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导则(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10月)

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导则(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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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导则(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10月)简介:

《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导则》是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9年10月发布的指导性文件,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指导和规范浙江省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规划工作。这份导则的出台,体现了浙江省对于文化遗产保护的高度重视,以及对于传统村落这一重要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

该导则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规划定位:明确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目标、原则和主要内容,强调保护与发展的平衡,以及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社会和经济价值。

2. 村落评估:对传统村落的自然环境、历史遗存、传统风貌、居民生活、经济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为规划提供基础数据。

3. 保护策略:提出具体的保护措施,如历史建筑的修复、传统生活方式的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等。

4. 发展策略:在保护的基础上,引导村落的适度发展,如乡村旅游、文化体验、生态农业等,实现村落的可持续发展。

5. 实施保障:明确规划的实施主体、资金来源、监督机制等,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

6. 管理与监督:建立传统村落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包括定期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等。

这份导则的发布,对于浙江省内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有助于实现传统村落的活态保护和合理利用,传承和发扬浙江的地方文化特色。

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导则(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10月)部分内容预览:

2.1.1 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以国家或浙江省认定公布的自然村或 行政村为单元进行编制,规划区范围宜与村庄行政边界一致,

2. 1. 11 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以国家或浙江省认定公布的自然村或

2.1.1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以国家或浙江省认定公布的

行政村为单元进行编制BS EN 877-1999+A1-2006 建筑物排水用铸铁管和配件及其接头和附件.要求、试验方法和质量保证,规划区范围宜与村庄行政边界一致

2.1.2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主要任务在于深入细致调查村落传

统资源,分析传统村落特点,评估其历史、艺术、科学、社会等方面 价值;明确保护对象,划定保护等级与保护区划,并从村域环境、格 高风貌、传统(风貌)建筑、传统文化四个方面提出整体保护、整治 与活化利用措施;提出保护发展的目标定位与发展规模,明确村落发 展的相关策略,并从村庄群落协调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建设用地布 局、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景观风貌规划设计指引等方面提 出人居环境发展的措施。

2.2传统村落核心要素

传统村落的核心要素包括村域环境、格局风貌、传统(风貌)建 筑、传统文化等四个方面。

表2.2.1浙江省传统村落核心要素构成一览表

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导则

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导则

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导则

2.2.2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自然环境要素、历史文化要素、社会经 济要素、土地利用要素和规划政策要素五个方面。 1、自然环境要素。包括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水文及水文地质、 气象、自然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生物资源)、生态 环境等。 2、历史文化要素。包括村庄形态与整体格局、街巷空间、传统 (风貌)建筑、历史环境要素等,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传统文化 包括宗祠祭祀、民俗文化等。 3、社会经济要素。村庄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包括户籍人口、户 数、劳动力人数、人均纯收入、集体收入、主导产业等。 4、土地利用要素。包括土地使用、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公共 服务设施等。 5、规划政策要素。包括上位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关专项规 划,以及村庄发展相关的各类政策、管理制度等。

用地”的类别名称和内容进行了调整优化,将用地划分为“村庄建设 用地”、“对外交通与其它国有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三大类

2. 4. 2 一般规定

1、考虑村压土地实际使用情况,按土地使用主要性质进行划分。 2、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级分类体系。大类采用英文字母表 示,中类和小类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导则

3、使用本分类时,一般采用中类,也可根据各地区工作性质、 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4.3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用地分

1、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用地共分为3大类、10中类、17小类。 2、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3.3.3的规 定。

表2.4.1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

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导则

.1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内容包括分析评价、保护控制、发展

2.5.1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内容包括分析评价、保护控

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导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文化特征进行分析,并通过相关村落比较研究 从村域环境、格局风貌、传统(风貌)建筑、传统文化等方面系统评 估村落自然、文化资源的历史、艺术、科学、社会价值

2.5.3保护控制内容

1、保护等级与保护区划。合理划定保护区划,确定村落核心保 泸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等各级保护范围,以及环境协调区的界线,并 在此基础上依据不同的控制等级,提出各区控制要求,重点明确建设 活动、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方面的控制要点,并对各区内的风貌进 行整体管控。同时,村域范围内的其他传统资源亦应划定相应的保护 区,制定相应的保护管理规定。 2、村域环境保护。主要包括山水格局、田林绿化、选址特征和 传统资源的保护,提出景观和生态修复措施以及整改办法。其中,山 水格局主要保护村域及村落周边山形水系、地形地貌等;田林绿化主 要保护当地的气候、雨水、地形地貌等自然特征的林木绿化与田地形 式;选址特征主要保护村落选址特色,一般指风水格局或者明确特殊 功能需求的保护;传统资源主要保护村域内各类文化遗产或具有相 品类的资源。 3、格局风貌保护。主要包括结构肌理、整体风貌和街巷空间的 呆护,并提出保护与整治措施;修复村落格局与肌理,梳理优化街巷 空间格局,恢复水系原貌和功能,整治提升空间形态,延续传统村落 脉络肌理,彰显村落风貌特色。其中,结构肌理主要保护村落的传统 格局、空间形态、街巷肌理与水系脉络,保护体现自然环境、血缘宗

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导则

族、社会组织、劳作生产所影响的村落结构;整体风貌主要保护村落 传统(风貌)建筑与周边环境的整体地域风貌特色;街巷空间主要保 街巷传统尺度、界面、铺装等历史特征,以及村口、水口等公共空 间的功能、形状、尺度,重要的天际线和景观视廊等;场所要素主要 呆护反映街巷河道、公共空间重要传统特征与历史风貌的古并、围墙、 台阶、铺地、驳岸、古树名术等历史环境要素。 4、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对村落内的传统(风貌)建筑种类 建筑组合、建筑特色和建筑细部进行保护,重点针对村落保护范围内 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分类保护和整治。其中,文物保护单位及不可 移动文物需依据文物保护法进行严格保护;历史建筑和建议历史建筑 应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关于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 进行修;传统(风貌)建筑应保护原有的空间特色、建筑形态、传 统材料和传统工艺,保持和修外观风貌特征,遵循能保则保的原则, 持别是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细部构件或装饰物,并采取“旧房可 修、危房可拆、空房可用、新房可整、建房可控”的策略,保护范围 内的传统(风貌)建筑拆除后按原貌新建,其他区域的传统(风貌 建筑拆除后的新建建筑保证风貌协调;其他风貌协调建筑和风貌不协 周建筑,根据对历史风貌的影响程度以及建筑质量,分别提出保留、 整治改造、拆除等措施,使其符合历史风貌要求。同时,针对传统(风 貌)建筑提出“拯救老屋”与活化利用的策略措施。 5、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传统文化保护。注重传统文化的真实性 整体性与延续性,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传统文化的挖掘、保护 展示和利用,主要包括传统文化及依存场所、载体的保护与利用,非

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导则

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场所与线路的保护以及传承人和传承人群培 育《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池充电器的特殊要求 GB 4706.18-2014》,传统文化空间、线路的保护,传统建造工艺的保护与传承、传统 村落价值及特色的展示,以及管理扶持、研究宣教等的规定与措施

2.5.4发展规划内容:

1、目标定位与发展规模。分析传统村落的发展环境、保护与发 展条件的优劣势,提出村落近、远期发展目标,明确村落功能定位与 发展策略,并进一步确定村落人口规模与建设用地规模,重点落实农 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 2、村压群落协调规划。重点对村落资源环境特色及产业发展进 行整合协调,强化错位发展、功能互补,提升交通等基础设施,实现 公共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 3、产业发展规划。发挥村落的资源环境优势,围绕农村居民致 富增收,加强农业现代化、规模化、标准化、特色化和效益化发展 培育旅游相关产业,进行业态与项目策划,提出村落产业发展的思路 和策略。同时,可结合传统(风貌)建筑的改造利用项目,促进乡村 旅游、乡村民宿、户外运动等相关产业发展;无其是利用互联网、物 联网等现代技术,形成“互联网+传统村落”的产业发展态势,着力 激发传统村落的生机与活力。 4、空间管制规划。以传统村落所在的行政村村域为规划范围, 划定“禁建、限建、适建”三类空间区域和“绿线、蓝线、紫线、黄 线”四类控制线,并明确相应的管控要求和措施。

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导则

禁建区:永久性基本农田、行洪河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风景 名胜区核心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森林湿地公园生态保育 区和恢复重建区、地质公园核心区、区域性基础设施走廊用地范围, 也质灾害易发区、矿产采空区、传统村落核心保护范围、文物保护单 位保护范围等,禁止村庄建设开发活动。 限建区: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地下水防护区、风景名胜区非核心 区、自然保护区非核心区和缓冲区、森林公园非生态保育区、湿地公 园非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地质公园非核心区、海陆交界生态敏感区 和灾害易发区、传统村落建设控制地带、文化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 文物地下理藏区、机场噪声控制区、区域性基础设施走廊预留控制区 矿产采空区外围、地质灾害低易发区、蓄洪涝区、行洪河道外围一定 范围等,限制村庄建设开发活动。 适建区:在已经划定为村庄建设用地的区域,合理安排生产用地 生活用地和生态用地,合理确定开发时序和开发要求。 (2)“四线”划定 绿线:划定村域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规定保护和控制要求 蓝线:划定在村庄规划中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村 域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规定保护和控制要求。 紫线:划定传统村落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文物保护单位、历史 建筑、传统(风貌)建筑、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等的保护范围界线 黄线:划定村域内必须控制的重大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规 定保护和控制要求。 5、建设用地布局。对村落建设用地进行用地适宜性评价,综合

DB11∕T 1886-2021 市域(郊)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清晰正式版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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