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DWL 0002-2023 智慧物流园区停车系统功能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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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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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DWL 0002-2023 智慧物流园区停车系统功能要求.pdf简介:

"T/SDWL 0002-2023"这个标准具体是什么我不清楚,因为没有这个标准的详细信息。但是,根据你的描述,它可能是一个关于智慧物流园区停车系统的功能要求标准。在一般情况下,智慧物流园区的停车系统可能包括以下功能:

1. 自动化管理:包括车牌识别、车位预约、自动导航等功能,提高停车效率,减少人工干预。

2. 车位信息实时更新:通过物联网技术,系统能够实时更新车位的使用情况,指导车辆快速找到空闲车位。

3. 数据分析与优化:收集并分析停车数据,如停车频率、停车时间等,提供决策支持,优化停车管理。

4. 远程支付与缴费:支持移动支付,实现无感支付,方便车主。

5. 安全保障:具备监控系统,保障车辆和人员安全,防止盗窃或非法停车。

6. 绿色环保:比如支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符合绿色物流的理念。

7. 服务延伸:可能还包括停车引导、智能导航、停车报告等功能,提升用户体验。

以上是基于一般智慧物流停车系统可能具备的功能,实际标准可能会根据具体的技术规范和需求有所不同。如果你需要具体的T/SDWL 0002-2023标准内容,建议查询相关标准文档或者联系标准制定机构。

T/SDWL 0002-2023 智慧物流园区停车系统功能要求.pdf部分内容预览:

东省物流与交通运输协会发布

I/SDWL0002—2023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缩略语. 系统架构. 功能要求. 6.1基本要求 6.2车辆出入 6.3车辆定位追踪 6.4车辆引导 6.5月台管理. 6.6基础信息管理 6.7与其他系统联动服务 寸录A(资料性)车型识别系统性能要求, 时录B(资料性)智慧园区车型分类推荐标准 ?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缩略语 系统架构 功能要求 6.1基本要求 6.2车辆出入 6.3车辆定位追踪 6.4车辆引导 6.5月台管理. 6.6基础信息管理 6.7与其他系统联动服务 附录A(资料性) 车型识别系统性能要求 附录B(资料性)

GB∕T 35469-2017 建筑木塑复合材料防霉性能测试方法I/SDWL0002—2023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山东省物流与交通运输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信路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山东明秀云智能物流有限公司、临沂职业学院、 新泰市智存寰宇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泰安瑞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宁津县金业物流有限公司、山东财经 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交通学院、山东省物流与交通运输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侯鹏、黄柏霞、王振民、杨伟宁、房磊、**亮、马建华、*明、张金国、宁 宇、徐浩、任玉洁、袁超、孙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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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物流园区停车系统功能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智慧物流园区停车系统中车辆出入、车辆定位追踪、车辆引导、月台管理等功能 本文件适用于智慧物流园区停车系统开发及建设。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8354一2021物流术语 GB/T41976一2022停车设备智能控制与管理系统 GA36一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 GA/T1302停车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JT/T489一2019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

充分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物流园区技术 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基础设施信息化、运营管理精细化、功能服务便利化和产业发展高 端化的物流园区。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I:人工智能(ArtificialIntelligence) BIM: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InformationModeling)

5.1智慧物流园区停车管理及服务应部署应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新 代信息技术的停车服务与信息共享平台或停车场(库)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园区车辆出入管理、车辆定 位追踪、车辆引导、月台管理及服务的智能化。 5.2系统架构应包括应用层、平台层、传输层、感知层,见图1。 5.3系统功能主要由应用层提供。功能配置应满足GA/T1302及GB/T41976要求。 5.4系统应具备信息采集、信息查询、统计分析及信息发布等基础信息管理功能。 5.5系统应具备与智慧物流园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等其他系统互联的功能或预留响应 数据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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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智慧物流园区停车管理系统架构

智慧物流园区停车系统主要功能集中于系统应用层,应包括车辆出入、车辆定位追踪、车辆引 台管理,以及基础信息管理功能,可通过设置各子系统的方式实现

6.2.1系统应提供网站、线上系统或APP等方式进行车辆出入登记功能,在车辆进入园区前,司机或 其他驾乘人员可在APP、业务系统网站或园区办事大厅办单后前往园区入闸口。 6.2.2出闸口和入闸口提供无人值守功能,搭配岗亭进行人工辅助管理。根据园区功能及类型不同, 车辆出入区域可安装的设备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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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号等。 6.2.4通过车牌、箱号等身份确认信息,自动对进入园区的车辆进行车辆类型计时计费,并将识别信 息发送给园区业务系统。 6.2.5系统应根据车牌号码以及该车辆入闸的时间,生成车辆车次等身份编号号,作为车辆在园区里 唯一标识。 6.2.6系统应具备对比车辆车型、车牌号和集装箱号是否与数据库内的办单数据相对应的功能。信息 确认无误后,系统反馈放行信号和车辆具体泊位,可通过LED液晶显示屏、语音播报等方式提示相关信 息,包括显示通过的提示信息、告知司机驶往的仓库区、楼层、卸货区信息,提醒司机入闸,闸机抬杆 进行放行。 6.2.7系统应具备当出入闸口一键求助功能,当设备识别或放行异常时,可通过对讲、按键等方式设 备求助将问题反馈给智慧园区管理中心,由管理中心安排人员排查解决。 6.2.8系统应具备车型自动识别功能,其性能可按照附录A,表A.1的要求进行设定。车型分类应符 合JT/T489一2019的规定,分别按客车、货车和拖头车三个大系列分类,并根据轴数进行明细划分, 车型分类见附录B,表B.1。 6.2.9车辆出闸时,系统应对车辆进行识别,将出闸车辆的车牌信息、车型信息、集装箱号和卡号, 由系统确认返回放行信号进行放行。

6.3.1车辆定位追踪子系统的车辆定位可采用RFID、超声波、ETC、视频识别等方式对车辆进行定位 和追踪。 6.3.2在智慧物流园区内各通道应设置监测设备,通过侧采用立杆或壁装卡口相机等方式车道通行情 况,当车辆通过时对车辆进行识别并上传系统进行车辆定位。 6.3.3系统应满足不同精度定位要求区域的部署。在精度要求较高的区域,可增加识别设备或装置的 安装密度,确定车辆相对精确位置及行驶方向。在出入闸口、车道和盘道等精度要求不高的区域或在各 车道交叉口设置识别设备或装置进行定位探测,依靠粗略定位方式将车辆引导至不同的楼层、仓库区。 6.3.4系统应实现在装卸货区通过布置在各月台的识别设备或装置对车辆进行准确识别定位功能,确 1

3.1 车辆定位追踪子系统的车辆定位可采用RFID、超声波、ETC、视频识别等方式对车辆进行 追踪。 3.2 在智慧物流园区内各通道应设置监测设备 采用立杆或壁装卡口相机等方式车道通

6.4.1车辆引导子系统应具备车辆泊位分配及自动计算行车路线功能。车辆进入园区时,子系统在人 闸口识别到车辆信息并自动分配指定车辆泊位,提供车辆的合理行车路线。 6.4.2车辆定位追踪子系统应将识别到的车辆信息应不断上传到车辆引导系统,协助车辆引导系统更 新车辆行驶路线。 6.4.3车辆引导系统通过下发泊位信息、行车路线等信息至路侧和路口的LED引导屏,LED引导屏可 使用车牌号码加行驶方向箭头和语音提示实时引导车辆前往指定泊位。 6.4.4车辆到达指定泊位后,系统应通过对车辆的车牌、车型、集装箱号或卡号进行校验,并将校验 信息发送至系统后台,判断车辆与泊位的相关信息是否符合,并返回校验结果。若校验正确则将车辆信 息推送给月台管理系统,提示司机下一步的装、卸货工作,若不正确,则由车辆引导系统引导至正确泊 位。装卸货完成后由车辆引导系统引导车辆出闸,车辆缴费完成订单。 6.4.5系统可结合BIM和物联网技术,整合三维地图、定位、行车轨迹、车辆热力图、路线导航等应 用方式对车辆进行引导。

6.5.1月台管理子系统应提供信息提示功能。车辆行驶至指定泊位后,月台管理子系统应提供装卸计 划等信息的显示、查看功能,报车辆的排队信息、装卸货时间信息、月台号等信息。 6.5.2当临近车辆装卸货时,月台管理子系统应通过显示屏、广播等方式提示车辆行驶至指定月台。 系统通过对车辆的车牌、车型、集装箱号或卡号等信息进行校验,判断车辆与月台的相关信息是否符合, 如不符合,则月台系统应通过显示屏、声光报警等方式进行告警,提醒车辆离开或驶入正确月台。 6.5.3月台管理子系统应具备装卸计时、间隔提醒及计费功能。车辆正确行驶至指定月台后,月台管 理子系统应对装卸货进行计时,对装卸货剩余时间进行间隔提醒,提醒间隔时间应可自行设置。超出装

卸货指定时间后系统应报警提醒并开始额外计费。 6.5.4装卸货完成后,车辆由车辆引导子系统进行引导驶出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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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管理子系统应与车辆出入子系统及识别设备与装置进行联动,配合完成车辆信息的 类及处理功能

6.6.2数据采集方式

支持从多个车辆等相关数据提供方中并行采集数据; 支持车辆等相关数据服务提供方通过主动拉取方式收集数据; 支持车辆等相关数据提供方通过推送的方式收集数据。 6.3.2 基于接口对接的车辆等相关数据采集应满足以下要求: 提供标准化的车辆等相关数据接入接口和说明文档,并支持各种车辆出入管理系统厂商类 按文件要求接入:

6.3.3硬件直接采集的车辆等相关数据采集应满足以下要求: 具备车辆出入管理系统核心元数据的采集能力; 主要车辆等相关数据采集准确率不应低于95%; 具备独立性,无需与原车辆管理系统或设备厂商对接,

6.6.4其他管理要求

6.6.4.1系统应具备针对车辆、泊位、月台等的状态、位置、使用情况、时间进度等信息的查询功能, 6.6.4.2系统应具备对车辆、泊位、月台等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功能,宜通过三维模型对车辆的位置、 路线等进行直观展示。 6.6.4.3系统应具备面向智慧物流园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车辆的信息发布功能,发布方式可通过 显示屏、触摸屏、广播、语音提示等方式实现

6.7与其他系统联动服务

DBJ50∕T-380-2021 建筑膜结构检测技术标准6.7.1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

系统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挥监测和接收信号作用,不对其进行控制。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时 预先设定,车辆出入管理子系统控制所有出入闸口均抬杆放行。同时,系统提醒和引导相关车辆 定位置。

6.7.2与海关监管视频监控系统联动

纳入海关监管范围的物流园区设置有独立的海关监管视频监控系统。系统向海关监管监控系统 入闸口的监控视频、车牌抓拍等信息。

6.7.3与园区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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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 车型识别系统性能要求 表A.1给出了车辆出入管理子系统车型识别系统主要性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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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隧道运营技术规范意见稿表A.1车型识别系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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