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用地和建筑分册(2017版)

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用地和建筑分册(20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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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用地和建筑分册(2017版)简介:

《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用地和建筑分册(2017版)》是成都市为了规范城市规划管理,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一部重要的地方性规划管理规定。这份规定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用地规划管理:包括用地性质的确定,用地布局的优化,用地规模的控制,以及与城市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的协调。

2. 建筑规划管理:覆盖了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间距,绿地率等建筑控制指标的设定,以及建筑形态,风貌,色彩等城市设计元素的规范。

3. 公共设施规划:对学校,医院,公园,体育设施,文化设施,商业设施等公共设施的规划位置,规模,服务半径等做了明确规定。

4. 交通规划:包括道路网络布局,交通组织,停车设施,公共交通服务等,旨在构建便捷,绿色,安全的交通体系。

5. 绿色建筑和节能设计:鼓励绿色建筑的建设,推广节能设计,以达到环保,节能的目标。

6. 历史文化保护: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文物等的保护与利用做了详细规定,以保护城市的历史文化特色。

7. 规划审批与监督:规定了规划的编制,审批,公示,修改等程序,以及对规划执行的监督机制。

这份规定是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对成都市的城市建设和发展具有指导意义。随着城市发展的变化,该规定也会适时进行修订,以适应新的发展需求。

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用地和建筑分册(2017版)部分内容预览:

1.为加强对成都市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总平面图编制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及工业建筑(房屋部分)工程设计。 一心西

图纸说明中除各设计单位自行规定的内容外,尚须明确以下内容: (1)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名称: (2)项目编号; (3)规划条件的核发时间;

1.总平面图设计应采用成都坐标系统 2.除特大规模的建设项目可采用1:1000或1:2000的绘制比例外,总平面图应采用 1:500的比例绘制。 3.需注明图名,绘制区位示意图、指北针、风玫瑰图及比例尺,并注明图纸比例、尺 寸单位。 4.总平面图中应表达用地界址测绘平面图中所包含的各类规划线,明确绘制出项目用 地机动车交通出入口的位置、宽度,并以文字注明。 5.总平面图中需标明场地室外地坪、道路的控制标高,明确标注各规划建筑室内土 0.00标高的绝对海拨高程以及规划建筑(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处的绝 对海拨高程。 6.建设用地范围内要保留的现状建筑应明确标注,同时总平面图中应正确表达用地界 址测绘平面图中所包含的用地周边现状建筑信息。 7.用地范围内规划以及保留的建筑物、构筑物的编号、建筑用途、层数、高度。 8. 地下室、水池、油库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并在图中引注说明。

1.总平面图设计应采用成都坐标系统 2. 除特大规模的建设项目可采用1:1000或1:2000的绘制比例外,总平面图应采用 1:500的比例绘制。 3..需注明图名,绘制区位示意图、指北针、风玫瑰图及比例尺,并注明图纸比例、尺 寸单位。 4..总平面图中应表达用地界址测绘平面图中所包含的各类规划线,明确绘制出项目用 地机动车交通出入口的位置、宽度,并以文字注明。 5.总平面图中需标明场地室外地坪、道路的控制标高,明确标注各规划建筑室内土 0.00标高的绝对海拨高程以及规划建筑(含所有建、构筑物及设施)最高处的绝 对海拨高程。 6.3 建设用地范围内要保留的现状建筑应明确标注,同时总平面图中应正确表达用地界 址测绘平面图中所包含的用地周边现状建筑信息。 7.用地范围内规划以及保留的建筑物、构筑物的编号、建筑用途、层数、高度。 8.地下室、水池、油库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并在图中引注说明。

须明确规划以及保留的建筑物、构筑物的相互尺寸关系,及其与各类规划控制线控 制点的最小距离。 10.建筑之间、建筑与各类控制线之间成夹角关系时,须标注夹角的角度,并根据技术 规定计算间距。 11.须标注建筑附属构件(包含但不限于阳台、落地凸窗、雨棚、楼层出挑、室外楼梯、 踏步等)与各类控制线之间的最小距离。 12.报建总平面图中不表达环境景观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广场、泳池、体育休闲设施 小品、绿化景观等)的具体方案。 13.总平面图中应注明用地四邻原有及规划河道、防护绿地、街头绿地等的位置及范 围、宽度等。 14.如有全民健身用地,则须明确全民健身用地的范围线,并在其所在位置注明名称和 面积。 15.如有古树名木、历史文化遗存等需加以注明,并明确其保护范围控制线, 6.需表达用地周边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名称、宽度。 7.图中需标注地下(含半地下)车库进出口坡道的起坡点至道路红线的车道长度。

9.须明确规划以及保留的建筑物、构筑物的相互尺寸关系,及其与各类规划控制线控 制点的最小距离。 10.建筑之间、建筑与各类控制线之间成夹角关系时,须标注夹角的角度,并根据技术 规定计算间距。 11.须标注建筑附属构件(包含但不限于阳台、落地凸窗、雨棚、楼层出挑、室外楼梯、 踏步等)与各类控制线之间的最小距离。 2.报建总平面图中不表达环境景观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广场、泳池、体育休闲设施 小品、绿化景观等)的具体方案。 13.总平面图中应注明用地四邻原有及规划河道、防护绿地、街头绿地等的位置及范 围、宽度等。 14.如有全民健身用地,则须明确全民健身用地的范围线,并在其所在位置注明名称和 面积。 15.如有古树名木、历史文化遗存等需加以注明,并明确其保护范围控制线, 16.需表达用地周边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名称、宽度。 7.图中需标注地下(含半地下)车库进出口坡道的起坡点全道路红线的车道长度。

三)、综合技术经济指标部分

1.根据《行政许可法》,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提交建设工程规划报建总图,并对总平面 图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项目设计平、立、部图纸须与总平面图表达的有关内容完全一致。 3. 设计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增添必要的内容。 4.设计单位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增加相应的图例。 5. 因各类需明确的规划设施在空间叠加,导致在总平面图中采用填充图案表达可能 影响图纸清晰度时,可在总平面图中另绘制小比例的说明性图文

1.根据《行政许可法》,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提交建设工程规划报建总图,并对总平面 图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项目设计平、立、剖图纸须与总平面图表达的有关内容完全一致。 3.1 设计单位可根据需要自行增添必要的内容。 4.设计单位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增加相应的图例。 5.因各类需明确的规划设施在空间叠加,导致在总平面图中采用填充图案表达可能 影响图纸清晰度时,可在总平面图中另绘制小比例的说明性图文

1.城市建设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8大类,35 中类,42小类。 2.城市用地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 3.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 的全部或部分类别,但不得增设任何新的类别。 4.城市用地分类应采用字母数字混合型代号,大类应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 小类应各采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城市用地分类代号可用于城市规划的图纸和文件,

表6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号

附图一:成都市中心城区形态分区图

CJ∕T 280-2008 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成都市天府中心中央商务区范围示意

附图四:成都市中心城区“四边”控制要素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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