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T 1638-2019 城郊森林公园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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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43/T 163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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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林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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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3/T 1638-2019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43/T 1638-2019 城郊森林公园建设规范简介:

DB43/T 1638-2019 是湖南省的一项地方标准,全称为《城郊森林公园建设规范》。这份标准于2019年发布,旨在指导和规范湖南省城郊森林公园的建设,提升城郊森林公园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与人民的休闲生活。

这份标准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规划设计:对公园的规划布局、景观设计、功能区划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强调与周边环境的和谐共生以及对当地文化的传承。

2. 建设施工:对公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桥梁、休憩设施、解说标识等,规定了建设标准和工艺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

3. 植被配置:对公园的绿化工作,包括植物种类选择、种植技术和管理,提出了指导性的建议,以实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效益。

4. 管理服务:对公园的日常管理、服务设施、安全防护、环保措施等进行了规定,以提升游客体验,保障公众权益。

5. 环保与可持续发展:强调公园建设应遵循绿色、低碳、环保的原则,注重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推动公园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执行这份标准,可以有效引导城郊森林公园的建设,使之成为城市居民亲近自然、享受休闲的重要场所,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地方生态经济的发展和生态文明的建设。

DB43/T 1638-2019 城郊森林公园建设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4.1.1城郊森林公园建设面积应符合《全国城郊森林公园发展规划(2016一2025年)》的规定。 4.1.2城郊森林公园建设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及湖南省有关森林公园的各项政策及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

4.2.1保护优先原则。遵循尊重自然的生态理念,保护自然生态、风景资源和历史人文遗迹,弘扬民 族传统,保持森林生态特色,坚持将保护放在首位。 4.2.2环境协调原则。城郊森林公园服务城镇居民,要以人为本,贵在和谐,在保障城镇生态系统稳 定和生态安全的基础上,建设内容与自然生态环境相协调。 4.2.3统筹兼顾原则。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指导性,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整合资源、统筹兼 颐、协调发展。 4.2.4生态安全原则。加强城镇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与治理,提升城镇生态承载 能力,保障城镇生态安全。

4.3.1城郊森林公园经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后,应按照《湖南省森林公园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编制总体 规划,并按照第十三条规定报批。 4.3.2城郊森林公园应根据GB/T51046的相关规定设置不同功能区,科学划定核心景观区、生态保育 区、一般游憩区、管理服务区,并按照不同功能分区的要求进行项目布局和建设。 4.3.3总体规划设计经主管部门批复后,应制定修建性详细规划并进行施工设计

5.1.1生态保护与修复应包括特色森林植被保护、珍稀濒危植物保育、古树名木保护、野生动物保护、 风景资源保护、湿地保护、森林植被恢复、林相改造及环境保护等内容。 5.1.2应以保护优先、生态安全为原则,加强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和生态治理建标 160-2012 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景 观多样性,确保森林生态环境和风景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5.2特色森林植被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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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园内的地带性天然常绿阔叶林 观赏价值较高的针阔叶混交林、针叶林、经济林、灌木林等特色 森林植被,应划定保护区域,加强保护, 不得划建为建设用地

对园内集中分布的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等珍稀濒危植物,应划定保护区域,实行严格的就 地保护。

不得采伐或移植古树名木,对园内古树名木和大树应进行圈地保护,并进行挂牌建档管理。

园内野生动物分布较集中或较重要的区域应划定为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区域,并在野生动物栖息 地、鸟类迁徒路线等地域设立警示牌和宣传牌。园内新建的道路等地表线状人工设施,应配套建设野生 动物通道。

园内的自然、人文等主要风景资源,应严格保护,不得损毁、破坏或随意改变。重要景点应竖牌保 护,不得增建其它工程设施。古建筑物修护或维护应修旧如旧,保持原有历史风貌

湿地保护应严格执行《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对水库、湖泊、河流湿地等重要湿地资源,应 行定期监测,保证湿地资源不受人为活动的侵占、污染和破坏。

对于园内生态景观功能较差的林分,应结合景观需要,采用近自然风景林培育的方式进行改造,构 建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多功能、多效益、林相优美的地带性森林植被。

环境保护应按GB/T51046的有关规定执行

.1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应包括休憩、服务类设施、森林康养设施、生态科普教育设施、餐饮、贝 、公共卫生设施、游览标识设施等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娱乐设施。 2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应有利于保护森林生态环境和风景资源,便于游览,为游人提供安全、舍 衣游与服务条件,并与游客规模和游客需求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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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休憩、服务类设施

6.3.1建设健身步道、骑行道、游览道及无障碍通道,设立走向、里程、难易程度、安全性等标识, 满足游客徒步健身、骑行锻炼和游览的需求。 6.3.2充分利用城郊森林公园的植被和地形,结合健身步道,在林下空间和开阔场地合理布局健身场 地,设置公共健身器械。 6.3.3在主要森林健身休闲场所,可建设温度、湿度、空气负离子等环境因子监测点,实时发布监测 数据。 6.3.4城郊森林公园可建立医疗保健设施,其设施和用品应根据城郊森林公园的性质、特点和自然条 件因地制宜地设置和匹配。

6.4生态科普教育设施

6.5.1园内餐饮、购物网点规模和布局,应在GB/T51046规定的范围内,按游览里程和实际条件统筹 安排,凡是游人集散地和较集中的休憩点,均宜设置餐饮、购物等设施。 6.5.2餐饮、购物网点建筑应造型新颖、独特,并应与自然环境协调。 6.5.3餐饮建筑建设应按JGJ64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实际情况在GB/T51046规定的范围内,可建设温泉设施、营地设施、游乐设施、戏水设方 餐烧烤设施、游钓设施、森林浴场、滑翔基地等娱乐设施。大型游乐设施的建设应符合GB8408白 见定。营地设施的建设应符合LY/T2791的相关规定。

6.8.1游览标识设施应包括导游指引标识和游览解说标识。

6.8.1游览标识设施应包括导游指引标识和游览解说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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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2导游指引标识包括全景导游牌、线路导引牌和服务设施牌等,宜设在入口区、游客集散中心、 主要景点、游览线路两侧和交通节点等处。 6.8.3游览解说标识包括文字解说和图文解说两种形式,宜设置在被解说对象附近的合适位置,便于 游人的观看和对比。

7.1.1园内基础设施建设应包括道路交通设施、给水设施、排水设施、供电设施、通信网络设施、园 务管理设施等内容。 7.1.2园内道路、水、电、通信、燃气等线路布置,不得破坏景观,同时应符合安全、卫生、节约和 便于维修的要求。通信、电气、给排水工程的配套设施,应设在隐蔽地段,不得造成视觉污染。 7.1.3园内基础设施工程,宜与附近城镇联网。 7.1.4园内不宜设置架空线路,必须设置时,应避开中心景区、主要景点和游人密集活动区,且不得 影响原有植被的生长,

7.2.2.1园路系统建设应满足森林旅游、护林防火、日常巡护及园务管理等多方面的需要;应充分利 用现有林区道路系统,注意做到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尽量少占林地。 7.2.2.2园路布局应顺从地形地势,避免高填深挖,尽量不破坏地表植被和自然景观。 7.2.2.3园路按使用性质分为车行道、骑行道和徒步道三类。 7.2.2.4车行道分为主干道、次干道及森林防火通道。主干道为城郊森林公园与外部公路之间的连接 道路以及城郊森林公园内的环行主道。次干道为公园内通往客功能分区、景区的道路。车行道相关建设 参照LY5104执行,其中主干道参照林一、林二级公路,次干道参照林三级公路,森林防火通道参照林 三、林四级公路建设。 7.2.2.5园内宜合理设置骑行道,在使用率较低、安全系数较高的路段,可与车行道、徒步道合用 条道路,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骑行道建设技术指标见附录A。 7.2.2.6根据城郊森林公园面积、游客规模和游憩需要,建设徒步道,徒步道分主徒步道和次徒步道 主徒步道成环状需穿越主要景点和景区,次徒步道是联络步道。当纵坡超过18%时,应设台阶。徒步道 相关建设技术标准见附录A。 7.2.2.7主要园路及出入口应便于轮椅通过,其建设应符合GB50763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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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园内的主次入口和机动车可达的主要游览区、景区,均需设置停车场,宜建设成林荫停车 .3.2停车场规模设置要综合考虑城郊森林公园游客量、停车场利用率等因素,其计算公式 5

7.3.1用水水源应尽量利用当地市政给水管网;当周边无市政供水管网时,应就近利用地表水或地下 水作为用水水源,其卫生标准应符合GB3838和GB5749的相关规定。 7.3.2园内的水量、水质、水压及给水应满足森林消防安全要求,宜采用重力输配水系统;地形起伏 较大且变化复杂时,可采用分区分压给水。给水设施应采用暗管(渠)铺设或隐蔽布置,不宜暴露于地表 或破坏周边景观。

7.4.1园内的雨水排放应尽量利用洼地、池塘、水库等自然地形条件,以地面径流方式排入道路雨水 系统或其他雨水系统或雨水下渗、收集系统。 7.4.2园内道路与山体的结合处应开设水渠和排水管道,防止雨水对道路冲刷。 7.4.3园务管理中心及主要景区雨水应采用暗管(渠)排放,道路交叉口须预留雨水管接入井。 7.4.4污水应尽量接入城市污水系统,不能接入的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水排放的水质标准必须达 到GB8978中相关排放标准。

管理方便。 7.5.2供电电源应利用国家或地方现有电源。供电容量应处理近期和远期发展的关系,并应做到以近期 为主,同时应预留远期发展空间。 7.5.3供电高压线路不应穿越旅游区和动物集中活动区。

2011年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精讲讲义(68讲)7.7.1森林公园管理中心

管理中心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建筑和辅助建筑,其中辅助建筑含食堂、车库、仓库、传达 间等。管理中心需配备办公设施、配套简单生活设施及储存防火物资等。

管理点应设置在游客聚集区或景区入口区等重要地段。面积大于1000hm的城郊森林公园,应 园游客管理和安全管理的需求增设景区管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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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内应至少配备一个护林站,面积大于500hm的城郊森林公园可根据管护需要设置多个护林 居实际情况,可将护林站与管理点合并设置

8.1.1防灾工程与安保设施建设应包括森林防火工程、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地质灾害防护、安保设 施等内容。 3.1.2防灾工程与安保设施应结合地区与城郊森林公园特点《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技术规范 JGJ300-2013》,确定建设方案,设置相应的灾害预防与 控制设施。 8.1.3防灾工程与安保设施建设应因地制宜,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8.2.1森林防火工程建设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LYJ127等有关规定, 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改善森林环境。 8.2.2瞭望塔(台)、观测站等巡视瞭望工程的设置,应通视良好、视野宽阔、无盲区、控制范围广,其 设置位置、结构形式、色彩和高度,均应与园内景观相协调。 8.2.3野营、野炊等野外用火的旅游场所,必须设置防火设施。 8.2.4在森林高火险区段,应设置防火预警监控探头、防火隔离带或生物防火林带等。隔离带宽度应为 20m~30m,最低宽度不应小于树高的1.5倍。

8.3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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