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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 2578-2016 易燃易爆场所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技术规范简介:
DB22/T 2578-2016是吉林省地方标准,全称为《易燃易爆场所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技术规范》。这个标准主要规定了在易燃易爆场所中,防雷防静电装置的检测方法、技术要求以及检测程序等内容,旨在确保这些场所的防雷防静电设施能够有效运行,防止因雷电和静电引起的火灾和爆炸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术语和定义:明确了在检测过程中使用的专业术语和定义,以便于理解和执行。
2. 一般规定:规定了检测的总体要求,包括检测机构的资质、检测人员的资格、检测设备的要求等。
3. 检测内容与方法:详细描述了对防雷防静电装置各项性能参数的检测方法,如接地电阻、接闪器性能、静电导除性能等。
4. 检测程序:规定了检测的步骤和顺序,包括准备阶段、检测阶段、结果处理阶段等。
5. 结果评价与处理:规定了如何评价检测结果,对不符合要求的装置应如何处理。
6. 记录与报告:对检测记录和检测报告的格式、内容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这个标准适用于吉林省内的易燃易爆场所,如石油、化工、燃气、煤炭、医药等行业的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对于这些场所的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DB22/T 2578-2016 易燃易爆场所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技术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DB22/T 25782016
DB22/T 25782016
定期检测,半年一次。对雷击频发地区重要的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中的防雷装置及防静电接地 适当增加检测次数。
a) 接受检测任务; b) 防雷状况调查; c) 制定检测方案; d) 确认仪器、设备状况; e) 现场检查与检测,并记录检测数据,记录表见附录A中表A.1:
GB∕T 34006-2017 复合材料用腰果酚改性酚醛树脂DB22/T 25782016
f)结果判定; g) 出具检测报告
6.1检测设备应符合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使用规定, 6.2设备精度应满足检测项目的要求,并在计量认证有效期内。
6.1检测设备应符合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使用规定。
7.1仪表检测的 .2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采用独立的接地装置,每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2;第二类防雷 建筑物,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不应大于102;第三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 应大于302,但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次/a,且小于或等于0.05次/a的重要建筑物,则不 立大于102。 7.3当建筑物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共用接地 装置时,其接地电阻按各系统要求的最小值确定。 7.4当采取电气连接、等电位连接和跨接连接时,其过渡电阻不应大于0.032。 7.5专设的静电接地体,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0Q。静电接地电阻值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当采取间接静电接地时,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M2。 7.6露天钢质储罐、泵房(棚)外侧的管道接地、直径大于或等于2.5m及容积大于或等于50m的 装置、和覆土油罐的罐体及罐室的金属构件以及呼吸阀、量油孔等金属附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2 7.7地上油气管道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2。 补 7.8距离建筑物100m内的管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0Q
8接闪器的检测内容及技术要求
8.1接闪器的综合检测
8.1.1查看接闪器的隐蔽工程记录。 8.1.2宜用测高测距仪或测高卷尺等仪器测量建筑物的长、宽、高,计算确认建(构)筑物防雷类别。 8.1.3汉 测量接闪器的高度、长度、规格、尺寸、位置,保护范围等,其数值应符合附录B申表B.1的 规定。 8.1.4测量接闪器与建筑物之间的间隔距离。其数值应符合附录B中表B.1的规定。 8.1.5检查接闪器防腐措施情况,应符合附录B中表B.1的规定。
DB22/T 25782016
a)接闪器不应有明显机械损伤或断裂; b)接闪带应平整顺直; c)每个支持件应能承受49N的垂直压力。 3.1.7 检查屋面设施防直击雷。不处在接闪器保护范围内的非导电性屋顶物体,当它突出由接闪器形 成的平面0.5m以上时,应增设接闪器的保护措施。对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中没有得到接闪器 保护的屋顶孤立金属物的尺寸超过下列数值时应有附加的接闪器保护措施: a) 高出屋项平面超过0.3m b) c) 上层表面的长度超过2.0m。 8.1.8 检查防侧击雷接闪措施,要求如下: a)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当建筑物高于30m,从30m起每隔不大于6m沿建筑物四周设水平接闪 带并与引下线相连;30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应与防雷装置连接; b) 第二类、三类防雷建筑物高于60m的建筑物,其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的部分,各表面 上的尖物、墙角、边缘、设备以及显著突出的物体,应安装符合本类防雷建筑物要求的接闪器; 外墙内、外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端和底端,应与防雷装置等电位连接。 8.1.9测量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的高度和壁厚,在其高度小于或等于60m的、罐顶壁厚不 小于4mm时,或其高度大于60m的条件下、罐顶壁厚和侧壁壁厚均不小于4mm时,可不装设接闪 器。 8.1.10检查接闪带在转角处应按照建筑造型弯曲其夹角,夹角应大于120°。接闪带通过建筑物伸缩 沉降缝处,应将接闪带向侧面弯曲成为半径为100mm弧形, 8.1.11测量在第一类防雷建筑物接闪器保护外的树木与建筑物之间的净距,该距离应大于5m。 8.1.12 检查砖烟窗、钢筋混凝土烟窗,应由接闪杆或接闪环保护,且多支接闪杆应连接在闭合环上。 8.1.13 检查接闪器上不应绑扎、悬挂或附着其它电气线路。 8.1.14 逐个检测装置与接闪器相连的过渡电阻值,其值应符合7.4的规定: a) 接闪器与引下线的等电位连接;、) b) 接闪器与建筑物顶部外露的其它各金属物的等电位连接; c) 接闪器与各屋面设施的等电位连接; 烟窗上多支接闪杆与闭合环的等电位连接
8.2接闪器的定期检测
8.2.1查阅综合检测报告及历史定期检测报告。 8.2.2检查接闪器防腐措施情况。检查焊接部分的防腐油漆是否完整。检查接闪器截面腐蚀面积不应 门印 超过总截面面积的1/3。 8.2.3检查接闪器的平整度及牢固性,应符合8.1.6的规定。 8.2.4检查接闪器的周围情况,接闪器上不应绑扎、悬挂或附着其它电气线路。 8.2.5检测8.1.14条规定的各装置与接闪器相连的过渡电阻值,每项抽测比例不低于70%,其值应符 合7.4的规定
9引下线的检测内容及技术要求
DB22/T 25782016
9.1.1查看引下线的隐蔽工程记录。 9.1.2检查引下线的材质,测量引下线的规格(包括直径、截面积、厚度)应符合附录B中表B.2的 规定。 文 9.1.3月 用游标卡尺等仪器测量每根专设引下线的规格尺寸。 9.1.4 记录专设引下线布置的总根数,以每根专设引下线为一个检测点,按顺序编号。 9.1.5 检查引下线防腐措施情况,应符合附录B中表B.2的规定。 9.1. 6 检查引下线的平整度及牢固性,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引下线不应有明显机械损伤或断裂; b) 明敷引下线应平整顺直、无急弯,卡钉分段固定; C 明敷引下线支架间距均匀,符合水平或垂直部分0.5m~1.0m,弯曲部分0.3m~0.5m的要 求; d) 每个支持件是否承受49N的垂直压力。 9.1.7 检查引下线周围情况,引下线上不应绑扎、悬挂或附着其它电气线路。 9.1.8 检查专设引下线位置应与设计一致,测量每相邻两根专设引下线之间的距离,其平均距离及数 量应满足对应类别防雷建筑物引下线间距附录B申表B.2的要求。 9.1.9测量专设引下线与附近电气和电子线路的距离,其距离应符合附录B中表B.2的规定 9.1.10 检查专设引下线应在距地面0.3m~1.8m之间装设断接卡。 9. 1. 11 检查地面上1.7m至地面下0.3m的易受机械损伤之处的接地线,该接地线应采用暗敷或采 用镀锌角钢、改性塑料管或橡胶管等加以保护。 9.1.12 检测每根专设引下线接地端与接地体的电气连接性能,其值应符合7.4的规定。 9.1.13 检测每根引下线的接地电阻,其值应符合7.2的规定。 9.1.14 检查防接触电压措施,其措施应符合附录B中表B.2的规定。 9.1.15 测量防直击雷的专设引下线距出入口或人行道边沿的距离,其距离不应小于3m。 9.2引下线的定期检测
9.2引下线的定期检测
9.2.1查阅综合检测报告及历史定期检测报告。 9.2.2检查引下线的防腐措施情况。检查焊接部分的防腐油漆是否完整。检查接闪器截面腐蚀面积, 其截面腐蚀面积不应超过总截面面积的1/3。 9.2.3检查引下线的平整度及牢固性,应符合9.1.6的规定。人 9.2.4检查接闪器周边情况,接闪器上不应绑扎、悬挂或附着其它电气线路, 9.2.5采取抽样方式检测专设引下线接地端与接地体的电气连接性能,每项抽测比例不低于70%,其 值应符合7.4的规定。 9.2.6检查防接触电压的外露引下线的绝缘层,该绝缘层应完整、无腐蚀或受损。 9.2.7检测引下线的接地电阻,设有断接卡的引下线,应每年至少一次断开断接卡测量其接地装置电 阻,其值应符合7.2的规定。
10接地装置的检测内容及技术要求
JG 5034-1993 高处作业吊篮用安全锁10.1接地装置的综合检测
10.1.1查看接地装置的隐蔽工程记录。 0.1.2检查接地装置的结构型式和安装位置;检查接地体的埋设间距、深度、安装方法;检 置的材料、连接方法、防腐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相关数值符合附录B中表B.2的规定。
10.1.1查看接地装置的隐蔽工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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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接地装置的定期检测
11等电位连接设施的检测内容及技术要求
房屋建筑桩基础工程施工技术11.1等电位连接设施的综合检测
11.1.1等电位连接装置的材料、规格、连接方式及工艺应符合附录B中表B.3的规定。 11.1.2检测大尺寸金属物的连接,应检查设备、管道、构架、均压环、钢骨架、钢窗、放散管、吊车、 金属地板、电梯轨道、栏杆等大尺寸金属物与公共接地装置的或等电位连接带(板)的电气连接应符合 7.4的规定。 11.1.3检查平行或交叉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采用 金属线跨接,跨接点间距不应大于30m;交叉净距小于100mm时,其交叉处亦应跨接。人 11.1.4检测长金属物的弯头、法兰盘等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其值应符合7.4的规定。检查少于5根螺 栓的法兰盘应跨接。 11.1.5检查由LPZ0到LPZ1区的总等电位连接情况,如其已实现与防雷接地装置的两处以上连接,检 则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应符合7.4的规定。 11.1.6检查建筑物外架空金属管道进入建筑物前是否每隔25m接地一次,测量其接地电阻应符合7.7 的规定。 11.1.7建筑物内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检测,应检查建筑物内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 与建筑物内钢筋就近不少于两处的连接,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应符合7.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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