192014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19部分:寄递单位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19部分:寄递单位
DB31/329的本部分规定了上海市寄递单位安全防范管理总体要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检验、验收 和维护。 本部分适用于上海市经相关规定审核批准的寄递单位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目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7946脉冲电子围栏及其安装和安全运行 GB/T10757 邮政业术语 GB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12899 手持式金属探测器技术要求 GB15208 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GB15210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条件 GB15408 安全防范系统供电技术要求 GB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20815—2006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 GB/T27917.1一2011快递服务第1部分:基本术语 GB/T27917.2—2011快递服务第2部分:组织要求 GB/T27917.3—2011快递服务第3部分:服务环节 GB/T2818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50198一2011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94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设计规范 GB50396 出人口控制系统设计规范 GA/T75 5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308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36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394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GA/T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GA/T669.1城市监控报警系统技术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A/T751 视频图像文字标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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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0757、GB/T27917.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邮件、快件收寄营业网点mail,expressmaildeliverybusinesssite 网点 寄递单位提供邮件、快件收寄及其他相关服务的固定场所。 3.2 禁寄物品prohibiteddeliverystuffs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寄递的物品。 3.3 验视visualinspection 寄递单位在收寄时,查验用户交寄的邮件、快件是否符合禁寄、限寄规定,以及用户在邮政详情单 快递运单上所填报的内容是否与其交寄的实物相符的过程。 3.4 邮件、快件处理场所mail,expressmailprocessingplatform 处理场所 寄递单位内,由人工或专用设备按寄达地址信息完成邮件、快件分栋、封发、交换、转运等过程的相 关区域。 3.5 邮件、快件处理中心mail,expressmailprocessingcenter 处理中心 寄递单位内/所属的,除仅承揽同城快件之外的大型邮件、快件处理场所。 3.6 数据中心datacenter 寄递单位采用电子设备的方式,集中存储、交换、处理邮件、快件信息和运营控制信息的场所。 3.7 重要物资仓库warehousesofimportantgoods 寄递单位用以集中存放重要配(耗)物品、抢险数灾物资及贯重货物的场所。 3.8 重要设备机房importantequipmentroom 寄递单位内集中安置、运行、控制变(配)电、供水、电信、燃气等设备的相对封闭的专门场所
4安全防范管理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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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4.5.1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原则应符合GB50348一2004的规定,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供电设计 应符合GB15408的规定,并应根据表1的要求设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4.5.2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程序应符合GA/T75的规定。 4.5.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应符合国家法规和现行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性要求,并经生产 登记批准或型式检验、认证合格。 4.5.4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选型应同本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的建设相协调、配套,并应留有性能符 合GB/T28181、GA/T669.1等相关标准和技术协议要求的数据信号网络接口和设备。 4.5.5寄递单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建设,应纳人新建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综合设计、同步施工; 旧房利用、租赁房屋改建或扩建的,也应按本标准进行设计、施工。 4.5.6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独立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4.5.7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建设,除执行本部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及有关技术 标准、规范和规定。
表1寄递单位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基本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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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表2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监控区域应用技术参数
4.6.15摄像机在标准照度下,系统图像质量主观评价应符合GB50198一2011规定的评分等级4分的 要求。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按其清晰度由低到高分为A、B、C三级,相应的系统清晰度和相关技术 指标应符合表3和4.6.16的要求,
表3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主要技术指标
4.6.16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经由有线传输时,信息延迟时间应符合下列规
.6.16数子忧频安 a)前端设备与监控中心控制设备间端到端的信息延迟时间应≤2s; b)前端设备与用户终端设备间端到端的信息延迟时间应≤4S; c)视频报替联动响应时间应<4S。 4.6.17系统应能切换图像,并能根据系统的配置,控制摄像机云台、镜头等。 4.6.18具备视频监控与报警联动的系统,当报警控制器发出报警信号时,监控中心的图像显示设备应 能联动切换出与报警区域相关的视频图像,并全屏显示。 4.6.19视频图像应有日期、时间、监视画面位置等的字符叠加显示功能,字符叠加应不影响对图像的 监视和记录回放效果。字符设置应符合GA/T751的规定,字符时间与标准时间的误差应在土30s 以内。 4.6.20具有多路视频图像的系统,在单屏多画面显示的同时,系统应按摄像机总数合适比例另配图像 显示装置,对其中重点图像(例如出入口)进行采用固定监视或切换监视。操作员与屏幕之间的距离应 适宜。 4.6.21月 图像显示装置配比、屏幕(显示窗口)的最小尺寸等可参照表4要求。 4.6.22系统由多台数字录像设备组成并同时运行时,在确保图像不丢失的前提下,应实现时钟同步。 4.6.23系统宜采用智能化视频分析处理技术,具有虚拟警戒、目标检测、行为分析、视频远程诊断、快 速图像检索等功能。 4.6.24系统宜与本市技防工程监督管理系统联网对接。 4.6.25系统宜采用视频安防监控数据导出的防泄密系统,其技术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
4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终端显示屏数意配置
注1:多面面轮巡显示终端显示屏(显示窗口)对角尺寸应大于或等于5in,水平分辨力应大于或等于350TVL。 注2:切换显示终踏显示屏(显示窗口)对角尺寸应大于或等于10in,清晰度级别应与系统指标一致。
4.7.1人侵报警系统应选用不易受气候、环境影响,误报率较低的入侵探测装置。 4.7.2系统应根据防护区域特点、使用要求设置。 4.7.3系统的防区划分,应有利于报警时准确定位。各防区的距离、区域应按产品技术要求设置,周界 报警最大防区距离应小于或等于70m。 4.7.4紧急报警装置应安装在隐蔽、便于操作的部位,并应设置为不可撤防模式JG∕T 119-2000 自装式翻斗车,且应有防误触发措 施。当被触发报警后应能立即发出紧急报警信号并自锁,复位应采用人工操作方式。 4.7.5无人看守的场所安装入侵探测器的部位均应安装声光告警器。声光告警器安装在室外的,报警 声压应大于或等于100dB(A);安装在室内的,报警声压应大于或等于80dB(A)。报警持续时间大于 或等于15min,
4.11车辆远程定位系统
车辆远程定位系统应符合相关标准或技术要求的规定。 4.12升降式机动车阻挡装置 4.12.1装置的立柱升降应平稳,并应能够控制立柱单根和多根同步升起或下降,升起至工作高度位置 的时间应小于或等于6s,下降的时间应小于或等于6S。 4.12.2装置的安装应确保立柱间距小于或等于1100mm,立柱升起后高度应大于或等于600mm。 立柱升起后,单根立柱应能承受大于或等于60000J的刚性碰撞。立柱下降后,阻挡装置应不影响道路 的通行能力,且承载能力应大于或等于20000kg。 4.12.3装置的立柱在升起、下降过程中和立柱升起后均应有发光提示,发光提示信号在白昼时距离装 曼大于或然于 10 m 外应能够被过往车栖的驾融易明显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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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4装置电动故障时,应能够手动应急升起、下降操作。 4.12.5 装置失电时,立柱不应自动下降。 4.12.6 装置宜能接入其他安防系统的信号,实现系统联动。 4.12.7 装置其他指标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4.13.1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应符合GB15208的规定。 4.13.2通过式金属探测门应符合GB15210的规定。 4.13.3手持式金属探测器应符合GB12899的规定。 4.13.4核、生、化、爆检查设备《露天煤矿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GB51114-2015》,及防爆毯(防爆桶)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4.14安防中心控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