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GB 4696-1999).pdf简介:
《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GB 4696-1999)是中国的一项国家标准,全称为《水上助航标志及其应用》,发布于1999年。该标准规定了中国海区内的水上助航标志的设计、设置、使用和管理,旨在为海上航行提供安全指导和导航信息。
水上助航标志包括一系列的标志物和信号设备,如航标、灯塔、浮标、信号旗等,它们用于指示航道、危险区、港口位置、航道宽度、水深、潮流流向等信息,帮助船舶进行航行,避免碰撞和搁浅,确保航行安全。该标准涵盖了标志的形状、颜色、发光要求、位置设置等方面,为海事管理、航海人员和船舶设计提供了统一的指导。
根据GB 4696-1999,水上助航标志的设计和使用需要遵循国际海事组织和中国的相关规则,以确保其在各种环境条件下都能清晰、有效地传递信息。同时,标准也强调了定期检查和维护水上助航设施的重要性,以保持其功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总之,《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GB 4696-1999)是一项重要的海事法规,对于保障海上交通的安全和效率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GB 4696-1999).pdf部分内容预览:
侧面标志是依航道走向配布的,用以标示航道两侧界限;或标示推荐航道;也可以标示 航道。侧面标包括航道左侧标、右侧标和推荐航道左侧标、右侧标。
4.1航道左侧标、右侧标
4.1.1航道左侧标和右侧标分别设在航道的左侧和右侧,标示航道左侧和右侧界线。顺航道走向
行驶的船舶应将航道左侧标和右侧标置于该船的左舷和右舷通过。如图1所示。
T/CECS 515-2018标准下载4.1.2航道左侧标和右侧标的特征应符合表1的规定。
1.2航道左侧标和右侧标的特征应符合表1的
4.1.2航道左侧标和右侧标的特征应符合表1的规定。
图1航道左侧标、右侧标
4.2.1推荐航道左侧标和右侧标设立在航道分岔处,也可设置在特定航道,船期沿航道航行时、 推荐航道左侧标标示推荐航道或特定航道在其右侧:推荐航道右侧标标示推荐航道或特定航道在 其左侧,如图2所示。
图2推荐航道左侧标、右侧标
方位标志设在以危险物或危险区为中心的北、东、南、西四个象限内,即真方位西北~东北, 东北~东南,东南~西南,西南~西北,并对应所在象限命名为北方位标、东方位标、南方位标、 西方位标,分别标示在该标的同名一侧为可航行水域。方位标也可设在航道的转弯、分支汇合处 或浅滩的终端 5.1北方位标设在危险物或危险区的北方,船舶应在本标的北方通过;东方位标设在危险物或 危险区的东方,船舶应在本标的东方通过;南方位标设在危险物或危险区的南方,船舶应在本标 的南方通过;西方位标设在危险物或危险区的西方,船舶应在本标的西方通过。方位标志如图3 所示。
5.2 方位标志的特征应符合表3的规定
孤立危险物标设置或系泊在孤立危险物之上,或尽量靠近危险物的地方,标示孤立危险 :。 船舶应参照航海资料,避开本标航行。 .1 孤立危险物标如图4所示。
6.2孤立危险物标的特征应符合表4的规定。
安全水域标设在航道中央或航道的中线上,标示其周围均为可航行水域;也可代替方位标或 侧面标指示接近陆地,
7.1安全水域标如图5所示
7.2安全水域标的特征应符合表5的规定。
GB 46961999
专用标是用于标示特定水域或水域特征的标志。 8.1 专用标如图6所示。
8.3专用标按用途划分,主要包括以下七类
a)锚地船舶停泊及检疫锚地等; b)禁航区军事演习区等; c)海上作业区海洋资料探测、航道测量、水文测验、潜水、打捞、海洋开发、抛泥区 测速场、罗盘校正场等; d)分道通航分道通航区、分隔带等,当使用常规助航标志标示分道通航可能造成混淆时
航标管理机关在确认新危险物的信息已被充分通告后,其重复标志方可撤除,并恢复 标设置。
10.1本标准所列海区水上助航标志的形状及尺寸应符合GB16161中的相关规定。 10.2本标准所列海区水上助航标志的灯光颜色应符合GB12708中的相关规定;灯质应符合本标 准附录A(标准的附录)的规定 10.3本标准所列海区水上助航标志的表面色应符合GB17381的相关规定;着色方法应符合本标 准附录B(标准的附录)的规定 10.4本标准所列海区水上助航标志的编号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标准的附录)的规定。 10.5本标准所列海区水上助航标志的图例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标准的附录)的规定。 10.6海区水上助航标志的配布及海图式样应参照本标准附录E(提示的附录)中的示意图。
中所列海区水上助航标志的灯质及用途应符合
海区水上助航标志表面色的着色方法
两种颜色相间的浮标的带、条划分及着色方法
B2.1标体水平色带的划分方法
B2.1.1二等分法,适用于南方位标及北方位标。 杆形浮标水线以上的标体二等分,自上而下称为上段和下段。 柱形浮标水线以上至浮体顶面为一段,称下段;灯架为一段,称上段。 B2.1.2三等分法,适用于推荐航道左侧标、推荐航道右侧标、孤立危险物标及东方位标、西方 位标。 罐形、锥形或杆形浮标水线以上的标体三等分,自上而下称为上段、中段、下段。 柱形浮标水线以上至浮体顶面为下段,灯架横板上沿以上为上段,上、下段之间为中段。 B2.2标体水平色带的着色 B2.2.1推荐航道左侧标:上、下段红色,中段绿色。 B2.2.2推荐航道右侧标:上、下段绿色,中段红色。 B2.2.3孤立危险物标:上、下段黑色,中段红色。 杆形浮标作孤立危险物标志时,水线以上标体也可等分为五段,自上而下,第一、三、五段 均为黑色,第二、四段为红色。 B2.2.4北方位标:上段黑色,下段黄色。 B2.2.5东方位标:上、下段黑色,中段黄色。 B2.2.6南方位标:上段黄色,下段黑色。 B2.2.7西方位标:上、下段黄色,中段黑色。 B2.3标体纵向色条的划分方法 B2.3.1杆形浮标水线以上标体纵向等分成四条。 B2.3.2球形浮标水线以上标体纵向等分成六或八条。 B2.3.3柱形浮标浮体水线以上纵向等分成六或八条(分别按灯架为三角形或四边形而定)。灯 架每面纵向分成两条,与浮体的色条相连贯。 B2.4标体纵向色条的着色 安全水域标:红白二色相间。
某深基坑边坡支护施工组织设计-secretB2.3标体纵向色条的划分方法
B2.4标体纵向色条的着色
安全水域标:红白二色相间。
E1 配布示意图(白天)(见图E1)。 E2 ? 配布示意图(夜间)(见图E2)。 E3 配布示意图(海图式样)(见图E3)
图E1配布示意图(白天)
GB/T 37982-2019 信息技术 多路径管理(API)图E2配布示意图(夜间)
图E3配布示意图(海图式样)