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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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别:工程项目管理
资源ID:15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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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项目招标文件.docx简介:

污水处理厂项目招标文件是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一份重要文件,它包含相关项目的所有详细信息和要求,旨在寻找合适的承包商进行项目实施。以下是一份污水处理厂项目招标文件可能包含的主要内容:

1. 引言和项目背景 - 项目概述:简要介绍项目的背景、目标、规模和重要性。 - 地点和规模:明确项目所在的具体地点、项目规模(包括处理量、占地面积等)。

2. 招标条件 - 资格要求:参与投标的承包商需要满足的资质、经验和财务状况要求。 - 技术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标准、运营标准、排放标准等。

3. 投标文件要求 - 文件组成:详细列出投标文件需包含的各个部分,如技术标书、商务标书、财务标书等。 - 提交截止日期:明确投标文件的最终提交时间。

4. 项目技术要求 - 设计规范:包括工艺流程、设备规格、材料标准等。 - 运行维护要求: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要求。

5. 合同条款 - 风险与责任分配:明确合同双*的权利、义务、风险分担和责任界定。 - 支付条件:合同支付的条件、时间、*式等。

6. 附件和参考资料 - 相关法律法规:招标项目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 - 技术图纸和资料:供参考的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7. 投标人须知 - 投标流程:从获取招标文件到递交投标书的完整流程说明。 - 注意事项:投标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重要细节和规则。

*. 申请文件的提交 - 提交*式:线上或线下提交投标文件的说明。 - 评标和定标:评标标准、时间安排、中标通知等流程。

污水处理厂项目招标文件旨在为潜在的投标人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以便其能够做出合理的投标决策,并确保最终选择的承包商能够成功完成项目,达到预期的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利用目标。

污水处理厂项目招标文件.docx部分内容预览:

24.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1)不满足本须知第2条所规定的资格标准的;

(2)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

(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砌体砌筑工程施工*案,文件组成内容不完整的;

(5)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附有业主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招标项目建设完工期(即投人正式运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

(*)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显著差异或保留的;

(9)投标报价在最低限价与最高限价范围外的(最低限价为0.55元人民币/吨,最高限价为0.65元人民币/吨,限价范围包含0.55和0.65元人民币/吨)。

24.3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项目的招标范围、技术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是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业主的权力或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提交了实质上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其他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4.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25.l招标公司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按招标文件第5章投标文件的评审标准规定推荐的并通过业主审核的中标人。

26.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公司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确认其投标文件被接受。

26.2该中标通知书将为特许权协议一部分。

27.特许权协议的签署

27.1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3天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

2*.1特许权协议签订后,中标人须按第四章第26条26.1及26.2款的约定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业主收到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后,协议正式生效。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根据《永春县城市总体规划》和《永春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污水处理厂厂址规划选址在县城下游济川村,濒临桃溪,距自来水厂取水口*公里的下游处,处理后的尾水排人桃溪。

l.3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案

(1)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永春县规划区范围20.***公里。

(2)污水处理厂的厂址占地规模:总用地规模70亩(其中近期40亩)。

(3)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远期6万吨/日,近期3万吨/日(先建l.5万吨/日的规模,根据污水量情况适时增扩至3万吨/日的规模)。本次招标为近期3万吨/日(其中进水泵房土建按6万吨/日规模)。

(4)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参考指标

BODs≤150mg/L SS≤1*0mg/L CODcr≤2*0mg/L

(5)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参考指标

出水水质要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1*-2002)中一级B标准

(6)污水处理厂厂区建设进度计划

A、2004年11月1日以前动工建设。

B、2005年12月31日前工程全面竣工,正式投人运行。

(7)特许经营期为25年,从特许权协议签订之日计算:

1.4配套的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设由政府承担,污水管网敷设至污水处理厂逆水泵房。

通过本次招标确定承建本项目的项目公司,由地*政府和授权项目公司签订特许协议书,授权项目公司在特许营期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经营并获得投资回报。在特许期满后,授权项目公司将特许项目的财产无偿地移交给地*政府。

3.1本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通过本次招标确定的建设运营商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组建项目公司,在政府的监管下,严格按照现行国家相关文件有

关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必须在原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委托具有符合本工程项目资质要求的设计院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组织项目建设及特许经营期内的运营管理和维护以及期满后的正常运营移交等项目建设及特许经营期内的各项工作。

3.2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要求近期3万吨/日(其中先建l.5万吨/日规模,根据污水量情况适时增扩至3万吨/日的规模)。

3.3污水处理的单位(吨)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最高限价0.65元人民币/吨 ,最低限价0.55元人民币/吨。

3.4投标人所建设污水处理厂应保证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91*—2002)中一级B标准。

3.5排水口按环评书批复文件必须根据省环保局强制性要求设置安装在线检测仪,并接受永春县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排水口排人水质若超标,项目公司应承担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

3.6污水处理厂二次污染的控制:

处理厂的大气污染物和污泥处理应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3.7厂区建设的所有费用由项目公司负责。

4.2污水处理工艺应采用浓缩脱水处理,达到排放标准的要求。

4.3技术设计*案应达到规定的污水处理能力。

4.4技术设计*案应体现合理的建设成本和营运成本。

5、基本条件(政府承诺)

5.1特许授权中标项目公司建设运营永春县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运营期25年(从特许权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BOD5≤150mg/L CODcr≤2*0mg/L

在设备正常状态下,年*均污水处理保有量:日进水量为2006年1万吨/日,以后每年按0.1万吨/日的规模增加进水量,到2010为1.4吨/日,超过部分按实际处理量计算,但雨季流量不得超过旱季流量的一倍。

5.4污水处理厂建设营运期间运行电价按0.555元/度计算,基本电价按每

千伏安*元/月计算,自来水暂按1.2元/吨计价。若建设营运期水电价格变动,

则按实际差价增加或扣减污水处理回报。

5.5根据现行法规,暂不征收污水处理厂的营业税、增值税;自正式营业之

日起,可减征或免征一年所得税(按福建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6污水处理厂区建设用地由政府负责征用后免费移交建设运营商,三通一*由建设运营商完成;污水处理厂进场道路由政府负责开通;供电外线及供水外管由政府负责接至厂区边缘;厂区部分靠江边的防洪堤提由投资商负责建设;围墙范围为本次招标的近期40亩土地。

5.7协助办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有关手续,协凋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

5.*项目公司的投资回报由县财政从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中按月核拨。

5.9每吨污水处理费用具体数额根据中标价确定。

6.1项目公司在该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工程经验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

6.2项目公司应负责项目各项报批工作。

6.3业主协助项目公司进行建设过程所有行政审批手续,期间发生的相关税费由项目公司承担。

6.4项目公司应按政府批准的建设*案进行融资、建设、经营,其融资、建设及特许期间运营,应符合国家及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及业主的监督。

6.5运营公司应按规定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经营期间及经营期满,运营公司的财务分配按《公司法》及有关协议的条款执行。

附件:1、污水处理厂用地*面图

2、污水处理厂市政污水管网图

3、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4、污水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

(上述图纸及资料在投标截止期后10日内均须退还)

第4章 特许权协议(框架)

1.l本合同中下述用词及用语将具有本条所指定的定义:

经认可(或经批准):指由招标人或其他指定机构的书面批准;

招标人(以下称甲*):指泉州市永春县建设局;

本次招标的中标人(以下称乙*):指其投标书为甲*接受的当事人以及取

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甲*不同意的受让人除外;

本项目:指泉州市永春县污水处理厂厂区内各处理单位构筑物、连通各处理单元之间的管、渠及其他管线、及经甲*认可的其他服务设施;

本设施:指本项目满足以下条件:

1.1.l实质地完成了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土建设备安装工程;

l.1.2污水处理厂已经通过验收及试运行,且经甲*及有关管理部门颁发证书表明:

1.1.2.1本项目满足与工程验收有关的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等;

1.1.2.2本项目的建设和安装符合本合同与附件所指定的设计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且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质量缺陷。

1.2项目特许权:指甲*根据本合同条款的规定,给予乙*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泉州市永春县污水处理厂以及经营与该项目有关的附属设施的权力;

1.3档案资料:本项目设计、施工、检查、试验、运营及维护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备忘录、会议纪要、信函,图纸、表格、计算书、录音录像及其他文字资料。

1.4竣工日期:指本项目全部建设成,并经试运行验收合格,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竣工证书的日期;

1.6双*:指对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责任的机构,即甲*和乙*:

1.7培训:乙*免费为甲*培训技术,管理等人员DB37/T 4294-2020 煤矿地震监测台网技术要求.pdf,确保在项目经营期满项目移交给甲*后,本项目可以维持正常运行;

1.*“中标通知书”指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告知其中标的书面通知文件;

1.9“投标书附件”指构成投标书的附件;

1.10“天”指日历天;

1.11“外币”指人民币之外的可以自由兑换的任一国家或地区的货币:

1.12“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打字或印刷的通讯函件,包括电报和传真;

住建部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安全指导手册.pdf1.13单位污水处理收费是指甲*应支付给乙*的单位污水处理总费用。

2.1本合同条件中的标题不应视为对合同的当然解释,本合同和各个组成部分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和同等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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