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 147-2016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GJ 147-2016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简介:
"JGJ 147-2016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是中国住房和城建部发布的一项关于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操作的标准,其完整名称为《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这份规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指导和规范建筑拆除工程的施工,确保在拆除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工程质量,预防和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
该规范详细规定了在进行建筑拆除工程时,应遵循的一系列安全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项目准备:规定了项目启动前的规划、设计、审批等程序,以及对拆除对象的评估与分析。
2. 设施与设备:对拆除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以保证其安全可靠。
3. 施工过程:对拆除工程的作业流程、操作方法、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施工过程的有序进行。
4. 安全管理:明确了拆除工程的安全管理责任,规定了安全检查、应急预案、事故处理等环节的管理要求。
5. 环境保护:强调了在拆除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包括噪音控制、扬尘防治、废弃物处理等。
6. 人员培训:对施工人员的资质、培训、安全教育等做出了规定,以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这份规范的出台,对于保障建筑拆除工程的顺利进行,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以及提升拆除工程的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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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1月15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 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L2013」169号)的要求 规范*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 示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厂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 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 定;4.施工准备;5.拆除施工;6.安全管理;7.文明施工。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设相关术语;2.基本规定 作了调整、增加相应条文;3.“机械拆除”一节中新增关于机械 设备前端工作装置作业高度要求等条文;4.对“爆破拆除”作 出相应调整;5.在“文明施工”一章中,增加了有关“节*、 节水、节能、节材和环境保护”等绿色施工内容的条文:6.依 据现行法规标准,结合拆除工程施工技术现状,对相应条文内容 进行了修订。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 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 **: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1号建工大厦;****:100055 本规范主*单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 北京国际建设集团有限** 本规范参*单位:北京市机械施工有限** 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
JG∕T 345-2011 建筑工程室内环境现场检测仪器北京中科力爆炸技术工程有限**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 武汉理工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湖南中人爆破工程有限** 福建六建集团有限** 辽宁工大爆破工程有限责任** 宁波市*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丁传波 孙宗辅 梁晓宁 张广宇 张兵 田佳森 金大鹏 王忠云 吕凤起 武琛 任锦龙 陈拥军 王强 孙京燕 孙海东 傅建秋 刘永强 姚斌王静宇 蔡江勇 谢续文 王世杰 费鸿禄 周朝阳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耿洁明 陈春雷 魏吉祥 卓新 葛兴杰 闫琪量 戴宝荣 任兆祥 潘国钿 张有闻 古小英 李瑞礼
General Provisions 2 Terms 3 Basic Requirements 4 Construction Preparation 5 Demolition Construction 5.1 Manual Demolition 5. 2 Mechanical Dismantling 5.3Blasting Demolition 5.4Static Demolition 6 Safety Management 7 Civilized Construction Exp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12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13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0.1为规范建筑拆除工程施工,保障拆除施工安全和施工过 程中的人身安全,加强环境保护,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基础设施等整 体或局部拆除工程的施工及安全管理。
本或局部拆除工程的施工及安全管理 1.0.3建筑拆除工程的施工及安全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
2. 0. 1 人工拆除
施工人员使用小型机具或手持工具,将拟拆除物拆解、破 碎、清除的作业
采用机械设备,将拟拆除物拆解、破碎、清除的作业。
2.0.3爆破拆除blastingdemol
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将拟拆除物解体、破碎、清除的作业。 2.0.4静力破碎拆除static demolition
利用静力破碎剂水化反应的膨胀力,将拟拆除物胀裂、破 碎、清除的作业。
封闭或部分封闭,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 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3.0.1拆除工程施工前,应签订施工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0.2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
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0.3对危险性较大的拆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按相关规
3.0.3对危险性较大的拆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按相关规定 组织专家论证。
环境、防护措施、人员清场、施工机具及人员培训教育情况等送 行检查;施工作业中,应根据作业环境变化及时调整安全防护指 施,随时检查作业机具状况及物料堆放情况;施工作业后,应对 场*的安全状况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检查
3.0.13当进入有限空间拆除作业时,应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 施,保持空气流通。严禁采用纯氧通风换气。 3.0.14对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品的拟拆除物,拆除施工前应 先进行残留物的检测和处理,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3.0.15拆卸的各种构件及物料应及时清理、分类存放,并应处 于安全稳定状态
4.0.1拆除工程施工前,应掌握有关图纸和资料。 4.0.2拆除工程施工前,应进行现场勘查,调查了解*上、* 下建筑物及设施和毗建筑物、构筑物等分布情况。 4.0.3对拆除工程施工的区域,应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安全警 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人施工区域。 4.0.4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影响施工的管线、设施和树木等 进行迁移工作。需保留的管线、设施和树木应采取相应的防护 措施。
4.0.7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和防护月
行进场验收和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5.1.1人工拆除施工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并应分段进行,不 得垂直交叉作业。当框架结构采用人工拆除施工时,应按楼板、 次梁、主梁、结构柱的顺序依次进行。 5.1.2当进行人工拆除作业时,水平构件上严禁人员聚集或集 中堆放物料,作业人员应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
5.1.2当进行人工拆除作业时,水平构件上严禁人员聚集或集 中堆放物料,作业人员应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 5.1.3当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严禁采用底部掏掘或推倒的 方法。 5.1.4当拆除建筑的栏杆、楼梯、楼板等构件时,应与建筑结 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 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 5.1.5当拆除梁或悬挑构件时,应采取有效的控制下落措施。 5.1.6当采用率引方式拆除结构柱时,应沿结构柱底部剔凿出 钢筋,定向牵引后,保留牵引方向同侧的钢筋,切断结构柱其他 钢筋后再进行后续作业。 5.1.7当拆除管道或容器时,必须查清残留物的性质,并应采 取相应措施,方可进行拆除施工
5.1.3当人工拆除建筑墙体时,严禁采用底部掏掘或推
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建筑的承重梁柱,应在 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
5.1.5当拆除梁或悬挑构件时,应采取有效的控制下落措施。 5.1.6当采用牵引方式拆除结构柱时,应沿结构柱底部剔凿出 钢筋,定向牵引后,保留牵引方向同侧的钢筋,切断结构柱其他
5.1.7当拆除管道或容器时,必须查清残留物的性质,并应采 取相应措施,方可进行拆除施工。
5.1.9对人工拆除施工作业面的孔洞,应采取防护措施。
5.2.1对拆除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供机械设备停放、作业的场 *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
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
高度应超过拟拆除物的高度
5.2.4对拆除作业中较天尺寸的构件或沉重物料,应采用起重 机具及时吊运,
5.2.4对拆除作业中较大尺寸的构件或沉重物料,应采用
5.2.5拆除作业的起重机*机,必须执行吊装操作规程。信号 指挥人员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的规 定执行,
5.2.6当拆除作业采用双机同时起吊同一构件时,每台起重机
载荷不得超过充许载荷的80%,且应对第一吊次进行试吊作业 施工中两台起重机应同步作业。
5.2.7当拆除屋架等大型构件时,必须采用吊索具将构件
率固,待起重机吊稳后,方可进行切割作业。吊运过程中,应采 用辅助措施使被吊物处于稳定状态
5.2.8当拆除桥梁时,应先拆除桥面系及附属结构,再拆除 主体。
5.2.8当拆除桥梁时,应先拆除桥面系及附属结构,再
5.2.8当拆除桥梁时,应先拆除桥面系及附属结构,再拆除 主体。 5.2.9当机械拆除需人工拆除配合时,人员与机械不得在同 作业面上同时作业
5.2.9当机械拆除需人工拆除配合时《合成树脂幕墙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CECS157:2004》,人员与机械不得在同 作业面上同时作业
5.3.1爆破拆除作业的分级和爆破器材的购买、运输、储存及 爆破作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执行。 5.3.2爆破拆除设计前,应对爆破对象进行勘测,对爆区影响 范围内*上、*下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等进行核实确认。 5.3.3爆破拆除的预拆除施工,不得影响建筑结构的安全和稳定 预拆除作业应在装药前全部完成,严禁预拆除与装药交叉作业。 5.3.4当采用爆破拆除时,爆破震动、空气冲击波、个别飞散 物等有害效应的安全允许标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 积CP6722协三
物等有害效应的安全充许标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 程》GB 6722 执行。
触落*震动及爆破后坐、滚动、触*飞溅、前冲等危害,并应 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3.6装药前应对每个炮孔的位置、间距、排距和深度等进 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炮孔,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纠正或由 爆破技术负责人进行设计修改
爆前应由现场负责人检查验收;防护材料应有一定的重量和抗 击能力,应透气、易于悬挂并便于连接固定。
.3.9爆破拆除应设置安全警戒,安全警戒的范围应符合设计
5.3.9爆破拆除应设置安全警戒独立别墅户型图,安全警戒的范围应符合设
要求。爆破后应对盲炮、爆堆、爆破拆除效果以及对周围环境的 影响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