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15-164-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T15-164-2019 智慧灯杆技术规范简介:
DBJ/T15-164-2019《智慧灯杆技术规范》是中国深圳市地方性的技术规范,主要针对智慧灯杆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和指导。智慧灯杆是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集成了多种功能,如照明、通信、视频监控、环境监测、充电桩、信息发布等,是智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
规范的主要内容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系统设计:规范智慧灯杆的系统架构,包括硬件设备、软件平台、数据管理等。
2. 功能要求:规定智慧灯杆应具备的基本功能和扩展功能,如照明控制、环境监测、信息传输等。
3. 技术标准:明确智慧灯杆在电气安全、电磁兼容、环境适应性、能效等方面应遵循的技术标准。
4. 施工安装:规定智慧灯杆的安装位置、安装方式、施工流程等,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5. 运维管理:规范智慧灯杆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数据管理等运维工作,以保证其稳定运行。
6. 数据安全:强调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用户隐私和数据安全。
7. 环保节能:鼓励智慧灯杆采用节能环保的材料和技术,降低运行能耗。
这份规范的出台,旨在推动深圳市智慧灯杆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优化城市环境,为市民提供更便捷、更舒适的生活体验。
DBJ/T15-164-2019 智慧灯杆技术规范部分内容预览:
5.13.2智能网关应具备汇聚业务信息和监控信息的功能,业务信息包 括非裸纤传输接入的挂载设备的业务数据信息,监控信息包括杆体、电 源、网络、设备运行环境、运行状态等信息。 5.13.3智能网关通过光纤/RJ45网线上联至综合机房的业务汇聚设备, 与智能网关同杆安装的挂裁设冬可通过有线传输的方式接入至智能网
关,未安装智能网关的智慧灯上的挂载设备的业务信息和监控信息可 通过无线的方式接入至最近的智能网关。 5.13.4智能网关支持不同接口类型挂载设备接入,宜支持至少1路 兆光纤接口、8路千兆RJ45网口、4路RS485/RS232接口;可支持/AC 接口、DI/DO接口、PWM、PCIE接口、USB接口、CAN总线接口等
件的评级》GB/T6461的相关规定。 5.13.11电磁兼容性应符合《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 度试验》GB/T17626.2、《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 度试验》GB/T17626.5、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场感应的传 导骚扰抗扰度》GB/T17626.6中3级指标的要求。
6.1.1智慧灯杆施工应符合《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工 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T50252、《移动通信工程钢塔 糙结构验收规范》YD/T5132、《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YD5201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等中对施工的相关要求。 6.1.2智慧灯杆设备安装调试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安装调试后 的设备及系统的功能及性能应达到设计要求。 6.1.3智慧灯杆的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等过程应有书面记录。 6.1.4针对现有照明设施进行的智慧灯杆改建工程施工,应符合以下规 定: 1与相关管辖部门办理停电手续,在进行施工前先将电源停电并断 开; 2施工前对已停电的电源进行验电,在确认无电压后进行工作; 3施工安装过程中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施工人员佩戴手套,使用 绝缘工具,站在绝缘垫(台)上,执行正确的接线顺序
DB62∕T 2934-2018 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6.2材料设备进场检查
6.2.1智慧灯杆系统产品进场前应已完成定型试验,具有型式试验报告 型式试验报告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 于外观检测、材质及性能检测、杆件的规格检测、焊缝检测、热浸镀锌 层检测、喷塑检测等。
6.2.2智慧灯杆系统产品到货包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包装牢固,保证在运输过程中包捆不松动,避免部件之间、部件 与包装物之间相互摩擦而损坏外涂层; 2金属突出部分,如法兰、节点板等,采用有弹性、牢固的包装物 包装; 3包装前使用耐老化橡胶塞、耐老化塑料塞或其他有效方法封堵镀 锌工艺孔; 4部件运输至现场后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变形及时进行校正 6.2.3智慧灯杆系统产品应在产品主体的明显位置作标记,标注产品的 型号、规格、名称,主要技术参数、出厂编号、生产制造商名称。 6.2.4智慧灯杆系统产品送达现场后,应对产品进行复验,复验包括以 下内容: 1对产品外观进行自视检查,表面无划伤、变形、凹坑、脱锌,脱 漆等缺陷; 2产品的规格、型号、名称、主要技术参数、出厂日期、制造商名 称等内容明确; 3根据实际需要对产品焊缝质量、尺寸规格、镀锌层厚度等进行抽 样检查和记录,并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4产品合格证、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易损件图册、备件明细表、 装箱单、产品安装指导手册等文件资料齐全。
6.3.1综合机房的位置、面积、层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施工应符合《混 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统一标准》GB50300的相关规定。 6.3.2综合机房基础的施工应满足《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 51004的相关规定。
6.4管道、管井与基础工程
6.4.1电缆保护管不应有孔洞、裂缝和明显的凹凸不平,内壁应光滑无 毛刺;保护管敷设应与路基施工同步进行;保护管安装位置应符合规范 及设计图纸要求。 6.4.2电缆保护管连接应牢固,密封良好,金属保护管宜采用套管连接 的方式;套接的短套管或带螺纹的管接头长度不小于导管外径的2.2倍; 管口应无毛刺和尖锐棱角,管口宜做成喇叭型并做沥青防腐处理;硬质 塑料管连接宜采用插接,其插入深度宜为管子内径的1.1~1.8倍,在 插接面上应涂以胶合剂粘牢密封。 6.4.3智慧灯杆旁侧处、综合机箱旁侧处应设置接线手孔并;当过街管 道两端、直线段超过50m时、管线有转弯变向时,应设接线手孔井;接 线手孔井不宜设置在交叉路口、建筑物门口、与其他管线交叉处 6.4.4接线手孔井进出线孔应进行密封处理,防止水汽和小动物进入, 封堵材料宜采用阻燃材料。 6.4.5电缆保护管伸出接线手孔井壁30mm~50mm,有多根电缆管时,管 口应排列整齐,不应有上翘下坠现象。 6.4.6智慧灯杆基础施工时,需对基础范围内理埋设于地下的给水、排水 (雨水、污水、雨污河流)、燃气、电力(高压、低压、路灯、交通设施 线)、运营商通信电缆等方面地下管线的探明普查,并负责绘制地下管 线测绘图纸,且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6.4.7其他未提及内容,应符合《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 89 的相关要求。
6.5.1针对智慧灯杆杆体以及杆箱一体化底座式综合机箱的施工安装 基础及支撑面应满足以下规定: 1安装前应根据验收移交资料复核各项数据,符合相关规定; 2柱脚底板(法兰)与基础间的空隙(为调整法兰、底板水平高差 而预留之空隙),在安装校正后应用微膨胀细石混凝土浇筑密实: 3露出基础顶面的锚栓在智慧灯杆施工安装前应涂防腐材料,并妥 善保护,防止螺栓锈蚀与损伤。 6.5.2智慧灯杆不宜进行现场焊接工作,如确需进行现场焊接,所有现 场的焊缝须按一级焊缝要求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应对焊缝进行防锈处 理。
6.6.1智慧灯杆内导管及电线敷设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 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的有关规定。线缆敷设施工工艺应符合施工 图的设计要求,安装应规范、美观。 6.6.2电缆在敷设前应进行绝缘电阻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要求。 6.6.3电缆在保护管中不得有接头,保护管外的电缆连接宜使用线束接 插件方式可靠快速延长电缆。
6.6.4电缆接头在智慧灯杆杆体与综合机箱内对接时,电缆两端预留量 宜均不小于2m;电缆接头部分应牢宰固可靠、防水绝缘、不易暴露。 6.7.5智慧灯杆杆体底部至杆体各设备的线缆应在杆体内部布放,不应 在杆体外捆绑线缆。 6.7.6电缆、传输线缆在电缆终端、分支处、接线手孔井、灯杆内应设 置标志牌,以区分不同用途电缆;标志牌应注明电缆编号、型号规格、 起止地点;标志牌应字迹清晰,防水防腐,不易脱落。
6.7.1智慧灯杆设备的挂载安装应满足杆体荷载设计要求。
6.7.2智慧灯杆各挂载设备的总功耗应小于电源的载荷容量,符合安全 用电要求。 6.7.3智慧灯杆各挂载设备及安装固定件应具有防止脱落或倾倒的安 全防护措施。 6.7.4智慧灯杆杆体内强、弱电走线应独立、互不干扰。 6.7.5智慧灯杆设备的挂载安装应避免被树木、桥墩、柱等物体遮挡 影响视认。 6.7.6为保证所添加的设备已经止确安装,宜在运营管理平台中查看运
6.7.6为保证所添加的设备已经止确安装,宜在运营管理平台中查看运 行状态,以确保杆件及设备的正常运行
.8.1智慧灯杆系统在进行网络部署时应综合考虑各类网络的特殊性, 必要时应对具体网络进行隔离部署,隔离方式宜包括物理隔离、时间隔
离、逻辑隔离和密码隔离。 6.8.2对于智慧灯杆系统中有保密要求的或者不充许共享的设备数据 信息,应单独通过指定的网络传输,或者汇聚到指定的信息存储中心。 对于智慧灯杆系统中无保密要求的设备数据信息,可直接汇集到建设方 的智能网关,由智能网关将数据回传到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和数据共 享。
7.1.1智慧灯杆工程峻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 7.1.2智慧灯杆系统检测应在系统调试完成,试运行合格后进行。 7.1.3系统试运行应连续进行24h。试运行中出现系统故障时,应重新 开始计时,直到连续运行满24h
7.1.4系统检测应符合以下规定:
1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系统检测: 2检测应根据工程技术文件和本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数量和 检测方法,制定系统检测方案并经建设单位或项目监理机构批准后实施 3检测机构应按系统检测方案所列检测项目进行检测。 7.1.5智慧灯杆系统验收应在各子系统验收合格后实施 7.1.6智慧灯杆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在系统检测及试运行合格后组织。总 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存在 施工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 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7.1.7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组织监理、勘察、设 计、施工等单位共同进行工程验收。 7.1.8智慧灯杆工程质量应符合本规程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符
7.1.8智慧灯杆工程质量应符合本规程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符
DB22∕T 5054-2021 市政桥梁结构监测系统标准7.1.8智慧灯杆工程质量应符合本规程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
7.2.1综合机房的竣工验收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外,其环 境要求和检测方法还应符合《通信局(站)机房环境条件要求与检测方法》 YD/T1821的规定。 7.2.2综合机房的消防安全要求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通信机房防火封堵安全技术要求》YD/T2199等国家、行业相关规范 的规定。
7.2.3其他未提及的要求,按《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GB
7.2.3其他未提及的要求,按《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462等国家、行业相关规范的规定执行
7.3.1查验智慧灯杆杆体的材质、规格、焊缝质量、防腐涂层厚度、接 地电阻的检测报告。检测对象以智慧灯杆或被检装置为计数单位,最小 抽样检测数量应符合表7.3.2的要求
DG∕TJ 08-2158-2017 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墙板应用技术标准表7.3.2检验批最小检测抽样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