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994-2015 公路工程 路面基层稳定用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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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JT/T 99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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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大小:1.9M
标准类别:交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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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 994-2015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T/T 994-2015 公路工程 路面基层稳定用水泥简介:

JT/T 994-2015《公路工程 路面基层稳定土水泥》是中国交通部发布的一项行业标准,主要规定了用于公路路面基层稳定土的水泥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该标准适用于公路路面基层的水泥稳定土施工,旨在保证路面基层的质量,提高道路的使用性能和耐久性。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技术要求:规定了水泥的品种、强度等级、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等各项性能指标,以满足路面基层稳定土的施工需求。

2. 试验方法:详细描述了各项性能指标的测试方法,如水泥的细度测试、强度测试、凝结时间测试、安定性测试等。

3. 检验规则:规定了水泥的检验项目、抽样方法、检验程序以及不合格品的处理方式。

4.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对水泥的包装材料、标志内容、运输和贮存条件等进行了规定,以保证水泥在流通过程中的质量。

通过这个标准,可以规范公路工程中水泥稳定土的施工,确保基层材料的质量,从而保证整个路面工程的质量和使用寿命。同时,也对水泥生产厂商提出了技术要求,促进水泥行业的健康发展。

JT/T 994-2015 公路工程 路面基层稳定用水泥部分内容预览:

路面基层稳定用水泥roadbasecem

由水泥熟料、混合材、适量石膏经磨细制成的具有凝结时间长和微膨胀性能的专用于路面基层稳定 的水硬性胶凝材料,也可根据需要掺加适量的添加剂

层稳定用水泥按照强度等级分为27.5级

面基层稳定用水泥的型号由名称代号、强度

示例:强度等级为32.5级的路面基层稳定用水泥《电动机软起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B/T34927-2017》,其产品型号为"RBC32.5”。

路面基层稳定用水泥中的混合材包括活 合材和非活性混合材。

强度等级 名称代号,RBd

符合GB/T18046、GB/T1596、GB/T2847、GB/T26751和GB/T20491规定的粒化高炉矿渣、 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粒化电炉磷渣以及钢渣粉

5.1.2非活性混合材

活性指标分别低于GB/T18046、GB/T1596、GB/T2847、GB/T26751和GB/T20491规定的粒化 高炉矿渣、粉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粒化电炉磷渣以及钢渣粉;石灰石和砂岩,其中石灰石中三氧 化二铝(Al,0,)含量应不大于2.5%

5.2.1天然石膏:应符合GB/T5483中规定的G类或A类二级(含)以上的石膏或硬石膏。 5.2.2工业副产石膏:应符合GB/T21371中规定的工业副产石膏。

路面基层稳定用水泥中符合5.1规定的混合材掺加量按质量百分比计宜大于40%;添加剂掺加量 按质量百分比计应小于1%。

80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10.0%。

时间应大于3h。终凝时间宜大于6h,且应

强度等级与指标见表1。

水泥净浆试件水中养护时各龄期线膨胀率应符合下列要求: a)水泥净浆试件7d线膨胀率应不小于0.1%; b)水泥净浆试件28d线膨胀率应不大于0.5%

水泥安定性按照GB/T1346安定性测试方法(标准法)以及7.5.2浸水法检测应同

按GB/T1345试验。

按GB/T1346试验。

按GB/T17671试验。

按GB/T17671试验

按JC/T313试验,并符合如下规定: a)试件经24h湿养护,脱模后,测量初始长度,然后在水中养护至3d、7d、28d,测量各龄期的长 度值; )当试件24h湿养护无法脱模时,则试件经48h湿养护后脱模测量初始长度

GB/T1346安定性测试方法(标准法)进行

a)试件制作:按照GB/T1346中安定性测试方法(代用法)进行; 养护方式:在湿气养护箱(温度20℃±5℃)中养护24h±2h(当试件24h湿养护无法脱模时 则经48h湿养护),然后浸水(水温45℃±5℃)144h,观察试件体积变化情况:

定方法:按照GB/T1346中安定性测试方

8.1.1路面基层稳定用水泥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应按表2的规定执行。

8.1.1路面基层稳定用水泥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应按表2的规定执行

B.1.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8.1.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投产和老产品转产时; b)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 c) 当原材料或生产工艺变化时; d) 产品连续停产6个月以上(含6个月),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 供需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增加型式检验的项目、频率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出厂前按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 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年生产能力规定SZDB∕Z 83-201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要求,具体方式按CB175一2007中9.1执行。

按下列要求取样及留样: 取样方法按GB/T12573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 样品,总量不少于12kg; b) 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本标准规定方法和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 封存90d,以备有疑问时交省级及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复验和

复验)后,各项性能指标符合本标准的相应规定时,该批产品可判为合格。 项性能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应从同一批中加倍取样,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项 后,仍然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8.4.1复验样品应采用不吸湿密封方式封存。 8.4.2如果使用单位要求现场取样,应事先在供货合同中规定,并在生产和使用单位及第三方人员在 场的情况下于现场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

8.4.3复验按照型式检验项目进行。

GB∕T 25619-2010 土方机械 滑移转向装载机附属装置的联接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标志、运输和储存应符合GB1752007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公路工程路面基层稳定用水泥 JT/T994—2015 * 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100011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外馆斜街3号 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北京市密东印刷有限公司印刷 * 开本:880×12301/16印张:0.5字数:13千 2015年11月第1版 2016年12月第3次印刷 * 统一书号:15114·2257定价: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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